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铁柱的婚礼上,我把那串崭新的钥匙塞到他手里时,司仪正在台上声嘶力竭地喊着“新郎新娘百年好合”。
铁柱的婚礼上,我把那串崭新的钥匙塞到他手里时,司仪正在台上声嘶力竭地喊着“新郎新娘百年好合”。
满堂的喧嚣,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
我看着铁柱那张涨红的、酷似他爹的脸,还有他身边那个漂亮姑娘,眼睛有点发涩。
铁柱他娘,翠花嫂,就站在我旁边,穿着一身深蓝色的新衣裳,局促地搓着手,嘴里翻来覆去就一句:“使不得,老陈,这太贵重了……”
我拍了拍铁柱厚实的肩膀,笑了笑,没说话。
四十多年了,这股压在心口的气,今天,总算是能喘匀了。
所有人都说我陈援朝有情有义,对老队长一家比亲人还亲。他们不知道,我欠他们家的,别说一套房,就是拿我这条命去填,都未必能填平。
那份情,那份债,都得从一九七八年那个冬天,那个能把人骨头冻酥的深夜说起。
那天晚上,翠花嫂推开我那扇吱呀作响的门,摸黑走到我的土炕边,带着一身寒气,钻进了我那床又薄又硬的被窝。
她在黑暗里轻轻哆嗦着,用蚊子哼哼似的声音说:
“援朝……我身上好冷。”
第1章 黄泥墙下的生分
一九七八年的秋末,我,陈援朝,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城里小青年,背着个打了补丁的帆布包,被一辆“东方红”拖拉机颠簸了七八个小时,扔在了黑山嘴大队。
空气里都是一股生土和牲口粪便混合的味道,呛得我直咳嗽。
接我的是大队长李满福,一个黑得像块炭的汉子,手上全是茧子,看人的眼神跟刀子似的,锐利得很。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那眼神,就像在估量一头牲口能出多少力气。
“城里来的?”他问,声音跟砂纸磨过一样。
我赶紧点头,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介绍信:“叔,我叫陈援朝。”
他“嗯”了一声,接过信,看都没看就揣进兜里,扛起我的行李,只扔下两个字:“跟我走。”
李满福的家,在村子最东头,三间黄泥坯的房子,顶上盖着茅草,风一吹,簌簌地往下掉渣。
院子里,一个女人正在埋头搓着成堆的衣服,听见动静,她抬起头。
那是我第一次见翠花嫂。
她不算漂亮,脸颊因为常年风吹日晒,泛着两团高原红,但眼睛特别亮,像两汪清澈的泉水,能一眼看到底。
“当家的,回来了。”她站起身,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嗯,知青,叫陈援朝。队里没地方,先住咱家东屋。”李满福把我的行李往地上一撂,话就这么多。
翠花嫂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带着点好奇,还有点……说不出的怜悯。
我那身城里人看来还算体面的蓝布褂子,在这里,跟周围的黄土显得格格不入。
“快进屋,外面冷。”她声音不高,但很柔和,像一股暖风。
东屋很小,除了一盘土炕,就只剩下一张歪歪扭扭的木桌。窗户纸破了几个洞,用旧报纸糊着,寒风“呜呜”地从缝隙里钻进来。
这就是我未来要扎根的地方。
心里那点对“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浪漫想象,瞬间被这股子冷风吹得一干二净。
晚饭是玉米糊糊,一碟黑乎乎的咸菜,还有几个硬得能硌掉牙的窝窝头。
李满福的儿子,六七岁的铁柱,捧着碗,稀里呼噜喝得正香。
我实在是咽不下去,拿着窝窝头,像啃一块石头。
翠花嫂看在眼里,没说话,转身进了里屋。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鸡蛋。
她把鸡蛋在我碗沿上磕开,金黄的蛋液流进玉米糊糊里,搅了搅,推到我面前。
“吃吧,路上累了。”
李满福眉头一皱,刚要开口,翠花嫂一个眼神递过去,他就把话又咽了回去。
铁柱眼巴巴地看着我碗里的鸡蛋,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我心里一阵发酸,把碗推了过去:“小弟弟吃吧,我不饿。”
“让你吃你就吃!”李满福嗓门一亮,跟打雷似的,“一个蛋,还能把你吃穷了!”
我吓得一哆嗦,不敢再推辞,埋着头,一口一口地把那碗加了鸡蛋的糊糊喝了下去。
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
夜里,我躺在冰冷的土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隔壁传来李满福和翠花嫂压低了声音的对话。
“一个城里娃,细皮嫩肉的,能干啥活?”是李满福的声音。
“看他那样子,也是个可怜的。离家那么远……”翠花嫂叹了口气。
“可怜?地里的活可不管你可怜不可怜。明天让他跟我下地,先去刨粪!”
之后就是一片沉默。
我把头埋进那床散发着霉味的被子里,心里五味杂陈。
刨粪就刨粪吧,总不能让人看扁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被李满福从被窝里拽了起来。
北方的冬天,来得又早又猛。寒风刮在脸上,像刀子割一样。
所谓的刨粪,就是把冻得跟石头一样硬的粪堆刨开,再一担一担挑到地里去。
那股冲天的臭气,熏得我眼泪直流,早上喝那点玉米糊糊,差点全吐出来。
我咬着牙,学着村里汉子的样子,抡起镐头。
可我那点力气,砸在粪堆上,就跟挠痒痒似的,只留下一个白点。
李满福在旁边看着,不说话,但那眼神里的轻蔑,比直接骂我还难受。
一上午下来,我手上磨的全是血泡,肩膀被扁担压得火辣辣地疼,两条腿抖得跟筛糠一样。
中午收工,我几乎是爬回家的。
翠花嫂已经做好了饭,看到我这副狼狈样,眼里闪过一丝不忍。
她默默地打来一盆热水,又从柜子里翻出一点盐。
“把手泡泡,能好得快点。”
温热的水漫过伤口,疼得我龇牙咧嘴,但心里却暖洋洋的。
李满福坐在炕上,抽着旱烟,烟雾缭绕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明天,你别下地了。”他忽然开口。
我心里一沉,以为他要赶我走。
“……去队里的仓库,跟着老会计学学记工分吧。看你也不是干力气活的料。”
我愣住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这是……在照顾我?
