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绿皮火车像是时间的老人,喘着粗气,慢悠悠地把我拖进了一座陌生的城市。
绿皮火车像是时间的老人,喘着粗气,慢悠悠地把我拖进了一座陌生的城市。
车窗玻璃上哈着一层白雾,我用指尖划开一小块,外面的世界就那么一帧一帧地,笨拙地挤进来。
天是灰的,像一块没洗干净的旧抹布。
站台上的风有点野,吹在脸上,带着一股子铁锈和煤灰混合的味道,呛得人鼻子发酸。
我裹紧了外套,把那只揣着红色信封的手,更深地插进了口袋里。
信封的棱角硌着我的手心,有点硬,但更多的是一种温热的踏实感。
这是给陈默的。
大学毕业八年,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收到他的消息。
一张电子请柬,印着他和新娘的婚纱照,笑得比广告里的模特还标准。
地点,一个我从未听过的酒店名字。
时间,就是今天。
我几乎是立刻就买了票,连夜赶来的。
一千三百多公里,坐了二十二个小时的硬座。
屁股都坐麻了,腰也像是被折断了。
车厢里混杂着泡面、汗味、还有劣质香烟的味道,熏得人头昏脑涨。
可我心里是热的。
就像这只被我捂了一路的红包。
我想,陈默见到我,会是什么表情?
是会惊讶地张大嘴巴,然后冲过来给我一拳,骂我这么多年死哪儿去了?
还是会红着眼眶,一把抱住我,说一句,“兄弟,你可算来了。”
我想象不出第三种可能。
毕竟,我们是陈默和我。
是大学时睡上下铺,共用一个饭盆,一起在冬天的深夜里,就着一盘花生米喝掉两瓶廉价白酒的兄弟。
是那个在我穷得叮当响,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的时候,默默把自己的生活费塞给我,然后啃了一个月馒头的陈默。
也是那个在我失恋后,陪我在操场上一圈一圈走到天亮,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递给我一根又一根烟的陈-默。
我们的关系,早就超越了“同窗”这两个字。
它是用无数个日夜的陪伴,无数次无言的默契,和无数顿凑合的饭菜,一点一点砌起来的。
坚不可摧。
我一直这么认为。
打上车,把酒店地址给司机看了一眼。
师傅是个话痨,问我去参加婚礼啊?
我点点头。
他说,这酒店可气派了,是咱们这儿数一数二的,一桌席面,抵得上他半个月的份子钱。
我笑了笑,没接话,只是把口袋里的红包又捏紧了些。
里面是我一个月一半的工资。
不多,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倾尽所有了。
我想,这无关乎钱,是心意。
是告诉他,无论我们隔了多远,多久没见,他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我必须在场。
酒店门口果然气派。
巨大的罗马柱,闪闪发光的水晶吊灯,还有铺到马路牙子上的红地毯。
门口迎宾的姑娘,个个都跟电视里的明星似的,穿着开叉到大腿的旗袍,笑得标准又客气。
我提着一个简单的旅行包,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休闲装,站在这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显得格格不入。
就像一滴墨水,掉进了牛奶里。
空气里飘着一股浓郁的香水和百合花的混合味道,甜得发腻,让我有些透不过气来。
我看到了签到台。
一个穿着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主持人,正拿着麦克风,用一种打了鸡血的语调,引导着宾客。
我走过去,在一个红色的签到簿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林墨。
很小的两个字,被挤在一堆我不认识的名字中间。
我拿出那个红色的信封,递给负责收礼金的女孩。
她头也没抬,熟练地接过,撕开,点钞,然后在一个本子飞快地记下。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像工厂里的流水线作业。
我甚至怀疑,她有没有看清红包上写的祝福语。
那是我练了好几遍才写上去的。
“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林墨赠”
我问她,“新郎官呢?陈默在哪儿?”
她抬起眼皮瞥了我一下,指了指宴会厅的方向,“在里面招呼客人呢셔。”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敷衍。
我道了声谢,深吸一口气,朝着那个巨大的,仿佛能吞噬一切的金色大门走去。
我的心跳得有点快。
像揣了只兔子。
就要见到他了。
八年了。
他会变成什么样?
是胖了,还是瘦了?
头发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又黑又硬,跟钢针似的?
