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叫王强,那会儿是88年啦,我正年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就靠着跑长途货运讨生活。
我叫王强,那会儿是88年啦,我正年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就靠着跑长途货运讨生活。
那时候的路啊,可没现在这么平坦宽阔,一路上坑坑洼洼的,颠得人骨头都快散架了,但咱不怕,就盼着能把货安全送到地儿,挣那份辛苦钱。
记得那天,天都快黑透了,我开着那辆破旧的卡车,在一条陌生又偏僻的国道上艰难前行。
车窗外的风呼呼地吹着,像是在诉说着啥古老的故事。
我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眼睛也在不停地瞅着路边,就想着能有个地方让我填填肚子,歇会儿脚。
终于,远处出现了一个亮着昏黄灯光的小饭店,那灯光在黑暗里就像个温暖的港湾,一下子就把我的心给勾住了。
我赶紧把车靠边停下,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进了饭店。
一进门,我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饭菜香,哎呀,那叫一个香啊,直往我鼻子里钻,馋得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饭店不大,布置得简简单单的,但特别干净整洁,让人感觉特别舒服。
老板娘正站在柜台后面擦着桌子,她看到我进来,立马笑了起来,那笑容啊,就像春天里的暖阳,一下子就把我一路上的疲惫给赶跑了不少。
“小伙子,跑长途累了吧?快坐,想吃点啥?”老板娘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一股子亲切劲儿,听着就让人心里头暖乎乎的。
我随便点了几个家常菜,老板娘应了一声,就麻利地钻进厨房忙活去了。
没一会儿,一盘盘热腾腾的菜就端到了我面前,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味道,真叫一个绝,比我在那些大饭店里吃的都香。
吃完饭后,我抹了抹嘴,正准备起身付钱走人呢,老板娘却突然走了过来,看着我,眼神里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她说:小伙子,这天都黑了,外面路又不好走,你今晚就在这住下吧,房间早就备好了。
我一听,心里头猛地一震,有点意外,又有点感动。
这荒郊野外的,能有个人这么关心我,给我准备个温暖的房间,那感觉,就像在寒冷的冬天里被人塞了一个暖手炉,暖到了心坎儿里。
我犹豫了一下,想着这会不会有啥不方便的呀,可老板娘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说:“别担心,咱这店虽然小,但干净着呢,你就安心住下,明天早上精神饱满地再上路。”她那诚恳的眼神,让我没法拒绝,也就点了点头,答应了。
老板娘带着我上了楼,打开了一间房间的门。
房间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床上还铺着崭新的被褥,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味。
我走进房间,关上门,坐在床边,心里头五味杂陈的。
这一路的辛苦,这会儿好像都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出的温暖和感动。
我望着窗外那片漆黑的夜空,心里头想着,这世道啊,还是好人多呀。
这个陌生的老板娘,她为啥会对我这么热情呢?
是看我太累了,心疼我?还是她也有过啥类似的经历,能理解我们这些跑长途的辛苦?
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我知道,这一晚,我肯定会睡得很香,因为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那份最真挚的情谊。
那一夜,我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偶尔传来的风声,思绪万千。
这个小小的插曲,在我跑长途的生涯里,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永远地印在了我的记忆深处,每当我想起来,心里头都会涌起一股暖流。
我知道,这不仅仅是一个过夜的地方,更是一个让我感受到人间温情的小小驿站,而老板娘那温柔的笑容和那句“房间早就备好了”,也成了我记忆中最温暖的画面之一,一直陪伴着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漫长的路途。
01
那一晚,我本以为不过是旅途中的寻常一夜,睡一觉,天亮付钱走人,继续奔赴下一站。
可谁能想到,老板娘那句“房间早就备好了”,像一颗石子,轻轻扔进了我心底的深潭,涟漪一圈圈荡开,竟掀起了十年前那段我拼命想忘、却始终没能彻底埋掉的往事。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想结账离开,可那老板娘——后来我知道她姓林,街坊都叫她“林姐”——竟已经在灶台前忙活了。
锅里煮着面,汤香扑鼻,她头也不抬地说:走啥走?
昨儿赶路累坏了,今儿不留你吃碗面,我这店门都不好意思开。
我笑了笑,也没推辞,就在靠窗的老位置坐下。
她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阳春面,清汤、细面、撒着葱花,还卧了个荷包蛋。她说:这面,我十年没给人煮过了,你是第一个。
我一愣,筷子停在半空:“十年?”