我看向翠花嫂,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一丝宽慰。
我知道,这肯定是她跟李满福求的情。
那一刻,我对这个沉默寡言的女人,心里充满了感激。
仓库的活儿比下地轻松多了,就是有些枯燥。
老会计是个干瘦的老头,耳朵有点背,大部分时间都在打盹。
我把仓库里的农具、种子都重新清点了一遍,用从城里带来的笔和本子,分门别类,记得清清楚楚。
老会计看了我记的账,浑浊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光。
“好小子,有文化就是不一样。”
李满福偶尔会来仓库转转,看到我做的账本,虽然嘴上不说,但紧锁的眉头明显舒展了许多。
村里人对我的态度,也渐渐从一开始的审视和排斥,变得缓和起来。
我和这个家,和这个村子,似乎有了一点点微弱的联系。
但那种生分感,就像黄泥墙上的裂缝,依然清晰地存在着。
我依然吃不惯这里的饭,睡不惯这里的炕,也听不太懂他们带着浓重口音的玩笑。
我像一棵被移植过来的树,努力想把根扎进这片陌生的土地,却始终找不到着力点。
直到那个晚上。
那天,县里开紧急会议,李满福作为大队长,天不亮就赶着马车走了,说是得两三天才回来。
家里只剩下翠花嫂、铁柱和我。
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偌大的院子,显得格外空旷和寂静。
北风刮得更凶了,像有无数只野兽在窗外咆哮,把那破旧的窗户纸吹得“哗啦啦”响。
我早早地吃了饭,就躲进了东屋。
炕是冷的,被子是潮的。我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套在身上,还是冻得牙齿打颤。
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听到了隔壁铁柱的哭声,还有翠花嫂低声哄劝的声音。
大概是半夜,我被一阵“吱呀”的开门声惊醒了。
我以为是风把门吹开了,正想挣扎着起来去关门,一个黑影却摸了进来。
我吓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刚想喊,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淡淡的皂角味。
是翠花嫂。
我愣住了,不知道她半夜三更来我屋里做什么。
只见她径直走到我的炕边,没有丝毫犹豫,掀开我的被子,就躺了进来。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像被雷劈了一样,大脑一片空白。
她身上带着一股刺骨的寒气,一碰到我,我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黑暗中,我能听到她牙齿打颤的声音。
然后,我听到了那句让我记了一辈子的话。
“援朝……我身上好冷。”
第2章 一床被窝里的暖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哭腔,像一片羽毛,轻轻搔在我的心上,却又重如千斤。
我浑身的血,在那一瞬间,仿佛都凝固了。
一个年轻女人,在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半夜三更,钻进了一个十八岁小伙子的被窝。
这要是放在城里,放在我读过的任何一本书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言而喻。
我的心跳得像擂鼓,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
是该把她推开?还是大声呼救?
可我什么都做不了。
她的身体紧紧挨着我,那种冰冷和颤抖,是那么真实,不带一丝一毫的伪装。
那不是欲望的温度,而是……一种濒临绝境的求助。
“嫂子,你……”我好不容易才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声音干涩得厉害。
“铁柱发烧了,烧得说胡话。”她在黑暗中说,声音里的无助和恐惧,像冰锥一样扎进我的耳朵。
“我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可他家门敲不开,说是也去县里了。”
“我……我没办法了……我怕……”
她的话说得断断续续,身体抖得更厉害了。
我这才明白过来。
这个年代的农村,缺医少药,一个孩子发高烧,是真的会要命的。
而她,一个女人,在男人不在家的时候,面对着生病的孩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种绝望,是我这个城里来的、从未经历过风浪的毛头小子无法想象的。
她来找我,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在这个寒冷而绝望的夜里,我是她唯一能抓住的浮木。
她身上的冷,不仅仅是天气的冷,更是心里的冷。
那一刻,我脑子里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瞬间烟消云散。
只剩下一种最原始的、人对人的同情和怜悯。
“嫂子,你别怕。”我定下心神,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沉稳一些,“我去看看铁柱。”
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她却一把拉住了我。
“别……别去……”她的手,像冰块一样凉,“我……我就是害怕……一个人……太黑了……”
我明白了。
她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能帮忙想办法的人,更需要的,是一个能给她壮胆的伴儿。
在这间四面漏风的泥坯房里,在这漫长而寒冷的冬夜里,一个活生生的人,能给她带来最基本的安全感。
我不再动了,就那么僵硬地躺着。
