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火车赴老友婚礼,抵达后无人搭理,我收回礼金愤然离场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27 11:08 1

摘要:绿皮火车像是时间的老人,喘着粗气,慢悠悠地把我拖进了一座陌生的城市。

绿皮火车像是时间的老人,喘着粗气,慢悠悠地把我拖进了一座陌生的城市。

车窗玻璃上哈着一层白雾,我用指尖划开一小块,外面的世界就那么一帧一帧地,笨拙地挤进来。

天是灰的,像一块没洗干净的旧抹布。

站台上的风有点野,吹在脸上,带着一股子铁锈和煤灰混合的味道,呛得人鼻子发酸。

我裹紧了外套,把那只揣着红色信封的手,更深地插进了口袋里。

信封的棱角硌着我的手心,有点硬,但更多的是一种温热的踏实感。

这是给陈默的。

大学毕业八年,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收到他的消息。

一张电子请柬,印着他和新娘的婚纱照,笑得比广告里的模特还标准。

地点,一个我从未听过的酒店名字。

时间,就是今天。

我几乎是立刻就买了票,连夜赶来的。

一千三百多公里,坐了二十二个小时的硬座。

屁股都坐麻了,腰也像是被折断了。

车厢里混杂着泡面、汗味、还有劣质香烟的味道,熏得人头昏脑涨。

可我心里是热的。

就像这只被我捂了一路的红包。

我想,陈默见到我,会是什么表情?

是会惊讶地张大嘴巴,然后冲过来给我一拳,骂我这么多年死哪儿去了?

还是会红着眼眶,一把抱住我,说一句,“兄弟,你可算来了。”

我想象不出第三种可能。

毕竟,我们是陈默和我。

是大学时睡上下铺,共用一个饭盆,一起在冬天的深夜里,就着一盘花生米喝掉两瓶廉价白酒的兄弟。

是那个在我穷得叮当响,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的时候,默默把自己的生活费塞给我,然后啃了一个月馒头的陈默。

也是那个在我失恋后,陪我在操场上一圈一圈走到天亮,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递给我一根又一根烟的陈-默。

我们的关系,早就超越了“同窗”这两个字。

它是用无数个日夜的陪伴,无数次无言的默契,和无数顿凑合的饭菜,一点一点砌起来的。

坚不可摧。

我一直这么认为。

打上车,把酒店地址给司机看了一眼。

师傅是个话痨,问我去参加婚礼啊?

我点点头。

他说,这酒店可气派了,是咱们这儿数一数二的,一桌席面,抵得上他半个月的份子钱。

我笑了笑,没接话,只是把口袋里的红包又捏紧了些。

里面是我一个月一半的工资。

不多,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倾尽所有了。

我想,这无关乎钱,是心意。

是告诉他,无论我们隔了多远,多久没见,他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我必须在场。

酒店门口果然气派。

巨大的罗马柱,闪闪发光的水晶吊灯,还有铺到马路牙子上的红地毯。

门口迎宾的姑娘,个个都跟电视里的明星似的,穿着开叉到大腿的旗袍,笑得标准又客气。

我提着一个简单的旅行包,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休闲装,站在这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显得格格不入。

就像一滴墨水,掉进了牛奶里。

空气里飘着一股浓郁的香水和百合花的混合味道,甜得发腻,让我有些透不过气来。

我看到了签到台。

一个穿着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主持人,正拿着麦克风,用一种打了鸡血的语调,引导着宾客。

我走过去,在一个红色的签到簿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林墨。

很小的两个字,被挤在一堆我不认识的名字中间。

我拿出那个红色的信封,递给负责收礼金的女孩。

她头也没抬,熟练地接过,撕开,点钞,然后在一个本子飞快地记下。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像工厂里的流水线作业。

我甚至怀疑,她有没有看清红包上写的祝福语。

那是我练了好几遍才写上去的。

“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林墨赠”

我问她,“新郎官呢?陈默在哪儿?”

她抬起眼皮瞥了我一下,指了指宴会厅的方向,“在里面招呼客人呢셔。”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敷衍。

我道了声谢,深吸一口气,朝着那个巨大的,仿佛能吞噬一切的金色大门走去。

我的心跳得有点快。

像揣了只兔子。

就要见到他了。

八年了。

他会变成什么样?

是胖了,还是瘦了?

头发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又黑又硬,跟钢针似的?

