我到河边洗脚,遇到女同学游泳,她笑说:脚洗完了,换洗其他地方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30 21:52 3

摘要:多年以后,当妻子王彩云又一次数落我大冬天也爱用凉水泡脚的怪毛病时,我差点脱口而出那个藏在心底的名字:林淑娟。

多年以后,当妻子王彩云又一次数落我大冬天也爱用凉水泡脚的怪毛病时,我差点脱口而出那个藏在心底的名字:林淑娟。

那个名字,连同那个夏天的闷热、河水的清凉以及蝉鸣的聒噪,被我像一块压箱底的旧手帕一样,折叠得整整齐齐,深藏在记忆的角落。整整二十五年,我以为它早已褪色发黄,可每当冰凉的水漫过脚踝,那份独属于青春的、既惊慌又窃喜的触感,便会清晰地浮现,仿佛就在昨天。

我的人生平淡得像我们村口那条缓缓流淌的小河,娶妻,生子,从一个青涩的泥瓦匠,变成一个经验丰富、鬓角染霜的包工头。我以为自己早已握住了生活的方向盘,稳稳当当。可我心里清楚,在人生的某一个岔路口,有一个身影,一句话,曾像一颗投入静水的小石子,在我心里漾开的涟漪,至今未曾完全平息。

而这一切,都要从1996年那个酷热的、一眼望不到头的夏天说起。

第1章 河边的涟漪

1996年的夏天,热得像个巨大的蒸笼,把整个村子都蒸得蔫蔫的。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着,仿佛要把最后一丝力气都耗尽。地里的玉米叶子都打着卷儿,我爹叉着腰站在田埂上,望着天,嘴里反复念叨着:“这天,是要把人烤干喽。”

我叫陈建社,那年十八岁,刚参加完高考。估分的结果不太理想,心里像塞了一团湿棉花,又闷又沉。爹娘看在眼里,也没多说,只是让我别整天在家待着,去帮着地里干点活。

那天下午,我跟着我爹给棉花地除了半天草,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淌,流进眼睛里,又涩又疼。后背的汗衫早就湿透了,紧紧地粘在身上,像一层黏糊糊的皮。收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汗臭和土腥味。

回家的路上要经过村西头那条河。我们村的人都管它叫“清溪河”。河水算不上多深,但常年不断流,是村里人夏天最爱去的地方。男人们干完活,光着膀子跳下去扎个猛子;女人们则在傍晚时分,提着木盆到下游的浅滩处洗衣。

我实在热得受不了,跟我爹打了声招呼,就提着锄头拐向了河边。我没打算下水游泳,只是想找个地方洗洗脚,把裤腿上的泥冲干净,顺便也解解暑气。

我挑了块河边突出的大青石坐下,脱了脚上那双沾满泥土的解放鞋,把一双又热又胀的脚伸进了清凉的河水里。

“嘶——”

一股透心凉的舒爽瞬间从脚底板窜遍全身,仿佛五脏六腑都被这清冽的河水洗涤了一遍。我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靠在石头上,眯着眼看上游不远处那片茂密的芦苇荡。

就在这时,一阵“哗啦啦”的水声传来,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我循声望去,只见上游几十米开外,一个身影从水里钻了出来,像一尾灵活的鱼。乌黑的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脸颊和肩上,水珠顺着她光洁的脖颈滑落。她甩了甩头,水花四溅,在午后的阳光下折射出点点金光。

是林淑娟。

我的心,毫无预兆地漏跳了一拍。

林淑娟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也是我们年级公认的“秀才”。她人长得白净,眼睛又大又亮,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她不像村里其他的女孩子,皮肤被晒得黝黑,说话大大咧咧。她总是安安静静的,说话声音也细声细气的,身上总有股淡淡的肥皂清香。

在学校里,我跟她没什么交集。我是那种坐在教室后排,成绩中不溜秋,闷着头不爱说话的男生。而她是老师的宠儿,同学们的焦点。我们之间,仿佛隔着一条无形的河。

可此刻,这条河消失了。她就在我的上游,在清澈的河水里,身上穿着一件蓝底白花的短袖衬衫和一条短裤,湿透的衣料紧紧贴着身体,勾勒出少女刚刚开始发育的、窈窕的曲线。

我一下子觉得脸上烧得厉害,赶紧低下头,假装专心致志地搓着脚上的泥。我的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砰砰作响,生怕被她听见。

我以为她没看见我,或者看见了也不会理我。可没想到,她竟然朝着我这边游了过来。

水声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那目光像是带着温度,烫得我浑身不自在。

“陈建社,你也在啊?”她的声音像河水一样清脆,带着一丝笑意。

我猛地抬起头,正好对上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阳光下,她的脸颊因为游泳而泛着健康的红晕,比平时在教室里看到的样子,多了几分生动和娇俏。

