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飞机落地三亚的时候,一股热浪夹杂着咸湿的海洋气息,像一张巨大的、无形的毛毯,劈头盖脸地把我裹住。我眯着眼,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大厅,感觉自己像一块被扔进蒸笼的年糕,瞬间就变得黏糊糊、软趴趴的。
飞机落地三亚的时候,一股热浪夹杂着咸湿的海洋气息,像一张巨大的、无形的毛毯,劈头盖脸地把我裹住。我眯着眼,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大厅,感觉自己像一块被扔进蒸笼的年糕,瞬间就变得黏糊糊、软趴趴的。
这是陈默第三次催我出来旅游了。
前两次,他都说:“去吧,去看看海,你不是总念叨着想去三亚吗?工作别太累了,钱是赚不完的。”
我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项目没做完,客户要跟进,家里猫没人喂。其实说白了,就是人到中年,那股子说走就走的冲动,早就被生活的琐碎磨得一干二净。出门一趟,要操心的事太多,还不如在家躺着舒服。
但这一次,他几乎是把我“押”上飞机的。他提前订好了所有的机票酒店,打包好了我的行李,甚至连我那几盆娇贵的兰花都拜托给了邻居张姐。他把我送到安检口,隔着栏杆,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用力地朝我挥手。
“好好玩,什么都别想,就当是给自己放个大假。”
他的笑容在人群里显得特别扎眼,有点傻气,又有点不容置疑的温柔。我看着他,心里那点不情不愿,忽然就烟消云散了。好吧,就当是放个假。
三亚的日头很毒,晒在皮肤上,有一种细微的刺痛感。我租了辆车,漫无目的地沿着海岸线开。车窗摇下来,风灌进来,带着椰子和海水的味道,吹得我头发乱七八糟。音响里放着一首不知名的老歌,旋律懒洋洋的,像午后打盹的猫。
我找了个没什么人的海滩,脱了鞋,赤脚踩在沙子上。沙子被太阳晒得滚烫,又细又软,脚踩下去,整个脚掌都陷了进去,像踩在温热的棉花堆里。海水一波一波地涌上来,漫过脚背,带着一丝凉意,然后又懒洋洋地退下去,留下一些细碎的贝壳和泡沫。
我找了块礁石坐下,看着远处的海平面。天是那种透亮的蓝,海也是,只是颜色更深一些,像一块巨大的、正在融化的蓝宝石。海鸥在天上盘旋,偶尔发出一两声清亮的叫声,除此之外,就只剩下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
那一刻,我忽然理解了陈默为什么非要我来。
在城市里待久了,人的感官会变得迟钝。每天听到的都是汽车的鸣笛声、键盘的敲击声、电话的铃声。闻到的都是汽车尾气、外卖饭菜和消毒水的味道。看到的都是高楼大厦、拥挤的人群和电脑屏幕上闪烁的数据。我们像一个个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在固定的轨道上日复一日地运转。
而在这里,一切都变得简单、纯粹。
我拿出手机,想给陈默拍张照片发过去,告诉他,这里很美,我很好。
屏幕亮起,“玩得开心吗?”
我笑了笑,打字回复:“开心,就是有点想你做的红烧肉了。”
他几乎是秒回:“想吃回来就给你做。在那边多吃点海鲜,别怕贵。”
我把手机揣回兜里,继续看海。夕阳开始往下沉,把整片天空和海面都染成了温暖的橘红色。云彩像被火烧着了一样,变幻出各种奇妙的形状。我看着那轮巨大的红日一点点沉入海平面,心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平静和感动。
原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看过一次日落了。
在三亚的几天,我过得像个不问世事的闲人。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去吃一顿丰盛的早茶,下午就找个海滩发呆,或者去热带雨林里徒步,晚上就去夜市吃海鲜、喝椰子汁。我关掉了工作微信群的提醒,不看邮件,不接工作电话。整个世界仿佛都与我无关。
我每天都会和陈默分享我的见闻。我拍下奇形怪状的贝壳,拍下在街边唱歌的流浪艺人,拍下夜市里滋滋作响的烤生蚝,一股脑地发给他。他总是回复得很快,有时候是一个点赞的表情,有时候是一句“注意安全”,有时候会跟我开玩笑说:“再不回来,家里的猫都要不认识你了。”
我能想象出他发这些信息时的样子。大概是窝在沙发里,戴着那副黑框眼镜,一边看电视,一边嘴角带着笑意地敲着手机屏幕。我们结婚十年,生活早已被柴米油盐填满,激情褪去,剩下的就是这种融入骨血的熟悉和安心。他就像我的空气和水,平时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但一旦离开,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旅行的第五天,我正躺在酒店的阳台躺椅上,一边喝着冰镇的柠檬水,一边看一本早就想看却一直没时间看的小说。海风吹在身上,黏黏的,却很舒服。我感觉自己快要睡着了。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是“老公”。
我懒洋洋地划开接听键,声音里还带着一丝睡意:“喂?”
