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九四年的夏天,雨水特别多,黏糊糊的空气缠在人身上,甩都甩不掉。
那扇门是虚掩着的。
一条细细的缝,像一道神秘的邀请。
九四年的夏天,雨水特别多,黏糊糊的空气缠在人身上,甩都甩不掉。
我抱着一沓刚打印出来的设计稿,纸张的边缘被潮气浸得微微发软,散发着油墨和纸浆混合的、有点刺鼻的香气。
走廊里空荡荡的,只有我的脚步声和窗外哗啦啦的雨声在合奏。
那声音,像是要把整个世界都冲刷干净。
林岚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门上挂着“总经理”的牌子,黄铜做的,已经被岁月摸得锃亮。
我只是个刚进公司不到一年的愣头青,平时连跟她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她太耀眼了,像挂在天上的太阳,而我,只是地面上一棵不起眼的小草。
可那天,总监急着要这份稿子,说是林总亲自点的名,让我送过去。
我心里打着鼓,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
到了门口,我习惯性地想敲门,手抬到一半,却发现门开着一道缝。
我犹豫了一下。
是直接推门进去,还是先敲一敲?
万一她在忙呢?
可万一她就在等我呢?
我探头往里看了一眼。
办公室很大,很安静,只听得见空调出风口轻微的嗡嗡声。
她不在办公桌前。
我松了口气,想着把文件放在桌上就走,神不知鬼不觉。
我轻轻推开门,脚下的旧地板发出一声轻微的“吱呀”声,在寂静中显得格外刺耳。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办公室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说不出来的香味,不是香水,更像是一种植物混合着雨后泥土的味道,清冷又干净。
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像个小偷。
就在我准备把文件放在桌上时,屏风后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是布料摩擦的声音。
我的身体瞬间僵住了。
脑子里一片空白。
屏风是那种老式的红木雕花屏风,上面刻着山水鸟兽,厚重而典雅。
我从屏风的缝隙里,看到了一个模糊的影子。
一个女人的背影。
白皙的,光滑的,像一块上好的羊脂玉。
她的长发像黑色的瀑布一样垂下来,遮住了一部分。
一件黑色的连衣裙被随意地搭在旁边的衣架上。
是林岚。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像是被投入了一颗炸弹。
血液直冲头顶,脸颊烫得能煎鸡蛋。
我该怎么办?
转身就跑?
还是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可我的脚像被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我甚至能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撞击着我的胸腔。
就在这时,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动作停住了。
空气仿佛凝固了。
我连呼吸都忘了。
时间被拉得很长很长,长得像一个世纪。
然后,她转过身来。
我们四目相对。
她的眼神很平静,没有惊慌,没有愤怒,甚至没有一丝波澜。
就像一潭深不见底的古井。
那种平静,比任何歇斯底里的尖叫都让我感到害怕。
我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喉咙里像是被塞了一团棉花。
手里的设计稿“哗啦”一声,散落一地。
白色的纸张像一群受惊的鸽子,四散飞开。
我狼狈地蹲下去捡,手指抖得不成样子,连一张薄薄的纸都捏不住。
“别捡了。”
她的声音传来,也是淡淡的,听不出喜怒。
我抬起头,看到她已经不紧不慢地穿上了一件丝质的衬衫,正在系着扣子。
她的动作很优雅,手指纤长,像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
我傻傻地看着她,脑子依然转不过弯。
她走到门口。
我以为她要叫保安,或者直接让我滚蛋。
我的职业生涯,我的人生,好像就要在这一刻画上句号了。
然而,我听到了“咔哒”一声。
她把门反锁了。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完了。
她转过身,靠在门上,抱着双臂看着我。
“正好,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我愣住了,完全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商量?
商量什么?
商量怎么开除我吗?
“林……林总,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您不在……”我的声音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她没有理会我的解释,只是用那双深邃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她的目光像X光,能穿透我的皮囊,看到我内心最深处的慌乱和恐惧。
“你,过来。”她朝我招了招手。
我像个被提线的木偶,机械地站起来,一步一步挪过去。
每一步都感觉像是走在刀刃上。
我在她面前站定,低着头,不敢看她的眼睛,只能看到她脚上那双精致的黑色高跟鞋。
“抬起头来。”
我慢慢地抬起头。
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我觉得比任何愤怒的表情都更具压迫感。
“你学的是美术?”她问。
我点点头,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
“画画得不错。”她又说。
我更懵了。
她看过我画画?