“嗯……嗯,刚……刚从地里回来,太热了,洗洗脚。”我结结巴巴地回答,感觉自己的舌头都打了结。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梨涡在脸颊上若隐若现。“看你那样儿,跟个泥猴子似的。”

我的脸更红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下意识地把脚往水里缩了缩,好像那双沾满泥巴的脚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她游到离我几米远的地方,双手扒着一块水里的石头,歪着头看我,眼神里满是促狭。河水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肩膀,她的头发像一团乌黑的水草在水面荡漾。

我们就这样沉默了一会儿,只有蝉鸣和水流声在耳边回响。气氛有点微妙,我的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估分了吗?”她突然问。

“估了,”我闷声回答,“不怎么样。”

“哦,”她应了一声,似乎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我。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报了南方的大学,我爸说那边热,正好我喜欢游泳。”

“挺……挺好的。”我干巴巴地说。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马上就要从教室的前后排,变成一个中国地图上遥远的直线距离了。一股说不清的失落感,像水草一样缠住了我的心。

她看着我窘迫的样子,眼睛弯成了月牙。她忽然用脚在水里踢了一下,一道水线溅到了我的脸上。

“哎!”我下意识地叫了一声。

她笑得更开心了,像一只偷腥成功的小狐狸。

“你看你,脚都快洗秃噜皮了。”她看着我一直在水里搅动的双脚,调侃道。

我不好意思地停下了动作。

然后,她看着我,眼神狡黠地一闪,用一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轻声说道:

“脚洗完了,换洗其他地方?”

那一瞬间,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只剩下她那句话,像一颗投入我心湖的石子,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咚咚咚”的心跳声,血液“轰”的一下全涌上了头顶。

我呆呆地看着她,看着她那张带笑的、在水汽和阳光中显得有些朦胧的脸。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眼神大胆又纯真,像是在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又像是在发出某种隐晦的邀请。

对于一个十八岁的、从未和女生有过如此亲密接触的农村少年来说,这句话的冲击力,不亚于一场小型的地震。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傻傻地看着她,张着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看着我那副呆头鹅的样子,笑得更欢了,银铃般的笑声在河面上飘荡。她没有再等我的回答,身子一转,像条美人鱼一样,灵活地朝河对岸游去。

只留下我一个人,坐在那块大青石上,心脏狂跳不止。脚下的河水依旧冰凉,可我的脸颊、耳朵,甚至整个身体,都烫得厉害。

那个下午,林淑娟那句话,连同她湿漉漉的头发、带笑的眼睛和在阳光下闪着光的水珠,一起刻进了我的记忆里。

我不知道的是,这圈涟漪,将会在我未来漫长的人生里,反复地、悄无声息地荡漾开来。

第2章 分岔的路口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村里的大喇叭一大早就开始广播,催着考生们去乡里的中学领成绩单。我爹一大早就把家里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自行车给擦得锃亮,催我快点去。

我磨磨蹭蹭地吃完早饭,心里七上八下的。其实估分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大概率是没希望了。我们这种农村孩子,没有城里孩子那么多的资源,能考上大学的,都是祖坟冒了青烟。

到了学校,公告栏前已经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我挤进去,从那张密密麻麻的红榜上,费力地寻找着自己的名字。从上往下,一行一行,心也跟着一点一点往下沉。

最后,我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了“陈建社”三个字,后面跟着一个让我羞于启齿的分数——离本科线差着一大截,连个好点的大专都悬。

意料之中的结果,可心还是像被针扎了一下,密密麻麻地疼。我默默地退了出来,感觉周围那些或兴奋或懊恼的议论声都离我很远。

就在我准备推着车子回家的时候,我听到了人群中的一阵骚动。

“林淑娟!全市第三名!天哪!”

“早就知道她厉害,没想到这么厉害!”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见林淑娟被一群同学和老师围在中间。她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裙子,脸上带着恬静的微笑,不像别人那么激动,但眼里的光彩却藏不住。她的父母也来了,满脸的骄傲和喜悦,正挨个给老师们递烟。

我隔着人群远远地看着她,她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而我,只是地上的一颗石子。我们之间的距离,在那一刻,被这张成绩单无情地拉开了,遥远得让我感到绝望。

她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视线越过人群,朝我这边看了一眼。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短暂地交汇了一下。她脸上的笑容似乎收敛了一些,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复杂的情绪,或许是同情,或许只是礼貌性的点头。

