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官,我们只是在网上找了几张图片作为公众号的配图,怎么就被人起诉了呢?”
“法官,我们只是在网上找了几张图片作为公众号的配图,怎么就被人起诉了呢?”
近日,陕西西咸新区几所学校的负责人急匆匆来到西咸新区法院,想在法官这里寻找答案。
原来,西咸新区某幼儿园在其编辑运营的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推文中,为了排版美观,随手通过搜索引擎使用了一张未经授权的网络图片,没想到构成侵权,被图片权利人诉至西咸新区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承办法官辛燕在耐心听取情况后,首先对学校积极运营公众号、推广宣传教育工作的初衷表示了理解,但同时也耐心地进行了释法明理、指出了其侵权行为。
“不知者”并非“可免责”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创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一张看似普通的图片,其背后凝聚了摄影者的创意、技巧和辛勤付出。除非作者明确声明放弃权利,否则任何未经许可的复制、传播行为,特别是用于公众号这类公开传播平台,都可能构成侵权。
因此,“不知道图片有版权”并不能成为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
“非营利”不是“挡箭牌”
尽管学校公众号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但其使用行为扩大了作品的传播范围,客观上可能替代了权利人对作品的正当授权使用,导致了权利人的潜在经济损失。因此,即使是公益宣传,也应当树立版权意识,规范用图。
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该幼儿园认识到了行为的不当性,并与对方进行积极沟通,当庭向原告表达了歉意,同意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0元。原告鉴于其态度诚恳且已认识到错误,接受了和解,并主动申请撤回起诉。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人觉得“知识产权”高高在上,是那些大公司才需要关心的事,离自己的生活很远。但真相恰恰相反!知识产权法网之下,我们每个人既是使用者,也可能是潜在的风险者。
公众号排版“美颜”
那些你以为“没什么”
但可能已经踩中侵权红线的日常行为
编辑公众号文章时
为了让版面更美观
直接从网上搜索
“免费字体”、“高清素材图片”下载使用
或使用自带的“炫酷”字体
固然方便快捷
但其中也暗藏风险
风险点
字体侵权:
许多常见且美观的字体(如方正、汉仪系列等)其实是受著作权保护的软件作品。),字体公司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到后,可能会发起维权。
图片侵权:
从百度等搜索引擎直接抓取的图片,极大概率拥有版权。未获授权使用,便侵犯了摄影作者或图片机构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使是“侵删”声明也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
法官小贴士
优先使用官方明确声明可免费商用的字体,使用前务必核实其授权范围
养成从正规版权图库获取素材的习惯
使用搜索引擎时,善用“版权筛选”功能
法官说
法律的核心是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并非刻意抬高创业门槛,而是为了保护每一个原创者的心血不被无偿窃取,让创新和诚信得到应有的回报。
下一次,当你准备“借用”一张图、一种字体,或想“蹭”一下大牌的热度时,请务必谨慎。你的公众号、你的网店,是你精心经营的事业,别让无心的侵权成为前进路上的“绊脚石”。
保护知识产权,从规范我们自己的每一个商业行为开始。这既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也是对自身事业最坚实的保护。
来源:正法视野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