除了那些商业设计稿,我私下里喜欢画一些素描和水彩,但从没给公司的人看过。
她是怎么知道的?
“你桌上那个笔记本,我无意中看到过。”她淡淡地解释道,仿佛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我的心又是一紧。
那个笔记本里,画着我所有的心事和秘密,有街角的风景,有流浪的猫,还有……一个模糊的背影。
那个背影,其实就是她。
在我心里,她就像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我只敢在画纸上偷偷地描摹。
“林总,我……”
“别叫我林总。”她打断我,“叫我林岚。”
我彻底傻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感觉自己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漩z涡里,完全失去了方向。
她转身,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瓢泼的大雨。
雨点狠狠地砸在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一首狂乱的交响曲。
“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她背对着我,声音很轻,轻得几乎要被雨声淹没。
“帮忙?”
“帮我设计一个图案。”
“设计图案?”我更糊涂了,“公司有新的项目吗?”
她摇了摇头,然后,做了一个让我终生难忘的动作。
她慢慢地,一颗一颗地,解开了刚刚系好的衬衫扣子。
我的呼吸又一次停滞了。
她没有完全脱下,只是将衬衫向两边拉开,露出了她的后背。
那片我刚刚惊鸿一瞥的、像羊脂玉一样光洁的肌肤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
那道疤从她的左边肩胛骨一直延伸到后腰,像一条盘踞在她背上的蜈蚣,暗红色,凹凸不平。
它破坏了那片肌肤原有的完美,像一幅绝美的山水画上,被人用刀狠狠地划了一道。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很疼。
我终于明白,她刚才在屏风后,不是在换衣服。
她可能只是在看这道疤,或者在给它上药。
而我的闯入,打断了她。
办公室里的空气,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
那股清冷的植物香味,此刻闻起来,竟带上了一丝悲伤的味道。
“我想把它盖住。”她依然背对着我,声音里带着一丝我从未听过的脆弱。
“用一个纹身。”
我呆住了。
纹身。
在那个年代,纹身还不是什么时髦的东西,甚至常常和“坏人”联系在一起。
而林岚,我们公司高高在上的女总经理,竟然想要一个纹身。
“为什么……找我?”我艰难地问出这句话。
“因为你的画。”她转过身,重新系好扣子,脸上又恢复了那种波澜不惊的表情,“你的画里,有很干净的东西。”
干净。
她用这个词来形容我的画。
“我不想让它看起来像一个简单的遮盖,我希望它是一个新的开始。”她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希望它是一件艺术品。”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双看似平静却藏着惊涛骇浪的眼睛。
我突然明白了她锁上门的用意。
这不是一场审判,也不是一个圈套。
这是一个秘密的托付。
她把她最脆弱,最不堪的一面,展现在了我这个最无足轻重的下属面前。
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可以试试。”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
那一刻,我忘记了我们之间悬殊的地位,忘记了刚才的尴尬和恐惧。
我只知道,眼前这个女人,需要我的帮助。
她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笑。
很浅,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瞬间融化了她脸上的冰霜。
“谢谢你。”她说。
从那天起,我的世界好像被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我们之间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
下班后,当所有人都离开,整栋办公楼只剩下我和她的时候,她的办公室就成了我们的秘密基地。
她会泡两杯茶,茶香袅袅,驱散了办公室里白天的严肃和冰冷。
我坐在她的对面,摊开画纸,听她讲那道疤的故事。
那年她才十六岁,家里意外着了火。
她为了救还在熟睡的弟弟,被掉下来的房梁砸中了后背。
她讲得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没有眼泪,没有抱怨。
但我能从她偶尔停顿的呼吸里,感受到那场大火在她生命里留下的烙印,有多么滚烫,多么深刻。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穿过露背的衣服。”她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气,“夏天对我来说,总是很难熬。”
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
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天生的强者,永远那么自信,那么从容。
原来,她只是把所有的伤口,都藏在了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我开始一稿一稿地画。