我狼狈地移开了视线,扶着自行车,几乎是落荒而逃。

回家的路,感觉特别长。夏日的阳光火辣辣地照在身上,可我心里却一片冰凉。我爹在村口等着我,看到我耷拉着脑袋的样子,什么都没问,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说:“没事,回家吃饭。”

那天晚上,我爹喝了很多酒,他拍着我的背,红着眼睛说:“建社,是爹没本事,供不起你复读。你……你就跟着你叔去学瓦工吧,有门手艺,饿不死。”

我低着头,扒拉着碗里的饭,眼泪一滴一滴地掉进饭碗里,咸得发苦。我知道,我的读书生涯,到此为止了。我的未来,大概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和泥土、砖瓦打一辈子交道。

而林淑娟的未来,是广阔的天地,是繁华的都市,是我们这种人想象不到的精彩。

几天后,我跟着我叔,正式成了一名瓦工学徒。每天起早贪黑,在工地上和水泥、搬砖头。一天下来,累得骨头都快散架了,手上磨出了一个个血泡,很快又变成了厚厚的茧子。汗水浸湿的衣服,干了又湿,上面结出一层白色的盐霜。

我刻意地不去想林淑娟,不去想那个下午的河边。我只想用无休止的体力劳动,来麻痹自己,让自己没有力气去想那些遥不可及的梦。

可有些事,不是你想忘就能忘的。

八月底的一天,我正在工地上砌墙,同村的一个小子跑来找我,递给我一封信。

“陈建社,林淑娟给你的!”他嚷嚷得整个工地的人都听见了。

工友们立刻开始起哄,吹着口哨,用暧昧的眼神看着我。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抢过信,胡乱地塞进口袋里,嘴里骂着:“嚷嚷啥!就一同学!”

我躲到没人的角落,手忙脚乱地撕开信封。我的手因为常年干粗活,又粗又脏,指甲缝里全是灰,跟那封干净整洁的信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信纸上是林淑娟娟秀的字迹,带着一股淡淡的墨水香。

信的内容很简单,她说她马上就要去大学报到了,临走前想跟我道个别。她说,高考只是一次考试,不能决定人的一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她还说,她相信我,以后一定能凭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

最后,她说,她明天早上八点,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等我。

我的心,因为这封信,再次剧烈地跳动起来。那些被我强行压下去的、卑微的念想,又一次像雨后的春笋一样,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她还记得我。她竟然还给我写信。

那个晚上,我失眠了。我翻来覆去,把那封信看了不下二十遍。我幻想着明天见面的场景,我该穿什么衣服?该说些什么?我甚至想,我是不是可以,把我心里那些话说出来?

可第二天早上,当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个皮肤黝黑、头发凌乱、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的自己时,所有的勇气都像被戳破的气球一样,瞬间泄了气。

我拿什么去见她?

一个准大学生,一个泥瓦匠。

一个前途光明,一个前途……只有砖墙。

巨大的自卑感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我仿佛又看到了她在人群中闪闪发光的样子,而我,只能在角落里仰望。

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去。

我对自己说,算了吧,陈建社,别去自取其辱了。你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见了面,又能说什么呢?不过是徒增尴尬罢了。

那天早上八点,我正跟着师傅在东头李大爷家上房梁。我站在高处,正好能看到村口那棵老槐树。

我看到林淑娟穿着那条白裙子,安安静静地站在树下。她不时地看看手腕上的表,又朝着我家的方向张望。

我的心揪得紧紧的,手里的瓦刀都快握不住了。我多想大喊一声,告诉她我在这里。可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我就像一个懦夫,躲在暗处,窥视着自己的女神。

她在树下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太阳越升越高,她不时地用手扇着风。最后,她似乎是失望了,低着头,慢慢地朝着村外的公路走去。她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白点,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我知道,我亲手关上了那扇或许还留有一丝缝隙的门。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彻底地碎了。

第3章 尘封的信与远方的风

林淑娟走了以后,我们的生活彻底失去了交集。

我继续在工地上挥汗如雨,从一个小工,慢慢变成了能独立砌墙的师傅。叔叔看我肯吃苦,脑子也还算灵光,就有意地教我一些看图纸、算料的活儿。日子就像工地上的砖墙,一天一天,一块一块,平淡而坚实地垒砌起来。

偶尔,我也会从村里人的闲谈中,听到一些关于她的消息。

“听说淑娟在大学里当了学生干部,可出息了。”

“她还拿了奖学金呢,给家里寄了不少钱。”

“上次她妈去镇上,还跟人炫耀,说有好几个城里的小伙子追她闺女呢。”

