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元买近90平方米电梯房?一套“凶宅”网上开卖引关注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16 02:35 1

摘要:90平方米套二电梯房,售价26万元,可按揭也可全款……看到这样的广告,或许有不少人好奇,什么房子会这么便宜?但如果在前面打上“凶宅”的标签,你还会心动吗?

某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的房屋拍卖信息。图据网络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

记者宋潇

90平方米套二电梯房,售价26万元,可按揭也可全款……看到这样的广告,或许有不少人好奇,什么房子会这么便宜?但如果在前面打上“凶宅”的标签,你还会心动吗?

日前,有宣称“特价房捡漏”的网络账号在社交平台发帖,一套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附近近90平方米的房屋,标明“凶宅”后,标价26.6万元销售,一时间引来广泛关注。10月15日,记者走访发现,这套“凶宅”的信息实际上是某资产公司上传,以拍卖房的名义来竞卖,其背后的辅助拍卖公司宣称可以确保客户“零风险过户”。而类似“凶宅”实际上在法拍平台并不少见,成交价远低于市场价。

网友围观

热议者多实际“下单”者少

凶宅,顾名思义就是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或住宅。记者在某司法拍卖平台看到了该房屋的拍卖信息,房屋位于小区25楼,面积89.7平方米,套二户型、电梯住宅,为精装修,市场价165万元,起拍价26.6万元,保证金5万元,每次可加价1万元,并用红色字体注明,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事故,请谨慎购买”。

在拍卖页面,房屋显示无诉讼、无查封、有抵押、无经营、无租赁、无过户、无共有等情况,11月5日起拍,竞价周期为一天。

“这么便宜的价格,凶宅到底有多凶?”由于被打上了“凶宅”的标签,该房屋在多个社交平台都引发了关注,甚至有房产中介公司将该法拍信息搬运至网上后,视频随即就有10多万播放量。有网友希望了解“非正常死亡”的原因,中介人员回复称,“就是凶宅,法拍房,26万元就是总价。”也有网友提醒,商业拍卖+凶宅其中存在很多未知的风险,“存在顶价和请托竞价的可能性。”

记者注意到,截至10月15日下午1点,该法拍房有9952次围观,500人设置了提醒,但仅有2人报名。

记者调查

买下“凶宅”还需多付5万元

15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发布该房屋拍卖信息的四川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信息发布后,打电话咨询的人很多,但实际有意向参与拍卖的人并不多。对于看房需求,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办法看房,因为法拍房不像二手房一样,可以和中介还有房东预约看房。

随后,记者以咨询的名义前往该公司了解涉及此房屋的一些细节。该公司为一家专门从事法拍房的服务机构,提供司法拍卖房产的相关辅助服务,包括过户拿证、腾退交房等。

对于成华区这套即将拍卖的“凶宅”,该公司一负责人说,“凶宅”的价格肯定远远低于市场价,以这套房屋为例,在某二手房屋交易平台上,同小区同户型房屋的实际成交价在140万元至160万元之间,而这套房屋之所以以26.6万元的价格拍卖,就是因为在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故,属于“凶宅”。

购买“凶宅”需要交什么费用?这名负责人说,以法拍房为例,起拍价60万元以内的房屋,他们收取3万元的服务费,60万元以上的房屋,收取房屋实际成交价3%至5%的服务费。也就是说,这套26.6万元的法拍房,如果通过该公司辅助拍卖最终成交,除了支付房款26.6万元,还需支付服务费、佣金、税费等约5万元,拿下来可能需要30多万元。

这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可以做到帮助客户“零风险过户”。这里的零风险是指,客户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由该公司专门的人员进行前期的调查、看样、协助参拍、腾退、法律服务等环节。而往往看重“凶宅”的客户,实际上最介意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最多是有人需要了解凶宅的死亡程度等问题。”

据他了解,该房屋之所以价格这么低,是因为在这之前有租客在屋内出现纠纷,其中一名租客非正常死亡。而经过法院拍卖流程后,“法院可以直接下文书,然后就是更名过户,和以往的二手房交易模式不同。”

业内人士

普通人购买需注意多重风险

记者梳理发现,实际上类似的“凶宅”拍卖,在这之前并不鲜见,因为其远低于市场价的拍卖价格,常常引发关注,而围绕“凶宅”以及法拍房引发的纠纷,也偶有发生。

在成都从事房产中介多年的小于告诉记者,目前法拍房实行的是“现状拍卖”,即竞买人需自行承担房屋瑕疵(如欠费、租赁、户口占用等),尽调责任在买方,要求短期内(通常7至15天)付清全款,虽然可申请法拍贷,但流程更紧促,还存在原来的住户拒不搬离的“清场”难题,“很多机构就只提供帮助腾退的服务,但总体说来,大多数人对于购买法拍房还是持观望态度。”

小于说,他之前也接到过咨询“凶宅”的客户,有些客户的需求是低价购买“凶宅”后,用作投资和改扩建,“比如套二套三的房屋,改成民宿或者更多的居室出租,但是对外这些信息是不会展示出去的。”同时,小于也承认,不少客户还是比较介意房屋是否属于“凶宅”,这会导致心理不适,还有整体的房屋资产贬值和转售困难。

律师解读

卖方隐瞒“凶宅”事实将构成欺诈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告诉记者,“凶宅”非物理瑕疵,但法院普遍认为属于影响合同订立的重大事实,若卖方故意隐瞒,买方可能有权申请撤销合同或索赔。在他看来,凶宅一般以“非正常死亡”作为核心标准,常见的如自杀、凶杀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死亡,或其他非因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的意外死亡,都属于“非正常死亡”。同时,死亡事件需发生在房屋专有部分内,若发生在房屋外公共区域,通常不认定为凶宅。此外,若死亡事件已过去较长时间,法院可能认为其对房屋价值和购房者心理影响已消失,不构成重大瑕疵,不认定为凶宅。

根据《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出卖人若明知房屋为“凶宅”且该信息可能影响交易,出卖人负有主动披露义务。若卖方隐瞒凶宅事实,构成欺诈,买方不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还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等。此外,中介若未尽职调查并如实报告房屋为凶宅的情况,违反《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底稿头条号)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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