她点点头,眼神飘向墙上那张泛黄的老照片——照片里是个年轻姑娘,扎着马尾,站在一家小饭馆前笑得灿烂。
我定睛一看,心猛地一沉:那不是别人,正是我十年前失踪的未婚妻,阿芸。
“你……认识她?”我声音都抖了。
林姐没直接答,而是从柜台底下摸出个牛皮纸信封,边角磨得发毛,显然被翻过无数次。
她轻轻放在桌上,说:这信,她托我交给一个跑长途的司机。
可那人,十年没再来过。我等啊等,等来了你。
我手抖得几乎拿不住信封。
拆开,里面是张信纸,字迹熟悉得让我眼眶瞬间发热:
信纸最底下,写着一行小字:面馆老板娘是我表姐,她说,若你来,就给你煮碗面,说一句:房间早就备好了。
我攥着信,眼泪啪嗒砸在桌面上。原来,那句“房间早就备好了”,不是随口一说,是阿芸托她表姐,等了十年的一句暗号。
林姐坐在我对面,轻声说:“她走的时候,怀着你的孩子。
后来听说你出了车祸,以为你没了,她抱着孩子跳了河……后来被救上来,人疯了,现在住在山那边的疗养院,天天念叨你的名字。
我猛地站起来,椅子在地面刮出刺耳的声响。
窗外,晨雾还没散尽,国道上已有卡车轰鸣而过。
可我听不见了,耳朵里全是十年前阿芸哭着求我别走的声音,是她最后一次说“等你回来”的模样。
“她在哪儿?她在哪儿!”我声音沙哑,像被砂纸磨过。
林姐没说话,只是从抽屉里取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还有一句:她没疯,她只是不肯醒。
我攥紧纸条,转身就往门外冲。
卡车还在,钥匙还在兜里,可这一趟,我不再是为钱跑长途。
我是为一个等了我十年的女人,为一个可能还活着的家,往回跑。
那一碗阳春面,没吃完。可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的路,再也不同了。
02
我按照林姐给的地址,一路颠簸了两天两夜,终于在一座藏在山坳里的小疗养院前停下了车。
那地方偏得连手机信号都没有,四周是连绵的竹林,风一吹,沙沙作响,像在低语着什么秘密。
推开那扇掉漆的铁门,一个穿灰布衣裳的护工拦住我:“找谁?”
我找阿芸,我姓王,是她……我顿了顿,声音有点发颤,是她等的那个人。
护工上下打量我一眼,叹了口气:“你不是第一个来说这话的。她见谁都喊‘王强来了’,可她谁也不认识,只认得一碗面。”
我的心猛地一沉。
跟着护工走进那间朝南的小屋,阳光正斜斜地照在窗台上,一个女人坐在藤椅里,头发花白,瘦得几乎脱了相,可那双眼睛——那双眼睛还和十年前一样,清澈得像山涧的泉水。
她没看我,只是盯着窗外的一棵老槐树,嘴里轻轻哼着一首老歌:“……长路漫漫,谁在等我回家……”
我一步步走近,轻声说:阿芸,我来了。
她猛地一颤,转过头,盯着我看了足足半分钟,忽然笑了,笑得像个孩子:“你骗人,王强不会来,他说过要回来,可他没回来。”
我眼眶一热,从包里掏出那碗林姐让我带的阳春面——我一路用保温桶温着,就为了这一刻。
我把面递到她面前:“你看,阳春面,荷包蛋,葱花撒得满满的……你说过,我煮的面最难吃,可你每次都吃光。”
她盯着那碗面,手突然抖了起来,眼泪无声地往下掉。
然后,她抬起头,直直地看着我,声音轻得像风:“王强……你真的回来了?不是我做梦?”
我一把抱住她,眼泪再也忍不住:不是做梦,我回来了,我来接你回家。
可就在我以为一切都要好起来的时候,疗养院的院长来了。
他翻着病历本,皱着眉说:“王强?你就是当年那个‘失踪’的未婚夫?你知道她为什么疯吗?
因为她以为你死了——你出车祸那年,有人冒领了你的身份,说你当场身亡。
她亲眼看见‘遗体’,才崩溃跳河的。
我愣住了。
原来,我活着,她却为我“死”了十年。
更让我心碎的是,院长低声说:她现在时好时坏,有时候认得你,有时候把你当陌生人。
医生说……是心病,治不好,只能靠时间。
那天晚上,我守在她房外的长椅上,一夜未眠。月光洒在地上,像铺了一层霜。
我想起林姐说的那句:“她没疯,她只是不肯醒。”现在我懂了——她不是疯了,她是把心锁起来了,只为等一个不可能回来的人。
可我回来了。
第二天清晨,我端着热粥进去,她正望着窗外发呆。
我轻声说:阿芸,我们回家吧。
她转过头,眼神忽然清明,点点头:“好,回家。”
可就在我们收拾行李准备离开时,一个陌生男人突然闯了进来,盯着我,冷冷地说:“你就是王强?你知不知道,这十年,是谁在照顾她?是我!”
