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故不到校以旷工论处,一次扣20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全体教师会、升旗仪式,无故缺勤一次扣20元;自习课迟到一次扣5元,不到一次扣10元。
根据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职工薪酬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奖励性绩效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分为基础奖励性绩效和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三、奖励性绩效发放
(一)基础奖励性绩效
基础奖励性绩效原则上根据教师职称统一核算,扣除缺勤,按月发放。
教师请假:事假每节课7元,病假每节课4元。
无故不到校以旷工论处,一次扣20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全体教师会、升旗仪式,无故缺勤一次扣20元;自习课迟到一次扣5元,不到一次扣10元。
每人每月8节公假,当月有效,不累计。考勤扣除金额累积到政府奖励性绩效用于奖励的30%中。
教师代课:
代班主任:代班主任费每天25元,从班主任费中扣除。
代课费:代课费每节课5元,从30%的政府性奖励绩效中支付。调课没有代课费。
(二)政府奖励性绩效
1绩效总额由上级统一核算。班主任津贴、领导干部津贴按上级有关规定按学期发放。
(1)班主任津贴2021年每人每月210元根据班级管理,每月按A档240元,B档210元,C档180元三挡发放(学期末发放)。
班级管理包括安全管理和班级日常工作(日常检查和班级活动开展)。
(2)2021年领导干部津贴:
副校长、副书记每人每月910元。
中层正职每人每月770元(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政教主任、团队负责人)。中层副职每人每月700元。财务工作人员每月补贴600元。
2. 剩余奖励性绩效的70%发放。
(1)余额的70%用于发放课时量(含自习课)津贴。
(2)具体课时量发放
月课时量=周课时量x4
①周课时量=周上课节数(实际课时)x难度系数+周备课量+早读课
(备注:1难度系数:语文1.2;数学、英语1.1;其他学科1。2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的,工作量津贴扣除发放给代课教师)
②校月平均课时量= 校月课时总量
学校总上课人数
③每课时课时量津贴= 余额的70% 元
学校总课时量
④不满月平均课时量的任课教师和非教学岗位教师按照月平均课时量计算。
3.剩余奖励性绩效的30%发放。
剩余奖励性绩效的30%面向全体教师。根据日常管理、教育教学成绩、加班、附加项得分等和其他工作量发放。
日常管理包括政治学习笔记、备课、三类学生辅导、作业批改等内容,每项100分,共计400分,由分管领导根据每次检查情况累计得分,总分按照300分折算,确定最终得分。考勤200分,请假2天以内200分,请假2-7天150分,请假7-10天120分,请假10-15天,90分,请假15天以上不得分。全勤奖励200分(全学期公假8节课以内的教师)。
附加项包括音体美、科技和各学科区级以上组织的比赛集体或学生获奖情况,由校务办公会根据实际确定奖励分值。
其他工作量规定
教研组长10课时(心理工作室主持人10课时、微机组长8课时),备课组长8课时(教研组长兼集备组长不累计),室长4课时,专用室管理员4课时,办公室、团队工作人员6课时, 安全档案管理员4课时,安全平台管理员4课时。因病缺课平台管理员4课时,卫生室管理员6课时,党建工作评论员6课时。心理档案工作人员4课时。纪晨光、崔成林老师防疫、安全等其他工作6课时。
其他临时性工作的工作量由校务办公会研究决定。
教学成绩:
教学成绩以级部、学科整体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捆绑式评价。七、八年级2022年期末考试目标定为全区第9-11名,九年级2022年期末考试目标和中考目标定为全区第9-12名。学科目标参照级部目标。
七八年级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基础分400分(含非统考学科教师,跨级部任课教师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级部目标完成,级部任课教师教师每人200分。学科目标每超级部目标一名,加100分,低于级部目标一名,不扣分;之后,每降低一名扣80分。
级部目标未完成,学科目标完成的,学科组教师每人200分;每提高一名,加100分;低于级部目标一名,不扣分,之后,每降低一名扣80分。
九年级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基础分500分(含非统考学科教师,跨级部任课教师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中考目标完成,全体任课教师每人260分。学科目标每提高一名,加150分;低于级部目标一名,不扣分;之后,每降低一名扣80分。
中考组合学科以中考组合成绩加第一学期期末检测和第二学期每学科区(或市)一模抽测成绩排名,确定本学科中考目标完成情况。如果无中考组合成绩,以第一学期期末检测和第二学期每学科区(或市)一模抽测成绩计算在区内名次。
中考目标未完成,学科目标完成的,学科组教师每人200分;每提高一名,加150分;低于级部目标一名,不扣分,之后,每降低一名扣80分。
九年级中考达成目标,全校教师每人积400分。
全校各级部目标均未完成,重新制定发放方案。
出现下列情况的,由校务办公会研究,每次扣除100-200元。
(1)违反师德规定,造成一定影响。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破坏学校荣誉,造成严重影响。
(3)不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拒不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的。
(4)不执行教学常规相关要求,在教学常规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5)不执行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6)不重视相关检查,在迎检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7)不遵守网络安全和舆情管理相关规定,传播不实视频、言论,发表不当评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收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不构成犯罪的的,取消本学期30%奖励性绩效。
(9)请假1个月
(9)其他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况。
4.其他规定
(1)2、7、8月扣除领导干部津贴、班主任(原班主任)津贴部分后,余额的70%由在编在岗教师平均发放,余额的30%纳入学期末的奖励性绩效。
(2)在我校支教教师在我校发放政府奖励性津贴。
(3)休产假教师不享受产假期间的政府奖励性绩效,学校奖励性绩效按原方案执行。
(4)因工伤休假的老师,政府奖励性绩效发放数额由教代会研究确定。
(5)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不满30天的,当月不再发放政府奖励性绩效,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30天),不再发放本学期奖励性绩效30%部分。每学期累计达两个月及以上的,不再发放本学期政府奖励性绩效。
(6)加班费:学校统一组织或认定的加班每天40元。
(7)比赛奖励:
区长杯夺杯1000分,第二名800分,第三名500分;一等奖800分,2等奖600分;三等奖不计分。
学生辅导:按获奖学生累计。国家、省、市、区一等奖分别获100分、80分、60分40分;二等奖依次降低20分;三等奖不计分。
其他比赛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5.该方案由教代会通过,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来源:校园的路灯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