宴会厅里的人声、音乐声、杯盘碰撞声,像潮水一样涌了出来。
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他站在人群最中央,穿着一身笔挺的白色西装,头发上打了发胶,亮得能照出人影。
他正端着一杯香槟,和几个看起来非富即贵的中年男人谈笑风生。
脸上的笑容,是我从未见过的熟练和得体。
他瘦了些,轮廓比以前更分明,但眼神里,少了些大学时的清澈和锐气,多了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站在门口,就那么远远地看着他。
像一个迟到的观众,看着一出已经开演的戏剧。
主角,是我最熟悉的人。
剧情,却是我完全陌生的。
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就那么一眼。
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我看到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错愕,然后,是慌乱。
是的,是慌乱。
我不会看错。
我对他太熟悉了。
我朝他笑了笑,抬起手,想打个招呼。
可我的手还没抬到一半,就僵在了半空中。
因为他飞快地移开了视线。
就像被什么烫到了一样。
他转过身,继续和身边的人说话,仿佛刚刚那个对视,只是我的错觉。
仿佛我,只是一个不存在的透明人。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像是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冰水。
从里到外,凉了个透。
怎么会?
他没看见我?
不可能。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遮挡,直线距离不过十几米。
他看见了。
他绝对看见了。
但他选择了无视。
为什么?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像一团被猫抓过的毛线。
也许……也许他太忙了,没顾得上?
对,一定是这样。
他是新郎官,全场最重要的人,要应酬那么多人,一时没顾上我,也正常。
我这样安慰自己。
然后找了一个最角落的桌子坐下。
桌上已经坐了几个人,看起来像是新娘那边的亲戚,正用方言热烈地讨论着什么。
我一句话也听不懂。
也没有人看我一眼,或者问我一句,你是谁。
我就像一个误入别人梦境的局外人,尴尬,且多余。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茶是温的,喝到嘴里,却感觉不到丝毫暖意。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陈默。
我看着他像一只穿花蝴蝶,游走在一张又一张酒桌之间。
敬酒,微笑,寒暄。
每一个动作都那么标准,那么完美。
他路过了我的邻桌。
又路过了我的后桌。
甚至,他还绕了一个大圈,去和舞台边的摄影师碰了碰杯。
但他始终,没有朝我这个角落,再看一眼。
一次都没有。
我就像他婚礼现场的一块背景板,或者说,是一个他急于用华丽装饰掩盖掉的,陈旧的污点。
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沉到冰冷的海底。
周围的喧闹声,仿佛都离我远去了。
我只听得见自己胸腔里,那空洞而沉重的回响。
为什么?
这三个字,像一把生锈的钝刀,在我的脑子里来回地割。
我想不明白。
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八年不联系,是因为我们都忙于生计,我能理解。
可今天,我跨越了半个中国来见你,你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我?
难道我们之间那些过往,那些情谊,都只是我一个人的独家记忆?
难道那碗分着吃的泡面,那瓶对着吹的啤酒,那场陪着淋的雨,都随着时间,蒸发得无影无踪了?
我开始回忆。
拼命地回忆。
毕业后,我们到底是怎么断了联系的?
我想起来了。
刚毕业那会儿,我们还经常打电话。
他在一个大公司实习,每天加班到深夜,累得像条狗。
我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当老师,日子清贫又单调。
我们互相打气,说等以后混好了,一定要再像大学时那样,不醉不归。
后来,他升职了,越来越忙。
我们的通话间隔,从几天,变成几周,再到几个月。
最后一次通话,是他告诉我,他要被派到国外学习两年。
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但又带着一丝兴奋。
他说,“林墨,等我回来,我请你吃大餐。”
我说,“好,我等你。”
然后,就是漫长的沉默。
他没有再联系我。
我也没有再打扰他。
我以为,他只是太忙了。
我以为,我们的情谊,不需要靠频繁的联系来维持。
我以为,只要他回来,只要一个电话,我们就能回到从前。
现在看来,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以为。
菜一道一道地被端上来。
精致得像艺术品。
龙虾,鲍鱼,海参。
都是我只在电视里见过的东西。
同桌的人在大快朵颐,发出满足的赞叹声。
我却一点胃口都没有。
我只是机械地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是红酒。
又酸又涩。
难喝得要命。
远不如我们当年在宿舍楼下小卖部买的十块钱一瓶的二锅头。
那个时候,我们穷得只剩下快乐。
而现在,他什么都有了。
体面的工作,美丽的妻子,盛大的婚礼。
以及,一个他不想再见到的,来自过去的穷朋友。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一个天大的笑话。
我千里迢迢地赶来,不是为了接受他的祝福,而是为了见证他的抛弃。
用我一个月的血汗钱,买了一张前排的门票,亲眼看他,如何将我们的过去,埋葬得干干净净。
真可笑。
也真可悲。
司仪在舞台上,用煽情的语调,讲述着新郎新娘的爱情故事。
大屏幕上,开始播放他们的照片。
从相识,到相恋,再到求婚。
一张张甜蜜的笑脸,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看到陈默单膝跪地,为新娘戴上钻戒。
新娘笑得一脸幸福。
台下的宾客,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
我也跟着拍了两下手。
声音很轻,轻得只有我自己能听见。
像是为我们那段死去的友谊,送行。
我不想再待下去了。
一分一秒都不想。
这里的每一缕空气,都让我感到窒息。
这里的每一张笑脸,都像是在嘲笑我的愚蠢。
我站起身,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
也没有人注意到我的离开。
我径直走到签到台。
收礼金的女孩正低着头玩手机。
我敲了敲桌子。
她不耐烦地抬起头,“干嘛?”