他叫陈建国,是疗养院的护工,也是阿芸这十年里最亲近的人。
他说,是他在她跳河被救后,日日喂饭、擦身、带她晒太阳,是他在她喊“王强”时,从不反驳,只轻轻应一声:“我在。”
他说:“你以为你回来了就能带走一切?可她的心,早就不是你的了。”
我站在原地,像被雷劈中。
原来,真正的转折,不是重逢,而是当你终于找到她,却发现,她已经不再属于你。
而更让我没想到的是,阿芸突然走上前,握住我的手,轻声说:“王强,我不记得昨天的事,可我记得这碗面的味道。我只知道——你煮的面,我吃了十年,还想再吃一辈子。”
她看着陈建国,眼神温柔却坚定:“建国,谢谢你,可我要走了。
我的心,从来就没锁上,它一直在等一个人,从88年那年,就没变过。”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有些爱,经得起时间,扛得住误会,哪怕人疯了,心瞎了,它还在。
而这一次,我不会再让她等十年。
02
“我找阿芸,我姓王,是她……”我顿了顿,声音有点发颤,“是她等的那个人。”
护工上下打量我一眼,叹了口气:你不是第一个来说这话的。
她见谁都喊‘王强来了’,可她谁也不认识,只认得一碗面。
我的心猛地一沉。
我一步步走近,轻声说:阿芸,我来了。
我把面递到她面前:你看,阳春面,荷包蛋,葱花撒得满满的……你说过,我煮的面最难吃,可你每次都吃光。
因为她以为你死了——你出车祸那年,有人冒领了你的身份,说你当场身亡。她亲眼看见‘遗体’,才崩溃跳河的。
我愣住了。
原来,我活着,她却为我“死”了十年。
医生说……是心病,治不好,只能靠时间。
那天晚上,我守在她房外的长椅上,一夜未眠。
月光洒在地上,像铺了一层霜。我想起林姐说的那句:她没疯,她只是不肯醒。
现在我懂了——她不是疯了,她是把心锁起来了,只为等一个不可能回来的人。
可我回来了。
我轻声说:阿芸,我们回家吧。
他说:你以为你回来了就能带走一切?可她的心,早就不是你的了。
我站在原地,像被雷劈中。
而更让我没想到的是,阿芸突然走上前,握住我的手,轻声说:王强,我不记得昨天的事,可我记得这碗面的味道。
我只知道——你煮的面,我吃了十年,还想再吃一辈子。
她看着陈建国,眼神温柔却坚定:建国,谢谢你,可我要走了。
我的心,从来就没锁上,它一直在等一个人,从88年那年,就没变过。
而这一次,我不会再让她等十年。
03
我们终于上了路。
阿芸坐在副驾驶,裹着那条她从疗养院带出来的旧毛毯,望着窗外飞逝的树影,一句话也不说。
我时不时看她一眼,心里头七上八下的,既怕她突然发病,又怕她想起什么伤心事。
可她只是安静地坐着,像一尊被岁月磨平了棱角的雕像。
开了半天车,快到省道时,我寻思着得吃点东西,就拐进一个路边小集镇。
一家挂着“老地方小吃”招牌的面馆映入眼帘,阿芸突然开口了:“停一下,我想吃碗面。”
我一愣,这不就是林姐说的“老习惯”吗?她饿了从不喊饿,只说想吃面。
面端上来,她低头吃了一口,忽然抬头看我:“王强,你还记得咱俩说好要生个闺女吗?我说要给她起名叫‘念念’,念着你,也念着我。”
我鼻子一酸,点头:记得,咋不记得。
她笑了笑,眼泪却滚了下来:可她没活下来……生下来第三天,就走了。
我抱着她,哭得喘不过气,可没人信我,都说是我疯了,孩子根本没出生。
我手一抖,筷子掉在桌上。
孩子?她真的生了?还……走了?
我脑子嗡嗡响,十年来的所有拼图,突然缺了一块,又好像全对上了。
“你……为啥不早说?”我声音发颤。
“我说了,谁信呢?”她低头搅着面,声音轻得像梦呓,连医生都说我是幻觉。
可我知道,她来过,她真的来过……我给她织的小毛衣,还藏在疗养院的床板底下。
我当晚就掉头回了疗养院。
翻遍床板,真的在夹层里找到一件小小的、灰扑扑的红色毛衣,针脚歪歪扭扭,袖子还短了一截。
我捧着它,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原来,她不是疯,她是把所有的痛都藏在了心里,用“疯”来保护那点仅剩的温柔。
可就在我准备带她彻底离开时,陈建国又来了。
他站在院门口,手里抱着一个档案袋,脸色铁青:王强,你真以为她只是失忆?
