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28年,徐志摩在英伦写出了《再别康桥》,林徽因和梁思成在英伦度蜜月,但当时的上海报端,人们更关注的是这桩发生在英国湖区的“华人博士杀妻案”,法学博士、环球蜜月、美貌的丈夫与丑陋的富家小姐……所有元素都充满了猎奇的张力,真是奇情冶艳。
前段时间,翻看1928年的《申报》时,我隔三差五会被两三个反复出现的字眼攫住了——“英伦艳尸”。
1928年,徐志摩在英伦写出了《再别康桥》,林徽因和梁思成在英伦度蜜月,但当时的上海报端,人们更关注的是这桩发生在英国湖区的“华人博士杀妻案”,法学博士、环球蜜月、美貌的丈夫与丑陋的富家小姐……所有元素都充满了猎奇的张力,真是奇情冶艳。
起初,我只是把它当作一则八卦轶事,直到某天重读张爱玲的《小团圆》,读到九莉母亲蕊秋讲起的那段湖区谋杀案时,我才悚然一惊——就是它。
那些被报纸喧嚣报道的细节,丝丝入扣地嵌在张爱玲的文字里。
蕊秋讲起在英国到湖泊区度假,刚巧当地出了一件谋杀案,是中国人,跟她们前后脚去的。
“真气死人,那里的人对中国什么都不知道,会问‘中国有鸡蛋没有?’偏偏在这么个小地方出个华人杀妻案,丢人不丢人?”
“还是个法学博士,”楚娣说。
“他是留美的,蜜月旅行环游世界。他们是在纽约认识的。”
楚娣把头一摔,不屑的把鼻子略嗅了嗅。“那匡小姐丑。”作为解释。
“年纪也比他大,这廖仲义又漂亮,也不知道这些外国人看着这一对可觉得奇怪,也许以为中国人的眼光不同些。这天下午四五点钟他一个人回旅馆来,开旅馆的是个老小姐,一块吃茶。他怎么告诉她的?楚娣啊?”
“说他太太上城买东西去了。”
“嗳,说去买羊毛衬衫袴去了,没想到天这么冷。——后来找到了,正下雨,先只看见她的背影,打着伞坐在湖边。”
极自然的一个镜头,尤其在中国,五四以来无数风景照片中拍摄过的。蕊秋有点神经质的笑了起来。
“把她一只丝袜勒在颈子上勒死的,”她轻声说,似乎觉得有点秽亵。“赤着脚,两只脚浸在湖里。还不是她跟他亲热,他实在受不了了。嗳呦,没有比你不喜欢的人跟你亲热更恶心的了!”她又笑了起来,这次是她特有的一种喘不过气来的羞笑。
又道:“说她几张存折他倒已经都提出来了。”
楚娣悻悻然道:“也真莫名其妙,偏拣这么个地方,两个中国人多戳眼。”
“所以我说是一时实在忍不住了,事后当然有点神经错乱。——都说廖仲义漂亮,在学生会很出风头的,又有学位,真是前途无量,多不犯著!”
九莉当时也就知道“你不喜欢的人跟你亲热最恶心”是说她父亲。她也有点知道楚娣把那丑小姐自比,尽管羞与为伍。
很久以后她看到一本苏格兰场文斯雷探长回忆录,提起当年带他太太去湖泊区度假,正跟太太说湖上是最理想的谋杀现场。他看见过这一对中国新夫妇,这天下午碰见男的身上挂着照相机,一个人过桥回来,就留了个神。当晚听见说女的还没回来,就拿着个手电筒到桥那边去找。雨夜,发现湖边张著把伞,尸身躺在地下,检验后知道她是从一块大石上滑下来的。是坐在大石上的时候,并坐或是靠近站在她背后的人勒死她的,显然是熟人。她衣服也穿得很整齐,没有被非礼。
文斯雷会同当地的警探去找他的时候,才九点钟,他倒已经睡了。告诉他太太被杀,他立刻说:“有没有捉到杀我太太的强盗?”侦探说:“我并没有说她被抢劫。”
她戴著几只钻戒,旅馆里的人都看见的。湖边尸首上没有首饰。在他行李里搜出她的首饰与存摺,但是没有钻戒。他说:“按照中国的法律她的东西都是我的。”把他的照相机拿去,照片冲洗出来都是风景,末了在一筒软片里找到了那几只钻戒。回忆录没说死者丑陋,大概为了避免种族观念的嫌疑,而且不是艳尸也杀风景,所以只说是他“见过的最矮小的女太太。”她父亲是广州富商,几十个子女,最信任她,从十几岁起就交给她管家,出洋後又还在纽约做古玩生意。他追求她的时候,把两百元存入一家银行,又提出一大部份,存入另一家银行,这样开了许多户头,预备女家调查他。
结婚那天,她在日记上写道:“约定一点半做头发。我想念我的丈夫。”
蕊秋似乎猜对了,这是个西方化的精明强干的女人,不像旧式的小姐们好打发。
但是日记上又有离开美国之前医生给她的噩耗:她不能生育。探长认为她丈夫知道了之後,不孝有三,无後为大,所以杀了她。这是自为了解中国人的心理。
——张爱玲《小团圆》
张爱玲的母亲黄素琼与姑姑张茂渊,真的在1928年的英国湖区亲身经历了这桩轰动一时的谋杀案吗?还是说,当时身在上海的她们,也曾被《申报》上“艳尸”的标题所吸引?