每当听到这些,我都会默默地走开,心里五味杂陈。有为她高兴,也有一丝说不清的酸楚。她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而我,依旧是这片黄土地上的陈建社。

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偶尔的通信。

第一封信是她到了大学安顿好后寄来的。信里,她没有提我失约的事,只是兴致勃勃地描述着大学校园的广阔和美丽,描述着城市的繁华和新奇。她说食堂的饭菜种类很多,但她还是最怀念家乡的糊涂面。

我把信读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能透过那些文字,看到一个鲜活的她。我鼓起勇气,买了信纸和邮票,趴在小饭桌上,一笔一划地给她回信。我的手习惯了握瓦刀和砖头,握起笔来,笨拙得像个孩子。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只能写写村里的变化,谁家盖了新房,谁家添了孙子,地里的庄稼长势如何。

信的末尾,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加上了一句:“在那边,照顾好自己。”

就这样,我们断断续续地通着信。她的信,像一扇窗,让我窥见了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精彩世界。而我的信,或许对她来说,只是一缕带着泥土气息的、遥远的乡愁。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信越来越少,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她的信里,开始出现一些我完全不懂的名词,比如“社团”、“考研”、“实习”。而我的生活,依旧是工地、家庭,两点一线。我们能聊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

我能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正在被时间、空间和阅历,无情地拉大。

最后一封信,是在两年后的一个冬天收到的。那封信很短,她说她交了男朋友,是她的同班同学,一个高大帅气的城市男孩,对我描述过他。她说他对我很好,他们准备一起考研究生。

信的最后,她祝我一切都好。

我拿着那封信,在冬日的寒风里站了很久,直到手脚都冻得麻木。我没有回信。我知道,这封信,是她对我们之间那段若有若无的青春情愫,做的一个最后的、体面的告别。

从此,风停了,窗也关上了。

我把她所有的信,连同那个夏天河边的记忆,一起装进一个铁皮饼干盒里,塞到了床底下最深的角落。我告诉自己,陈建社,该醒醒了。

之后的几年,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我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瓦工,我开始学着自己拉队伍,接一些小工程。我话不多,但做事踏实,讲信用,手艺也好,慢慢地,在十里八乡也有了点小名气。

二十四岁那年,经人介绍,我认识了邻村的姑娘王彩云。

彩云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漂亮,但长得周正,性格爽朗,一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亲切。她不嫌弃我是个泥瓦匠,只说:“建社哥,我看中的是你这个人老实,肯干。”

我们交往了半年,就结婚了。婚礼办得很热闹,按照村里最传统的习俗。看着穿着红嫁衣的彩云,看着满院子道贺的乡亲,我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我知道,这,就是我的人生。平凡,但真实。

婚后的日子,平淡而温馨。彩云是个勤快的女人,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对我爹娘也孝顺。第二年,我们的儿子出生了,取名陈浩。儿子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了无数的欢声笑语,也让我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我更加拼命地干活,从村里的小工程,慢慢接到镇上,甚至县里的工程。我成立了自己的小建筑队,买了拖拉机,后来又换成了小货车。我们的日子,像新砌的墙一样,一天比一天厚实,一天比一天有盼头。

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林淑娟,忘记了那个铁皮盒子。

直到有一年夏天,我带着儿子去清溪河里玩水。儿子踩在浅水里,用小石子打水漂,笑得咯咯响。我坐在当年那块大青石上,看着眼前的景象,有一瞬间的恍惚。

仿佛时光倒流,我又看到了那个甩着湿漉漉头发的少女,听到了那句让我心跳加速的问话。

“爸,你在想什么呢?”儿子跑过来,摇着我的胳膊。

我回过神来,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说:“没什么,在想,你小子什么时候能学会游泳。”

我把那段记忆,重新压回心底。我有了妻子,有了儿子,有了自己的事业和生活。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对彩云,对这个家,我必须负责。

我以为,我和林淑娟的人生,就会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各自延伸下去。

可我没想到,十几年后,我们竟然还会有再见的一天。而那次见面,却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另一面,也让我对自己坚守了半生的东西,产生了怀疑。

第4章 意外的重逢

一晃十几年过去,我陈建社在县城里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我开了自己的建筑公司,手下管着几十号人,从农村的泥瓦匠,变成了别人口中的“陈总”。车子从货车换成了桑塔纳,又换成了帕萨特。在县城最好的小区里,也买了房。

儿子陈浩也长大了,争气,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我和彩云都觉得,这辈子,值了。

生活安稳富足,唯一的烦恼,可能就是应酬越来越多。那天晚上,我刚陪一个项目的甲方喝完酒,司机送我回家。车子经过县里最豪华的“金碧辉煌”大酒店时,我鬼使神差地让司机停了车。

我看到酒店门口,一群人正簇拥着一个中年男人走出来。那男人我认识,是县里新来的一个大领导,姓张。而跟在张领导身边,巧笑嫣然、殷勤地为他拉开车门的那个女人,我看着,觉得有些眼熟。

她穿着一身得体的职业套装,化着精致的妆,头发盘得一丝不苟。虽然岁月在她眼角留下了一些痕迹,但那眉眼间的轮廓,依稀还是当年的模样。

我的心,猛地一沉。

是林淑娟。

她怎么会在这里?还和张领导在一起?