我说,“我把我的红包拿回来。”
她愣住了,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
“你说什么?红包还能往回要的?”
她的声音有点大,引来了周围几个人的侧目。
我不想和她废话。
我指着那个记账的本子,说:“林墨,我叫林墨,你查一下,把钱还给我。”
我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定。
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
女孩的脸上,露出了鄙夷和嘲讽的神情。
“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啊?来参加婚礼,还把红包要回去,没见过你这样的。”
周围开始有人窃窃私语。
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的背上。
但我不在乎了。
尊严,早在陈默无视我的那一刻,就已经被他亲手撕碎了。
我现在,只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那不是钱。
那是我最后的一点体面。
我看着那个女孩,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
“把钱,还给我。”
我的眼神,可能有点吓人。
女孩被我镇住了,撇了撇嘴,不情不愿地翻开了本子。
她找到了我的名字,从一个厚厚的信封堆里,抽出了我的那一个。
她把红包扔在桌子上,语气轻蔑,“喏,给你,真是穷疯了。”
我没有理会她的羞辱。
我拿起那个红包。
它依然温热,还带着我的体温。
可现在摸在手里,却觉得无比的讽刺。
我当着她的面,撕开了红包。
从里面抽出了那叠崭新的钞票。
然后,我把那个空空的,写着“新婚快乐”的红色信封,重新放回了桌子上。
我对那个目瞪口呆的女孩说:
“钱,我拿走。祝福,我留下。”
“告诉陈默,林墨来过。”
“也祝他,前程似锦,别再回头。”
说完,我转身就走。
没有一丝留恋。
身后传来什么样的议论,我已经不在乎了。
走出酒店大门的那一刻,外面的冷风吹在我的脸上。
我打了个哆嗦,却觉得无比的清醒。
天,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
细细的,密密的,像牛毛,像花针。
打在脸上,冰冰凉凉的。
我没有打车,也没有撑伞。
我就那么走在雨里。
任凭冰冷的雨水,打湿我的头发,我的衣服,我滚烫的心。
我想起了很多事。
很多关于我和陈默的往事。
那些画面,像一部老旧的黑白电影,在我的脑海里,一帧一帧地回放。
我想起大一那年,我们第一次见面。
在那个拥挤又闷热的宿舍里,他是第一个对我笑的人。
他的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像有星星。
他说,“你好,我叫陈默,沉默的默。”
我说,“你好,我叫林墨,翰林墨宝的墨。”
他说,“咱俩这名字,还挺有缘。”
是啊,有缘。
缘分让我们成了最好的兄弟。
也缘分让我们在今天,以这样一种不堪的方式,做了了断。
我想起大二那年的冬天。
那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
家里出了变故,父亲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
我连下个月的生活费都没有了着落。
我躲在被子里,偷偷哭了一整晚。
第二天,陈默什么也没问。
他只是把一张银行卡,塞到了我的枕头底下。
卡里,是他整个学期的生活费和奖学金。
他说,“先拿着,不够我再想办法。”
我问他,“那你怎么办?”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事,我减肥。”
那一个学期,他真的瘦了很多。
每天只吃两个馒头,就着免费的汤。
我每次把钱还给他,他都不要。
他说,“兄弟之间,说这些就见外了。”
是啊,兄弟。
曾经我们以为,这两个字,比天还大。
可现在我才明白,它有时候,也薄得像一张纸。
风一吹,就散了。
我想起大三那年的暑假。
我们都没钱回家,就留在学校打工。
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搬砖,扛水泥。
一天下来,累得骨头都快散架了。
晚上,我们就睡在工地的板房里。
蚊子多得像轰炸机。
热得人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们就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看着天花板,聊未来。
他说,他以后要开一家自己的公司,做大老板,赚很多很多钱。
然后,买一套大房子,把他爸妈都接过来。
我问他,“那我呢?”
