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法院巧解行政争议 17.5万罚款降至5万案结事了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22 00:08 2

摘要: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将原17.5万元罚款降至5万元,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个体工商户的权益,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将原17.5万元罚款降至5万元,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个体工商户的权益,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23年12月,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郝某涉嫌销售侵权商品立案调查。经查,2020至2022年间,郝某作为个体工商户,购进并销售假冒立邦注册商标的腻子粉736袋,销售金额1.03万元。2024年4月,该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侵权,并处17.5万元罚款。郝某认为罚款过高无力承担,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刘强梳理案情后,聚焦双方争议焦点。郝某提出 “卖1万多却罚 17.5万,承受不起”;潞州区市场监管局则称,依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郝某销售中国驰名商标侵权产品超一年,属从重处罚情形,17.5万元已是该情形下的最低罚款档,无法突破基准。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刘强法官查阅新规发现,2025年7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明确,“适用现行裁量基准可能显失公正的,经批准可调整”。虽处罚决定早于新规印发,但考虑到案件仍在诉讼中,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可参照适用。法官随即与潞州区市场监管局沟通,促成其召开集体会议讨论。最终,该局鉴于郝某已认识错误,决定将罚款降至5万元。

同时,刘强法官对郝某耐心释法,讲解《商标法》规定,点明装修材料安全重要性,强调罚款目的是督促改正,并劝诫其今后合法经营。郝某表示认可:“感谢法官调解,我已认识错误,会按时缴罚款,今后一定守法经营。” 当日下午,郝某便主动缴纳5万元罚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此案通过柔性调解平衡公权与私权,为构建官民和谐添力。潞城区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为群众权益护航。

来源:畅聊情感事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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