被窝很窄,我们的身体几乎贴在一起。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她身体的轮廓,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烟火气。
气氛尴尬而又诡异。
但渐渐地,我感觉到,她抖得不那么厉害了。
我的体温,似乎通过这薄薄的衣料,传递给了她一点点。
她身上那股刺骨的寒意,也慢慢地被我身上的热气中和了。
我们谁都没有再说话。
黑暗中,只有窗外呼啸的风声,和我们两个人,一个急促,一个沉稳的呼吸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她的身体渐渐放松了下来,呼吸也变得平稳。
她好像是睡着了。
而我,却一夜无眠。
我睁着眼睛,看着窗户纸上透进来的、微弱的月光,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
有同情,有感激,也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微妙的情愫。
我感激这个家收留了我,感激翠花嫂偷偷塞给我的那个鸡蛋,感激她为我求情让我不用再去干那要命的力气活。
而现在,她用一种最原始、最笨拙,甚至可以说是最危险的方式,向我展露了她的脆弱。
这种信任,沉甸甸的,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忽然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外人了。
我们之间,有了一个不能对任何人说的秘密。
这个秘密,像一根无形的线,把我和这个家,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天快亮的时候,翠花嫂醒了。
她在黑暗中动了一下,似乎也意识到了我们之间过于亲密的姿势。
她像受惊的兔子一样,猛地坐了起来,然后一声不吭地,迅速下炕,开门,走了出去。
整个过程,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我躺在还残留着她体温的被窝里,心里空落落的。
那天早上,饭桌上的气氛异常沉默。
翠花嫂一直低着头,不敢看我。
铁柱的烧好像退了点,蔫蔫地靠在他娘怀里,小脸还是红扑扑的。
我几次想开口问问铁柱的情况,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我们都心照不宣地,对昨晚的事情,绝口不提。
吃完饭,我正准备去仓库,翠花嫂叫住了我。
“援朝。”
我站住脚,回过头。
她从灶台下的一个瓦罐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两个还热乎的红薯,用一块布包好,塞到我手里。
“拿着,路上吃,暖暖手。”
她的眼睛看着地面,长长的睫毛上,似乎还挂着清晨的露水。
我接过那两个滚烫的,沉甸甸的红薯,心里忽然就明白了。
有些话,不用说出口。
有些情,已经融进了这日常的一饭一蔬里。
从那天起,一切都好像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翠花嫂待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好。
我的碗里,总会比别人多一块肉,或者多一个蛋。
我那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拆开,重新絮了厚厚的一层新棉花,穿在身上,暖和得像个小火炉。
李满福回来后,翠花嫂也没提铁柱生病的事。
日子就像村口那条河,不急不缓地流淌着。
但我和翠花嫂之间,却多了一种旁人看不懂的默契。
有时候,我们在院子里碰上,目光一对,她会很快地低下头,脸颊上飞起一抹红云。
而我,也会觉得心跳漏了半拍。
我知道,这不对。
她是有夫之妇,是我的长辈,是收留我的恩人。
我拼命地压抑着心里那些不该有的念头,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
我帮老会计把仓库的账目理得一清二楚,还用城里学来的知识,设计了一个更合理的农具摆放方案,大大提高了大家领用工具的效率。
我还利用空闲时间,教村里几个半大的孩子认字,读书。
铁柱是我的第一个学生,也是最黏我的一个。
他总是“援朝哥、援朝哥”地跟在我屁股后面,把他藏起来的野果,掏出来的鸟蛋,都偷偷塞给我。
我成了这个家,真正意义上的一份子。
李满福看我的眼神,也从最初的审视,变成了认可和欣赏。
他有时候会把我叫到家里,跟我喝两盅劣质的烧酒,听我讲城里的新鲜事。
他话不多,但每次我说话的时候,他都听得格外认真。
这个家,因为我的到来,似乎多了一点不一样的色彩。
而那个冬夜的秘密,就像一颗种子,埋在我们三个人心里。
李满福不知道,翠花嫂不提,我也不说。
它没有发芽,没有开花,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却让这片贫瘠的土地,变得无比厚重和温暖。
第3章 泥地里扎下的根
时间一晃,就到了春天。
黑山嘴的春天,来得特别有劲儿。一夜之间,光秃秃的树枝上就冒出了嫩芽,田埂上的野草也争先恐后地往外钻。
空气里不再是干冷的土腥味,而是混着湿润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村里开始忙着春耕。
李满福把我从仓库里调了出来,让我负责记录全大队的工分。
这可是个得罪人的活儿。
谁出工早,谁出力多,谁中途偷懒,都得一笔一笔记清楚,到了年底,这可是社员们分粮分钱的唯一凭据。
我一个外来的毛头小子,干这个,很多人心里不服气。
刚开始那几天,总有人在我登记的时候,凑过来说怪话。
“哟,陈知青,我今天可是多干了一垄地,你可得给我记个满分啊!”
“援朝,你看我这衣服都湿透了,怎么才给记八分?是不是看不起你二叔我?”
我嘴笨,不知道怎么跟他们理论,只能涨红了脸,一遍遍地解释规定。
李满福看出了我的窘境。
一天晚上,他把我叫到跟前,递给我一杆他自己做的烟袋锅。
“抽一口。”
我被呛得眼泪直流,他却笑了,露出两排被烟熏得焦黄的牙。
“怕啥?”他说,“你记你的账,谁有意见,让他来找我李满FOOK!”