宴会厅里的人声、音乐声、杯盘碰撞声,像潮水一样涌了出来。

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他站在人群最中央,穿着一身笔挺的白色西装,头发上打了发胶,亮得能照出人影。

他正端着一杯香槟,和几个看起来非富即贵的中年男人谈笑风生。

脸上的笑容,是我从未见过的熟练和得体。

他瘦了些,轮廓比以前更分明,但眼神里,少了些大学时的清澈和锐气,多了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站在门口,就那么远远地看着他。

像一个迟到的观众,看着一出已经开演的戏剧。

主角,是我最熟悉的人。

剧情,却是我完全陌生的。

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就那么一眼。

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我看到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错愕,然后,是慌乱。

是的,是慌乱。

我不会看错。

我对他太熟悉了。

我朝他笑了笑,抬起手,想打个招呼。

可我的手还没抬到一半,就僵在了半空中。

因为他飞快地移开了视线。

就像被什么烫到了一样。

他转过身,继续和身边的人说话,仿佛刚刚那个对视,只是我的错觉。

仿佛我,只是一个不存在的透明人。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像是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冰水。

从里到外,凉了个透。

怎么会?

他没看见我?

不可能。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遮挡,直线距离不过十几米。

他看见了。

他绝对看见了。

但他选择了无视。

为什么?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像一团被猫抓过的毛线。

也许……也许他太忙了,没顾得上?

对,一定是这样。

他是新郎官,全场最重要的人,要应酬那么多人,一时没顾上我,也正常。

我这样安慰自己。

然后找了一个最角落的桌子坐下。

桌上已经坐了几个人,看起来像是新娘那边的亲戚,正用方言热烈地讨论着什么。

我一句话也听不懂。

也没有人看我一眼,或者问我一句,你是谁。

我就像一个误入别人梦境的局外人,尴尬,且多余。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茶是温的,喝到嘴里,却感觉不到丝毫暖意。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陈默。

我看着他像一只穿花蝴蝶,游走在一张又一张酒桌之间。

敬酒,微笑,寒暄。

每一个动作都那么标准,那么完美。

他路过了我的邻桌。

又路过了我的后桌。

甚至,他还绕了一个大圈,去和舞台边的摄影师碰了碰杯。

但他始终,没有朝我这个角落,再看一眼。

一次都没有。

我就像他婚礼现场的一块背景板,或者说,是一个他急于用华丽装饰掩盖掉的,陈旧的污点。

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沉到冰冷的海底。

周围的喧闹声,仿佛都离我远去了。

我只听得见自己胸腔里,那空洞而沉重的回响。

为什么?

这三个字,像一把生锈的钝刀,在我的脑子里来回地割。

我想不明白。

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八年不联系,是因为我们都忙于生计,我能理解。

可今天,我跨越了半个中国来见你,你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我?

难道我们之间那些过往,那些情谊,都只是我一个人的独家记忆?

难道那碗分着吃的泡面,那瓶对着吹的啤酒,那场陪着淋的雨,都随着时间,蒸发得无影无踪了?

我开始回忆。

拼命地回忆。

毕业后,我们到底是怎么断了联系的?

我想起来了。

刚毕业那会儿,我们还经常打电话。

他在一个大公司实习,每天加班到深夜,累得像条狗。

我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当老师,日子清贫又单调。

我们互相打气,说等以后混好了,一定要再像大学时那样,不醉不归。

后来,他升职了,越来越忙。

我们的通话间隔,从几天,变成几周,再到几个月。

最后一次通话,是他告诉我,他要被派到国外学习两年。

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但又带着一丝兴奋。

他说,“林墨,等我回来,我请你吃大餐。”

我说,“好,我等你。”

然后,就是漫长的沉默。

他没有再联系我。

我也没有再打扰他。

我以为,他只是太忙了。

我以为,我们的情谊,不需要靠频繁的联系来维持。

我以为,只要他回来,只要一个电话,我们就能回到从前。

现在看来,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以为。

菜一道一道地被端上来。

精致得像艺术品。

龙虾,鲍鱼,海参。

都是我只在电视里见过的东西。

同桌的人在大快朵颐,发出满足的赞叹声。

我却一点胃口都没有。

我只是机械地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是红酒。

又酸又涩。

难喝得要命。

远不如我们当年在宿舍楼下小卖部买的十块钱一瓶的二锅头。

那个时候,我们穷得只剩下快乐。

而现在,他什么都有了。

体面的工作,美丽的妻子,盛大的婚礼。

以及,一个他不想再见到的,来自过去的穷朋友。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一个天大的笑话。