我画过凤凰,浴火重生,她说太张扬了。
我画过翅膀,挣脱束缚,她说太刻意了。
我画过藤蔓,盘根错生,她说太阴郁了。
我一次又一次地推翻自己,又一次又一次地重新开始。
那段时间,我像着了魔一样。
白天上班,我满脑子都是各种线条和图案。
晚上回到家,我翻遍了所有的画册和资料。
我画的稿纸,在我的小出租屋里堆成了山。
我发现,我不仅仅是在为她设计一个纹身图案。
我更像是在通过我的画笔,去触摸她的灵魂,去理解她的过去。
我们聊了很多。
聊她的童年,聊她的梦想。
她说她小时候想当个舞蹈家,因为那场火,这个梦碎了。
她说她喜欢梅花,因为梅花是在最冷的冬天里开放的,有一种不屈不挠的傲骨。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她轻声念着诗,眼睛里闪着光。
那一刻,我忽然有了灵感。
我铺开一张新的画纸,拿起笔。
我的笔尖在纸上飞快地游走,仿佛不是我在控制它,而是它在带着我画。
一枝遒劲的梅花枝干,从她的左肩胛骨处蜿蜒而下,正好覆盖住那道疤痕最狰狞的部分。
枝干上,点缀着几朵含苞待放和全然盛开的梅花。
花瓣的线条,我处理得非常柔和,但花的姿态,却是迎着风雪,傲然挺立的。
我还巧妙地利用了疤痕本身凹凸不平的肌理,让它变成了梅花树干的一部分,仿佛那不是伤疤,而是树木天然的纹路。
这不仅仅是一个遮盖。
这是让伤疤,开出了花。
当我画完最后一笔,抬起头时,发现林岚正站在我身后,静静地看着。
她的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情绪在涌动。
有惊讶,有感动,还有一丝……水汽。
“就它了。”她指着画纸,声音有些沙哑。
我的心,在那一刻,被一种巨大的满足感和喜悦填满了。
那是一种被认可,被理解的快乐。
比我拿到任何设计大奖都要快乐。
我们找了本市最好的纹身师。
去的那天,是个晴天。
阳光很好,透过纹身店的玻璃窗洒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陪着她。
当纹身师的针尖第一次刺破她皮肤的时候,我看到她的身体轻轻颤抖了一下。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凉。
我握得很紧。
她没有挣脱,反而也用力回握住我。
整个过程持续了四个多小时。
我一直陪在她身边,没有离开一步。
我们没有说话,但我觉得,我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
当纹身师说“好了”的时候,我比她还要紧张。
她慢慢地站起来,走到镜子前。
我跟在她身后。
镜子里,她背上那道丑陋的疤痕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树傲然绽放的红梅。
那红梅,像是从她的血肉里长出来的一样,带着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看到一滴眼泪,从她的眼角滑落,滴在了冰冷的地板上。
她哭了。
那个在我面前永远坚强冷静的林岚,哭了。
我伸出手,想帮她擦掉眼泪,但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
我不知道我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做这个动作。
她却转过身,给了我一个拥抱。
一个很轻,但很用力的拥抱。
她的头发蹭在我的脸颊上,痒痒的。
我能闻到她身上那股熟悉的、清冷的香味。
“谢谢你。”她在我的耳边说,“你把它变成了一件礼物。”
我的心跳,在那一刻,彻底乱了节奏。
从那以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她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林总,我也不再是那个战战兢兢的小职员。
我们成了朋友。
可以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在下雨天散步的朋友。
她会带我去一些我从没去过的高档餐厅,教我怎么用法式餐刀。
我也会带她去路边摊吃麻辣烫,看她被辣得眼泪汪汪,却又大呼过瘾的样子。
我发现,她其实很爱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的形状,特别好看。
她也很迷糊,会经常找不到自己的车钥匙。
她也有小女孩的一面,看到喜欢的东西会走不动路。
她在我面前,卸下了所有的盔甲,露出了最柔软,最真实的一面。
而我,也越来越沉迷于这种真实。
我开始贪恋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我会在开会的时候,偷偷地看她。
看她专注地听着报告,眉头微蹙的样子。
看她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思考问题的样子。
我的那个笔记本,画满了她的各种样子。
我知道,我完了。
我爱上她了。
爱上了这个比我大八岁,我的女上司。
这份感情,像一棵疯狂生长的藤蔓,缠绕着我的心脏,让我无法呼吸。
我不敢说。
我怕一说出口,我们之间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我只能把这份爱,深深地埋在心底,藏在我的画里。
那年秋天,公司组织去黄山团建。
我们一起爬天都峰。
山路很险,很多地方都需要手脚并用。
林岚穿着一身运动装,显得格外干练。
她体力很好,一直走在队伍的前面。
我默默地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背影。
爬到一半的时候,天突然下起了雨。
秋天的雨,带着刺骨的寒意。
我们被困在半山腰的一个小亭子里躲雨。
大家挤在一起,又冷又狼狈。