电话那头,陈默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对劲。很急,还带着一丝我从未听过的沙哑和紧绷。
“你……你现在能回来吗?立刻,马上。”
我的睡意瞬间被驱散得一干二净。我从躺椅上坐起来,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是爸妈那边……”
“不是,爸妈都好。”他打断我,声音听起来更急了,“你别问了,总之,你现在就去机场,买最早的一班飞机回来。不管多晚,我都在机场等你。”
他的语气里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命令感,这太反常了。陈默的脾气一向温和,我们结婚十年,他连大声跟我说话的时候都屈指可数。
“陈默,你到底怎么了?你别吓我。”我的声音开始发抖。各种不好的念头在我脑子里疯狂地冒出来。是不是他出了什么意外?还是公司出了什么问题?
“我没事,真的。”他似乎在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但那份掩饰不住的颤抖还是出卖了他,“你听话,先回来,回来我再跟你解释。快去,别耽误了。”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我握着手机,愣在原地。电话里的忙音“嘟嘟”地响着,像一声声砸在我心上的重锤。阳台外的海风依旧温柔,阳光依旧灿烂,但我却感觉浑身发冷。
一种巨大的、未知的恐惧,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
我来不及收拾行李,抓起钱包和证件就往外冲。酒店前台看我神色慌张,关切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助。我胡乱地摆了摆手,冲进电梯,按下一楼。电梯的镜子里,映出我一张苍白如纸的脸,头发凌乱,眼神里充满了惊惶。
去机场的路上,我一直在给陈默打电话,但他一个都没接。我又给他发微信,发了十几条,屏幕上显示的,永远是那个孤零零的、没有回应的对话框。
我的心一点点往下沉。
出租车司机是个热心的大叔,见我脸色不好,一个劲儿地安慰我:“姑娘,别急,家里人肯定没事的,兴许就是想你了呢?我老婆就这样,我出差两天她就催命一样让我回去。”
我扯了扯嘴角,想笑一下,却发现脸上的肌肉僵硬得根本做不出任何表情。
到了机场,我冲到售票柜台,用颤抖的声音问:“你好,请问现在回我们市最早的航班是哪一趟?”
工作人员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在电脑上查询:“最早的一班在两个小时后,不过只剩下头等舱了。”
“就要这个!”我几乎是吼出来的,把身份证和银行卡一起拍在柜台上。
拿到登机牌的那一刻,我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感觉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双手抱着膝盖,把头埋进去。周围人来人往,广播里播报着航班信息,但我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我的世界里,只剩下那通莫名其妙的电话,和陈默那句沙哑又急切的“立刻,马上”。
我一遍又一遍地回想我们最近的通话。他有没有什么异常?好像没有。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叮嘱我注意安全,提醒我多喝水,跟我分享家里那只肥猫的蠢事。
不对,还是有的。
我想起来了,在我出发前的那天晚上,他抱着我,在我耳边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他说:“老婆,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也要好好生活。”
当时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还捶了他一下,说他胡说八道。他只是笑了笑,没再说什么,但那个笑容,现在回想起来,却带着一丝说不出的苦涩和悲伤。
还有,他为什么非要我一个人来三亚?他明明知道我方向感差,一个人出门总是丢三三落四。以前我们出去旅游,他总是像个老妈子一样,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我只需要当个甩手掌柜就行。
这次,他却一反常态。
一个个疑点串联起来,在我脑子里形成一个巨大的、可怕的猜测。我不敢再想下去,只能拼命地摇头,告诉自己,一切都是我想多了。
两个小时的等待,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终于,广播里响起了我所乘航班的登机提示。我几乎是第一个冲向登机口的。坐上飞机,系好安全带,我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飞机起飞时巨大的轰鸣声和失重感,都没有让我感到丝毫的不适。我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快点,再快点,快点回到他身边。
飞机在夜空中穿行。窗外是无边的黑暗,偶尔能看到几颗星星,像碎钻一样撒在黑色的天鹅绒上。我毫无睡意,脑子里乱成一团麻。
我开始回忆我和陈默的过往。
我们是大学同学,在图书馆认识的。那天我为了找一本专业书,在书架间转悠了半天。他当时就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他穿着一件白衬衫,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我走过去,小声地问他知不知道那本书在哪里。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来,很轻松地就从书架的最顶层帮我把书拿了下来。
“给你。”他把书递给我,声音干净得像山间的清泉。
我接过书,说了声谢谢。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就是那个笑容,让我记了很多年。
后来,我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毕业后,我们留在了这个城市。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小到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夏天的晚上,没有空调,我们就搬个小板凳坐在楼下的院子里乘凉,一人一根冰棍,看着天上的星星,聊着不着边际的未来。那时候我们很穷,但我们很快乐。
再后来,我们买了房,买了车,换了更好的工作。生活越来越好,但我们好像也越来越忙。我们开始为了工作的琐事争吵,为了人情往来烦恼。我们有多久没有像以前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看星星了?
