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新贵的保险新宠:专业解码香港创新的指数万用寿险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17 01:42 2

摘要:按时间顺序,它们分别是美国的指数万能险(US Indexed Universal Life,以下简称IUL)、中国香港的分红保险(HKSAR Participating Whole Life Insurance)和中国内地的储蓄型非分红的增额终身寿险(Chin

经财新和作者授权转载

引言

30年里的三大现象级寿险新品

世界人寿保险行业发展至今300多年,近30年来,先后在三地有三大现象级寿险新产品。

按时间顺序,它们分别是美国的指数万能险(US Indexed Universal Life,以下简称IUL)、中国香港的分红保险(HKSAR Participating Whole Life Insurance)和中国内地的储蓄型非分红的增额终身寿险(China Savings-Oriented Non-Participating Incremental Whole Life Insurance)。

这三款寿险产品都曾风靡一时、极具特色,成为一种不能忽视的现象级产品,让在美国、中国香港和内地都做过保险精算的我,收获了许多智识上的乐趣,也亲历和积累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值得和大家分享。我常感慨:古语云“三十年为一世而道更”;我何德何能,近二十年来,竟能有此因缘,亲历亲尝全球三大寿险新品的“酸甜苦辣”。

其一,“指数万能险”是最新且最重大的寿险产品创新,首创于1997年的美国。距今仅28年历史的IUL,目前新单保费已占美国人寿保险市场近四分之一,市场占比接近有超过250多年历史的终身寿险(主要为分红型),并已登陆全球多个成熟保险市场,尚未登陆中国内地保险市场。这款“洋玩意”是这篇文章的主角。(注:UL即Universal Life,在香港译为“万用寿险”,在内地译为“万能寿险”,本文作者尊重两种译法,不做译名统一,两者通用。)

其二,“中国香港的分红保险”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获得香港当地保险市场主导地位,且一直广受“内地访客”的青睐。该分红保险之所以必须冠以“中国香港的”形容词,是因为它和世界上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内地)的分红保险之间,存在着显著且重大的差异,属于香港“特产”。过去几个月,为自我疗愈身心健康,我牵头写完了一本新书(由三位分别获得中国、美国和英国正精算师资格的资深精算师合著),来系统全面地反思反刍这类分红保险产品。

其三,“中国内地的储蓄型非分红的增额终身寿险”则是中国“土特产”,终身寿险前长长的一串形容词“中国内地的储蓄型非分红的增额”之所以必须存在,有其原因:目前你在中国内地保险市场之外的全球其他保险市场,几乎都看不到这款产品的身影。2017年初,我在香港工作,到深圳一家台资背景的保险经纪公司做行业调研时,才第一次听说居然还有这种寿险产品。

不曾想,2019年后这款业内简称“增额寿”的“土特产”,居然开始风靡全中国,在疫情期间迅猛发展,像病毒一样在诸多寿险公司之间传染,给中国寿险行业以多重的重创!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精算管理人员,出于专业责任和职业道德,我曾经牵头写过几百页的PPT报告,长期持续反对这款产品;我也曾为监管领导写过几十页的产品研究专题报告,介绍全球浮动收益型保险产品,希望能为内地寿险行业转型(具体而言就是能尽快转换掉“增额寿”)聊尽绵薄之力。

这款可能源自宝岛台湾的中国“土特产”,是中国寿险行业之殇,也曾给我个人以沉重的职业伤痛,因为在我看来:它——“中国内地的储蓄型非分红的增额终身寿险”——完全不值得咱们中国人这么“大吃特吃”。看以后心情和时机,我再针对性地写写它。

此文则不写“土特产”,专谈“洋玩意”。2025年3月,香港金管局和保监局联合发文,允许将“指数万用寿险IUL”引入香港市场,但只能卖给“专业投资者”。

2025年7月,某香港保险公司率先推出一款创新的IUL产品,并在8月底为其开了一场盛大的产品发布会;9月间,陆续有各地朋友向我询问这款产品的情况。(注:2025年5月另一公司发文宣称其开发了香港第一款IUL)。自2005年在美国开始做精算咨询接触到IUL开始,我等了整整20年,终于等到了合适的时机,为大家讲述IUL的产品故事和特色。

考虑到文章较长,先列出其提纲以便阅读。

1.何为新贵:谁是专业投资者?

2.美国IUL简史。

3.美国IUL监管博弈。

4.香港IUL的五大特色。

5.香港IUL的六大风险及对治之策。

6.从“新贵新宠”到“全民共享”。

何为新贵:谁是专业投资者?

