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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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亚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4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对持有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嘉科技”)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持有聚嘉科技22.0345%的股份,并获得两个董事席位,对其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因此将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变更核算方法不影响公司损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概述

(一)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聚嘉科技1.37%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计量。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受让后公司持有聚嘉科技股份比例为22.0345%,并获得两个董事席位,对其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故公司将持有聚嘉科技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内容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核算方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核算方法: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日期

自2025年10月22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变更核算方法不影响公司损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对聚嘉科技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对聚嘉科技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参股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4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相关的治理文件亦将同步废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4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提请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07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sopswM8sq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朗迪集团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炎康先生

副董事长、总经理:高文铭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女士

财务总监:鲁亚波女士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sopswM8sq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0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金霞

邮箱:ldzd@langd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0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会召开前5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届时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8:30-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480

传真:0574-62199608

邮箱:ldzd@langdi.com

联系人:马金霞

会议说明: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4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年10月28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时,公司取消监事会。

二、变更公司住所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变更后的住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且公司实际经营地址未发生变更。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事宜,并结合《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拟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废止,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第1、2、9、14、15、16、27、3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事项,本次修订内容最终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为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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