他翻了个身,看着我,眼睛在黑暗里亮得惊人。
他说,“你当然是我的副总。我负责赚钱,你负责帮我花钱。”
我们都笑了。
笑声在那个闷热的夏夜里,显得那么清脆,那么真实。
仿佛我们说的,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明天就能实现的现实。
可现实是,他真的成了大老板。
住进了大房子。
娶了美丽的妻子。
而我,却连进入他婚礼现场的资格,都没有。
雨越下越大。
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我走到一个公交站台,停下了脚步。
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色匆匆的路人。
这座城市,那么大,那么繁华。
却没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的。
我掏出手机,想把陈默的联系方式,全部删掉。
可我翻遍了通讯录,才发现,我根本就没有他新的手机号。
微信里,他的头像,还是八年前那张穿着学士服的毕业照。
朋友圈,也设置了三天可见。
一片空白。
原来,不是他今天才开始抛弃我。
而是这八年来,我一直,都不在他的世界里。
我只是活在自己编织的回忆里,不愿意醒来。
多可笑啊,林墨。
我对着公交站牌的玻璃,看着里面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自嘲地笑了笑。
一辆公交车,在我面前停下。
我没有看是几路车,也不知道它开往哪里。
我只是麻木地,走了上去。
车厢里很空。
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窗外的街景,飞快地向后倒退。
霓虹灯的光,在湿漉漉的玻璃上,晕染成一团团模糊的光斑。
像我那段支离破碎的青春。
车子不知道开了多久,停在了一个终点站。
司机师傅回头对我说,“小伙子,到站了。”
我才如梦初醒。
我下了车,发现这里是一个老旧的火车站。
不是我来时的那个高铁站。
这里的站台,还是水泥的。
铁轨上,停着一辆绿皮火车。
就是我们当年坐过的那种。
看到那抹熟悉的绿色,我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疼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鬼使神使地,买了一张最近一班车的车票。
站票。
去哪里,我不知道。
我只是想离开。
逃离这座让我感到窒息的城市。
逃离这段让我感到羞辱的回忆。
检票,上车。
车厢里,还是那股熟悉的,混杂着各种气味的味道。
我找了个靠窗的角落,站着。
火车缓缓开动。
“哐当,哐当……”
那熟悉的,富有节奏感的声音,像一首催眠曲。
把我带回了那个,遥远的夏天。
大四那年,陈默的父亲,突然查出了重病。
需要一大笔手术费。
对于他那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我看到他一个人,蹲在宿舍的阳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他整个人,都瘦脱了相。
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和无助。
他告诉我,他想退学。
回家去,打工赚钱,给他爸治病。
我一听就急了。
我拉着他的手,说,“你疯了?我们马上就要毕业了!你现在退学,这四年大学不就白读了吗?”
他甩开我的手,冲我吼。
“那能怎么办?我爸都快没命了!我还在乎那张破文凭吗?”
那是他第一次,对我发火。
我看着他通红的眼睛,知道他是真的被逼到了绝境。
我没再说什么。
第二天,我回了一趟家。
我把我奶奶留给我,说是以后给我娶媳妇用的一个金镯子,给卖了。
那是我奶奶唯一的遗物。
对我来说,比我的命还重要。
我把卖镯子的钱,凑上我所有的积蓄,一共五万块钱。
我把钱打到了陈默的卡上。
然后给他发了条短信。
我说,“钱我给你凑到了。不是我给你的,是我找一个远房亲戚借的,不用你还。你安心上学,叔叔的病,一定会好起来的。”
我撒了谎。
因为我知道,以他的自尊心,如果知道这钱是我给的,他绝对不会要。
他很快就给我回了电话。
电话里,他哭得像个孩子。
他哽咽着,一遍又一遍地对我说,“林墨,谢谢你。这辈子,我做牛做马,都报答你。”
我说,“别说这些屁话。我们是兄弟。”
后来,他父亲的手术很成功。
他也顺利地毕了业。
毕业那天,我们喝得酩酊大醉。
他抱着我,又哭又笑。
他说,“林墨,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以后,我陈默的命,就是你的。”
我拍着他的背,说,“滚蛋,我可没你这么老的儿子。”
我一直以为,这件事,会是我们之间,一个永远的,温暖的秘密。
是我为他做过的,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
这个秘密,会成为压垮我们友谊的,最后一根稻草。
它没有成为我们情比金坚的见证。
反而成了他想要拼命抹去的,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因为那笔钱,代表着他的无助,他的窘迫,他的“低人一等”。
而我,就是那段历史的,唯一的人证。
只要我还在,他就会时时刻刻地想起,自己曾经是多么的狼狈。
所以,他要逃。
他要用成功,用财富,用一场盛大的婚礼,来和过去划清界限。
而我这个来自过去的人,自然就成了他最不欢迎的客人。
想通了这一切,我突然就不恨他了。
我只是觉得,很难过。
为他,也为我自己。
我们终究,还是活成了两种人。
他拼命地想往上爬,想摆脱过去。
而我,却傻傻地,一直停留在原地,守着那些他早已不在乎的回忆。
火车在黑夜里穿行。
窗外,一片漆黑。
偶尔有几点灯光,一闪而过,像流星。
我拿出手机,点开了那个八年没有动静的对话框。
我打下了一行字。
“新婚快乐,陈默。”
想了想,又删掉了。
又打。
“那年夏天,没有谁欠谁。祝你幸福。”
然后,我按下了发送键。
紧接着,我按下了删除好友键。
确认。
做完这一切,我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我把手机关机,塞回口袋里。