你真以为你回来了,就能当啥都没发生过?
他把档案袋扔给我:打开看看,这是她这十年的病历,还有……我女儿的照片。
我打开,一张泛黄的照片滑了出来——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扎着小辫子,笑得甜甜的,站在一棵桂花树下。
背面写着一行字:念念,六岁生日,爸爸拍。
我抬头,震惊得说不出话。
陈建国声音低沉:“她没疯,她只是选择性失忆。
医生说,她把‘孩子夭折’这段记忆封存了,可她记得你,记得面,记得所有关于你的细节。
我收养了那个孩子,告诉她,她妈妈只是‘睡着了’。
我让她每年生日都来拍张照,就为了等这一天——等你回来,亲口告诉她:妈妈没疯,妈妈只是太想你了。
你……你骗我?我声音都在抖。
我不是骗你,我是怕你扛不住。
他看着我,眼神复杂,“你以为只有你苦?
她抱着空襁褓哭到昏厥的时候,你在哪?你出车祸,她以为你死了,她跳河的时候,你在哪?
我陈建国不是她丈夫,可我替你守了她十年,养大了你女儿,你却一句‘房间早就备好了’就想把一切都拿走?”
我站在原地,像被抽了骨头。
原来,孩子没死,是被陈建国救了,悄悄收养,改了姓,养在身边。
而阿芸,她不是疯了,她是把心分成两半——一半留在过去,等我;一半活在现在,靠“念念”的照片活着。
那天夜里,我独自坐在疗养院后院的石凳上,手里攥着那件小毛衣,望着月亮,一言不发。
阿芸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出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王强,我不记得孩子的事了,可我梦见她了。她叫我妈妈,可她不认我……我好难过。”
我搂住她,眼泪终于落下来:“没事,咱慢慢来。她会认你的,就像你会好起来一样。”
她靠在我肩上,像十年前那样,轻声哼起那首老歌:“长路漫漫,谁在等我回家……”
而我知道,真正的回家路,才刚刚开始。
这一次,我不再是那个一走了之的司机。
我是父亲,是丈夫,是那个,终于学会扛起一切的男人。
04
多年后,我站在一栋老式居民楼的阳台上,望着楼下小院里,阿芸正牵着念念的手,教她包饺子。
阳光洒在她们身上,像镀了一层金边。念念已经十二岁了,亭亭玉立,眉眼间有几分像我,可更多时候,她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阿芸年轻时的模样。
我们一家三口,终于有了个家。
陈建国没再出现,只托林姐捎来一句话:她若幸福,我便不悔。
我懂他的意思,也敬他这份情义。这世上,有些爱,不求回报,只求她安好。
日子一天天过,阿芸的病时好时坏。有时她会突然叫我“王强”,眼神清明,像回到从前;有时她又会茫然地望着我,问:“你是谁?怎么总来我家?”
我从不恼,只笑着递上一碗阳春面:我是煮面的,你说过,我煮的面最难吃,可你每次都吃光。
她就笑了,接过面,小口小口地吃。
那天傍晚,我收拾她旧时的行李箱,想把一些旧物整理出来。
在夹层里,我发现了一本藏得很深的日记本,边角发黄,用一根红绳系着。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
第一页写着:2003年4月5日,晴。今天,我决定假装失忆。
我手一抖,日记本差点掉在地上。
往下翻,字迹颤抖却坚定:
日记最后一页,写着一行小字:
我合上日记,站在原地,泪如雨下。
原来,她没疯。
她只是用“疯”来爱我,用“失忆”来试我,用十年光阴,等我回头。
而我,竟一直以为是我在救她。
其实,是她,一直在救我。
那天晚上,我照常煮了一碗阳春面,端到她面前。
她抬头看我,眼神有些恍惚:“你是谁啊?怎么又来了?”
我笑了笑,把面递过去:我是煮面的,你说过,我煮的面最难吃,可你每次都吃光。
她笑了,接过面,小口小口地吃。
我坐在她对面,望着她,轻声说:阿芸,明天咱们去照张全家福,好不好?
她点点头,嘴里还嚼着面,含糊地应:好啊,只要煮面的在,我就去。
我笑了,眼眶却湿了。
她记得的,从来不是我。
可她爱的,一直都是。
而这份爱,藏在一碗面里,藏在十年的疯癫里,藏在一个女人,不肯说破的谎言里。
有些真相,不必说穿。
只要她还愿意吃我煮的面,就够了。
来源:小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