他把那个“福”字咬得特别重,像是在地上砸了个坑。
“你记的不是工分,是人心。人心要是不平,这地,就种不好。”
我看着他那张被岁月刻满沟壑的脸,心里忽然就有底了。
从那以后,我不再理会那些风言风语。
我每天第一个到地头,最后一个离开。谁干了多少活,我用脚步一步步量出来;谁的粪担子是满的,谁的是半虚的,我用眼睛看得清清楚楚。
我的账本上,不再是简单的数字,而是画满了各种各样的符号和草图。
月底公布工分的时候,整个大队鸦雀无声。
账目清清楚楚,谁都挑不出半点毛病。
之前那些说怪话的人,再见到我,都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渐渐地,大家开始叫我“陈会计”,语气里,多了几分尊重。
我感觉自己那棵飘摇的树,终于在这片黄土地上,扎下了一点点浅浅的根。
而我和翠花嫂之间,那层微妙的窗户纸,谁也没有去捅破。
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的线,保持着一种安全而又亲近的距离。
她依然会默默地为我缝补衣服,在我熬夜算账的时候,给我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
而我,会在赶集的时候,用自己省下来的津贴,给她和铁柱扯上一块新布料,或者买一包城里才有的糖果。
我们之间的交流,都藏在这些琐碎的、不言而喻的细节里。
只有在夜深人静,我一个人躺在炕上的时候,那个冬夜的场景,才会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反复播放。
她冰冷的身体,她颤抖的声音,她身上那股淡淡的皂角味……
这些感觉,像烙印一样,刻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我知道,我们之间,永远不可能有什么。
但这份不能言说的情愫,却成了我在这段艰苦岁月里,最温暖的慰藉。
它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孤零零的过客,而是一个被牵挂、被惦记的家人。
那年夏天,村里发山洪。
连着下了三天三夜的暴雨,村口那条平时温顺得像条带子的小河,一夜之间,变成了一头发疯的野兽。
河水漫过了堤坝,眼看着就要淹到村里。
李满福带着村里所有的青壮年,扛着沙袋去堵缺口。
我也跟着去了。
雨下得像瓢泼一样,砸在人身上生疼。
我们在齐腰深的泥水里,一趟又一趟地搬运沙袋。
所有人都成了泥猴,分不清谁是谁。
一个浪头打过来,我脚下一滑,整个人都被卷进了湍急的水流里。
我不会游泳,在水里拼命挣扎,呛了好几口浑浊的泥水。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完蛋的时候,一双有力的大手,死死地抓住了我的胳膊。
是李满福。
他像一头暴怒的狮子,红着眼睛,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我从水里拖了出来,扔到了堤坝上。
“你小子不要命了!”他冲我咆哮,声音里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趴在地上,咳了半天,吐出来的全是泥沙。
那天晚上,缺口终于堵住了。
所有人都累瘫了,东倒西歪地躺在堤坝上。
我发起了高烧,浑身烫得像块烙铁,躺在炕上,人事不省。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一只冰凉的手,在不停地给我擦拭额头和身体。
还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耳边一遍遍地呼唤我的名字。
“援朝,援朝,你醒醒……”
是翠花嫂。
我努力想睁开眼睛,眼皮却像灌了铅一样沉。
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我又回到了那个寒冷的冬夜。
只是这一次,躺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人,变成了我。
而翠花嫂,用她温暖的身体,紧紧地抱着我,把她的体温,一点一点地传递给我。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
阳光从窗户的破洞里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身上的热度已经退了,只是觉得浑身酸软无力。
翠花嫂就坐在我的炕边,手里端着一碗药,眼睛熬得通红,布满了血丝。
看到我醒了,她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你可算醒了,吓死我了。”
她用勺子舀起一勺黑乎乎的药汁,吹了吹,送到我嘴边。
“来,把药喝了,这是我去山上给你采的草药,退烧的。”
药很苦,苦得我直咧嘴,但我的心里,却比蜜还甜。
我看着她憔悴的脸,和眼里的血丝,我知道,她肯定是一夜没合眼,守了我一整夜。
“嫂子,谢谢你。”我声音沙哑地说。
她摇了摇头,眼圈却红了。
“傻孩子,说什么谢。”她把碗放下,用手背擦了擦眼睛,“你李大哥把你从水里捞出来的时候,都快没气了……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我……我们怎么跟你爹娘交代……”
她说着说着,就哽咽了起来。
我心里一酸,也想哭。
那一刻,我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他们是把我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是那种可以豁出性命去保护的亲人。
我这条命,是李满福从洪水里捞回来的。
也是翠花嫂,从死神手里抢回来的。
我欠他们的,又多了一笔。
一笔这辈子都还不清的债。
第4章 风筝断了线
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那场洪水,却给黑山嘴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快要成熟的庄稼,全被泡在了水里,颗粒无收。
这意味着,接下来的大半年,整个大队都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
村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
家家户户的存粮都不多,一天三顿,都变成了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糊糊。
李满福家的情况,自然也不例外。
我好几次看到,翠花嫂把锅底最稠的那点,都盛给了我和铁柱,她和李满福,就喝上面清汤寡水的部分。
我心里过意不去,想把自己的口粮分给他们,每次都被李满福瞪了回来。
“一个大男人,婆婆妈妈的!”他敲着烟袋锅,“饿谁,都不能饿你这个读书人。”
我知道,在他心里,我这个“读书人”,是全村的希望。
他不止一次地跟我说:“援朝,你跟我们不一样。我们这辈子,就是土里刨食的命。你不一样,你得走出去。”
每当这时,我心里都沉甸甸的。
走出去?
我能走到哪里去?
一九七九年的冬天,一个消息像惊雷一样,在所有知青中炸开了。
恢复高考了。
这意味着,我们这些被困在农村的年轻人,有了一条可以返回城市,改变命运的通天大道。
消息传来的那天,我正在仓库里整理发霉的种子。
几个知青伙伴,疯了一样地冲进来,抱着我,又哭又笑。
“援朝!我们可以回家了!可以回家了!”
