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31日深夜,杭州高速公路上演了一场现代版"掩耳盗铃"——33岁的姜某在豪饮3斤白酒后,竟妄想用"自动驾驶"逃避酒驾查处,最终在智能汽车的安全机制下原形毕露。
"我没开车,是车自己开的!"这句看似荒诞的辩解,竟成为2023年最令人啼笑皆非的醉驾托词。
5月31日深夜,杭州高速公路上演了一场现代版"掩耳盗铃"——33岁的姜某在豪饮3斤白酒后,竟妄想用"自动驾驶"逃避酒驾查处,最终在智能汽车的安全机制下原形毕露。
这场闹剧背后,不仅暴露了部分驾驶者对智能驾驶技术的致命误解,更折射出科技时代新型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难题。
事发当晚23时13分,G4012溧阳高速监控画面捕捉到诡异一幕:一辆开启双闪的新能源车如幽灵般停在行车道上,任凭后方车辆呼啸而过。
交警破窗时发现,满身酒气的姜某正瘫在驾驶座酣睡,车内酒精浓度高达205mg/100ml。
更令人瞠目的是,这个自诩"科技达人"的醉汉,竟天真地认为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就能免除酒驾责任。
"当时就想试试新车功能。"姜某事后供述暴露了可怕的无知。这个在淳安县某企业担任中层管理的"精英人士",在连续赶赴两场酒局后,执意要体验所谓"自动驾驶"。
殊不知他价值30余万的智能电动车,其系统尚不具备L3级自动驾驶能力。当酒精逐渐麻痹神经,车辆因驾驶员失能自动刹停,最终上演了这场高速公路"睡驾"惊魂。
这场闹剧撕开了智能汽车普及过程中的认知鸿沟。据公安部交管局2023年7月披露,我国在售车型搭载的均为辅助驾驶系统(ADAS),尚无真正意义上的自动驾驶汽车。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专家李明指出:"即便最先进的导航辅助驾驶,也需要驾驶员每15秒触碰方向盘。"而涉事车辆的说明书明确标注:"系统无法识别静止障碍物,需随时准备接管。"
讽刺的是,姜某的案例并非孤例。深圳交警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查获的"智能驾驶酒驾"案件同比激增47%,涉案者八成以上为2540岁的中高收入群体。
这些自诩熟悉科技的驾驶者,往往过度信任车载系统。正如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王建强所言:"当人类把生命安全完全托付给机器时,悲剧就已埋下伏笔。"
"开启辅助驾驶不能改变酒驾本质。"杭州市交警支队法制处处长陈刚的论断斩钉截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启动车辆并发生位移,无论采用何种驾驶模式,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即构成醉驾。
2023年浙江高院典型案例指引更明确:在开放道路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睡觉,可直接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中的"放任行为"。
更严峻的是责任认定难题。北京律协交通委主任张金澎指出:"智能汽车数据黑匣子正在重构证据链。"在姜某案中,车载系统记录的"方向盘脱离时长"、"驾驶员状态监测警报"等数据,成为定罪关键。
这也解释了为何淳安县法院最终判处其拘役1个月——较普通醉驾量刑加重30%,正是对其滥用技术规避责任的主观恶意惩戒。
这场闹剧犹如当代科技文明的寓言。一方面,智能驾驶技术确实在降低事故率。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数据显示,搭载AEB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车辆,追尾事故减少38%。
但另一方面,技术滥用引发的"放心醉驾"等新型风险正在蔓延。就像汽车安全专家赵志强警告的:"再先进的系统也抵不过人类的愚蠢。"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立法滞后。当前我国对L2L3级智能汽车的法律界定尚存空白,各地对"脱手驾驶"的处罚标准差异明显。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曲新久建议:"应借鉴德国《自动驾驶法》,明确不同级别系统的驾驶员义务。"或许只有当法律跟上技术步伐,才能避免更多"姜某"在科技幻觉中走向深渊。
回望这起事件,最吊诡的莫过于:当姜某试图用科技逃避责任时,恰恰是车辆的安全机制让他现出原形。
这提醒我们,在自动驾驶时代真正到来前,每个驾驶者都需铭记——科技可以扩展人类能力,但永远不能替代基本判断。
正如涉事车企工程师所言:"我们的系统能防止事故,但防不住人心里的侥幸。"
当你在酒局散场后掏出手机准备代驾,是否会想起那个在高速公路上酣睡的姜某?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或许最需要升级的不是汽车系统,而是每个人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毕竟,再智能的汽车,也载不动一个装睡的灵魂。
来源:盛世牛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