黄素琼
这成了一个有趣的谜题。而解谜的过程,恰好能完美诠释我近年来在小说创作中一直思考的问题。这几年尝试写小说,磕磕绊绊,一直给予我鼓励的是金宇澄老师,他说我的缺点是因为写惯了非虚构,不擅长构思那些虚拟的人物。我们总以为虚构是凭空创造,但真正的血肉,往往来自于一个坚实的“原型”。张爱玲,这位“祖师奶奶”,无疑是此中高手。她并非照搬现实,而是借用真实事件的影子,赋予笔下人物真实可感的命运,爱恨情仇,皆由她一手掌控。
今天,就让我们以这桩“湖区艳尸案”为引,重返1928年的罪案现场,也一窥张爱玲那由真实通往虚构的妙径。
关于这个案件,在网络上有比我更早的关注者,豆瓣er“蓝藻”同学在2017年写的“《小团圆》里张扬的一桩谋杀案”,以及文学城论坛教会我使用美国国家档案馆查资料的大神“元亨利”在2023年所写的“美国档案---萧蕙裳(Siu Wai Sheung)”,不敢掠美,在此标明。本文除了《申报》资料之外,还将致力于《大公报》刊登的记者旁听庭审和当时报纸的一些细节,最大限度地还原凶杀案中的两位主角。
1928年6月18日,英国湖区格兰奇奥弗桑兹镇,博罗代尔盖茨(Borrowdale Gates)酒店迎来了一对中国华人夫妇,先生姓繆,太太姓萧,他们是来度蜜月的。
我恰巧有位女朋友去过这家酒店过暑假,她说是那种典型的英国乡村别墅,可以想象一百年前应该是高端酒店,她自己的体验就是看到了红松鼠,下午茶很好吃,我得到了一张酒店的照片,还挺美的。
这对夫妇看起来和其他的夫妇并没什么不同,他们五月在美国结婚,婚后到英国度蜜月,两天前到的爱丁堡。
第二天,他们一起外出散步,回来时却只有丈夫繆先生一个人。他对服务生说,因为自己一直感冒,所以太太去城里给自己买厚内衣去了。
萧太太并没有如约归来,当晚七点,萧太太的尸体在湖边一座桥下被当地人发现。
尸体被一把阳伞遮盖,但没有抗拒的痕迹。下身的裙子被掀起,身上并没有被侵犯的痕迹,死者的戒指不见了。
十一点,警方前来告知繆先生妻子的死讯,他当时的回答是:“这太可怕了,我妻子肯定是被袭击抢劫了。”但当时,警察并没有和他讲述任何太太死亡的细节。
于是开始了搜查。这时,警察发现了两个细节:
第一,在繆先生的行李里发现了萧太太的两只戒指。
第二,萧太太脖子上发现的绿色绳子与酒店百叶窗上的绳子是同一根。
他成为了被控谋杀妻子的嫌疑人。
繆中一、萧蕙裳合照
案件十月二十二日正式开庭。
《大公报》派出了特派记者,把三天的庭审都记录了下来。之后,国内很多报纸的报道,都是根据《大公报》的细节写出来的。
我们跟着记者来到庭审现场。
首先还原了两位的大致背景。繆中一,28岁,江阴中港人。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读法学博士,这是他留美第六年。《申报》上可以查到繆中一当年赴美的信息,实际上是在1924年,也就是说,他在美国待了四年。
查了一下,他在国内读的是复旦大学商科,确实长相算得上可以——报上说他“倜傥”。
繆中一
死者萧蕙裳,29岁,当时大公报没有披露她的具体名字,只说她的父亲是南洋富商,在四年前去世,她居长,有22个兄弟姊妹,所以由她来具体分配家中财产。
萧蕙裳
庭审法官是Travers Humphreys,当时已经被授予爵位,这位法官的擅长是刑事案件,据说他私下风趣幽默,但在法庭上却显得凶悍而令人生畏。
Travers Humphreys
开庭是10月22日星期一上午,被告繆中一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戴黑色领结,走路很快。和被告律师握手的时候,他甚至面带微笑。他听话的时候一直向前倾斜,记者说怀疑他耳朵不好,我觉得这大概是他英文有限,所以要仔细听庭上讲话,以便更好理解。
原告律师首先陈述了控词,他控诉被告杀害萧女士的证据有几个。第一,被害人的身材矮小,而被告则身材高大,被害人脖子上的绳索被勒了三圈。第二,萧女士的手上带着两只戒指,一只是白金的,一只是钻石的,她在入住当天仍然戴着,但事发时手上没有戒指,最终警察发现戒指在被告处。第三,事发当天,酒店主人看到被告下午四点从侧门进来,几次进出了浴室,仆人问他的夫人去了哪里,他说夫人去城里买东西去了。
