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永仁县积极布局新型储能产业,永仁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阳光能源产业发展,制定《关于服务“阳光”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意见》,从个案判决明晰行业规则,到全链条举措筑牢法治根基,为阳光能源产业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法治防护网。
近年来,永仁县积极布局新型储能产业,永仁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阳光能源产业发展,制定《关于服务“阳光”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意见》,从个案判决明晰行业规则,到全链条举措筑牢法治根基,为阳光能源产业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法治防护网。
该院构建“政府+法院+企业”联络沟通机制,常态化开展阳光能源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服务、解题活动,建立“诉求收集、协调办理、情况反馈、宣传引导”闭环体系,通过主动对接独立储能示范项目、500千伏光辉变电站等重大项目企业,精准收集企业在土地流转、投资融资、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司法需求,提前介入防控风险,促进前端化解、源头预防。
阳光能源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工程款结算纠纷成为制约企业发展主要因素,针对涉阳光能源产业项目工程款案件,该院明确裁判规则,厘清“背靠背”付款条款适用边界,妥善化解案件。
在涉阳光能源产业案件中,该院综合运用线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质证、网上调解、远程庭审,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该院依法运用小额诉讼、财产保全,注重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类案示范等方式,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该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企业财产灵活采取查封措施,释放被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与融资功能;建立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为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落实环境公益诉讼、生态司法修复等机制,积极助推“农光互补”模式发展,即在光伏板下开展农业种养,实现“上有光伏发电、下有产业增收”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记者 闵以荣
来源:云南法制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