我坐在车里,隔着车窗,静静地看着她。她熟练地应酬着,脸上的笑容职业而得体,和我记忆中那个在河边戏水的、眼神清澈的少女,判若两人。

直到那群人散去,她才独自一人站在路边,脸上职业性的笑容褪去,露出一丝疲惫。她从包里拿出一根烟,点上,熟练地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吐出烟圈。那姿态,沧桑而落寞。

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这还是那个我认识的林淑娟吗?那个全市第三名的天之骄女,那个给我写信鼓励我的女孩,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没有下车去和她相认。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能说什么。我让司机开车回家,一路无言。

那晚,我又失眠了。我躺在床上,旁边是早已熟睡的妻子王彩云。她睡得很沉,呼吸均匀。我看着她朴实无华的睡颜,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愧疚感。

第二天,我通过一些人脉,旁敲侧击地打听了一下林淑娟的情况。

结果让我唏嘘不已。

原来,林淑娟大学毕业后,确实留在了大城市,也进了一家很不错的公司。她的那个大学男友,毕业后却选择回了老家,两人因为异地,最终分手了。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当地的男人,生了个女儿。可惜,好景不长,男人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还染上了的恶习,最后两人离了婚。

为了还债,也为了给女儿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她一个女人家,在商场上摸爬滚滚,吃尽了苦头。几年前,她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搭上了我们县里的一些开发项目,就回到了这里发展。她现在是一家医药公司的销售总监,常年要跟各种人打交道,陪酒应酬是家常便饭。

大家谈起她,语气里都带着几分暧昧和轻蔑。

“一个女人家,没点手腕,能在生意场上混得开?”

“听说她跟那个张领导关系不一般呢。”

“唉,可惜了,当年多好的一个姑娘。”

我听着这些流言蜚语,心里像被堵了一块大石头。我无法把这些不堪的描述,和我记忆中那个白裙飘飘的女孩联系在一起。

几天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还是见面了。

是一个饭局,一个我不得不参加的饭局。当我推开包厢门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主位旁边的林淑娟。

她也看到了我,先是一愣,随即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和不自然。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常态,脸上挂起了职业性的微笑,站起身来。

“哟,这不是陈总吗?稀客稀客。”做东的李总热情地把我拉过去。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咱们县建筑行业的龙头,陈建社陈总。这位,是华康药业的林淑娟林总,女中豪杰啊!”

林淑娟朝我伸出手,笑意盈盈:“陈总,久仰大名。”

我握住她的手,那只手柔软而微凉,不像彩云的手,因为常年做家务而有些粗糙。我看着她的眼睛,想从里面找到一丝当年的影子。

“你好,林……总。”我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

那顿饭,我吃得食不知味。我看着林淑娟在酒桌上游刃有余,谈笑风生,和一桌子大男人推杯换盏,说着奉承话,眼都不眨地将一杯杯白酒灌下肚。

她的脸上始终带着笑,但那笑容,却像一张面具,看不出真心。

酒过三巡,她借口去洗手间,我也找了个理由跟了出去。

在走廊的尽头,我叫住了她。

“淑娟。”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靠在墙上,脸上带着一丝酒后的红晕,眼神有些迷离地看着我。

“建社啊,”她自嘲地笑了笑,“没想到,我们会在这种地方见面。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挺不堪的?”

我摇了摇头,喉咙有些发干:“你……这些年,过得好吗?”

她像是听到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笑了起来,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好?什么叫好?”她从包里又拿出那支细长的女士香烟,点上,深吸一口,“有钱赚,有饭吃,女儿有学上,这就叫好吧。”

烟雾缭绕中,她的脸显得那么不真实。

“我听说你混得很好,”她看着我,“有自己的公司,家庭美满。挺好的,真的。你比我活得明白,也比我活得……干净。”

“干净”两个字,像针一样刺痛了我。

我们沉默了。走廊里只有她抽烟时发出的轻微“嘶嘶”声。

“当年……你为什么不来?”她突然问,声音很轻,像是在问自己。

我愣住了。我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她还记得那件事。

“我……”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当年的自卑和怯懦。

她看出了我的窘迫,摆了摆手,掐灭了烟头:“算了,都过去了。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思了。回去吧,别让人家等久了。”

她转身,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地走回了那个喧闹的包厢,背影决绝而孤单。

我站在原地,心里翻江倒海。

我一直以为,我的人生虽然平凡,但一步一个脚印,走得踏实稳健。而她,选择了远方,却似乎走得异常艰辛。

可那一刻,我突然有些不确定了。我们到底谁,才是真正被生活困住了的人?