然后,把头靠在冰冷的车窗上。
火车还在“哐当哐当”地响着。
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也好像,一切都结束了。
再见了,陈默。
再见了,我最好的朋友。
再见了,我回不去的青春。
火车到站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小站。
我下了车,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
清晨的空气,带着一股泥土的芬芳,格外清新。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胸口的郁结之气,都消散了不少。
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哪里。
但那一刻,我心里,却前所未有的平静。
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我背起我的旅行包,走出了车站。
朝阳,正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
金色的光,洒满了大地。
也洒在了我的身上。
暖洋洋的。
我眯起眼睛,看着远方。
我想,未来的路,还很长。
我会遇到新的人,看到新的风景。
而那段关于绿皮火车,关于建筑工地,关于一碗泡面和一场婚礼的记忆,会被我妥善地,安放在心底最深的角落。
不再触碰。
不再提起。
就让它,成为我一个人,独有的秘密。
我开始找工作,在这个陌生的小城。
我找到了一所私立学校,当了代课老师。
工资不高,但足够我生活。
学校里的孩子,都很淳朴,很可爱。
他们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自己。
我教他们语文,教他们读诗。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每当读到这些关于友谊的诗句,我都会有一瞬间的恍惚。
但我很快,就会回过神来。
然后,笑着告诉他们,朋友,是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一定要好好珍惜。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
我以为,我和陈默的故事,已经彻底翻篇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快递。
没有寄件人信息。
只有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我有些疑惑地拆开。
里面,是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打开盒子,我愣住了。
里面静静地躺着的,是我奶奶的那个金镯子。
一模一样。
镯子下面,压着一张卡片。
卡片上,是一行娟秀的字迹。
“林老师,对不起。也谢谢你。”
没有落款。
但我知道,是谁写的。
是陈默的妻子。
我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
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掉了下来。
砸在那个冰冷,却又滚烫的镯子上。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原来,他一直都记得。
他不是不念旧情。
他只是,用了一种我无法理解的,笨拙的方式,在维护着他那可怜的自尊。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个一模一样的镯子的。
我只知道,在这一刻,所有的怨恨,所有的委屈,都烟消云散了。
我拿起手机,拨通了那个陌生的号码。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
那边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
“喂,您好。”
是她。
我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
“你好,我是林墨。”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
然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
“林老师,我等您这个电话,等了很久了。”
她说,婚礼那天,陈默回去后,就大病了一场。
高烧不退,嘴里一直胡乱地喊着我的名字。
她说,她后来在整理陈默的旧物时,发现了一个上锁的日记本。
她打开了日记本。
里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他和我的大学时光。
也记录了,那个关于金镯子的秘密。
日记的最后一页,写着一句话。
“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是林墨。我欠他的,下辈子也还不清。”
她说,陈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又极度自卑的人。
他越是成功,就越是害怕面对过去那个贫穷无助的自己。
也越是害怕面对我这个,见证了他所有窘迫的人。
婚礼那天,他看到我,第一反应不是惊喜,而是恐慌。
他怕我当着他那些新朋友,新同事的面,说起过去的事。
他怕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光鲜亮丽的形象,会瞬间崩塌。
所以,他选择了逃避。
用最伤人的方式,逃避。
“他不是坏人,林老师。”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哭腔,“他只是……太傻了。”
我握着电话,久久没有说话。
心里,五味杂陈。
是啊,他就是这么一个傻子。
一个为了可笑的自尊,宁愿伤害自己最好朋友的傻子。
也是一个,会在深夜里,偷偷怀念过去,为自己的懦弱而懊悔的傻子。
“镯子,我不能收。”我说,“当年的事,已经过去了。我不怪他。”