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看看他了。
我只记得他日渐稀疏的头发,眼角悄悄爬上的皱纹,还有他因为应酬而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我习惯了他为我做好的一切,习惯了他每天早上的那杯温水,习惯了他下雨天准时出现在公司楼下的身影,习惯了他把我爱吃的菜都夹到我碗里。
我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
我甚至忘了,他也需要我的关心。
飞机降落的瞬间,我的心也跟着重重地落了地。我几乎是跑着冲出机舱的。深夜的机场,人已经不多了。我一边往外走,一边在人群里疯狂地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
没有。
出口处,接机的人三三两两,我把每个人的脸都看了一遍,没有他。
我的心又悬了起来。他不是说,不管多晚,他都会在机场等我吗?
我拿出手机,准备再次拨打他的电话。就在这时,手机“叮”地响了一声,是一条微信消息。
是陈默发来的。
我的手抖了一下,差点把手机掉在地上。我深吸一口气,点开那条消息。
消息很短,只有一句话。
“别回家。去咱们的老房子,钥匙在门垫下面。”
我愣住了。
老房子?
我们结婚后租的第一个房子。那个只有三十平米,夏天漏雨,冬天透风,但却承载了我们所有青春和梦想的地方。我们搬走的时候,房东就把房子卖掉了。我们已经快十年没有回去过了。他让我去那里做什么?
而且,为什么不让我回家?
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像一张巨大的网,把我牢牢地困在原地。机场大厅的灯光惨白,照得我的脸毫无血色。我站在人来人往的出口,感觉自己像一个被世界抛弃的孤儿。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机场的。夜风很凉,吹在脸上,像刀子一样。我拦了一辆出租车,报出了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址。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大概是觉得我这么晚去那种老旧的小区有些奇怪,但也没多问什么。
车子在城市里穿行。路边的霓虹灯飞速地向后退去,拉出一条条模糊的光带。我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这个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城市,第一次感到如此的陌生和恐慌。
老小区没有电梯,楼道里的声控灯也坏了好几个。我摸着黑,一级一级地往上爬。高跟鞋踩在水泥台阶上,发出“哒、哒、哒”的清脆声响,在寂静的楼道里回荡,显得格外突兀。
我的心跳得很快,像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一样。
终于,我走到了五楼。那扇熟悉的,掉漆的绿色防盗门,出现在我眼前。门上贴着一张已经褪色的“福”字,还是我们当年贴上去的。
我蹲下身,颤抖着手,掀开门口那张又脏又硬的脚垫。
下面,果然静静地躺着一把钥匙。
那把钥匙,我认得。是我们当年用的那一把,上面还挂着我买的一个小熊挂件,小熊的一只耳朵已经掉了。
我用钥匙打开了门。
一股尘封已久的气味扑面而来,是灰尘和旧木头混合的味道。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光束所及之处,一切都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那张我们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小小的双人沙发,沙发上铺着我亲手缝的格子沙发巾。那张小小的餐桌,桌腿被我们的猫挠出了一道道划痕。墙上,还挂着我们大学毕业时的合影,照片上的我们,笑得一脸灿烂,眼睛里闪着对未来的憧憬。