我的心,也跟着狂跳起来。
回家。
多么熟悉又陌生的词。
这两年,我几乎已经快要忘记城里是什么样子了。
我的皮肤变得和村里人一样黝黑粗糙,我的手上也长出了厚厚的茧子,我已经能面不改色地吃下最难咽的粗粮,也能听懂村里人最土的玩笑。
我以为,我会像他们一样,在这里娶妻生子,一辈子守着这片黄土地。
可现在,一扇新的大门,在我面前缓缓打开。
门的另一边,是明亮的教室,是熟悉的城市,是我曾经的梦想。
我激动得浑身发抖。
但是,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李满福和翠花嫂的时候,我却笑不出来了。
饭桌上,我磕磕巴巴地说了我要参加高考的事。
李满福吧嗒吧嗒地抽着烟,一言不发,脸上的表情,藏在浓浓的烟雾里,看不真切。
翠花嫂拿着筷子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变得煞白。
连一向最黏我的铁柱,都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抱着碗,怯生生地看着我,不敢说话。
一顿饭,吃得死一样沉寂。
晚上,我躺在炕上,辗转反侧。
隔壁,又传来了他们夫妻俩压低了声音的争吵。
“让他走!城里娃,总不能一辈子窝在咱这山沟沟里!”是李满福的声音,带着一股压抑的怒火。
“我没说不让他走……”翠花嫂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可他这一走……以后……以后还会回来吗?”
“回来干啥?看我们这穷家破院吗?人家有自己的前程!”
“可我……我舍不得……”
后面的话,被一阵低低的啜泣声淹没了。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厉害。
我舍得吗?
我问自己。
我舍不得李满福那张严厉却充满关切的脸,舍不得翠花嫂那双温暖而灵巧的手,舍不得铁柱那一声声清脆的“援朝哥”。
更舍不得的,是那个冬夜里,我们共同守护的秘密,和那份在洪水里用命换来的情义。
可是,我更渴望回到那个我熟悉的世界。
我不想一辈子待在这里,当一个会计,最后变成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我的心里,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想走,一个想留。
第二天,李满福把我叫到院子里。
他递给我一个布包,沉甸甸的。
“拿着。”
我打开一看,里面是几本已经翻得卷了边的中学课本,还有一小袋白面,和十几个鸡蛋。
“书是跟公社中学老师换的。面和鸡蛋,你拿着,晚上熬夜看书,别把身体搞垮了。”他看着远处的山,声音生硬。
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叔……”
“别叫我叔!”他打断我,“我李满福没你这么大的侄子。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大哥,就给老子争口气,考出去!别给黑山嘴丢人!”
我看着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从那天起,我开始了疯狂的复习。
白天,我照常去队里干活,晚上,我就趴在那张歪歪扭扭的桌子上,借着昏暗的煤油灯,把那些已经生疏的知识,一点点捡回来。
翠花嫂每天晚上,都会给我煮一碗面,卧上一个荷包蛋。
她什么都不说,只是把碗放下,默默地看着我吃完,再把碗收走。
有时候,我学得太晚,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身上总是多了一件厚厚的棉衣。
我知道,是她给我披上的。
考试那天,是李满福,亲自赶着大队里唯一的一辆马车,送我去的县城。
几十里的山路,颠簸得厉害。
他一路上,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不停地挥着鞭子,嘴里喊着“驾、驾”。
到了考场门口,他把一个布包塞给我。
“里面是两个饼子,中午饿了吃。”
他看着我,那双像刀子一样的眼睛里,第一次,流露出了一丝柔软。
“援朝,别紧张。考成啥样都行,考不上,就回来,黑山嘴……有你一口饭吃。”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夺眶而出。
我像个孩子一样,扑进他怀里,放声大哭。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展露自己的脆弱。
他粗糙的大手,在我背上,笨拙地拍了拍。
“去吧,大小伙子,哭啥。”
我擦干眼泪,转身,走进了考场。
我没有回头,但我知道,他一定还站在那里,像一棵树一样,看着我的背影。
我的人生,就像一只风筝。
线,就攥在黑山嘴那一家人的手里。
而现在,他们要亲手把这根线剪断,让我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
第5章 城市的喧嚣与故土的回响
一九八零年的春天,我收到了省城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红色的封皮,烫金的大字,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得我手心发麻。
我考上了。
我真的考上了。
这个消息,比那年夏天的山洪,在黑山嘴引起的震动还要大。
我是黑山嘴大队,有史以来第一个大学生。
那几天,李满福家的门槛,都快被踏平了。
全村的人,都跑来看稀奇,看我这个“文曲星”下凡。
李满福挺着胸膛,挨个给人发烟,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一朵菊花。
“我兄弟!有出息!”他逢人就这么说,嗓门洪亮,生怕别人听不见。
翠花嫂也高兴,她杀了家里唯一一只准备下蛋的老母鸡,给我炖了一锅香喷喷的鸡汤。
她把所有的鸡腿、鸡翅都夹到我碗里,自己就着鸡汤,啃着鸡骨架。
铁柱抱着我的腿,仰着小脸问我:“援朝哥,大学是什么?是不是比咱们村还大?”