“不,您一定要收下。”她说,“这是他欠您的。也是我们,欠您的。他把您当年的那笔钱,折算成了他公司的股份,每年都会有分红。这是您应得的。”
我拒绝了。
很坚决地拒绝了。
我说,“如果你们真的觉得过意不去,就把这些钱,捐给有需要的学生吧。就当是,替我们那段回不去的青春,画上一个句号。”
挂掉电话,我把那个金镯子,重新放回了盒子里。
然后,把它寄了回去。
地址,就写了那家酒店的名字。
我想,她会明白我的意思。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我继续在这个小城,当我的老师。
他继续在他的世界里,当他的大老板。
我们就像两条相交过的直线,在那个交点之后,便渐行渐远。
再无交集。
但我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至少,我的心里,不再有疙瘩。
我终于可以,坦然地,去回忆那段过去了。
回忆那个,在闷热的夏夜里,和我一起畅想未来的少年。
回忆那个,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为我啃了一个月馒头的兄弟。
那些美好的,温暖的记忆,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而那场不愉快的婚礼,则像一个模糊的影子,慢慢淡去。
偶尔,我也会想。
如果那天,我没有那么冲动,没有愤然离席。
而是等一等,等他忙完。
我们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我们会不会,像从前一样,找个路边摊,喝着啤酒,聊着这些年的风风雨雨?
然后,相视一笑,泯掉所有恩仇?
但人生,没有如果。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有些关系,断了,就是断了。
我们能做的,只有接受,然后,各自安好。
又是一个冬天。
小城下起了第一场雪。
我站在教室的窗前,看着外面白茫茫的一片。
学生们在操场上,追逐嬉戏,打雪仗。
笑声,清脆得像风铃。
我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是一条短信。
来自一个陌生的号码。
短信很短,只有四个字。
“林墨,保重。”
我看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笑了。
眼眶,却有些湿润。
我回了两个字。
“你也是。”
然后,我删掉了短信。
窗外,雪停了。
太阳,从厚厚的云层里,钻了出来。
阳光,洒在雪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我知道,属于我和陈默的故事,已经讲完了。
但属于我林墨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我会带着那些温暖的回忆,和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遗憾,继续走下去。
走得,很远,很远。
直到有一天,当我再回首时,可以笑着对自己说:
“嘿,你看,那段青春,虽然有过伤痛,但终究,还是闪闪发光的啊。”
生活就像一条奔流不息的河,冲刷着记忆的河床,有些石头被磨平了棱角,沉入水底,有些则被冲刷得更加光亮。
我以为陈默这件事,会像一块沉重的石头,永远压在我的心底。
但时间,这位最伟大的治愈师,慢慢地,把它变成了一颗温润的鹅卵石。
偶尔握在手里,还能感受到一丝余温。
我在那个小城待了三年。
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的心,沉淀下来。
我从一个代课老师,转了正。
有了自己的编制,有了稳定的收入。
我甚至还用攒下的钱,在学校附近,付了一套小房子的首付。
房子不大,但阳光很好。
我喜欢在周末的午后,搬一把椅子,坐在阳台上,看书,喝茶,晒太阳。
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像母亲的手。
有时候,我会想起我的父母。
他们还在那个遥远的小县城,过着他们平凡而琐碎的日子。
我很少回家。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我怕看到他们日渐苍老的容颜,和那双充满期盼的眼睛。
他们总是希望我能回到他们身边,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娶一个贤惠的妻子,生一个可爱的孩子。
过那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
但我知道,我回不去了。
我的心,已经在这座小城,生了根。
这里有我的事业,我的房子,我的一方小天地。
更重要的,是这里,安放着我那段,无处安放的青春。
第四年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姑娘。
她是学校新来的音乐老师,叫苏晴。
人如其名,像雨后的晴天一样,明媚,干净。
她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和一头乌黑的长发。
她弹得一手好钢琴。
我经常在下班后,一个人,悄悄地,站在音乐教室的门外。
听她弹琴。
琴声,时而悠扬,时而激昂,像山间的清泉,流过我干涸的心田。
我们是怎么熟悉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好像就是很自然地,你帮我搬一次教案,我帮你修一次电脑。
一来二去,就熟了。
我们开始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聊天。
聊学校里的趣事,聊各自的家乡,聊喜欢的电影和音乐。
和她在一起,我感觉很轻松,很舒服。
我那颗沉寂了很久的心,开始慢慢复苏。
有一个周末,她约我去看电影。
是一部文艺片,节奏很慢,讲的是一个关于错过和重逢的故事。
看到最后,女主角在火车站,等了男主角一辈子。
苏晴哭了。
哭得梨花带雨。
我笨拙地,递给她一张纸巾。
她接过纸巾,擦了擦眼泪,突然问我。
“林墨,你有没有,等过谁?”