房间里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像一部被按下了暂停键的老电影。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我慢慢地走进去,用手抚摸着那些熟悉的家具。指尖划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清晰的痕迹。这里的一切,都好像还停留在昨天。
餐桌上,放着一个信封。
信封上,是陈默的字迹,写着“老婆亲启”。
我的心猛地一缩。我走过去,拿起那个信封。信封很厚,沉甸甸的。我撕开封口,从里面倒出来的,不是信纸,而是一个小小的,老式的MP3。
就是那种很多年前流行的,长方形的,带着一个小小的屏幕的MP3。
我认得这个MP3。是我送给他的第一个生日礼物。那时候我们刚工作,没什么钱,我省吃俭用了两个月,才买下这个当时觉得很时髦的玩意儿。我还在里面存满了我们都喜欢的歌。
他一直把它当宝贝一样,用了很久。后来有了智能手机,这个MP3就被淘汰了,不知道被他收在了哪个角落。没想到,他竟然还留着。
MP3的旁边,还有一张小小的纸条。
“戴上耳机,从第一首歌开始听。”
我找到配套的耳机,戴上。按下播放键。
没有音乐。
耳机里传来的,是陈默的声音。
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 ઉ的疲惫,但依旧是我熟悉的,温柔的语调。
“老婆,当你听到这段录音的时候,你一定很生气,也很害怕吧。对不起,用这种方式把你叫回来。”
“别担心,我没事。我只是……想带你重走一遍我们的路。”
“还记得这个房子吗?我们在这里住了三年。那时候我们总说,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买一个大房子,带阳台,可以种满你喜欢的花。现在,我们有了大房子,阳台上也种满了花,可我们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像在这里时那样,开心地笑过了。”
“你现在去看看卧室的衣柜,最里面的那个抽屉里,有我给你准备的下一站的线索。”
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我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我跌跌撞撞地走进卧室,拉开那个熟悉的,甚至有些拉不动的衣柜门。
最里面的抽屉里,放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大学图书馆的借书卡。
是我的那张。
卡片的背面,用黑色的水笔写着一行小字:“去找找那本让我们相遇的书。”
耳机里,陈默的声音还在继续。
“我们的故事,是从那里开始的。去吧,去我们开始的地方。”
我握着那张借书卡,冲出了那个充满了回忆的小屋。
凌晨三点的城市,街道上空无一人。我站在路边,等了很久,才等到一辆出租车。
“师傅,去A大。”
司机有些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这么晚了,学校都关门了吧?”
“麻烦您,送我到门口就行。”
车子再次启动。我靠在车窗上,耳机里,陈默开始给我讲我们大学时的故事。他讲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像个迷路的小鹿。他讲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紧张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他讲我们第一次牵手,我的手心全是汗。
那些被我遗忘在记忆深处的细节,被他一一拾起,擦拭干净,然后温柔地呈现在我面前。我才发现,原来他什么都记得。
车子停在了大学门口。熟悉的校门,在夜色中显得庄严肃穆。我下了车,站在门口,有些不知所措。这个点,我怎么进去?
就在这时,校门口的保安室里走出来一个大叔。他径直向我走来。
“是陈太太吧?”
我愣住了:“您是?”