2025年春天,香港金管局与保监局联合发出一份罕见“路条”。这份主题为“为专业投资者而设的指数万用寿险产品”(“Indexed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Products for Professional Investors”):香港的IUL只允许面向高净值客群,销售给“专业投资者”(Professional Investors)。这几个字,一下子把这款新品从大众市场中隔离开来。

那么,谁才算是“专业投资者”?

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专业投资者规则》,个人如果拥有不少于800万港元(约合100万美元)的投资组合,就被界定为“专业投资者”;而信托法团、公司和合伙企业,也可以按资产规模(4000万港币)被纳入。换句话说,这不是普通散户能轻易跨过的门槛,而是金融监管有意设置的一道筛子,确保产品初期只面对具备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的人群。

这个门槛看似比较高,其实放在香港与全球财富格局中,却正好对应了一个正在迅速扩张的人群——财富新贵阶层。根据Knight Frank《财富报告2024》,全球超高净值人士(净资产超过3000万美元)在2023年增长了大约4%,总数超过62万人,而未来五年预计还会再增长28%。在亚洲,中国内地和香港尤为突出:内地高净值人群预计五年增长47%,香港则继续作为亚洲财富中心之一吸引全球资本。

再看银行数据:截至2024年底,仅工商银行一家,就有28.9万户私人银行客户,管理资产高达3.47万亿元人民币。招商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接近17万户,占其零售客户比例0.08%,远高于其他大行的0.03%-0.05%的比例。万分之三到万分之八左右的私行客户,却掌握着各大银行零售资产的15%至20%,人均资产1200万元以上,是零售银行客户人均资产3万元左右的400倍左右,财富集中度惊人。这些私行客户,也是高净值人群或专业投资者的自然画像。

把视野拉到全球城市榜单,中国的新贵特征就更清晰了。根据一家境外移民公司的长期统计数据,在全球前50大最多百万美元富翁城市中,中国内地和香港共有6个城市上榜:

香港:截止2024年底约有15.5万名百万美元富人,相当于每50人中就有1个百万美元富翁,2014年至2024年的10年间增长仅 3%,说明香港的百万美元富人更多是“老钱”(Old Money),财富基底深厚,但财富新贵增速放缓;北京:11.4万人,十年间增长72%;上海:11.1万人,十年间增长67%;深圳:5.1万人,十年间增长142%,全国最亮眼的“新贵之城”;杭州:3.22万人,十年间增长108%,典型的民营经济与互联网财富新贵;广州:2.43万人,十年间增长88%。这些境外机构长期统计的数据,在我看来不一定精确,权当方向性判断参考,则大致合理。

香港的“老钱”稳定,而内地城市的“新贵”则在过去10年间爆发式增长。特别是深圳,翻倍又加半,几乎可以称为“中国财富新贵之都”。这些百万美元富人大多是第一代财富创造者,年龄结构偏年轻,不是“富翁老人家”,而是“财富新贵中青年”。在当今出海创业渐成热潮的时代背景下,香港联通世界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再次凸显,也成为中国财富新贵和新富阶层财富的集聚地。

因此,香港的监管部门把IUL的首批客群锁定在高净值客群中的“专业投资者”,也算是对症下药:一方面,这个群体的财富体量、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力,足以应对IUL复杂的产品机制与潜在的波动风险;另一方面,IUL本身也提供了与他们财富管理需求相匹配的特质——既有高杠杆的寿险保障功能,又能挂钩国际资本市场的指数,提供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选择。

美国IUL简史

要理解指数万能险(IUL),我们需要把时钟拨回到20世纪70年代。当时,美国进入了一个罕见的高利率时代。1979年,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Paul Volcker)为了应对经济滞涨,开始铁腕加息,后续联邦基金利率一度冲上近20%。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寿险公司不得不创新,才有了万能寿险(Universal Life, UL)的诞生——UL不再像传统的终身寿险那样收取固定保费、提供固定利率,而是给保单持有人灵活缴费的空间,并将现金价值的计息利率(Crediting Rate)与市场利率挂钩。这是美国寿险市场第一次在产品形态上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金融化”。

1980年代初,美国经历了1979–1981年的极端高利率周期后,通胀逐步得到控制,随着利率见顶回落,美国经济复苏,股市从1982年起进入了长达近二十年的大牛市,道琼斯工业指数从1982年的不足1000点一路上涨,到1990年代末突破11000点。在这样的背景下,1980年代初,寿险市场迎来另一类创新产品——投连险(Variable Universal Life,VUL,可变万能险)。