我看到林岚的嘴唇都冻得有些发紫了。
我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
她愣了一下,看着我。
“我不冷。”她说。
“穿着吧。”我坚持。
我的外套上,还带着我的体温。
她没有再拒绝,默默地裹紧了衣服。
雨越下越大,没有要停的意思。
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
大家的情绪都有些低落。
林岚却站起来,走到亭子边,看着远处的云海。
“你们看。”她说。
我们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只见雨幕中,远处的山峰若隐隐现,云雾缭绕,像一幅巨大的水墨画。
“真美啊。”有人感叹道。
“是啊。”林岚说,“有时候,最美的风景,不是在晴天,而是在风雨里。”
她转过头,看着我,笑了笑。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世界的风雨都停了。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她的那个笑容。
下山的时候,有一段路特别滑。
她不小心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倒。
我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她。
她倒在了我的怀里。
她的脸离我很近,我能清楚地看到她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雨珠。
我的心跳,又一次失控了。
我能感觉到,她的心跳也很快。
我们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
周围同事的喧闹声,风声,雨声,都消失了。
我多想就这么一直抱着她。
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行。
我扶着她站稳。
“谢谢。”她的脸有些红,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不客气。”我低着头,不敢再看她。
那次团建回来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向她表白。
我不想再把这份感情藏在心里了。
就算被拒绝,就算会失去这份工作,我也认了。
我准备了很久。
我买了一束她最喜欢的白玫瑰。
我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家餐厅,订了位子。
我甚至在心里演练了无数遍,我要怎么开口。
那天,我穿上了我最好的一件白衬衫,紧张得手心都在出汗。
我提前到了餐厅,坐在靠窗的位置,等着她来。
窗外,是城市的万家灯火,霓虹闪烁。
我觉得,我的新人生,就要从今晚开始了。
可是,我等了很久。
从天亮,等到天黑。
餐厅里的客人换了一波又一波。
我面前的白玫瑰,花瓣都开始有些打蔫了。
她一直没有来。
我给她打电话,关机。
打她办公室的电话,没人接。
一种不好的预感,像潮水一样,慢慢地淹没了我的心脏。
我冲回公司。
公司里漆黑一片,只有保安室还亮着灯。
保安大叔告诉我,林总下午就走了,拉着一个行李箱,说是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走了?
去哪里?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疯了一样地跑到她的办公室门口。
门锁着。
我把脸贴在冰冷的玻璃门上,想从门缝里看到一点点她的痕迹。
可是,什么都没有。
那个我们一起喝茶,一起画画的房间,此刻,只剩下无尽的黑暗和冰冷。
我瘫坐在地上,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为什么?
这到底是为什么?
第二天,我接到了人事部的通知。
林岚辞职了。
公司任命了新的总经理。
她就像一阵风,来的时候轰轰烈烈,走的时候,却无声无息,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除了我心里那道,永远也无法愈合的伤口。
我病了一场。
高烧不退,整天说胡话。
在梦里,我一直在喊着她的名字。
病好后,我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我回公司办了离职手续。
这个没有她的地方,我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
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前台的小姑娘递给我一个包裹。
说是林总走之前,留给我的。
我的手颤抖着,打开了包裹。
里面是一支派克钢笔。
是我有一次逛街时,在橱窗里看了很久,却舍不得买的那支。
钢笔下面,压着一张信纸。
信纸上,是她熟悉的、清秀的字迹。
她说:
“小默,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你的世界,应该更广阔。不要被任何人,任何事束缚住。那支笔,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翅膀,希望你能用它,画出你想要的一切。”
“那天在黄山,你披在我身上的衣服,很暖。谢谢你。”
“还有,那树梅花,我很喜欢。它会陪着我,在每一个寒冷的冬天里,勇敢地开下去。”
“忘了我吧。然后,去过你自己的人生。”
信很短。
没有解释她为什么走,也没有说她去了哪里。
我拿着那封信,眼泪再也忍不住,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
忘了她?
