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宋神宗对苏轼是否公允?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24 17:26 3

摘要:苏轼被发配到黄州,住在定惠院,跟僧人一起吃斋。1080年二月,他到了那个被安排好的地方,开始一个被严格限制的人生阶段:不能签公事,不能随意出城,定期向官府报到。

苏轼被发配到黄州,住在定惠院,跟僧人一起吃斋。1080年二月,他到了那个被安排好的地方,开始一个被严格限制的人生阶段:不能签公事,不能随意出城,定期向官府报到。

从那之后,他的日子变成了另一种生活记录。出发前的场景还记得很清楚:1080年正月初一,汴京下了场大雪,城里本该热闹欢腾,他却被御史台的人押着走出京城。那年他四十五,儿子苏迈二十一,徒步跟在后面。弟弟苏辙也因牵连被贬到高安,兄弟两人在陈州短暂碰面,见面匆匆,彼此眼里都带着不舍。这样的离别,像是被命运按了暂停键,回不去了。

案子办得不复杂也不简单:朝廷判两年有期徒刑,剥夺两级官爵,但最后改成地方安置来执行。官府名义上给了个头衔——检校水部员外郎,又让他担任黄州团练副使,可是同时画了好几道线:不许签发公文,州里要严密监视,不得擅自出城,按季报到报姓名。换句话说,人身没被锁链绑上,但自由被一圈圈规定住,日常要受定时的检查和所谓“特责”。

押解和查问期间没动肉刑。御史中丞李定向皇帝汇报时说,苏轼名头大、嘴又利,怕一动刑就激起舆论风浪,就没下杖。皇帝听后反而更怀疑,觉得他若真怕刑,就不该那样坦承,或另有隐情。于是案子从他的诗文、刻印本和来往书信里找证据,逐条扣问。

正式传讯是在1079年八月底开始的。八月二十号,审官拿着几句诗问他是什么意思,苏轼承认有句写农村孩子多待城里,是在讽刺青苗法;还有写“近三月无盐可吃”的句子,他也说那是针砭盐法。八月二十二号问到有关东海和水利治理的诗,苏轼先拖了几天,到二十四号才说那是讥讽朝廷治水不力。至于嘲弄新律的新诗,则等到二十八号才有交代。整个审问像剥洋葱,一层层往下剥,审官一步步把线索串起来,他有时迟疑、有时承认,节奏是慢而有目的的。

官府找出的证据里,印刷发行的文本和与人互寄的诗信成了关键。到九月,御史台拿到各处寄来的一百多首诗词,牵连出三十九人,其中级别高的就是司马光。像寄给司马光的一首诗,被指为讥讽新法,苏轼也承认写过。还有几首直接描写盐官开运河,指责动用农力破坏田地、河道淤沙影响耕作,他都说当时确实有这样的文字:写到农人在泥里干活,苦到像牲畜;写给王诜的诗提到因政令受鞭打的场面;写给李常的则写到密州见到弃婴饿死的景象;与朋友孙觉之间“若谈政治便罚酒”的约定,也被记录下来。对朝中人物的比喻和嘲讽——把朝廷比作乱林、把当权者比作夜枭、小人——在侦查材料里被一条条摘出,成了定性他的佐证。

有意思的是,检举和定罪并不是针对苏轼所有的私下笔札。那些仅仅在家中、与亲友间写着玩的手稿,或是早年与苏辙互书的旧信,基本没有被列为控状。真正压他的,是自从神宗从1076年亲自把变法推到台面后,苏轼在1079年之后开始让人广泛传阅、甚至刻印流布的作品。也就是说,不是“有没有批评”,而是“批评传播到什么程度”成了关键。

把事儿往前推,背景更复杂。早在1069年,苏轼就因为不满变法申请外任,离开开封。那十年里他在外头做官,看到许多新法实施后的问题,便在诗里抒发、在文字里揭示。到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下台后,变法的方向更多由神宗把持,中央权力和对错的判断更贴着皇帝的意志。苏轼在外地看到的问题,到了1079年连续反复表达,就不再只是针对王安石个人,而往往被人看成是在指责皇帝的决策。

案子里还有个插曲,和宫廷感情有关。曹太后曾在一天对神宗提起她年轻时对苏氏兄弟的欣赏,说当年仁宗考试后曾叹“太平宰相两人”,还感慨自己老了看不到他们的成就。太后这番话打动了年轻皇帝,也让宫中有人出去替他求情;但另一拨人主张要严办。两股意见拉扯着,最终的结果是把苏轼发配黄州,免了牢狱之苦,却并非真正的释放。

从更大的角度看,这桩事把当时的台谏运作和舆论力量暴露无遗。御史台弹劾,谏院纠察,只要风声一起,便足以成案。朝堂上言论、诗文,常在权力和人品之间被解读、被放大。苏轼的文名、他的交往、那些被刻印散播的诗,统统成了可供解读的材料,最终把他推到官场低谷。

到了黄州,他住进定惠院,按僧人作息过日子,日常有安排,看似平静但处处受限。苏迈一路同行,兄弟相见又匆匆别离,这些画面被当年记录下来,案卷上留着押解文书和被翻出的诗牍,像一摞摞不能落地的证据,摆在历史面前。

来源:音乐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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