我千里迢迢地赶来,不是为了接受他的祝福,而是为了见证他的抛弃。

用我一个月的血汗钱,买了一张前排的门票,亲眼看他,如何将我们的过去,埋葬得干干净净。

真可笑。

也真可悲。

司仪在舞台上,用煽情的语调,讲述着新郎新娘的爱情故事。

大屏幕上,开始播放他们的照片。

从相识,到相恋,再到求婚。

一张张甜蜜的笑脸,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看到陈默单膝跪地,为新娘戴上钻戒。

新娘笑得一脸幸福。

台下的宾客,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

我也跟着拍了两下手。

声音很轻,轻得只有我自己能听见。

像是为我们那段死去的友谊,送行。

我不想再待下去了。

一分一秒都不想。

这里的每一缕空气,都让我感到窒息。

这里的每一张笑脸,都像是在嘲笑我的愚蠢。

我站起身,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

也没有人注意到我的离开。

我径直走到签到台。

收礼金的女孩正低着头玩手机。

我敲了敲桌子。

她不耐烦地抬起头,“干嘛?”

我说,“我把我的红包拿回来。”

她愣住了,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

“你说什么?红包还能往回要的?”

她的声音有点大,引来了周围几个人的侧目。

我不想和她废话。

我指着那个记账的本子,说:“林墨,我叫林墨,你查一下,把钱还给我。”

我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定。

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

女孩的脸上,露出了鄙夷和嘲讽的神情。

“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啊?来参加婚礼,还把红包要回去,没见过你这样的。”

周围开始有人窃窃私语。

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的背上。

但我不在乎了。

尊严,早在陈默无视我的那一刻,就已经被他亲手撕碎了。

我现在,只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那不是钱。

那是我最后的一点体面。

我看着那个女孩,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

“把钱,还给我。”

我的眼神,可能有点吓人。

女孩被我镇住了,撇了撇嘴,不情不愿地翻开了本子。

她找到了我的名字,从一个厚厚的信封堆里,抽出了我的那一个。

她把红包扔在桌子上,语气轻蔑,“喏,给你,真是穷疯了。”

我没有理会她的羞辱。

我拿起那个红包。

它依然温热,还带着我的体温。

可现在摸在手里,却觉得无比的讽刺。

我当着她的面,撕开了红包。

从里面抽出了那叠崭新的钞票。

然后,我把那个空空的,写着“新婚快乐”的红色信封,重新放回了桌子上。

我对那个目瞪口呆的女孩说:

“钱,我拿走。祝福,我留下。”

“告诉陈默,林墨来过。”

“也祝他,前程似锦,别再回头。”

说完,我转身就走。

没有一丝留恋。

身后传来什么样的议论,我已经不在乎了。

走出酒店大门的那一刻,外面的冷风吹在我的脸上。

我打了个哆嗦,却觉得无比的清醒。

天,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

细细的,密密的,像牛毛,像花针。

打在脸上,冰冰凉凉的。

我没有打车,也没有撑伞。

我就那么走在雨里。

任凭冰冷的雨水,打湿我的头发,我的衣服,我滚烫的心。

我想起了很多事。

很多关于我和陈默的往事。

那些画面,像一部老旧的黑白电影,在我的脑海里,一帧一帧地回放。

我想起大一那年,我们第一次见面。

在那个拥挤又闷热的宿舍里,他是第一个对我笑的人。

他的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像有星星。

他说,“你好,我叫陈默,沉默的默。”

我说,“你好,我叫林墨,翰林墨宝的墨。”

他说,“咱俩这名字,还挺有缘。”

是啊,有缘。

缘分让我们成了最好的兄弟。

也缘分让我们在今天,以这样一种不堪的方式,做了了断。

我想起大二那年的冬天。

那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

家里出了变故,父亲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

我连下个月的生活费都没有了着落。

我躲在被子里,偷偷哭了一整晚。

第二天,陈默什么也没问。

他只是把一张银行卡,塞到了我的枕头底下。

卡里,是他整个学期的生活费和奖学金。

他说,“先拿着,不够我再想办法。”

我问他,“那你怎么办?”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事,我减肥。”

那一个学期,他真的瘦了很多。

每天只吃两个馒头,就着免费的汤。

我每次把钱还给他,他都不要。

他说,“兄弟之间,说这些就见外了。”

是啊,兄弟。

曾经我们以为,这两个字,比天还大。

可现在我才明白,它有时候,也薄得像一张纸。

风一吹,就散了。

我想起大三那年的暑假。

我们都没钱回家,就留在学校打工。

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搬砖,扛水泥。

一天下来,累得骨头都快散架了。

晚上,我们就睡在工地的板房里。

蚊子多得像轰炸机。

热得人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们就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看着天花板,聊未来。

他说,他以后要开一家自己的公司,做大老板,赚很多很多钱。

然后,买一套大房子,把他爸妈都接过来。

我问他,“那我呢?”