怎么可能。
她已经像那树梅花一样,刻在了我的生命里,再也抹不掉了。
后来的很多年,我去了很多地方。
北京,上海,广州。
我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设计师,慢慢地做到了设计总监,后来,还开了自己的工作室。
我得了很多奖,我的名字,开始出现在各种设计杂志上。
我变得有钱,有地位。
我身边也出现过很多女人,她们有的很漂亮,有的很温柔。
但我知道,她们都不是她。
我一直单身。
朋友们都说我眼光太高,太挑剔。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心里,早就住下了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我一直在打听她的消息。
我问过以前公司的同事,他们都说不知道。
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那段记忆,是不是只是我做的一场梦。
一场太过真实的,不愿醒来的梦。
直到十几年后的一天。
那天,我在法国参加一个设计展。
晚上,我在酒店的房间里,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个财经人物的专访。
当镜头转向那个被采访的女企业家时,我整个人都定住了。
是她。
林岚。
岁月似乎格外偏爱她,她的脸上,没有留下太多痕迹。
只是比以前更成熟,更从容了。
她穿着一身得体的香奈儿套装,坐在那里,侃侃而谈。
说着我听不懂的商业模式和未来规划。
她成了一家跨国公司的CEO,一个真正的商界女强人。
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屏幕,生怕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采访的最后,主持人问她:“林总,我们都知道您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女性,在您的创业过程中,有没有什么东西,是一直支撑着您的信念的?”
她笑了笑,就是那种我记忆里的,很浅,但很温暖的笑。
她说:“有。是一句话。”
“什么话?”
“最美的风景,不是在晴天,而是在风雨里。”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这句话,是当年在黄山的那个雨天,她对我们说的。
原来,她一直都记得。
节目结束的时候,镜头给了她一个特写。
她站起来,和主持人握手告别。
在她转身的瞬间,我看到了。
透过她白色衬衫的薄薄布料,我隐隐约约地看到了她左边肩胛骨上,那抹熟悉的、红色的印记。
那树梅花。
它还在。
它一直都在。
那一刻,我所有的思念,所有的遗憾,所有的不甘,都释怀了。
我知道,她过得很好。
这就够了。
我没有去找她。
我想,她当年选择离开,就是不希望我去找她。
她希望我能有自己的人生。
而现在,我们都有了。
我们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努力地生活着,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这就够了。
我关掉电视,走到窗边。
巴黎的夜景很美,埃菲尔铁塔闪着金色的光。
我拿出那支她送我的派克钢笔。
这么多年,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我用它签过无数份合同,画过无数张设计稿。
它就像她一样,一直陪着我,给了我无穷的力量。
我铺开一张纸,用那支笔,在纸上画了一树梅花。
在梅花的旁边,我写下了一行字:
“愿你凌寒独自开,也愿你身后,总有春天。”
第二天,我坐上了回国的飞机。
飞机穿过云层,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很暖。
我知道,我的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我不会再感到孤单了。
因为我知道,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个人,她的背上,刻着我画的梅花。
而我的心里,也永远住着一个,叫做林岚的女人。
她是我生命里最美的风景。
无论晴天,还是风雨。
回到国内后,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我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了工作中。
我的工作室越做越大,名气也越来越响。
我开始尝试做一些公益设计,比如为偏远山区的学校设计校舍,为残疾人设计更便利的生活设施。
我总觉得,设计不应该只是为有钱人服务的工具,它应该有温度,能给更多的人带去温暖和希望。
或许,这也是林岚教会我的。
她让我明白,真正的强大,不是你拥有多少,而是你能给予多少。
我依然会时常想起她。
在某个下雨的午后,在闻到某种熟悉的植物香气时,在看到墙角的梅花悄然绽放时。
她的样子,她的声音,她的笑容,都清晰得仿佛就在昨天。
我把那张在巴黎画的梅花,装裱了起来,挂在了我的书房里。
每当我感到疲惫或者迷茫的时候,我就会看看它。
看着那树傲然的梅花,我就会重新找回力量。
我再也没有刻意去打听她的消息。
我知道,我们就像两条相交后又各自延伸的直线,或许再也不会有交集。
但那段共同的记忆,已经足够温暖我的一生。
我开始学着去享受一个人的生活。
我会去旅行,去看看这个世界不同的风景。
我会去学做菜,给自己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我会去养一盆花,看着它发芽,长大,开花。