美国投连险VUL延续了万能险UL的灵活缴费与保障结构,但不同的是:保单现金价值不再与公司设定的计息利率挂钩,而是直接投资于共同基金独立子账户,完全分享资本市场的上涨和下跌。在股市持续走强的年代,可想而知,VUL一度非常受欢迎,成为高净值人群追逐市场收益的热门选择。

然而,到了1990年代初,美国再一次经历加息周期,利率的大幅震荡让保险公司和投资者都意识到:仅靠万能寿险的“利率挂钩”并不能彻底化解市场风险。1994年,美国债市经历了所谓的“债市大屠杀”(“Bond Market Massacre”),一年内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5%猛升至8%,大批固定收益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在内)遭遇重创。这一年,也成为后续寿险产品创新的催化剂。

1995年,第一代“股权挂钩年金”(EIA,Equity Indexed Annuity)产品出现,试图通过把年金保险的收益与股票指数(如标普500)挂钩,给客户带来“下有保底、上可分享股权上涨”的投资体验。这类年金产品的兴起,为后来的指数万能险IUL提供了试验田。终于,在1997年,第一张IUL保单在美国问世——它继承了万能险的灵活性,保单现金价值的增长又嫁接了股市大盘指数挂钩的设计。

然而,IUL在早期并没有立刻成为爆款。从1997年到2007年的十年间,它在美国寿险市场的份额始终在个位数徘徊,甚至一度不足3%。真正的转折点出现在2008年金融危机。那场危机让美国公众普遍丧失了对股市和投连险(VUL,Variable Universal Life)的信心。相比之下,IUL提供的“下有保底、上可分享部分上涨收益”的特性显得更为诱人——它既能为本金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又能分享一部分资本市场的长期回报。正是这场危机,推动了IUL从小众走向主流。

2008年之后,IUL的市场份额一路攀升,从不足3%跃升到20%甚至更高,成为美国人寿保险行业真正的现象级新品。它逐渐与拥有250多年历史的终身寿险(尤其是分红险)分庭抗礼。到2020年代至今,IUL新单保费已接近美国市场的四分之一,稳稳站上了美国寿险市场的主舞台。(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保险市场在2008年前也是投连险主导,危机后分红保险才成为主角。)

回想我自己第一次接触IUL,是在2005年美国做精算咨询的时候。当时看着这些复杂的指数挂钩公式,我还疑惑这类产品究竟能不能在美国市场上获得生存和发展。没想到,几年后它真的在金融危机之后迅速走红,成为美国寿险市场中最亮眼的创新。

今天再看,IUL的诞生和兴起,不仅是一个保险产品故事,更是经济和利率周期、资本市场波动与金融创新交织出的结果。

美国IUL监管博弈

指数万能险IUL的崛起,在某种意义上是金融创新与市场营销的共同产物。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美国投资者对股市和VUL的信心发生动摇,IUL恰好提供了“下有保底、上可分享”的叙事,让它的销量在十余年间实现了从不足3%到接近四分之一寿险市场份额的飞跃。然而,产品越火爆,监管的目光也就越难回避。

除了下有保底之外,IUL之所以卖得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利益演示表”。保险客户看见上面6%、7%甚至更高的演示利率,常常以为那是“承诺的收益”。保险公司为了市场竞争,也不断“创新”,乐于把演示利率做得更“好看”,保险代理人也倾向于推高演示以便于成交。这样的张力,我们在中国香港和内地市场的分红保险、万能保险上,也曾见过。

于是,经过数千小时的研究,在2015年,美国保险监管官协会(NAIC)最终发布了《第49号精算指引》(Actuarial Guideline 49,简称AG49),要求所有IUL的利益演示必须与标的指数的历史表现挂钩,不得随意虚高演示;同时对部分产品设计进行限制,统一利益演示的计算方法,以防止保险公司各说各话。

但市场的营销压力和创造力总是走在监管规则前面。很快,美国保险公司推出了复杂的“指数套利策略”等新设计,即使在AG49框架下,仍能让演示利率显得更高、更漂亮。监管部门不得不再次收紧利益演示要求。2020年,NAIC发布AG49-A,进一步禁止保险公司通过不同的计息利率机制绕过规则,确保在各类IUL产品设计下的利益演示结果趋同。