我摸着他的头,笑着说:“是,很大很大。”
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会看到翠花嫂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对着月亮发呆,偷偷地抹眼泪。
我知道,她为我高兴,也为我的离开而难过。
这种复杂的情感,就像一根细细的丝,缠绕在我的心头,勒得我有些喘不过气。
离家的那天,全村的人都来送我。
大家你塞给我一个鸡蛋,他塞给我两个窝头,我的帆布包,被塞得满满当当。
李满福还是赶着那辆马车送我。
翠花嫂抱着铁柱,站在村口,没有跟来。
我回头看她,她对我笑了笑,然后飞快地转过身,用手捂住了脸。
我知道,她哭了。
马车走远了,我还能听到铁柱在后面大声地喊:“援朝哥——你要早点回来看我啊——”
我的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李满福一路无话,快到长途汽车站的时候,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手绢包得整整齐齐的小包,塞到我手里。
“拿着。”
我打开一看,是二十几块钱,有几张大团结,更多的是毛票和角票,皱皱巴巴的,带着他的体温。
“叔……大哥,我不能要。”我知道,这可能是他们家大半年的积蓄。
“让你拿着就拿着!”他眼睛一瞪,“到了城里,到处都要花钱,别苦了自己。以后出息了,再还我。”
他把我送到车上,替我把行李放好。
汽车发动了,他站在车下,对着车窗里的我,挥了挥手。
我看到他的嘴动了动,隔着嘈杂的引擎声,我听不清他说什么。
但从他的口型,我读懂了。
他说的是:“好好的。”
车子开动了,他的身影,在我的泪眼中,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模糊的黑点。
我走了。
离开了那片养育了我两年,也改变了我一生的黄土地。
大学生活,像一幅崭新的画卷,在我面前展开。
明亮的教室,丰富的藏书,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还有城里琳琅满目的商品……
所有的一切,都让我感到新奇和兴奋。
我像一块干涸的海绵,拼命地吸收着知识的养分。
我拿了奖学金,当了学生干部,成了老师眼中的得意门生。
我渐渐习惯了城里的生活,说话的口音,又变回了标准的普通话。
我甚至开始穿起了时髦的喇叭裤,学会了弹吉他。
黑山嘴,那个遥远的小山村,似乎成了我生命中一个模糊的梦。
但我每个月,都会雷打不动地往李满福家寄信,寄钱。
钱不多,是我从生活费里省下来的,但每一分,都代表着我的牵挂。
我在信里,跟他们讲大学里的趣事,讲城里的变化,问他们身体好不好,庄稼收成怎么样。
翠花嫂不识字,每次都是找村里的小学老师代笔给我回信。
信很短,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
“援朝,家里一切都好,勿念。”
“钱收到了,你自己在外面,要吃好穿好。”
“铁柱长高了,念书很用功,他说想你。”
短短的几行字,我却能想象出她坐在煤油灯下,一字一句,费力地让老师记录下她质朴的关怀。
大二那年暑假,我回了一趟黑山嘴。
我给李满福带了一条好烟,给翠花嫂买了一件新衣裳,给铁柱带了一书包的课外书和一个崭新的足球。
村里还是老样子,但又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村口新修了路,家家户户的茅草房,有不少都换成了瓦房。
李满福老了许多,头发白了一半,背也有些驼了。
翠花嫂看到我,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拉着我的手,看了又看。
铁柱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见到我,还有些害羞,但那双眼睛里的亲近,却一点没变。
那天晚上,李满福喝了很多酒。
他拉着我的手,一遍遍地说:“好,好,我兄弟,出人头地了。”
我看着他喝醉后通红的脸,心里一阵发酸。
我知道,他是由衷地为我高兴。
但我也能感觉到,我们之间,似乎多了一层看不见的隔阂。
我跟他们讲微积分,讲莎士比亚,他们听不懂。
他们跟我讲今年的收成,讲谁家的牛又生了崽,我也觉得有些遥远。
我们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
我像一个客人,回到了曾经的家。
虽然这个家依然温暖,但我知道,我已经不完全属于这里了。
临走的时候,翠花嫂偷偷把我拉到一边,往我兜里塞了几个煮熟的鸡蛋。
“援朝,”她看着我,欲言又止,“在外面,要是受了委屈,就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我点点头,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怕我一看,就再也迈不开离开的脚步。
那之后,我回去的次数,越来越少。
毕业后,我留在了省城,进了一家中学当老师。
我结了婚,买了房,有了自己的孩子。
我的生活,被工作、家庭、人情世故填得满满当当。
我和黑山嘴的联系,只剩下那一封封信,和每年春节前寄回去的钱和年货。
李满福的信,越来越短,字迹也越来越潦草。
我知道,他老了。
有一年,我接到了一个从黑山嘴打来的长途电话。
是村支书打来的。
他说,李满福不行了。
肝癌晚期。
我疯了一样地往回赶,等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他躺在炕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看到我,浑浊的眼睛里,亮了一下。
他抓住我的手,力气小得像个婴儿。
“援朝……兄弟……”他费力地说,“大哥……对不住你……”
我泣不成声:“大哥,你说啥呢,是我对不住你……”
“铁柱……他娘俩……以后……就托付给你了……”
说完这句话,他的手,就垂了下去。
李满福走了。
那个像山一样,为我遮风挡雨的男人,走了。
葬礼上,翠花嫂一滴眼泪都没掉,只是抱着铁柱,呆呆地看着那座新坟。
我知道,她的心,已经跟着那个男人,一起埋进了黄土里。
我处理完后事,要带她们母子回城里。
翠花嫂拒绝了。
她说:“我生是李家的人,死是李家的鬼。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儿,守着你大哥。”
我拗不过她,只能留下了一笔钱,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从那以后,我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我不仅是陈援朝,我还是李家的主心骨。
铁柱的学费,生活费,我全包了。
我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不,比亲弟弟还亲。
因为我知道,这是李满福临终前的托付,也是我欠他们家的。
这份债,我要用一辈子来还。
第6章 一辈子的情分
李满福走了以后,翠花嫂一下子老了十几岁。
她的背更驼了,头发也全白了,那双曾经像清泉一样明亮的眼睛,变得浑浊而黯淡。
她的话越来越少,整天就是坐在院子里,对着李满福的坟头方向发呆。
我每个月都给她寄钱,但她总是不肯花,一分一分地攒起来,说是要给铁柱将来娶媳妇用。
我放心不下,每年都要抽时间回去看她几次。