他翻了个身,看着我,眼睛在黑暗里亮得惊人。

他说,“你当然是我的副总。我负责赚钱,你负责帮我花钱。”

我们都笑了。

笑声在那个闷热的夏夜里,显得那么清脆,那么真实。

仿佛我们说的,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明天就能实现的现实。

可现实是,他真的成了大老板。

住进了大房子。

娶了美丽的妻子。

而我,却连进入他婚礼现场的资格,都没有。

雨越下越大。

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我走到一个公交站台,停下了脚步。

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色匆匆的路人。

这座城市,那么大,那么繁华。

却没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的。

我掏出手机,想把陈默的联系方式,全部删掉。

可我翻遍了通讯录,才发现,我根本就没有他新的手机号。

微信里,他的头像,还是八年前那张穿着学士服的毕业照。

朋友圈,也设置了三天可见。

一片空白。

原来,不是他今天才开始抛弃我。

而是这八年来,我一直,都不在他的世界里。

我只是活在自己编织的回忆里,不愿意醒来。

多可笑啊,林墨。

我对着公交站牌的玻璃,看着里面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自嘲地笑了笑。

一辆公交车,在我面前停下。

我没有看是几路车,也不知道它开往哪里。

我只是麻木地,走了上去。

车厢里很空。

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窗外的街景,飞快地向后倒退。

霓虹灯的光,在湿漉漉的玻璃上,晕染成一团团模糊的光斑。

像我那段支离破碎的青春。

车子不知道开了多久,停在了一个终点站。

司机师傅回头对我说,“小伙子,到站了。”

我才如梦初醒。

我下了车,发现这里是一个老旧的火车站。

不是我来时的那个高铁站。

这里的站台,还是水泥的。

铁轨上,停着一辆绿皮火车。

就是我们当年坐过的那种。

看到那抹熟悉的绿色,我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疼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鬼使神使地,买了一张最近一班车的车票。

站票。

去哪里,我不知道。

我只是想离开。

逃离这座让我感到窒息的城市。

逃离这段让我感到羞辱的回忆。

检票,上车。

车厢里,还是那股熟悉的,混杂着各种气味的味道。

我找了个靠窗的角落,站着。

火车缓缓开动。

“哐当,哐当……”

那熟悉的,富有节奏感的声音,像一首催眠曲。

把我带回了那个,遥远的夏天。

大四那年,陈默的父亲,突然查出了重病。

需要一大笔手术费。

对于他那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我看到他一个人,蹲在宿舍的阳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他整个人,都瘦脱了相。

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和无助。

他告诉我,他想退学。

回家去,打工赚钱,给他爸治病。

我一听就急了。

我拉着他的手,说,“你疯了?我们马上就要毕业了!你现在退学,这四年大学不就白读了吗?”

他甩开我的手,冲我吼。

“那能怎么办?我爸都快没命了!我还在乎那张破文凭吗?”

那是他第一次,对我发火。

我看着他通红的眼睛,知道他是真的被逼到了绝境。

我没再说什么。

第二天,我回了一趟家。

我把我奶奶留给我,说是以后给我娶媳妇用的一个金镯子,给卖了。

那是我奶奶唯一的遗物。

对我来说,比我的命还重要。

我把卖镯子的钱,凑上我所有的积蓄,一共五万块钱。

我把钱打到了陈默的卡上。

然后给他发了条短信。

我说,“钱我给你凑到了。不是我给你的,是我找一个远房亲戚借的,不用你还。你安心上学,叔叔的病,一定会好起来的。”

我撒了谎。

因为我知道,以他的自尊心,如果知道这钱是我给的,他绝对不会要。

他很快就给我回了电话。

电话里,他哭得像个孩子。

他哽咽着,一遍又一遍地对我说,“林墨,谢谢你。这辈子,我做牛做马,都报答你。”

我说,“别说这些屁话。我们是兄弟。”

后来,他父亲的手术很成功。

他也顺利地毕了业。

毕业那天,我们喝得酩酊大醉。

他抱着我,又哭又笑。

他说,“林墨,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以后,我陈默的命,就是你的。”

我拍着他的背,说,“滚蛋,我可没你这么老的儿子。”

