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劼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劼远先生简历
吴劼远:男,199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和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任英国捷豹路虎公司标定工程师、技术主管等职位;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任麦肯锡(上海)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职位;2024年4月至今,任明志科技总经办特助、研发中心部门副经理。截至本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日,吴劼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劼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勤芳先生之近亲属,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劼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未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19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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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范丽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新增、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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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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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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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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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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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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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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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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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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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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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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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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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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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01、议案1.02、议案1.0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仲思宇律师、李文青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设立了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勤芳先生、邱壑先生、范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成波先生、王传洋先生、何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劼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2025-036)。
(二)董事长选举及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吴勤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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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何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邱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范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董玉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事项同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董事会秘书范丽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调整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新增、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俞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温平先生、芮延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朱伟岸先生、李全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对俞建平先生、温平先生、芮延年先生、朱伟岸先生、李全锋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邱壑先生简历:
邱壑,男,196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拥有匈牙利永久居留权。1991年8月至1993年1月,任国营526厂工程师;1993年2月至2002年12月,先后任职于德国兰佩、北京兰佩铸造设备有限公司;1999年4月至2015年1月,担任苏州工业园区兰佩铸造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苏州明志铸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9年12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9年11月,任明志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明志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邱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2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吴勤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范丽女士简历:
范丽,女,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至2003年4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兰佩铸造设备有限公司管理部办公室秘书;2003年4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员、人事行政部经理、总助;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明志有限总助;2019年11月至今,任明志科技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范丽女士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1%,通过苏州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董玉萍女士简历
董玉萍,女,198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2010年7月至2019年11月,历任苏州明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及资金管理、经理助理;2019年11月2021年5月,历任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明志科技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董玉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076%股份,通过苏州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玉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