每次回去,她都强打起精神,给我做好吃的,问我在城里过得好不好,工作顺不顺心。
可我看得出来,她过得不好。
这个家,没了男人,就像房子没了顶梁柱,一下子就塌了。
铁柱很争气,学习很刻苦。
他知道自己是家里唯一的希望。
高考那年,他考上了省城的一所专科学校,学的是机械。
我去车站接他,看着那个比我还高了半个头的、一脸憨厚的小伙子,恍惚间,仿佛看到了当年李满福的影子。
铁柱在城里念书的几年,基本上就住在我家。
我爱人是个通情达理的女人,她知道我和李家的渊源,也把铁柱当成自己的亲弟弟一样看待。
铁柱很懂事,也很勤快。
他在学校里拼命学习,放假了就去工地打零工,赚自己的生活费,从来不肯多花我一分钱。
有时候我硬塞给他,他涨红了脸,跟我说:“援朝哥,你为我们家做的够多了。我长大了,是个男人了,该我来撑起这个家了。”
看着他那副认真的样子,我既欣慰,又心疼。
毕业后,铁柱进了一家工厂,当了技术工人。
他继承了李满福的踏实肯干,也继承了翠花嫂的善良忠厚。
他技术好,人缘也好,很快就成了厂里的骨干。
他谈了个女朋友,是厂里的一个女工,一个很文静、很漂亮的姑娘。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问题来了。
女方家里提出,结婚可以,但必须在城里有套房子。
这在二十一世纪初,对于一个刚工作没几年的农村孩子来说,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铁柱为了这事,愁得整宿整宿睡不着觉。
他来找我,跟我喝酒,喝多了,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哥,我是不是很没用?”他说,“我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给不了一个家。”
我拍着他的肩膀,说:“别胡说,这不怪你。这事,哥给你想办法。”
我把我这些年攒下的积蓄,都拿了出来。
又找朋友借了一些,凑够了一套小户型的首付。
我没告诉铁柱,自己去把手续都办了。
我找到他,把购房合同递给他。
“拿着,这是哥给你的新婚礼物。”
铁柱看着合同,整个人都傻了。
他“扑通”一声,就给我跪下了。
“哥!我不能要!这……这太贵重了!我这辈子都还不清啊!”他抱着我的腿,嚎啕大哭。
我把他扶起来,眼睛也红了。
“什么还不还的?”我说,“你忘了你爹临终前说的话了?他把你托付给了我。你结婚,我这个当哥的,给你准备婚房,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再说,你以为这房子是白给你的?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他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
“哥,你说,别说一件,一百件我都答应!”
“把咱娘,从村里接过来,跟你们一起住。她一个人在老家,我……不放心。”
铁柱看着我,嘴唇哆嗦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儿地,重重地点头。
我把翠花嫂接到了城里。
她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看到高楼大厦,一路上,都像个孩子一样,充满了好奇和不安。
当她走进那套窗明几净的新房时,她愣住了,站在门口,不敢往里走。
“这……这是给铁柱的?”她小声地问我。
我点点头。
她转过头,看着我,浑浊的眼睛里,慢慢地,蓄满了泪水。
她没有说“谢谢”,也没有说“太贵重了”。
她只是拉着我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轻轻拍着我的手背。
那双曾经为我缝补过衣裳,为我端过热汤面的手,如今已经布满了皱纹和老年斑,但那份温暖,却丝毫未减。
我知道,她懂。
她懂我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铁柱,更是为了还一份情。
一份四十多年前,在那个寒冷的冬夜里,欠下的,用一床被窝的温暖换来的情。
第7章 暖过来的冬天
铁柱的婚礼,办得很热闹。
我作为男方唯一的长辈,坐在了主桌上。
翠花嫂就坐在我身边,她穿着我特意为她买的新衣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但还是能看出她的紧张和局促。
她一辈子生活在农村,这种大场面,她应付不来。
整个婚宴,她几乎没怎么动筷子,只是不停地用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搓着衣角。
司仪在台上,用煽情的语调,讲述着新郎新娘的爱情故事。
台下,掌声雷动。
我看着台上那对璧人,看着铁柱脸上洋溢着的、发自内心的幸福笑容,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我对得起李满福的托付了。
仪式进行到一半,是新郎新娘敬酒的环节。
铁柱和他的新媳妇,端着酒杯,第一个走到了我们这桌。
“哥,娘。”铁柱的声音,因为激动,有些哽咽。
他看着我,端起酒杯,二话不说,就要往下跪。
我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拉住。
“你小子干什么!大喜的日子,不兴这个!”我板起脸。
铁柱的眼圈红了,他旁边的姑娘,也跟着抹起了眼泪。
“哥,”铁柱哽咽着说,“要是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杯酒,我……我和小丽,一定要敬您。”
他旁边的姑娘,那个叫小丽的,也跟着说:“陈叔,谢谢您。您放心,以后,我一定会和铁柱一起,好好孝顺娘,好好孝顺您。”
我心里一热,眼眶也有些湿润了。
我端起酒杯,站起身。
“好孩子,说这些就见外了。”我看着他们,“你们俩,以后要好好过日子,相互扶持,相互体谅。铁柱,你是个男人了,要担起一个家的责任,不能让小丽受委屈。小丽,我们铁柱,是个实诚孩子,嘴笨,但心眼好,以后,也请你多担待。”
“至于我,什么孝顺不孝顺的,别这么说。我跟你爹,是过命的兄弟。你们好,就是对我最大的孝顺。”
我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液体,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但我的心里,却是前所未有的熨帖和舒畅。
婚宴结束后,宾客渐渐散去。
我扶着有些微醺的翠花嫂,走出酒店。
晚风吹来,带着一丝凉意。
“援朝啊……”翠花嫂忽然开口,声音很轻。
“嗯,嫂子,我在。”
“这些年,苦了你了。”
我摇摇头,笑了笑:“嫂子,你说啥呢?我过的,比你好。”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很认真地看着我。
昏黄的路灯下,我能清晰地看到她脸上的每一道皱纹,和她眼里的泪光。
“不,”她说,“我知道,你心里苦。”
“你把我们一家子,都背在了自己身上。你大哥走了,你就是铁柱的爹,就是我的主心骨。这份情,太重了……”
“嫂子,别这么说。”我打断她,“当年要不是你和大哥收留我,我可能早就冻死在黑山嘴了。要不是大哥把我从洪水里捞出来,我早就没命了。说到底,是我欠你们的。”
我们俩,就这么站在路灯下,争论着到底是谁欠了谁。
争到最后,两个人都笑了。
“嫂子,”我看着她,很认真地说,“还记得我刚到黑山嘴那年冬天吗?”