“我姓王,是这里的保安。”王大叔笑了笑,露出一口黄牙,“有个姓陈的先生,下午的时候来过,给了我两百块钱,说他太太晚上会过来,让我到时候开个门,行个方便。”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原来,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王大叔用钥匙打开了侧门,让我进去。我道了谢,走进了这个我离开了十年的校园。
校园里很安静,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我凭着记忆,向图书馆的方向走去。
图书馆的大门紧锁着。我推了推,纹丝不动。
我急得团团转。难道要在这里等到天亮吗?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我绕到图书馆的后面,那里有一个小小的侧门,是以前供工作人员进出的。我记得那个门的锁,好像早就坏了。
我走过去,试探性地推了一下。
门,应声而开。
我走了进去。图书馆里一片漆黑,空气中弥漫着旧书和墨水的味道。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光束在黑暗中划出一道长长的光柱。
一排排高大的书架,像沉默的巨人,静静地矗立在黑暗中。
我凭着记忆,找到了我们当年最喜欢待的那个角落。靠窗的位置,可以看到楼下的那片小花园。
我开始在书架上寻找那本书。是一本很冷门的诗集,叫《时间的灰烬》。
我找了很久,终于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了那本已经泛黄的诗集。
我颤抖着手,翻开书。
书页的中间,夹着一片被压制得很好的银杏叶。
银杏叶的下面,压着一张照片。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时,在学校的银杏树下拍的。照片上的我,笑得有些羞涩,而他,则一脸宠溺地看着我。
照片的背面,还是他的字迹。
“那时候的你,真好看。下一站,去我们拍下这张照片的地方。”
耳机里,陈默的声音适时地响起。
“还记得这片银杏林吗?秋天的时候,满地都是金黄的叶子,像铺了一层金色的地毯。我们在这里拍了第一张合影。你还说,以后每年都要来这里拍一张。”
“可是,我们食言了。毕业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对不起,老婆。我欠你好多好多的银杏林。”
我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抱着那本诗集,放声大哭。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直到天边泛起了一丝鱼肚白,我才擦干眼泪,站起来,走出了图书馆。
清晨的校园,空气清新。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着。有早起晨练的学生,从我身边跑过,带着一脸的朝气。
我走到了那片银杏林。
现在是夏天,银杏树的叶子是翠绿色的,在晨光中闪着光。
树下,放着一个野餐篮。
我走过去,打开篮子。里面是我最爱吃的三明治和牛奶,还是温的。
篮子的旁边,放着一个相框。相框里,是一幅画。
画上,是秋天的银杏林。金黄的叶子铺满了大地,两个人影,手牵着手,走在林间小道上。那背影,我一眼就认出,是我们。
画的右下角,有一个小小的签名:陈默。
我从来不知道,他还会画画。
相框的后面,贴着一张纸条。
“去我们第一次看日出的山顶。我在那里,给你准备了全世界最美的风景。”
我提着那个野餐篮,再次上路。
那座山,在城市的郊区。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经常和一群朋友,在周末的时候去爬山。山顶的视野很好,可以看到整个城市的轮廓。我们曾经在那里,一起看过一次日出。那天的朝霞,美得像一幅油画。
我打车到了山脚下。天已经大亮了。
我开始爬山。山路有些陡峭,我穿着高跟鞋,走得很吃力。但我一点都不觉得累。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快点到山顶。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这个像寻宝游戏一样的旅程,充满了回忆和温暖,却也处处透着一丝诡异和不安。他到底在哪里?他为什么不肯见我?
我爬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到了山顶。
山顶上,空无一人。只有一个画架,立在悬崖边上。
画架上,放着一幅刚刚完成的油画。
画的,是日出。
火红的太阳,从云层里喷薄而出,万丈金光,染红了半边天。
我走到画架前,伸出手,轻轻地触摸了一下画布。颜料,还是湿的。
这说明,他刚刚还在这里。
我环顾四周,大声地喊他的名字:“陈默!陈默!你出来!你到底在哪里!”
山谷里,只有我的回声,一遍又一遍地激荡。
没有人回应我。
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他就像一个影子,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却怎么也抓不住他。
画架的旁边,放着一个望远镜。
望远镜的下面,压着一张纸条。
“用这个,看看我们的城市。然后,去我们第一次吵架后,和好的那家面馆。老板娘,会告诉你一切。”
我拿起望远镜,向山下望去。
整个城市,尽收眼底。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我看到了我们的大学,我们租的第一个房子,我们现在住的小区。
我们的十年,就像一幅长长的画卷,在这个城市里,缓缓展开。
我忽然明白了。
他不是在跟我玩游戏。
他是在,跟我告别。
这个念头,像一道闪电,瞬间击中了我。我浑身一软,瘫倒在地上。
不,不会的。
他那么爱我,他怎么会舍得离开我。
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连滚带爬地往山下跑。我摔倒了好几次,膝盖和手心都磨破了,但我感觉不到疼。
我只有一个念头,去那家面馆。
我要知道真相。
那家面馆,开在一个很偏僻的小巷子里。店面很小,只有四五张桌子。老板娘是个很和善的中年女人,我们都叫她王姨。
我冲进面馆的时候,王姨正在擦桌子。她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
“姑娘,你来了。”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同情和怜悯。
我的心,彻底沉入了谷底。
“王姨,”我的声音在发抖,“陈默呢?他是不是来过这里?他到底怎么了?”
