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防范化解辖区内动火作业领域安全风险,香坊大队自今年4月以来,持续深化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部门联动、严格案件查处、夯实安全基础,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防范化解辖区内动火作业领域安全风险,香坊大队自今年4月以来,持续深化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部门联动、严格案件查处、夯实安全基础,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多部门联动发力
针对动火作业“涉及行业广、安全风险高、监管难度大”的特点,香坊大队作为专班召集单位,主动牵头,积极对接公安、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检查组聚焦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动火作业高风险场所。重点核查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规范、作业现场是否清理易燃可燃物并设置专人监护、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且完好有效、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等核心内容。截至目前,香坊大队牵头开展联合检查8次,检查各类场所28家,发现隐患问题17处,从源头遏制违规动火作业行为,为辖区生产生活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严处典型违规案件
10月1日,哈尔滨市香坊区通站街副23-5号发生一起火灾。香坊大队接警后迅速处置,火灾扑灭后经详细调查,锁定火灾原因及涉事责任人。经查,该起火灾系王某某指使杜某在起火场所开展违规焊接作业所致。作业过程中,杜某焊接时崩出的火星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最终引发火灾。进一步调查确认,杜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之规定;王某某作为指使方,在未核实杜某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的情况下,指使杜某进行电焊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之规定。
强化宣教与复查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香坊大队同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针对违规动火引发火灾的案件,大队制作海报、短视频等宣传素材,通过辖区重点工作群、社区居民微信群、户外电子屏等渠道广泛传播,向群众和单位负责人详解动火作业安全要求,普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重要性及违规操作的法律后果。此外,大队还组织消防宣传员深入辖区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培训,累计举办培训4场,覆盖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