我愣住了。
脑海里,闪过陈默的脸。
闪过那个,我愤然离席的婚礼。
闪过那辆,在黑夜里穿行的绿皮火车。
我沉默了很久,才缓缓开口。
“我没有等过谁。但我……送走过一个人。”
“送他去了一个,我再也去不了的世界。”
苏晴没有再问下去。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充满了理解和温柔。
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
我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没有轰轰烈烈的告白,也没有浪漫的玫瑰和烛光晚餐。
就是在一个很普通的傍晚,我们一起散步回家。
走到她家楼下的时候,我鼓起勇气,牵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软,很暖。
她没有挣脱。
只是低下头,脸颊上,飞起两抹红晕。
我们就那样,牵着手,在路灯下,站了很久。
谁也没有说话。
但彼此的心意,都已明了。
和苏晴在一起的日子,是彩色的。
她会拉着我,去逛菜市场,为了一毛钱的差价,和菜贩子争得面红耳耳赤。
她会逼着我,穿上她买的,我自认为很幼稚的卡通T恤。
她也会在我备课到深夜的时候,为我端来一杯热牛奶,然后,从背后,轻轻地抱住我。
我的生活,因为她的出现,变得生动而具体。
不再是两点一线的单调重复。
而是充满了,柴米油盐的烟火气。
我开始觉得,以前那种一眼望到头的生活,也挺好。
因为,路的尽头,有她。
我们准备结婚了。
双方父母见过面,都很满意。
婚期,定在了国庆节。
我们没有打算办得太隆重。
就请一些关系好的亲戚和同事,简单地吃顿饭,热闹一下就行了。
苏晴说,婚礼的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在一起。
我看着她,心里充满了感激。
感谢上天,让我遇到了这么好的一个姑娘。
她治愈了我,也完整了我。
在准备婚礼请柬的时候,我犹豫了。
我在想,要不要,给陈默寄一张。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他了。
我以为,他已经彻底,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
可原来,他一直都在。
就在那个,我以为已经愈合的伤疤下面。
我问苏晴,“如果,你有一个很多年没联系,但曾经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你会邀请他来参加你的婚礼吗?”
苏晴想了想,说,“我会的。”
“为什么?”
“因为,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过得很好,很幸福。也希望,他能过得好。”
“那如果,你们曾经,闹过很不愉快呢?”
“那更要请了。”苏晴看着我,认真地说,“婚礼,是一个新的开始。也是一个和过去和解的,最好的机会。无论你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误会和伤害,在这一天,都应该放下。因为,没有什么,比分享幸福,更重要了。”
我被她说服了。
或者说,我被我自己说服了。
我还是想,再见他一面。
不是为了讨一个说法,也不是为了证明什么。
我只是想,亲口对他说一句。
“嘿,兄弟,你看,我也过得很好。”
我不知道他的地址。
我只能,把请柬,寄到了他妻子的那个电话号码上。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来。
我甚至,不知道他会不会收到。
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剩下的,就交给天意吧。
婚礼那天,天气很好。
秋高气爽,阳光明媚。
我穿着一身崭新的西装,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宾客。
苏晴穿着洁白的婚纱,挽着我的手臂,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
看着来来往往的亲朋好友,听着他们一句句真诚的祝福。
我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仪式快要开始的时候,我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地,停在了酒店门口。
车门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上走了下来。
是陈默。
他还是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只是,比几年前,看起来,更清瘦,也更沉稳了。
他的手里,提着一个很大的礼品盒。
他看到了我。
我也看到了他。
我们隔着人群,遥遥相望。
时间,仿佛又回到了他婚礼的那天。
只是这一次,他没有躲闪。
他的眼神里,没有慌乱,只有平静。
还有一丝,我看得懂的,歉意。
他朝我,走了过来。
一步,一步,走得很慢,但很稳。
我感觉我的心,又开始不争气地,狂跳起来。
苏晴捏了捏我的手,小声说,“去吧。”
我深吸一口气,迎了上去。
我们站在彼此的面前,相顾无言。
周围的喧嚣,仿佛都消失了。
千言万语,都堵在喉咙里,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最终,还是他,先开了口。
他把手里的礼品盒,递给我。
声音,有些沙哑。
“林墨,新婚快乐。”
我接过盒子,很沉。
我说,“谢谢你能来。”
“应该的。”他说。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我看到,他的眼眶,有些红。
他努力地,扯出一个笑容。
“你……过得好吗?”