我一直以为,这件事,会是我们之间,一个永远的,温暖的秘密。

是我为他做过的,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

这个秘密,会成为压垮我们友谊的,最后一根稻草。

它没有成为我们情比金坚的见证。

反而成了他想要拼命抹去的,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因为那笔钱,代表着他的无助,他的窘迫,他的“低人一等”。

而我,就是那段历史的,唯一的人证。

只要我还在,他就会时时刻刻地想起,自己曾经是多么的狼狈。

所以,他要逃。

他要用成功,用财富,用一场盛大的婚礼,来和过去划清界限。

而我这个来自过去的人,自然就成了他最不欢迎的客人。

想通了这一切,我突然就不恨他了。

我只是觉得,很难过。

为他,也为我自己。

我们终究,还是活成了两种人。

他拼命地想往上爬,想摆脱过去。

而我,却傻傻地,一直停留在原地,守着那些他早已不在乎的回忆。

火车在黑夜里穿行。

窗外,一片漆黑。

偶尔有几点灯光,一闪而过,像流星。

我拿出手机,点开了那个八年没有动静的对话框。

我打下了一行字。

“新婚快乐,陈默。”

想了想,又删掉了。

又打。

“那年夏天,没有谁欠谁。祝你幸福。”

然后,我按下了发送键。

紧接着,我按下了删除好友键。

确认。

做完这一切,我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我把手机关机,塞回口袋里。

然后,把头靠在冰冷的车窗上。

火车还在“哐当哐当”地响着。

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也好像,一切都结束了。

再见了,陈默。

再见了,我最好的朋友。

再见了,我回不去的青春。

火车到站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小站。

我下了车,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

清晨的空气,带着一股泥土的芬芳,格外清新。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胸口的郁结之气,都消散了不少。

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哪里。

但那一刻,我心里,却前所未有的平静。

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我背起我的旅行包,走出了车站。

朝阳,正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

金色的光,洒满了大地。

也洒在了我的身上。

暖洋洋的。

我眯起眼睛,看着远方。

我想,未来的路,还很长。

我会遇到新的人,看到新的风景。

而那段关于绿皮火车,关于建筑工地,关于一碗泡面和一场婚礼的记忆,会被我妥善地,安放在心底最深的角落。

不再触碰。

不再提起。

就让它,成为我一个人,独有的秘密。

我开始找工作,在这个陌生的小城。

我找到了一所私立学校,当了代课老师。

工资不高,但足够我生活。

学校里的孩子,都很淳朴,很可爱。

他们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自己。

我教他们语文,教他们读诗。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每当读到这些关于友谊的诗句,我都会有一瞬间的恍惚。

但我很快,就会回过神来。

然后,笑着告诉他们,朋友,是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一定要好好珍惜。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

我以为,我和陈默的故事,已经彻底翻篇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快递。

没有寄件人信息。

只有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我有些疑惑地拆开。

里面,是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打开盒子,我愣住了。

里面静静地躺着的,是我奶奶的那个金镯子。

一模一样。

镯子下面,压着一张卡片。

卡片上,是一行娟秀的字迹。

“林老师,对不起。也谢谢你。”

没有落款。

但我知道,是谁写的。

是陈默的妻子。

我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

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掉了下来。

砸在那个冰冷,却又滚烫的镯子上。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原来,他一直都记得。

他不是不念旧情。

他只是,用了一种我无法理解的,笨拙的方式,在维护着他那可怜的自尊。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个一模一样的镯子的。

我只知道,在这一刻,所有的怨恨,所有的委屈,都烟消云散了。

我拿起手机,拨通了那个陌生的号码。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

那边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

“喂,您好。”

是她。

我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

“你好,我是林墨。”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

然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

“林老师,我等您这个电话,等了很久了。”

她说,婚礼那天,陈默回去后,就大病了一场。

高烧不退,嘴里一直胡乱地喊着我的名字。

她说,她后来在整理陈默的旧物时,发现了一个上锁的日记本。

她打开了日记本。

里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他和我的大学时光。

也记录了,那个关于金镯子的秘密。

日记的最后一页,写着一句话。

“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是林墨。我欠他的,下辈子也还不清。”

她说,陈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又极度自卑的人。

他越是成功,就越是害怕面对过去那个贫穷无助的自己。

也越是害怕面对我这个,见证了他所有窘迫的人。

婚礼那天,他看到我,第一反应不是惊喜,而是恐慌。

他怕我当着他那些新朋友,新同事的面,说起过去的事。

他怕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光鲜亮丽的形象,会瞬间崩塌。

所以,他选择了逃避。

用最伤人的方式,逃避。

“他不是坏人,林老师。”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哭腔,“他只是……太傻了。”