第二天由被告律师主要答辩,这天繆中一的情绪没有前一天那么活泼,但是记者认为他的英文很流利,有时候会借助手势和律师交流。被告律师首先传唤了拘捕繆先生的警察,问他当时繆的情绪。警察回答说,繆当时正在房间里踱步。律师问,你为什么觉得繆先生的情绪“做作”?警察回答,他听到死讯的时候,显出刺激的样子,但是完全没有眼泪。(这个感觉也有点主观)被告律师之后讲述,说警察抓捕繆,完全是因为有对于华人的歧视。紧接着,他抛出了繆的观点,即他们从两天前到达英国,已经被两个华人跟踪,他从来没有来过英国,而他的妻子已经来过英国多次,他认为妻子一到英国,就已经被某个华人绑匪集团注意到了。另外,除了丢了戒指,还丢了一条项链和一百金镑,这些都没有找到。
原告律师则又举出了两个证据细节。一个是,5月24日,即他们结婚之后,死者萧女士曾经做了一个手术。这个手术使得她无法生育。原告律师问被告是否知道这个后果,繆中一回答说:“不知道。”
第二个证据是找到了三张他写的纸条。繆中一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写的了,但承认是他的笔迹。这看起来是一个关键证据,但是《大公报》记者没有记述这三张纸条写的什么,然后我查阅了当时英文报纸的报道,这三张纸条写的是:
Be sure to do it on the ship
Don't do it on the ship
Again consider on arrival in Europe
务必在船上动手
不要在船上动手
抵达欧洲后再议
这三张纸条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律师认为,这是被告蓄意谋杀的心理动机之一,但被告则说,这实际上是他在占卜……
第三天,控辩双方似乎都在陈述被告的杀人动机。被告律师说,被告杀人,无非是为了求财,但他自己本身有钱,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第二,他们夫妻感情不错。第三,生理原因(这里记者没有继续写,但之后,一些英文资料给了我关于这条的解释)。原告律师则说,绞杀这种作案方法,如果不是熟人,会比较难做到毫无防备。被告所说的绑匪,至今没有任何人证物证可以证明是真实存在的。而被告却把原告的结婚戒指藏在了洗胶卷的盒子里……
第三天下午,法官宣布退庭。陪审团讨论了五十五分钟,然后当庭宣布“guilty”。法官问被告有什么话说,繆中一很镇定地说:“照我看,第一你们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发表我要说的话,我希望能把我当时的情形解释一下,我想讲……”法官当庭阻止了他,对他说:“我很抱歉来阻止你,我只能宣告你的罪名,我没权进行重审,但好在你还可以上诉。”
繆中一这时微笑着说:“这是我最后的一刻,各位看我并不惊惶,倘然我杀了我的妻子,我必定要心虚,最后我要说一句话,我是没有罪的。”
这并不是他的最后一句话,因为当法官让狱警把他带走的时候,他忽然又喊起来:“我是没有罪的。”
关于庭审事实,《大公报》已经是最接近现场报道的中文媒体。
《申报》的报道虽然多,但大多是消息,并没有这样翔实的报道。
但是,我们可以在Murderpedia上看到关于这个案件的更多细节,Murderpedia是一部关于谋杀犯和谋杀案件的在线百科全书。在这个繆中一的页面上,有一篇由作家Henry J. Lethbridge所写的《Two chinese domestic murders 》,其中一个例子,正是繆中一。
我想先把这些细节讲述给大家,其中的正误,我想要放到第三部分去分析。
死者萧蕙裳女士,出生于1899年,是澳门富商萧瀛洲的长女。她的母亲是萧的原配,但母亲在1910年去世,萧再娶,所以她有很多的兄弟姐妹。
萧蕙裳从小聪明能干,在香港圣士提反女子中学接受教育,并于1917年离校前往美国波士顿的爱默生学院深造,1922年毕业。1924年,她的父亲去世,她在遗嘱中被指定为唯一的女执行人——他留下了超过一百万港元的遗产。
最右边那个穿浅色衣服的是萧
她在香港开了一家店,出售古玩和艺术品。1927年,她带了一批中国古董(许多是她已故父亲的收藏)到纽约出售,也是在这一年的双十节,她遇见了她未来的丈夫。
关于繆中一的信息不多,文章描述他个子极高且瘦削,能说流利但不准确的英语。
他们在纽约结婚后,去布法罗度蜜月,然后去了奥尔巴尼,新娘在那里做了一个小手术以方便性关系(可能是处女膜扩张术)——这也许就是庭审中律师强调的生理关系。
五周之后,他们前往欧洲,计划假两个月,然后返回中国。
事发当日,他们早上出去散步,回来吃了午饭,下午两点又“手拉着手”出去散步。繆中一在下午四点回家,和服务生说他的妻子去了约四英里外的凯西克镇,购买更保暖的内衣。