是她,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挣扎,身不由己?

还是我,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着一眼望到头的生活,从未真正地为自己活过一次?

那个晚上,我第一次对我安稳了半辈子的生活,产生了动摇。

第5章 妻子的水杯

和林淑娟重逢后的那段时间,我的状态很不好。

我开始频繁地失眠,吃饭也没什么胃口,人也变得沉默寡言。彩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建社,你这是咋了?公司里出事了?”她给我端来一杯热茶,关切地问。

我摇摇头:“没事,就是最近有点累。”

她叹了口气,在我身边坐下,给我捏着肩膀:“你就是操心的命。现在浩浩也上大学了,公司也稳定了,你也该歇歇了。钱是赚不完的。”

我感受着她手上的力道,心里一阵温暖,又一阵愧疚。彩云是个好女人,她跟着我从一无所有到今天,吃了太多苦。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这个家,放在我和儿子身上。而我,却在为了一个过去的人,心神不宁。

我对自己说,陈建社,你是个有家室的男人,别再胡思乱想了。

可思绪这种东西,越是压抑,越是反弹得厉害。

我开始不自觉地拿彩云和林淑娟做比较。彩云不爱打扮,整天穿着朴素的家常衣服,脸上因为操劳,也有了皱纹;而林淑娟,总是那么光鲜亮丽,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成熟女人的风韵。彩云跟我聊的,永远是柴米油盐,亲戚邻里;而林淑娟,她谈论的是市场,是项目,是更广阔的世界。

这种比较是恶毒的,也是不公平的。我知道。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有一次,我和林淑娟因为一个项目,又有了接触。我们约在一家咖啡馆谈事情。那是她第一次主动约我。

她那天穿了一件米色的风衣,头发随意地挽着,没怎么化妆,显得比在酒桌上清爽了许多。

我们聊完公事,她突然说:“建社,谢谢你。这个项目,如果不是你帮忙,我可能拿不下来。”

我说:“这是公平竞争,你的方案确实做得好。”

她笑了笑,喝了一口咖啡,眼神有些悠远:“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你。”

“羡慕我?”我不解。

“是啊,”她说,“羡慕你有王彩云那么好的老婆,有一个安稳的家。我一个人在外面拼了这么多年,累的时候,连个能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回到家,冷锅冷灶,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让我的心软了一下。

“你……以后会好的。”我只能这么安慰她。

“或许吧。”她看着我,眼神很复杂,“建社,如果当年……我们在一起了,现在会是什么样?”

她的问题像一颗炸弹,在我脑子里轰然炸开。

我呆住了,手里的咖啡勺“当啷”一声掉在了碟子里。

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或者说,我不敢想。

看着我慌乱的样子,她又笑了,笑意却未达眼底:“跟你开玩笑呢,看把你吓的。你是个好人,陈建社。彩云嫁给你,是她的福气。”

那天之后,我的心更乱了。

回到家,彩云正哼着歌在厨房里忙活。饭桌上摆着我最爱吃的红烧肉和醋溜土豆丝。她见我回来,连忙解下围裙,给我盛饭。

“今天累不累?快趁热吃。我炖了很久,肉可烂了。”她笑着说,眼角的皱纹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我看着她,看着这充满烟火气的家,心里那点不该有的涟漪,被一股巨大的愧疚感压了下去。

晚上,我睡不着,起身到客厅抽烟。彩云也跟了出来,给我披了件衣服。

“少抽点,对身体不好。”她轻声说。

我没说话,只是猛吸了一口。

她在沙发上坐下,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建社,你是不是……遇到林淑娟了?”

我浑身一僵,烟灰掉了一截在地上。我没想到,她会这么直接。

我抬起头,看着她。客厅里只开了一盏小夜灯,光线昏暗,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猜的,”她的声音很平静,“除了她,我想不出还有谁能让你变成这样。前几天,我在街上看到你们了,在那个……叫什么咖啡馆的地方。”

我的心沉了下去,感觉自己像个被当场抓住的小偷。

“彩云,我……”我想解释,却发现语言是那么苍白无力。

“你不用说,我懂。”她打断了我,“建社,我跟你过了快二十年了,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比谁都清楚。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那么个地方,是留给她的。”

我震惊地看着她,说不出话来。

她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苦涩:“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你床底下那个铁皮盒子,有一年大扫除的时候,我看到过。我没打开,但我猜得到里面是什么。”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原来,我自以为是的秘密,在她面前,早已是公开的。

“你……为什么不问我?”