我握着电话,久久没有说话。

心里,五味杂陈。

是啊,他就是这么一个傻子。

一个为了可笑的自尊,宁愿伤害自己最好朋友的傻子。

也是一个,会在深夜里,偷偷怀念过去,为自己的懦弱而懊悔的傻子。

“镯子,我不能收。”我说,“当年的事,已经过去了。我不怪他。”

“不,您一定要收下。”她说,“这是他欠您的。也是我们,欠您的。他把您当年的那笔钱,折算成了他公司的股份,每年都会有分红。这是您应得的。”

我拒绝了。

很坚决地拒绝了。

我说,“如果你们真的觉得过意不去,就把这些钱,捐给有需要的学生吧。就当是,替我们那段回不去的青春,画上一个句号。”

挂掉电话,我把那个金镯子,重新放回了盒子里。

然后,把它寄了回去。

地址,就写了那家酒店的名字。

我想,她会明白我的意思。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我继续在这个小城,当我的老师。

他继续在他的世界里,当他的大老板。

我们就像两条相交过的直线,在那个交点之后,便渐行渐远。

再无交集。

但我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至少,我的心里,不再有疙瘩。

我终于可以,坦然地,去回忆那段过去了。

回忆那个,在闷热的夏夜里,和我一起畅想未来的少年。

回忆那个,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为我啃了一个月馒头的兄弟。

那些美好的,温暖的记忆,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而那场不愉快的婚礼,则像一个模糊的影子,慢慢淡去。

偶尔,我也会想。

如果那天,我没有那么冲动,没有愤然离席。

而是等一等,等他忙完。

我们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我们会不会,像从前一样,找个路边摊,喝着啤酒,聊着这些年的风风雨雨?

然后,相视一笑,泯掉所有恩仇?

但人生,没有如果。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有些关系,断了,就是断了。

我们能做的,只有接受,然后,各自安好。

又是一个冬天。

小城下起了第一场雪。

我站在教室的窗前,看着外面白茫茫的一片。

学生们在操场上,追逐嬉戏,打雪仗。

笑声,清脆得像风铃。

我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是一条短信。

来自一个陌生的号码。

短信很短,只有四个字。

“林墨,保重。”

我看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笑了。

眼眶,却有些湿润。

我回了两个字。

“你也是。”

然后,我删掉了短信。

窗外,雪停了。

太阳,从厚厚的云层里,钻了出来。

阳光,洒在雪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我知道,属于我和陈默的故事,已经讲完了。

但属于我林墨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我会带着那些温暖的回忆,和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遗憾,继续走下去。

走得,很远,很远。

直到有一天,当我再回首时,可以笑着对自己说:

“嘿,你看,那段青春,虽然有过伤痛,但终究,还是闪闪发光的啊。”

生活就像一条奔流不息的河,冲刷着记忆的河床,有些石头被磨平了棱角,沉入水底,有些则被冲刷得更加光亮。

我以为陈默这件事,会像一块沉重的石头,永远压在我的心底。

但时间,这位最伟大的治愈师,慢慢地,把它变成了一颗温润的鹅卵石。

偶尔握在手里,还能感受到一丝余温。

我在那个小城待了三年。

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的心,沉淀下来。

我从一个代课老师,转了正。

有了自己的编制,有了稳定的收入。

我甚至还用攒下的钱,在学校附近,付了一套小房子的首付。

房子不大,但阳光很好。

我喜欢在周末的午后,搬一把椅子,坐在阳台上,看书,喝茶,晒太阳。

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像母亲的手。

有时候,我会想起我的父母。

他们还在那个遥远的小县城,过着他们平凡而琐碎的日子。

我很少回家。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我怕看到他们日渐苍老的容颜,和那双充满期盼的眼睛。

他们总是希望我能回到他们身边,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娶一个贤惠的妻子,生一个可爱的孩子。

过那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

但我知道,我回不去了。

我的心,已经在这座小城,生了根。

这里有我的事业,我的房子,我的一方小天地。

更重要的,是这里,安放着我那段,无处安放的青春。

第四年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姑娘。

她是学校新来的音乐老师,叫苏晴。

人如其名,像雨后的晴天一样,明媚,干净。

她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和一头乌黑的长发。

她弹得一手好钢琴。

我经常在下班后,一个人,悄悄地,站在音乐教室的门外。

听她弹琴。

琴声,时而悠扬,时而激昂,像山间的清泉,流过我干涸的心田。

我们是怎么熟悉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好像就是很自然地,你帮我搬一次教案,我帮你修一次电脑。