这时候,酒店主人克罗斯利小姐告诉繆中一,从凯西克开来的巴士最晚一班是晚上9点,她可以帮他去接站(因为繆说自己感冒了,妻子叮嘱自己一定要待在室内)。繆说不用,因为她的妻子不喜欢坐巴士,她应该会打车回来。
晚上十点三十分,他问酒店女佣,他是不是应该去报警,因为他的妻子还没有回来。
警察很快来了,不是繆中一报警了,而是萧蕙裳的尸体已经被找到了。
那是当天晚上七点三十分,一位农民看到萧蕙裳躺在湖区的一片树林里,看似睡着了。她仰面躺着,双腿分开,一把撑开的雨伞遮着她的头。农民把则个情况告诉了一位正在休假的警察,警员起了疑心,来到现场,他发现萧蕙裳被三根绳索紧紧缠绕在脖子上勒死了。
她的裙子被撩到大腿以上,内裤被撕破。后来有人认为,凶手试图伪造强奸或性侵的现场,但法医经过检验,发现她没有受到任何侵犯和性暴力。
当晚十一点,当地警察局的格雷厄姆探长前往酒店,据称,繆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她穿内裤了吗?”后来,他声称自己真正说的是:“她戴项链了吗?”繆当场被带到当地警察局接受进一步讯问 。
《大公报》报道的审判日期没有错,繆在卡莱尔巡回法庭的审判持续了三天——1928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但是这篇文章补充了更多细节,他主要依赖的是法官Travers Humphreys晚年的回忆录。
萧蕙裳被发现时,她的左手手套被扯下来了,而那天戴的两枚戒指也不见了。警察搜查酒店房间时候,在纸盒里发现了两卷胶卷,警察打算冲洗照片,结果,失踪的戒指从胶卷盒子里掉了出来。
萧蕙裳有一个珠宝盒,里面有价值超过三千英镑的珠宝。而这个珠宝盒的钥匙也被发现繆中一被卷起来的礼服衬衫里。
那张被发现的纸条来自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家酒店,他们退房之后被服务员发现,她当时没有扔掉这些纸条,而是保留了起来,纸条被放在衣柜的顶上,写的是汉字(就是你们之前看到的那三句话)。
显然,这些纸条一定给陪审员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认为繆中一并不是激情杀人,而是早有预谋。
在《大公报》的报道里,我们会觉得被告的律师有点胡来,因为他说了半天,只有一个证据,还是推断性的——繆中一说他和他的妻子被一伙中国珠宝绑匪跟踪,他们有一些证人来作证,但都很模糊,西方人眼里的中国人都长得差不多。但是在法官Travers Humphreys的回忆里,繆中一的辩护律师是当时很厉害的J·C·杰克逊,他是一名御用大律师。
尽管控方也没能拿出直接证据,但是辩方的说法未能动摇控方部署的间接证据结构,所以陪审团商议了一个半小时后,作出了有罪裁决。
繆中一接着申请了上诉,这个上诉请求于1928年11月19日至20日在伦敦的刑事上诉法院审理。因为繆坚持要亲自向法庭陈述,他的律师退出了此案。
繆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了四个多小时,但最终法庭还是驳回了上诉。
1928年12月6日,繆中一在曼彻斯特的斯特兰奇韦斯监狱被绞死。
就在同一天,萧蕙裳的遗体被运回香港,安葬在香港华人基督教坟场。
法官Travers Humphreys爵士在86岁时写了回忆录《审判录》(A Book of Trials,1953),里面专门记述了这个案件“华人谋杀案”,他确信是繆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但是他一直到晚年都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Travers Humphreys爵士最终将原因指向经济方面,他认为男方是为了谋财,因为旅行的费用是女方出的。但实际上男家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差,他的父亲繆福延是江阴申港人,原来在前清当官,有四个儿子,都上了大学,在事发之后,繆家曾经要汇款两万元给中国驻英大使馆。
法官大人如果看过更多繆中一的信息,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答案。
人在国外繆中一,隐瞒了一个惊天秘密。
关注我,追更后续。
来源:北部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