“挺好的。”我说,“你呢?”
“也还行。”
简单的几句对话,却像是用尽了我们所有的力气。
我们都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回不到那个,可以勾肩搭背,口无遮拦的年纪了。
岁月,终究还是,在我们之间,划下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进去坐吧,仪式马上要开始了。”我说。
他点点头,没有动。
他看着我,欲言又止。
最终,他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
很轻,但很用力。
“林墨,当年的事……”
我打断了他。
我笑着说,“都过去了。”
“是兄弟,就别说这些了。”
“今天,我结婚,你得替我,多喝几杯。”
他看着我,愣住了。
然后,他也笑了。
笑得,像个孩子。
眼睛里,有泪光,在闪烁。
“好。”他说,“不醉不归。”
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之间那道无形的墙,好像,消失了。
婚礼仪式上,我牵着苏晴的手,走在红毯上。
接受着所有人的祝福。
我看到了陈默。
他就坐在第一排。
他看着我,一直在笑,一直在鼓掌。
我看到,他偷偷地,用手,抹了一下眼睛。
敬酒的时候,我端着酒杯,走到了他那一桌。
他站起身,给我和苏晴,倒了满满的两杯酒。
他举起酒杯,对我说:
“林墨,这第一杯,我敬你。谢谢你,在我最难的时候,拉了我一把。”
说完,他一饮而尽。
他又倒满一杯。
“这第二杯,我自罚。为我当年的混蛋,向你道歉。”
说完,又是一饮而尽。
他还要倒第三杯。
我按住了他的手。
我说,“陈默,够了。”
我举起我的酒杯,对他说:
“这杯酒,我们一起喝。”
“敬我们的过去,也敬我们的未来。”
“敬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干杯。”
“干杯!”
我们碰了一下杯,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然后,一饮而尽。
酒很烈,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但我心里,却无比的畅快。
我知道,从今天起,我们是真的,和解了。
和对方,也和自己。
婚礼结束后,宾客们都陆续离开了。
陈默没有走。
他帮着我,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
然后,我们两个人,就坐在空无一人的宴会厅里。
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他才开口。
“林墨,我给你准备的礼物,你看了吗?”
我说,“还没。”
“回去看看吧。”他说,“希望,你会喜欢。”
我点点头。
他又说,“我要走了。公司还有事。”
“不多待两天吗?”
他摇摇头,“不了。”
“以后……常联系。”我说。
他笑了笑,“好。”
我们都知道,这只是一句客套话。
我们,可能,再也不会联系了。
我们的生活,已经走向了完全不同的轨道。
强行交集,对彼此来说,都是一种负担。
就这样,相忘于江湖,或许,才是最好的结局。
他站起身,朝我伸出手。
“林墨,保重。”
我握住他的手。
“你也是。”
我们用力地,拥抱了一下。
就像毕业时那样。
然后,他转身,大步地,走了出去。
没有回头。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心里,空落落的。
但也,很坦然。
我回到家,苏晴已经累得睡着了。
我轻轻地,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然后,我走到客厅,打开了陈默送的那个礼品盒。
里面,是一套很精致的茶具。
还有一张,小小的卡片。
卡片上,是他的字迹。
龙飞凤舞,和大学时一样。
上面写着:
“林墨,我知道,你喜欢喝茶。”
“以后,别再喝那些苦涩的酒了。”
“愿你的生活,像这清茶一样,入口微苦,回味甘甜。”
“祝,安好。”
我拿着那张卡片,坐在沙发上,看了很久,很久。
直到,窗外的天,泛起了鱼肚白。
我起身,用那套新的茶具,为自己,泡了一壶茶。
茶香,袅袅升起,满室芬芳。
我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了一口。
嗯,确实,回味甘甜。
来源:马铃薯是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