一来二去,就熟了。

我们开始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聊天。

聊学校里的趣事,聊各自的家乡,聊喜欢的电影和音乐。

和她在一起,我感觉很轻松,很舒服。

我那颗沉寂了很久的心,开始慢慢复苏。

有一个周末,她约我去看电影。

是一部文艺片,节奏很慢,讲的是一个关于错过和重逢的故事。

看到最后,女主角在火车站,等了男主角一辈子。

苏晴哭了。

哭得梨花带雨。

我笨拙地,递给她一张纸巾。

她接过纸巾,擦了擦眼泪,突然问我。

“林墨,你有没有,等过谁?”

我愣住了。

脑海里,闪过陈默的脸。

闪过那个,我愤然离席的婚礼。

闪过那辆,在黑夜里穿行的绿皮火车。

我沉默了很久,才缓缓开口。

“我没有等过谁。但我……送走过一个人。”

“送他去了一个,我再也去不了的世界。”

苏晴没有再问下去。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充满了理解和温柔。

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

我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没有轰轰烈烈的告白,也没有浪漫的玫瑰和烛光晚餐。

就是在一个很普通的傍晚,我们一起散步回家。

走到她家楼下的时候,我鼓起勇气,牵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软,很暖。

她没有挣脱。

只是低下头,脸颊上,飞起两抹红晕。

我们就那样,牵着手,在路灯下,站了很久。

谁也没有说话。

但彼此的心意,都已明了。

和苏晴在一起的日子,是彩色的。

她会拉着我,去逛菜市场,为了一毛钱的差价,和菜贩子争得面红耳耳赤。

她会逼着我,穿上她买的,我自认为很幼稚的卡通T恤。

她也会在我备课到深夜的时候,为我端来一杯热牛奶,然后,从背后,轻轻地抱住我。

我的生活,因为她的出现,变得生动而具体。

不再是两点一线的单调重复。

而是充满了,柴米油盐的烟火气。

我开始觉得,以前那种一眼望到头的生活,也挺好。

因为,路的尽头,有她。

我们准备结婚了。

双方父母见过面,都很满意。

婚期,定在了国庆节。

我们没有打算办得太隆重。

就请一些关系好的亲戚和同事,简单地吃顿饭,热闹一下就行了。

苏晴说,婚礼的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在一起。

我看着她,心里充满了感激。

感谢上天,让我遇到了这么好的一个姑娘。

她治愈了我,也完整了我。

在准备婚礼请柬的时候,我犹豫了。

我在想,要不要,给陈默寄一张。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他了。

我以为,他已经彻底,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

可原来,他一直都在。

就在那个,我以为已经愈合的伤疤下面。

我问苏晴,“如果,你有一个很多年没联系,但曾经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你会邀请他来参加你的婚礼吗?”

苏晴想了想,说,“我会的。”

“为什么?”

“因为,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过得很好,很幸福。也希望,他能过得好。”

“那如果,你们曾经,闹过很不愉快呢?”

“那更要请了。”苏晴看着我,认真地说,“婚礼,是一个新的开始。也是一个和过去和解的,最好的机会。无论你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误会和伤害,在这一天,都应该放下。因为,没有什么,比分享幸福,更重要了。”

我被她说服了。

或者说,我被我自己说服了。

我还是想,再见他一面。

不是为了讨一个说法,也不是为了证明什么。

我只是想,亲口对他说一句。

“嘿,兄弟,你看,我也过得很好。”

我不知道他的地址。

我只能,把请柬,寄到了他妻子的那个电话号码上。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来。

我甚至,不知道他会不会收到。

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剩下的,就交给天意吧。

婚礼那天,天气很好。

秋高气爽,阳光明媚。

我穿着一身崭新的西装,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宾客。

苏晴穿着洁白的婚纱,挽着我的手臂,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

看着来来往往的亲朋好友,听着他们一句句真诚的祝福。

我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仪式快要开始的时候,我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地,停在了酒店门口。

车门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上走了下来。

是陈默。

他还是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只是,比几年前,看起来,更清瘦,也更沉稳了。

他的手里,提着一个很大的礼品盒。

他看到了我。

我也看到了他。

我们隔着人群,遥遥相望。

时间,仿佛又回到了他婚礼的那天。

只是这一次,他没有躲闪。

他的眼神里,没有慌乱,只有平静。

还有一丝,我看得懂的,歉意。

他朝我,走了过来。

一步,一步,走得很慢,但很稳。

我感觉我的心,又开始不争气地,狂跳起来。

苏晴捏了捏我的手,小声说,“去吧。”