王姨放下手里的抹布,拉着我在一张桌子前坐下。她走进后厨,端出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
“这是小陈昨天就订好的。他说,你一定会来。他让我告诉你,先把面吃了,别饿着肚子。”
我看着那碗面,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这是我最爱吃的,加了双份的香菜和辣椒。
“王姨,求求你,告诉我,他到底怎么了?”我抓住她的手,苦苦哀求。
王姨拍了拍我的手背,眼圈也红了。
“小陈他……他生病了。”
“生病?什么病?严不严重?他在哪个医院?”我急切地问。
王姨从围裙的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
“他让我把这个交给你。他说,你看了,就什么都明白了。”
我的手,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我接过那个信封,感觉它有千斤重。
我撕开信封。
里面,是一张医院的诊断证明。
胃癌。
晚期。
那几个黑色的,打印出来的字,像一把把锋利的刀,瞬间将我凌迟。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听不到王姨在说什么,也感觉不到眼泪流过脸颊的温度。我的世界,在这一刻,崩塌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那家面馆的。我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阳光刺眼,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响着那两个字:晚期。
怎么会呢?
他上个月才刚刚做过体检,报告上说一切正常。
他怎么会得胃癌呢?他平时不抽烟,不喝酒,作息规律。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对,一定是医院搞错了。
我拿出手机,颤抖着拨通了陈默的电话。
这一次,电话通了。
响了很久,他才接。
“喂?”
他的声音,听起来比之前更加虚弱,还带着沉重的喘息声。
“陈默,”我泣不成声,“你在哪里?你告诉我,那张诊断证明是假的,对不对?是你在跟我开玩笑,对不对?”
电话那头,是一阵长长的沉默。
然后,我听到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老婆,对不起。”
这五个字,击碎了我最后一丝幻想。
“为什么?”我对着电话嘶吼,“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还要骗我去三亚?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我只是……不想让你看到我生病的样子。”他的声音里,充满了痛苦和无奈,“我想让你记住的,是我健康的样子,是我们开心的样子。”
“那趟旅行,是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我想让你在那个美丽的地方,留下最后一段无忧无虑的回忆。”
“那个老房子,那所大学,那片银杏林,那座山……那些地方,是我们爱情开始和生长的地方。我带你重走一遍,是想告诉你,就算我不在了,这些回忆,也会永远陪着你。”
“我把我们的故事,都藏在了那些地方。以后,你想我了,就去那些地方走一走。我会在那里,等你。”
“你这个傻瓜!你这个混蛋!”我蹲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我不要什么回忆!我只要你!我只要你好好地活着!”
“我也想啊……”他的声音,低得像在耳语,“可是,来不及了。”
“你在哪个医院?我马上过去!”
“别来。”他拒绝了,“听话,先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我让我的律师去找你。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了。”
“不!我现在就要见你!”
“老婆,”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恳求,“就当是,满足我最后一个愿望。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完最后一程。我不想让你看到我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样子。求你了。”
说完,他又一次挂断了电话。
我再打过去,已经关机了。
我瘫坐在路边,像一个被抽空了所有力气的布娃娃。
原来,他早就知道了一切。
他坚持让我去三亚,不是为了让我放松,而是为了支开我。
他给我打电话,让我立刻回来,不是因为出了什么急事,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他设计的这场寻宝游戏,不是为了给我惊喜,而是他精心策划的一场告别。
他用他最后的时间和力气,为我铺就了一条由回忆组成的路,让我一步一步,走向那个残酷的真相。
他是想用这种最温柔的方式,告诉我,他要走了。
可是,这太残忍了。
这比直接告诉我真相,要残忍一百倍,一千倍。
我不知道自己在街上坐了多久。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我才被一个好心的路人扶了起来。
我回到了我们那个“大房子”。
推开门,家里的一切,都整整齐齐。地板拖得一尘不染,沙发上的抱枕摆放得整整齐齐,阳台上的花,也浇了水。
我的那只肥猫,看到我回来,跑过来蹭我的裤腿,发出“喵呜喵呜”的叫声。
我把它抱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