“问了又能怎么样呢?”她叹了口气,“让她在你心里,总比让她出现在你身边要好。我信你,建社。我知道你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你不会做对不起我和这个家的事。”

她站起身,从厨房里给我倒了一杯温水,放在我面前。

“水凉了,对胃不好。喝点热的吧。”

我看着那杯水,水面上氤氲着热气,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再也控制不住,眼泪掉了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在妻子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我哭的不是那段逝去的青春,也不是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我哭的是我自己的混蛋,哭的是我对身边这个女人的亏欠。

林淑娟是那杯让我心动、却永远也喝不到的咖啡,香醇,诱人,但终究不属于我的生活。而王彩云,是这杯温开水,平淡无奇,却在我最需要的时候,默默地温暖着我,是我生命的必需品。

我端起水杯,一口一口地喝下。那温热的液体,顺着喉咙,一直流到心里,熨帖了我所有的不安和躁动。

我抬起头,看着彩云,郑重地说:“对不起。”

她摇摇头,帮我擦去眼泪,说:“睡吧,都过去了。”

那一夜,我终于睡了一个安稳觉。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没有林淑娟,也没有那条清澈的河。我梦见我和彩云,头发都白了,坐在院子里,看着孙子孙女在夕阳下奔跑。

第6章 河流的两岸

那次和彩云推心置腹地谈过之后,我心里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开始有意识地疏远林淑娟。工作上的事情,我全部交给手下的项目经理去对接,尽量避免和她再有私下的接触。我知道,这对她,对彩云,对我自己,都是最好的选择。

林淑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大概也察觉到了我的变化。她没有再给我打过电话,也没有再约我见面。我们之间,又恢复了那种客气而疏离的“林总”和“陈总”的关系。

生活回到了正轨。我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家庭和公司上。我开始学着在周末放下工作,陪彩云去公园散步,去菜市场买菜。我们一起给远在省城的儿子打电话,听他讲学校里的趣事。

日子过得平淡,却很安心。

我不再用凉水泡脚了。彩云给我买了一个带按摩功能的足浴盆,每天晚上都催着我泡脚。热水蒸腾,暖意融融,我才发现,原来用热水泡脚,比凉水舒服得多。

我以为,我和林淑娟的故事,就这样彻底翻篇了。

直到一年后,我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是林淑娟打来的。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憔悴,带着哭腔:“建社,你……你能不能借我点钱?我女儿……我女儿病了,需要做手术,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我心里一惊,连忙问她出了什么事。

原来,她的女儿得了急性白血病,需要立刻进行骨髓移植,手术费加上后期的治疗费用,是个天文数字。她这些年虽然赚了些钱,但大部分都拿去还了前夫的债,剩下的钱,在巨额的医疗费面前,只是杯水车薪。她找遍了所有能借钱的朋友,但生意场上的朋友,人情淡薄,没几个人愿意真心帮她。

“建社,我知道我不该找你。但是,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求求你,就当……就当是看在老同学的情分上,帮帮我。”她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

我没有丝毫犹豫:“你需要多少?把卡号发给我。”

挂了电话,我立刻去了银行。我把我公司账上能动用的流动资金,加上我们家所有的积蓄,凑了八十万,全部转给了她。

做完这一切,我才给彩云打了电话,告诉她这件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建社,你……把家里的钱都给她了?”彩云的声音有些发颤。

“嗯。”我应了一声,心里有些忐忑。

“那是我们给浩浩将来结婚买房准备的……”

“彩云,”我打断她,“钱没了,可以再赚。但那是一条人命。她是我的老同学,我不能见死不救。”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我能想象到她此刻复杂的心情。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轻地说:“……我知道了。你做得对。救人要紧。”

听到她这句话,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善良、更理解我的女人了。

我赶到省城的医院,看到了林淑娟。她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素面朝天,头发乱糟糟的,眼睛又红又肿,整个人憔悴得不成样子。和我之前见到的那个光鲜亮丽的林总,判若两人。

她看到我,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儿地掉眼泪。

我把一张银行卡递给她:“这里面还有二十万,是我刚跟朋友借的。你先用着,不够我再想办法。”

她没有接,只是摇着头,哭着说:“建社,我……我这辈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还你。”