即便如此,一些公司依然尝试用“绩效乘数”“指数挂钩组合”等新方式,让演示利率看上去更有吸引力。2023年,NAIC再次“快速完善”并推出AG49-A(Quick Fix),几乎堵住了所有可人为调高IUL利益演示收益的口子。至此,美国IUL的演示利率监管进入最严格阶段。

以上三轮美国保险行业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生动展现了保险市场的动态平衡:保险公司迫于市场竞争压力追求销量,希望利益演示的数字足够“好看”;保险代理人更是倾向于强调高收益,弱化风险;在此情况下,保险客户可能容易把“可能”当成“承诺”而监管部门则必须守住“公平对待客户”“保护投保人利益”的底线。

2025年,如今香港刚刚引入IUL,却已经在制度设计上就吸取了美国的经验教训。香港保监局在2025年的公函中明确:IUL属于“投资相连寿险计划”(类别C业务,Class C, 投连寿险),适用GL15(《承保类别C业务指引》)和GL26(《销售投资相连寿险计划(“投连寿险”)产品指引》),同时也要遵守GL28(《长期保险保单利益说明指引》)和GL30(《财务需要分析指引》)。换句话说,美国用了十多年才走过的监管路径,香港一开始就已经预先纳入监管框架。

此外,为了进一步避免销售误导风险,香港金融监管直接将销售范围限定在“专业投资者”,相比美国和新加坡等成熟保险市场的要求而言,真可谓慎之又慎。

这背后,既是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量,也是对市场声誉和信誉风险的防范。毕竟,IUL之所以能从小众走向主流,从来不是靠夸大的数字,而是靠它能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

小结而言,美国IUL的监管史,十年间三次迭代,让IUL的利益演示回归市场可比和稳健可信。对香港而言,既然IUL已经被定位为“专业投资者的专享”,未来如何在高净值客群中,平衡好“金融创新”与“消费者保护”,将是监管、保险公司与中介人需要共同面对的考题。

香港IUL的五大特色

把美国二十多年的经验教训装进一个更讲规则、更加审慎的市场,是香港引入IUL的独特之处和后发优势。监管的“路条”已把它明确归类为类别C类的投连寿险,同时交叉适用GL15、GL26,并遵循GL28、GL30的披露与销售要求;且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作为起步,放眼全球,这算是相当的谨慎作法。在这样的框架下,根据我近期的港版IUL产品研究,香港的IUL产品大致呈现出以下五大“新贵友好”的产品特征(具体仍以不同产品的实际产品文件为准):

第一,保障更高:同等保费下的“高杠杆寿险”优势

IUL的底色,仍然是寿险保障——保额由保障需求与资金安排共同决定。与传统的分红险相比,在相近保费预算下,IUL的初始身故保障通常更高。以中青年健康体为例,常见的安全做法能把起始保额拉到总保费的约 8到10倍,适合“先做足保障,再谈增值”的财富新贵客户画像。(注:年龄稍长的客户也可以较为安全地做到5倍左右的身价保障杠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第二,保值更稳:下行保护+固定账户的“双轨防护”(部分产品甚至有“三重防护”)

IUL的经典叙事是“下有本金安全底线、上可参与指数上涨”。现金价值的结息底线(Floor)常见为0%,这意味者即便在大盘指数下跌的年份,保单现金价值的增长率记为0%而非负收益。此外,港版IUL还设有固定计息账户(Fixed Account),客户可在“指数账户”与“固定账户”之间切换或组合,为保单现金价值提供“安稳挡”;部分产品设计还有保障或费用的兜底条款、保单不失效条款等,增强产品的保值和保障功能。

这些特点揉合在一起,使得IUL的特点显著区别于投连险式的全风险暴露。但仍需提醒的是:收益底线保护并不等于保本,保险公司的收费机制、资产负债管理与偿付能力充足率,依旧是“底线能否最终守得住”的关键。

第三,增值更强:长期预期回报略高于储蓄导向的香港分红险

从产品机制看,顾名思义,IUL的现金价值与大盘指数表现挂钩,长期增长率中枢通常高于以固定收益投资打底的储蓄型分红险,扣除各种保单收费后的中长期净预期收益回报率区间,大约处于5%–9%的“演示利益区间”(并非保证),实际结果则取决于未来的指数表现。

第四,税务更优:免税优势较其他投资选择较为明显

美国本土IUL的税收优势,源于美国税法IRC 7702/7702A条款中对寿险的递延增值与合规提款(如保单贷款)的税制安排。港版IUL并不适用美国《国内税收法》,其税务结果取决于投保人的税务居民身份。