“咪咪,他不要我们了。”
猫咪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用它的小脑袋,蹭了蹭我的脸。
我走进卧室。
床上,放着一个木盒子。
我打开盒子,里面是我和他的所有合影。从大学时代青涩的模样,到后来穿着婚纱的幸福笑脸,再到我们一起去各地旅游的纪念。
每一张照片的背后,都写着拍摄的时间、地点,还有他当时的心情。
“第一次牵你的手,心都快跳出来了。”
“老婆,你穿婚纱的样子,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这里的风景很美,但都不及你万分之一。”
盒子的最下面,是一封信。
“亲爱的老婆: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请不要为我难过。人固有一死,我只是提前了一点点而已。
这十年,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家。
对不起,我生病的事情,一直瞒着你。我太自私了,我不想让你陪着我一起痛苦。我希望你的人生,永远都充满阳光和欢笑。
我走后,房子和车子,都留给你。我的存款,也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我给你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是你。密码,是你的生日。
我知道你很坚强,但有时候,也别太逞强。累了,就歇一歇。难过了,就哭出来。
答应我,一定要好好生活。要按时吃饭,要早点睡觉,不要再熬夜加班了。
阳台上的那些花,要记得按时浇水。家里的猫,要记得按时喂。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就嫁给他吧。我会在天上,祝福你们。
不要想我。
或者,偶尔想一下,也可以。
永远爱你的,陈默。”
信纸,被我的眼泪,打湿了一片。
我抱着那个木盒子,躺在床上,哭得昏天黑地。
我好像,要把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干。
第二天,律师来了。
他带来了陈默的遗嘱,和一串钥匙。
是陈默在我们相识的那个城市,给我买的一套小公寓的钥匙。
律师说:“陈先生说,如果你觉得在这里触景伤情,可以去那里生活。一切,他都安排好了。”
我处理了陈默的后事。
他的葬礼,很简单。只请了几个最亲近的亲戚和朋友。
我没有哭。
我的眼泪,好像已经在那天晚上,流干了。
我卖掉了我们一起住的房子,带着猫,搬到了陈默给我买的那套小公寓里。
那是一个很安静的小区,离我们当年上学的大学很近。
我辞掉了工作,开了一家小小的花店。就像我们当年,坐在出租屋的院子里乘凉时,幻想的那样。
花店的名字,叫“默”。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
我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去花市进货。然后回到店里,修剪花枝,搭配花束。
下午的时候,店里没什么人,我就会泡一壶茶,坐在窗边,看书,或者发呆。
我好像,已经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
但有时候,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我还是会想起他。
看到街上穿着白衬衫的男生,我会想起他。
听到音响里放着我们都喜欢的老歌,我会想起他。
吃到好吃的红烧肉,我会想起他。
他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
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陪在我身边。
他留给我的那条寻宝路线,我后来又去走过很多次。
每一次去,都会有新的发现。
那个老房子,我把它租了下来,按照当年的样子,重新布置了一遍。我偶尔会回去住两天,感觉就像回到了我们刚结婚的时候。
大学的图书馆,我办了一张阅览证。我经常会去那个靠窗的位置,坐一个下午。
那片银杏林,我每年秋天都会去。我会带上画板,学着他的样子,画下那片金黄。
那座山,我也经常去爬。我会带着他留下的那个望远镜,在山顶,看日出,看日落,看我们生活过的这座城市。
那家面馆,我也成了常客。王姨每次看到我,都会给我做一碗加了双份香菜和辣椒的牛肉面。
陈默,你这个骗子。
你让我不要想你。
可是,你把你的印记,刻在了我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
我怎么可能,不想你。
又是一年秋天。
我关了花店,背上画板,去了那片银杏林。
满地的金黄,像他画里的一样。
我找了一棵最大的银杏树,坐下,开始画画。
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走到我身边,看着我的画,说:“你画得真好。”
我抬起头,阳光透过金黄的叶子,洒在他的脸上。
我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在图书馆里,那个穿着白衬衫,对我微笑的少年。
我对他笑了笑,说:“谢谢。”
我知道,他不是他。
我也知道,我再也遇不到,像他那样的人了。
但是,没有关系。
他留给我的那张地图,足够我走完这漫长的一生。
地图的每一个站点,都叫回忆。
而地图的终点,叫家。
陈默,你看。
我把你留下的风景,都好好地收藏着。
我把你没走完的路,都慢慢地走着。
我把你没来得及看的日出和日落,都替你看着。
我,过得很好。
你,看到了吗?
来源:积极的柳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