我的人生,因为曾经有过她的出现,而变得更加丰满和完整。
我不再执着于一定要找到她,或者一定要和她在一起。
我开始明白,有些爱,不一定非要拥有。
只要它真实地存在过,只要它让你变成了更好的人,就足够了。
有一年冬天,我去了一趟哈尔滨。
我想去看看,在真正的冰天雪地里,梅花是不是真的能开得那么灿烂。
我在冰雪大世界里,看到了一片用冰雕刻成的梅林。
晶莹剔透的冰块,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五彩的光芒。
很美,但也很冷。
我突然觉得,这就像我以前对林岚的印象。
美丽,却遥不可及,带着一种冰冷的距离感。
但只有我知道,在那冰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多么火热和勇敢的心。
就像那道疤,和那树梅花。
我在那片冰梅林里,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我的手脚都冻得失去了知觉。
我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然后,我做了一件,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再做的事情。
我找到了一个很多年没有联系过的,以前公司的老同事。
他现在在做媒体行业,人脉很广。
我把林岚的名字告诉了他,请他帮我查一下她的联系方式。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或许是哈尔滨的冬天太冷了,让我格外想念那份温暖。
或许是时间过去了太久,久到我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坦然地面对一切。
我只是突然,很想和她说一句话。
哪怕只是一句,“新年快乐”。
同事的效率很高。
第二天,他就给了我一个邮箱地址。
他说,林岚现在定居在加拿大,很少回国,这个邮箱是她工作助理的邮箱,但不确定她本人会不会看。
我看着那个陌生的邮箱地址,心脏又开始不争气地狂跳起来。
我犹豫了很久。
我写了又删,删了又写。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你好,我是小默,你还记得我吗?”
太唐突了。
说“我看到你的采访了,你现在过得很好,我为你高兴。”
太客套了。
最后,我什么都没写。
我只是把那张在哈尔滨拍的冰梅林的照片,作为附件,发了过去。
邮件的主题,我写了四个字:
“凌寒独自开。”
发送键按下去的那一刻,我感觉像是完成了一个迟到了十几年的仪式。
我没有期待她会回复。
或许,这封邮件会石沉大海,被当成垃圾邮件处理掉。
但没关系。
我只是想让她知道,我还记得。
记得那句诗,记得那树梅花,记得那个在风雨里看风景的她。
做完这一切,我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离开了哈尔滨,继续我的旅程。
我去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
我渐渐地,把这件事淡忘了。
直到半年后的一天。
那天,我正在我的工作室里,和团队讨论一个新的设计方案。
我的手机响了一下,是一封新邮件的提醒。
我本来没在意,以为又是垃圾邮件。
但当我无意中瞥了一眼发件人时,我的呼吸瞬间停止了。
发件人的名字,只有一个字。
“岚”。
我的手开始发抖,几乎握不住手机。
我让团队先自己讨论,然后一个人躲进了办公室。
我关上门,靠在门上,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敢点开那封邮件。
邮件里,没有文字。
只有一张图片。
图片是在一个很漂亮的院子里拍的。
院子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
阳光很好,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人,背对着镜头,站在花丛中。
她的长发挽起,露出了光洁的后颈和后背。
在她的背上,那树红梅,在阳光下,开得格外鲜艳,仿佛要燃烧起来一样。
在图片的右下角,有一行很小的字。
“身后,总有春天。”
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汹涌而出。
我蹲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放声大哭。
这么多年,我所有的思念,所有的委屈,所有的等待,在这一刻,都有了回应。
我明白了。
她什么都明白。
她记得我说的每一句话。
她知道我一直在等她。
她用这种方式告诉我,她也一样。
原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我们的心,一直都在一起。
我不知道我们以后会怎么样。
或许,我们还是会像现在这样,隔着千山万水,遥遥相望。
或许,有一天,我会鼓起勇气,飞去加拿大找她。
又或许,有一天,她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说一句,“嗨,好久不见。”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和我分享着同一个秘密,同一个春天。
这就够了。
我擦干眼泪,站起来,走到窗边。
窗外,阳光明媚,天空湛蓝。
我拿起手机,回复了那封邮件。
我也只写了一句话。
“我的春天,一直都在。”
我的人生,从遇见她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会是一场漫长而盛大的花期。