在香港属地税制、无资本利得税的大框架下,IUL在保单层面的税负为0,但不同地区的税务居民在跨境税务、税务信息CRS交换的环境下,不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规则将会影响不同专业投资者最后将面对的真实税后结果。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还需找专业人士具体分析。但总体而言,香港IUL的应税特征,较其他股债或基金投资选择而言,大概率更优。

第五,传承更灵:IUL让保护与传承更适配

港版IUL的结构化的账户结构和现金价值提取设计,使其在现金流管理与财富传承安排上更具操作灵活性。在一定年限和金额内,IUL的现金价值可做提款或保单贷;部分产品的被保险人(香港译为受保人)可变更,受益人与所有权的安排更灵活,既能“做保障”也能“做分配”,部分产品的身故保险金有多达十种的领取方式,可以实现类信托的财富传承功能。

小结而言,香港IUL的特色,不是一个简单的指数挂钩的高预期收益故事,而是在强监管的政策边界里,把“保障更高、保值更稳、增值更强、税务更优和传承更灵”五大功能进行整合。因此,IUL天然更适合资产体量较大、认知与执行能力较高的“财富新贵”——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香港监管在引入阶段仅对“专业投资者”开放此产品。

香港IUL的六大风险及对治之策

古语云:“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金融产品的优势,常常与其潜在风险相伴而生。香港IUL亦是如此。理解它的不足,并找到合适的应对之策,才能真正发挥这款“新贵保险”的价值。以下六点,便是我对香港IUL风险与对治的总结。

第一,收益有封顶

IUL的收益挂钩于大盘指数,但设有收益上限(Cap)和参与率(Participation Rate)等设计元素。在牛市行情中,客户可能发现收益被“锁顶”,长期增值效果有一定可能低于股市大盘表现。

应对之策是:调整定位,如实观照指数万用寿险,把IUL首先当作“保障型”和“防守型”的资产配置工具,它的首要意义在于人身风险保障和市场下行保护,而不是用于取代股市投资。只有以此心态对待,才能避免过高预期。保险消费者需要认识到相对于直接投资指数基金而言,IUL在不同的经济和资本市场阶段(例如:经济上行期、资本市场波动期、经济下行期)的表现有差异,配置时机如果掌握得好,例如在市场泡沫积累期但风险尚未释放的时候配置,最终产品表现也有可能显著好于市场指数。

第二,非保证元素可变

IUL的核心产品参数并非终身不变。收益上限和参与率等,有可能会因市场利率、保险公司经营情况而下调,直接影响产品的长期收益。

应对之策是:择优选择资本实力雄厚、财务评级A+以上、管理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并建立年度复盘机制,及时跟踪参数调整,确保预期不至于被“温水煮青蛙”式稀释。财富新贵的保险配置方案,首要是选公司,其次再是选产品,演示收益率往往是优先级靠后的选择标准。

第三,前期费用较高

指数万用寿险IUL的费用构成较为复杂,包括初始费用、管理费、保险成本(COI)等,前期费用负担较为沉重,从而往往导致前几年保单的现金价值增长较缓。

应对之策是:看清产品说明书或计划书中完整披露的费用细节,明白资金流向,认清IUL产品长期金融工具的真实属性,坚持长期持有,通过较长的持有期摊平前期较高的费用。同时通过合理的缴费设计,提升长期投入产出比,把“十年慢热”换成“二、三十年丰收”或“高效跨代财富传承”。

第四,演示不等于承诺

利益演示表是销售利器,但它基于各种假设,并非现实保证。保险客户若把演示数字当成“承诺收益”,误解就在所难免。

应对之策是:强化预期管理,看清产品说明书和计划书总的高、中、低三种情景,并重点审视保守假设,把最谨慎和报保守的情况作为决策基准,防止只盯住“好看的数字”。

第五,产品结构较为复杂难懂

指数万用寿险IUL涉及多个挂钩指数、固定账户、提款设计、保单贷款等多种机制,对普通保险客户而言认知和理解门槛较高,即便对于一些高净值客户而言,也可能导致望而生畏。即便对于保险销售人员而言,能理解IUL的底层逻辑并掌握销售IUL所需的金融知识和资质,也并非易事。

