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为什么会一分为三?分别建立了哪3个国家?今天才知道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04 04:04 1

摘要: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那时候,巴勒斯坦这片土地还在英国的“委任统治”之下。当地的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了。怎么办呢?官司打到了刚刚成立的联合国那里。


“巴勒斯坦当年是不是被分成了三块?都建立了哪三个国家啊?”

很多人之所以有这个印象,是因为今天的巴勒斯坦地区,确实呈现出一种支离破碎的状态。

但如果直接说它“分裂成了三个国家”,那其实是一种误解。真正的博弈,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

最初的蓝图

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那时候,巴勒斯坦这片土地还在英国的“委任统治”之下。当地的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了。怎么办呢?官司打到了刚刚成立的联合国那里。

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份非常重要的决议,也就是第181号决议。这份决议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把巴勒斯坦这片土地一分为二。

一部分建立一个犹太国,另一部分建立一个阿拉伯国。而圣城耶路撒冷,因为地位特殊,就由联合国来直接管理,作为一个国际化的特殊区域。

你看,联合国的这个原始计划,其实是“两国方案”,外加一个国际共管的耶路撒冷,并不是要把巴勒斯坦分成三个国家。

当时,犹太人方面接受了这个方案,但周边的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坚决反对。

他们认为这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凭空划走一块给别人建国,是无法接受的。

正是因为这份决议没能让双方都满意,直接为后来的战争埋下了导火索。

1948年5月14日,英国结束了在巴勒斯坦的统治,犹太人立刻根据联合国决议,宣布建立以色列国。

消息一出,周边的埃及、约旦、叙利亚等阿拉伯国家组成的联军,马上就向这个新生的国家发起了进攻,第一次中东战争(也被以色列称为“独立战争”)就此爆发。

“三分而治”的地理格局

第一次中东战争打了一年多,最后以阿拉伯联军的失败告终。这场战争之后,原本规划给阿拉伯人的国家不仅没能建立起来,他们的土地还被进一步蚕食了。

战后的局面,才是很多人“巴勒斯坦一分为三”这个印象的真正来源。不过,这里说的“三”,并不是三个国家,而是指原巴勒斯坦托管地的领土,被三个不同的政治势力实际控制了。

战争胜利后,以色列不仅保住了联合国分给它的土地,还额外占领了巴勒斯坦大片地区,实际控制的领土比联合国决议规定的要多出不少。

在战争中,约旦军队控制了耶路撒冷老城和整个约旦河西岸地区。战后,约旦干脆就把这片土地正式吞并,成为了自己国家的一部分。

最后是埃及。埃及军队则控制了巴勒斯坦沿海的一块狭长地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加沙地带。

所以,到1949年战争结束时,原来的巴勒斯坦地区,实际上形成了 以色列、约旦(控制西岸)、埃及(控制加沙),这样一种“三分而治”的地理格局。

这就是“一分为三”说法的历史源头。

但我们必须清楚,这其中只有一个新诞生的国家叫以色列,另外两块土地是被已有的邻国给占领和管辖了,并没有建立新的国家。那个规划中的“阿拉伯国”,从一开始就没能来到这个世界上。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了1967年的“六日战争”。

在那场战争中,以色列再次获胜,从约旦手里夺走了约旦河西岸和东耶路撒冷,从埃及手里夺走了加沙地带,从此开始了对这些地区长达数十年的军事占领。地理上的“三分而治”结束了,但巴勒斯坦人的苦难,却进入了新的阶段。

从统一代表到“一国两府”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巴勒斯坦人民的对外代表,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PLO)。这个组织成立于1964年,旗下最大的派别就是大名鼎鼎的“法塔赫”。

在阿拉法特的领导下,巴解组织在国际上为巴勒斯坦人争取建国的权利,甚至在1974年获得了联合国的观察员席位。

可以说,那时候的巴勒斯坦人,在政治上还是一个统一的声音。

转折点发生在1993年。当时,在国际社会的斡旋下,巴解组织和以色列签订了著名的 《奥斯陆协议》。

根据协议,巴勒斯坦人可以在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的部分地区实行有限的自治。为此,他们成立了一个临时的管理机构,叫做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PNA)由法塔赫主导。

这个协议虽然是历史性的突破,却也埋下了内部分裂的种子。因为巴勒斯坦内部有一些更激进的派别,他们完全不认可这个协议,认为这是对以色列的妥协和投降。

其中,势力最大的一个组织,就是哈马斯。

哈马斯主张通过武装斗争来解放全部巴勒斯坦土地,与法塔赫的“和谈建国”路线形成了鲜明对比。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深。终于在2006年,巴勒斯坦举行立法委员会选举,哈马斯意外地赢得了大多数席位。

这个结果让主导了巴勒斯坦政治几十年的法塔赫无法接受。双方的权力斗争迅速激化,最终在2007年爆发了激烈的武装冲突。

冲突的结果是,哈马斯用武力彻底控制了加沙地带,而法塔赫则退守到约旦河西岸。

从那以后,巴勒斯坦就陷入了内部严重分裂的局面。

在国际上,虽然巴勒斯坦国(1988年宣布成立,后获联合国非会员观察员国地位)仍然是法塔赫主导的巴解组织所代表的那个政治符号 但在现实中,却形成了两个互不统属的政府:一个是在约旦河西岸、由法塔赫掌控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另一个是在加沙地带、由哈马斯掌控的政府。

这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一国两府”,一个民族,两个政权。

并非三国,而是“一国两府三块地”

那么,巴勒斯坦到底分成了什么?

可以肯定地说,巴勒斯坦并没有分裂成三个独立的国家。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历史上的巴勒斯坦地区,演变成了今天这种极其复杂的“一国两府三块地”的格局。

“一国”指的是国际社会在法理上承认的那个 巴勒斯坦国(State of Palestine)。它拥有联合国的非会员观察员国地位,得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承认。但这个国家,至今没有一个明确和完整的疆域,主权也受到严重限制。

“两府”指的是巴勒斯坦内部的两个对立的执政当局。一个是设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由法塔赫控制,也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巴勒斯坦官方代表。

另一个是实际控制着加沙地带的哈马斯政府。这两个政府之间长期对立,使得巴勒斯坦在政治上无法形成合力。

“三块地”则是指地理上的现实分割。第一块是以色列国的领土。

第二块是由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进行有限自治的约旦河西岸地区,但这片地区还遍布着以色列的定居点和军事检查站,实际上是犬牙交错、被高度分割的。

第三块就是被哈马斯控制、且长期遭到以色列严密封锁的加沙地带。

所以,当人们谈论“巴勒斯坦一分为三”时,很可能是将这几种不同的概念混淆在了一起。

他们可能指的是1948年战争后以色列、约旦、埃及三分其地的历史,也可能指的是今天以色列、西岸、加沙三块地理区域的现状,还可能指的是巴勒斯坦国、法塔赫、哈马斯这三个政治实体给人的印象。

今天才明白,原来历史的真相,远比一个简单的标签要沉重和复杂得多。

来源: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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