我深吸一口气,迎了上去。

我们站在彼此的面前,相顾无言。

周围的喧嚣,仿佛都消失了。

千言万语,都堵在喉咙里,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最终,还是他,先开了口。

他把手里的礼品盒,递给我。

声音,有些沙哑。

“林墨,新婚快乐。”

我接过盒子,很沉。

我说,“谢谢你能来。”

“应该的。”他说。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我看到,他的眼眶,有些红。

他努力地,扯出一个笑容。

“你……过得好吗?”

“挺好的。”我说,“你呢?”

“也还行。”

简单的几句对话,却像是用尽了我们所有的力气。

我们都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回不到那个,可以勾肩搭背,口无遮拦的年纪了。

岁月,终究还是,在我们之间,划下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进去坐吧,仪式马上要开始了。”我说。

他点点头,没有动。

他看着我,欲言又止。

最终,他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

很轻,但很用力。

“林墨,当年的事……”

我打断了他。

我笑着说,“都过去了。”

“是兄弟,就别说这些了。”

“今天,我结婚,你得替我,多喝几杯。”

他看着我,愣住了。

然后,他也笑了。

笑得,像个孩子。

眼睛里,有泪光,在闪烁。

“好。”他说,“不醉不归。”

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之间那道无形的墙,好像,消失了。

婚礼仪式上,我牵着苏晴的手,走在红毯上。

接受着所有人的祝福。

我看到了陈默。

他就坐在第一排。

他看着我,一直在笑,一直在鼓掌。

我看到,他偷偷地,用手,抹了一下眼睛。

敬酒的时候,我端着酒杯,走到了他那一桌。

他站起身,给我和苏晴,倒了满满的两杯酒。

他举起酒杯,对我说:

“林墨,这第一杯,我敬你。谢谢你,在我最难的时候,拉了我一把。”

说完,他一饮而尽。

他又倒满一杯。

“这第二杯,我自罚。为我当年的混蛋,向你道歉。”

说完,又是一饮而尽。

他还要倒第三杯。

我按住了他的手。

我说,“陈默,够了。”

我举起我的酒杯,对他说:

“这杯酒,我们一起喝。”

“敬我们的过去,也敬我们的未来。”

“敬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干杯。”

“干杯!”

我们碰了一下杯,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然后,一饮而尽。

酒很烈,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但我心里,却无比的畅快。

我知道,从今天起,我们是真的,和解了。

和对方,也和自己。

婚礼结束后,宾客们都陆续离开了。

陈默没有走。

他帮着我,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

然后,我们两个人,就坐在空无一人的宴会厅里。

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他才开口。

“林墨,我给你准备的礼物,你看了吗?”

我说,“还没。”

“回去看看吧。”他说,“希望,你会喜欢。”

我点点头。

他又说,“我要走了。公司还有事。”

“不多待两天吗?”

他摇摇头,“不了。”

“以后……常联系。”我说。

他笑了笑,“好。”

我们都知道,这只是一句客套话。

我们,可能,再也不会联系了。

我们的生活,已经走向了完全不同的轨道。

强行交集,对彼此来说,都是一种负担。

就这样,相忘于江湖,或许,才是最好的结局。

他站起身,朝我伸出手。

“林墨,保重。”

我握住他的手。

“你也是。”

我们用力地,拥抱了一下。

就像毕业时那样。

然后,他转身,大步地,走了出去。

没有回头。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心里,空落落的。

但也,很坦然。

我回到家,苏晴已经累得睡着了。

我轻轻地,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然后,我走到客厅,打开了陈默送的那个礼品盒。

里面,是一套很精致的茶具。

还有一张,小小的卡片。

卡片上,是他的字迹。

龙飞凤舞,和大学时一样。

上面写着:

“林墨,我知道,你喜欢喝茶。”

“以后,别再喝那些苦涩的酒了。”

“愿你的生活,像这清茶一样,入口微苦,回味甘甜。”

“祝,安好。”

我拿着那张卡片,坐在沙发上,看了很久,很久。

直到,窗外的天,泛起了鱼肚白。

我起身,用那套新的茶具,为自己,泡了一壶茶。

茶香,袅袅升起,满室芬芳。

我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了一口。

嗯,确实,回味甘甜。

来源:马铃薯是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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