应对之策是:坚守合规底线的基础上,简化沟通,例如:IUL最大的特色之一,是“牛市能跟一部分,熊市保底不亏”。同时,保险顾问要提供年度复盘与持续服务,让客户在理解与使用中逐步成熟,考虑利用好香港IUL保费可追加、保额可调、被保险人可变的灵活优势,而不是“一卖了之”。

第六,前期流动性有限

指数万用寿险IUL通常设有10–15年的退保收费机制,若客户提前退保或大额取用,可能面临较大的损失。

应对之策是:做好资金规划,仅投入长期不用或用于长期规划、财富传承的资金,把 IUL定位为家族财富传承与长期保障、保值和增值的工具。若确有现金流需求,应通过低比例、可控的提款或保单贷款路径来满足,并保持对保单维持成本的警觉,避免因现金流失衡而导致保单失效的风险。

小结而言,香港IUL的六大风险,从收益、参数、费用,到演示、复杂度、流动性,环环相扣。若能正视风险并妥善应对,这些风险点反而能成为财富新贵保险客户成熟理性财务决策的助推器。毕竟,“知其恶而后能善用之”,才是真正懂得驾驭复杂金融工具的财富新贵。

从“新贵新宠”到“全民共享”

在香港,指数万能寿险(IUL)刚刚问世,就被限定为“专业投资者”的专属。相比美国与新加坡,这样的做法显得相当审慎。若把视野放到更宽广的国际背景,我们会发现:香港IUL并不必然是“财富新贵的独享品”,而是有机会逐步走向更广泛的保险消费者群体,尤其是对人身保障有着较高需求、希望资产无损传承、或看重资金使用效率的中产和富裕家庭。

在原产地美国,IUL并无购买门槛,全民普及,自1997年诞生起,便被视为人寿保险的一部分,而非资本市场产品。它由各州保险监管部门管理,无需任何“专业投资者”的资格门槛,也无需如投连险、变额年金等产品一样需要美国证监会注册。

投保人只需符合常规保险条款,便可在持牌代理人指导下投保IUL。监管的重心,并不是限制投保人,而是通过“第49号精算指引”(AG49)及其后续修订版来规范演示利率与信息披露。

这种监管思路,让IUL能在金融危机后快速普及。美国的经验说明,IUL若有清晰透明的监管框架,是可以面向大众开放的。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同样没有对指数万能险IUL设立财富门槛,IUL作为投资连结寿险的一类,可以向普通的零售客户销售。不同之处在于:MAS要求对复杂产品实施“客户知识评估”(Customer Knowledge Assessment),确保保险消费者理解产品特性与风险。

这是一种“先教育、后销售”的监管逻辑,强调适销对路,而非以财富划线。近年来,新加坡市场上多家保险公司推出IUL产品,涵盖高净值客户,也覆盖愿意承担风险的富裕家庭。其监管实践显示,只要教育充分,IUL并非只能属于少数“财富新贵”。

香港的选择则完全不同,明文规定IUL为“C类投资相连寿险”,且只能销售给专业投资者。这一严格界定,既是为了防止与证监会监管的冲突,更是出于对产品复杂度的担忧。毕竟,IUL涉及指数挂钩、费用结构、贷款机制等多重要素,若贸然推广至大众市场,确实可能引发理解不足与销售纠纷。从制度设计上看,香港选择“先收紧、再观察”,体现了稳健审慎的监管取向。

展望未来,若香港保险市场不断趋于更加成熟,希望IUL仍可能作为“保障+投资”的复合金融工具被重新审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放宽。从只限新贵专享,到富裕阶层、中产家庭都能“共享”,相信这是制度与市场磨合的自然过程。

总而言之,指数万能险IUL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它是否是“财富新贵的特权”,而在于它能否成为更多家庭的人生和财富守护工具。美国的“普及模式”和新加坡的“教育模式”,都证明了它可以走出“专业投资者”的围栏。香港的谨慎,则为市场稳定奠定了起点。如果未来监管、保险公司与中介人能在透明、合规、教育三方面持续努力,IUL完全有机会完成从“新贵新宠”到“全民共享”的蜕变。

我相信,保险的终极智慧,从来不是区隔,而是普惠。希望创新的指数万能险IUL能够在大家充分理解和善加利用的基础上,未来能惠及更广大的家庭和保险消费者。

作者简介

聂方义,财新专栏作家,美国精算师公会会员FSA 2008,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2011,注册另类投资分析师CAIA 2008

注:2019年前,本文作者曾是财新传媒和《财新周刊》专栏作家,后因体制原因搁笔多年,现借此长文回归。

来源:13个精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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