“别说这些,”我把卡硬塞到她手里,“先给孩子治病要紧。钱的事,以后再说。”

我在医院陪了她一会儿,帮着跑了跑腿。在病房外,我隔着玻璃,看到了她的女儿。一个很清秀的小姑娘,脸色苍白地躺在病床上,身上插着各种管子。

那一刻,我心里所有的杂念都消失了。什么青春,什么情愫,在生命的脆弱面前,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我眼前的,只是一个走投无路、为女儿心碎的母亲。

从医院出来,我给她发了条信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之后的一个多月,我一直在为她女儿手术费的事情奔波。我动用了自己所有的人脉,找朋友借,找银行贷款,又凑了五十万给她。

我的公司因为资金周转不开,停了好几个项目,工人们的工资都差点发不出来。彩云把她所有的首饰都拿了出来,让我拿去当掉。

“这个家,我也有份。”她红着眼睛说。

那是我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段日子,但我心里,却从未有过的踏实和坦荡。

幸运的是,手术很成功。林淑娟的女儿,得救了。

她给我打电话报平安的时候,在电话里哭得稀里哗啦,反反复复只会说“谢谢你”。

我说:“要谢,就谢谢彩云吧。是她支持我的。”

再后来,我听说林淑娟把公司股份卖了,也卖了县城的房子,带着女儿回了她南方的老家。她把卖房子和股份的钱,第一时间还给了我。

还钱那天,她没有见我,只是让朋友把一张银行卡转交给我。卡下面,压着一张纸条。

纸条上是她娟秀的字迹,和多年前一样。

上面写着:

“建社,谢谢你,也替我谢谢彩云。你们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人。当年的我,以为远方才有风景,拼了命地往前跑,最后才发现,最好的风景,其实是身边那个能让你安心的港湾。你找到了,我错过了。愿你们,一生平安幸福。”

我拿着那张纸条,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心里一片澄澈。

我知道,我和她,就像是站在河流两岸的人。曾经,我们或许有过那么一瞬间,想要渡河去到对岸。但最终,我们都留在了各自的岸边,看着河水滚滚向前,流向了不同的远方。

这样,也挺好。

第7章 尾声:清溪河的水

几年后,我和彩云回老家给我爹娘上坟。

事情办完,我们顺路走到了村西头的清溪河边。

正是初夏,河水清澈见底,两岸的芦苇长得郁郁葱葱。几个村里的孩子在河里嬉戏打闹,笑声传出很远。

我和彩云并肩坐在当年那块大青石上,就像无数对普普通通的农村夫妻一样。

“就是这儿吧?”彩云突然问。

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她问的是什么。我点点头:“嗯。”

“水看着是挺清凉的。”她说着,脱了鞋,也学着我当年的样子,把脚伸进了水里,舒服地叹了口气。

我看着她,笑了。阳光照在她带着些许银丝的头发上,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显得那么温柔。

“建社,”她看着河面,悠悠地说,“说实话,那阵子,我心里也怨过你。我觉得不公平,我陪你吃了那么多苦,你心里却还惦记着别人。”

我低下头,心里一阵愧疚:“彩云,我对不起你。”

她却摇摇头,转过头来看着我,眼神清澈而认真:“但是后来我想明白了。谁年轻的时候,心里没住过那么一两个人呢?那就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了,日子还得接着过。重要的是,陪你过日子的人是谁。”

她把脚丫在水里晃了晃,继续说:“你为了她,能倾家荡产去帮忙,这说明你这个人,重情重义。我王彩云没嫁错人。我只是庆幸,当年站在河边对你说那句话的人,不是我。不然啊,我可能就得不到你这么好的男人了。”

她的话,让我心里百感交集。我伸出手,紧紧地握住了她那双有些粗糙、却无比温暖的手。

“彩云,谢谢你。”

千言万语,最终只汇成了这三个字。

她回握住我的手,笑了:“谢啥。下辈子,你早点来找我,别再让别人抢了先。”

我也笑了。

我们坐在河边,看着夕阳慢慢落下,把整个河面染成了一片温暖的金色。远处的村庄,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我心里那条奔腾了半生的河,在这一刻,终于彻底地平静了下来,变成了一片宁静的湖。

我知道,林淑娟是我青春里最美的一道涟漪,绚烂,却短暂。而王彩云,才是我生命里那条缓缓流淌、永不干涸的清溪河。她包容了我所有的过去,承载了我全部的现在,并将和我一起,流向安稳的未来。

脚下的河水,依旧清凉。但这一次,我感受到的,不再是青春的悸动与遗憾,而是岁月沉淀后的、踏实而温暖的幸福。

来源:By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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