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赓续谱新篇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31 03:07 1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样。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系统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非遗保护传承事业展现出蓬勃生机。

转自: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样。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系统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非遗保护传承事业展现出蓬勃生机。

收官“十四五”,谋篇“十五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重点实施非遗保护传承、融合发展、传播体验、数字赋能、研究转化、人才培养六大工程,力争到2030年文化强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非遗传承活力充分激发,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的氛围日益浓厚。

完善制度体系 保护文化瑰宝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规划》等文件,系统构建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在资金保障方面,严格抓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落实,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实施《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强化绩效管理,确保非遗保护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加大传承人扶持力度,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传承人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

加强非遗理论研究体系建设,推动黄河、长城等体现中华文化基因、涉及中华文明发源的重点非遗项目保护研究,认定自治区级非遗研究基地8个。出版《内蒙古自治区非遗项目名录图文集》《内蒙古非遗保护成果丛书》《蒙古族传统服饰典型样式》等专著18部。

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完成7位70周岁以上传承人的全面系统记录,并启动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加强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完善名录体系建设,加强非遗传承人认定和管理。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项目管理、健全保障机制等举措,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性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瑰宝,努力把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好、发展好。

赓续文化根脉 薪火永续相传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江格尔》(英雄史诗)《萨吾尔登》等17个项目成功入选国务院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七批和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8个(106处)、自治区级项目634个(1079处),彰显了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和保护成效。

非遗保护工作向精细化迈进。加强分类保护,继续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命名自治区级传统工艺工作站12个,认定自治区级非遗工坊55个,全区各盟市旗县非遗工坊达479个,实现盟市旗县区全覆盖。举办传统工艺与现代创意展,支持开展技艺研究、产品研发等活动,推动非遗与现代生活深度融合。

加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申报和履约工作。全区共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4项,其中牵头2项,分别为蒙古族长调和呼麦。加强履约保护,夯实保护责任,提升履约能力和水平。

扎实推进非遗传承人培训计划。在浙江大学等高校举办管理人员培训班,内蒙古师范大学等3所院校被推荐为国家级研培计划参与院校,北京服装学院连续多年为内蒙古开展培训。“十四五”期间,共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培训20余期,举办自治区级以上研培班130余期,覆盖1.2万余人次。同时,加强传承人管理,考核评估传承人义务履行及补助使用情况,按时足额发放传承人补助。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0人,推荐28人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10人(健在92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087人(健在912人)、盟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623人、旗县级代表性传承人6448人。

“首届黄河非遗美食月”活动荣获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最具传播影响力非遗活动”;“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传播项目”入选全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活动创新案例;“非遗筑梦 青春传承”案例入选全国“非遗+学校教育”方向2025非遗传播创新案例;“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案例。

这一系列举措和成就,充分展现了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保护工作的显著成效,极大提升了非遗项目的存续活力与文化影响力,为非遗传承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加强活态传承 焕发非遗光彩

为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系统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并重点支持赤峰市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构建分级保护体系。

在基层传承方面,创新开展“非遗在社区”试点,评选出10个示范社区,通过非遗项目活化利用增强居民文化认同感。同时,积极推进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打造莫尼山非遗小镇等特色景区,累计评选35个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

在文旅融合方面,自治区非遗旅游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锡林郭勒、呼伦贝尔非遗线路分别入选全国非遗主题旅游线路。自治区评选出十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认定19个自治区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设计36条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涵盖黄河、长城、草原等文化元素,推动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强化非遗传播推广。推进线上《非遗公开课》的录制工作,开展非遗进地铁、机场、高速服务区“三进”活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摄制《非遗里的中国·内蒙古篇》,富有内涵、技艺精湛、和谐包容的内蒙古非遗受到热捧。

推动非遗品牌建设。连续举办全区非遗年货展、创新举办非遗购物月、“绣美新时代”刺绣大赛等活动,承办2025年中国原生民歌节,充分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各盟市举办“中华颂·非遗传承文脉”展、内蒙古长城四季非遗展等系列活动。开展“云赏非遗过大年”视频展播、“文化进万家”直播活动,制作非遗拜大年视频。打造“北疆非遗数字馆”,突破时空限制,提升可视性、互动性和体验感,助力内蒙古非遗保护成果的数字化转化与全民共享。

深化对外交流。组织非遗传承人赴蒙古国、法国、德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文化交流,积极参加中国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等活动,推动北疆文化走向世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内蒙古自治区正以用心、用力、用情的姿态,谱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的崭新篇章。这片孕育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土地,正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生动实践,书写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时代答卷。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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