而我,会用我余生的所有时间,去守护这场花开。
无论风雨,无论晴天。
因为我知道,那是我生命里,最美的风景。
故事到这里,似乎应该有一个结局。
一个“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结局。
但我的人生,不是童话。
我和林岚,也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轰轰烈烈地重逢。
生活,更多的时候,是细水长流的平淡。
那封邮件之后,我们开始断断续续地联系。
我们聊彼此的生活,聊工作,聊这些年的变化。
像两个失散多年的老朋友。
我们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起当年的那段感情。
仿佛那是一件被珍藏在盒子里的宝贝,我们都害怕一打开,就会被空气氧化,失去原有的光彩。
我从她的邮件里,知道了她这些年的经历。
她当年离开,是因为她弟弟生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去国外治疗。
她不想拖累我,也不想让我看到她最狼狈的样子,所以选择了不辞而别。
她一个人在国外,边打工,边照顾弟弟,边学习。
其中的艰辛,她只字未提。
但我能想象得到。
一个女人,在异国他乡,要承受多大的压力和孤独。
她说,那段时间,每当她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她就会摸摸背上的那树梅花。
她说,那不仅仅是一个纹身,那是她的铠甲,是她的信仰。
是那树梅花,陪着她走过了最黑暗的岁月。
听着她的故事,我心疼得无以复加。
我恨自己,为什么当年没有早点发现她的困境。
我恨自己,为什么那么无能,不能为她分担一点点。
她却在邮件里说:“小默,不要自责。你已经给了我最好的东西。你给了我一整个春天。”
我看着这句话,泪流满面。
我们就像两只互相取暖的刺猬,小心翼翼地靠近,又害怕伤害到对方。
我们的联系,并不频繁。
有时候,隔了好几个月,才会有一封邮件往来。
但每一次,都像是给彼此干涸的心田,注入了一股清泉。
我知道,她在等。
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我也在等。
等自己变得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为她撑起一片天。
又过了两年。
我的工作室,已经成了国内顶尖的设计公司。
我不再需要为了生计而奔波,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自由地支配我的人生。
我觉得,时机到了。
我订了一张去温哥华的机票。
我没有告诉她。
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飞机飞了十几个小时。
当我走出机场,呼吸到温哥华清新的空气时,我的心里,既紧张,又期待。
我按照她邮件里留下的地址,找到了她家。
那是一栋很漂亮的房子,有一个大大的花园。
就是我在照片里看到的那个。
花园里,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
我站在栅栏外,看着那栋房子,却迟迟没有勇气按响门铃。
我害怕。
我害怕见到她,会发现她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我害怕我们之间,会因为时间的距离,而变得陌生。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房子的门开了。
一个女人,推着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走了出来。
是林岚。
她穿着一身休闲的家居服,没有化妆,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
但她还是那么美。
那种美,是经过岁月沉淀后的从容和温柔。
轮椅上的男人,看起来很年轻,但脸色有些苍白。
我想,那应该就是她的弟弟。
他们在家门口的草坪上晒太阳。
她一边给弟弟盖上毯子,一边温柔地和他说着话。
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那一刻,我看得痴了。
这,就是我爱了这么多年的女人。
她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女强人,她只是一个,在用心生活,用心爱着家人的,普通的女人。
而我,爱惨了她这个样子。
我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过去。
我推开栅栏的门,门发出“吱呀”一声。
她闻声,抬起头。
当她看到我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手里的毯子,掉在了地上。
我们隔着一片花海,遥遥相望。
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那个下着雨的午后。
我们都没有说话。
但我们的眼睛,已经说了一切。
千言万语,都化作了眼底的泪光。
是她的弟弟,先打破了沉默。
“姐,这位是?”他好奇地问。
林岚回过神来,她擦了擦眼角,对我笑了。
还是那种,能融化冰雪的笑。
她走到我面前,很自然地,挽住了我的胳膊。
然后,她转过头,对她弟弟说:
“给你介绍一下。”
“他,是给我画春天的人。”
来源:小蔚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