她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飞起一抹不自然的红晕,眼神也有些躲闪。
“……记得。”
“那天晚上,要不是你,我可能真的就扛不过去了。”我说,“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冷,更是心里的冷。是你,给了我一床被窝的温暖,让我在那个举目无亲的地方,感觉到了家的感觉。”
“那份暖,我记了一辈子。”
“所以,今天我做的这一切,不是施舍,也不是报恩,而是……还债。”
“我还的,是当年你给我的那份暖。现在,我还清了,心里,也暖过来了。”
翠花嫂看着我,眼泪终于忍不住,顺着她满是皱纹的脸颊,流了下来。
她没有说话,只是伸出那双粗糙的手,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不再像当年那样冰冷。
很暖,很暖。
那个从一九七八年开始的,漫长而寒冷的冬天,在这一刻,终于,彻底地过去了。
第8章 没有终点的路
婚礼之后,铁柱和小丽就搬进了新家。
翠花嫂也跟着他们一起住了过去。
我去看过几次,小两口把她照顾得很好。
翠花嫂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好,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她学会了用煤气灶,学会了看电视,甚至还跟着小区里的老太太们,学会了跳广场舞。
她那双曾经只会搓洗衣服、烧火做饭的手,现在,正笨拙而又快乐地,学着给自己的人生,增添一些新的色彩。
铁柱在厂里,也越干越好,当上了车间主任。
他还是那么憨厚,那么踏实,但眉宇间,多了一份男人的自信和担当。
每次见到我,他还是会恭恭敬敬地喊我一声“哥”,眼神里的那份依赖和感激,从未变过。
我的生活,也回到了正轨。
每天上课,下课,批改作业,照顾自己的家庭。
日子过得平淡如水,但我的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和安宁。
那份压了我大半辈子的债,那份沉甸甸的情,如今,已经化作了最温暖的亲情,融入了我的骨血。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还是会想起黑山嘴,想起那个黄泥坯的院子,想起李满福那张不苟言笑的脸,想起翠花嫂在煤油灯下为我缝补衣服的身影。
也会想起那个寒冷的冬夜。
那个钻进我被窝,瑟瑟发抖的女人,和那句“我身上好冷”。
如今想来,那句话,像一个隐喻。
在那个物质和精神都极度贫瘠的年代,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很冷,心里,也都很冷。
我们都在渴望着温暖,渴望着人与人之间最质朴的、不掺杂任何利益的相互取暖。
翠花嫂用她最本能的方式,向我求助,也给了我一份信任。
而我,用我的一生,去回应了这份信任。
这笔交易,看似是我付出的多,但实际上,我得到的,远比我付出的要珍贵得多。
我得到了一个家,得到了可以托付生死的亲情,也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坐标。
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城里青年,变成了一个懂得感恩、懂得担当的男人。
这条路,我走得很辛苦,但走得很值得。
去年冬天,我退休了。
孩子们也都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生活。
我和老伴商量了一下,决定回一趟黑山嘴。
回去看看那片我们曾经生活过的土地。
几十年过去,黑山嘴已经变了模样。
泥泞的土路,变成了平坦的水泥路。
低矮的泥坯房,被一栋栋漂亮的二层小楼所取代。
很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剩下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
我们找到了李满福家的老宅。
院墙已经塌了一半,院子里长满了荒草。
那三间曾经为我遮风挡雨的泥坯房,也已经在风雨中,摇摇欲坠。
我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东屋的门。
里面的土炕,已经塌了。
那张歪歪扭扭的木桌,也不见了踪影。
只有那扇破了洞的窗户,还在那里,像一只洞悉了一切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阳光从窗户的破洞里照进来,在空气中,投下无数飞舞的尘埃。
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穿着蓝布褂子的少年,坐在这间屋子里,借着昏暗的煤油灯,奋笔疾书。
也仿佛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人,推开门,带着一身寒气,走到炕边……
我站在屋子中央,站了很久很久。
老伴在外面叫我:“老陈,走了。”
我“嗯”了一声,最后看了一眼这间屋子,转身,带上了门。
我们去了李满福的坟上。
坟头很干净,看得出来,是有人经常打理的。
我给他点了一根烟,倒了三杯酒。
“大哥,”我对着墓碑,轻声说,“我来看你了。”
“铁柱很好,翠花嫂也很好。你……可以放心了。”
“我也很好。这辈子,能认识你们,做你的兄弟,是我的福气。”
一阵山风吹过,松涛阵阵,像是在回应我。
回城的路上,老伴问我:“后悔吗?为他们家,付出了这么多。”
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笑了笑。
“不后悔。”我说,“人活一辈子,总得有点东西,是比钱更重要的。”
“那是什么?”她问。
我想了想,说:“是情分,是良心。”
是啊,是情分,是良心。
这是李满福和翠花嫂,这两个普普通通的农民,用他们最质朴的言行,教会我的人生道理。
也是我,想用我的一生,去坚守的东西。
这条还债的路,我走了四十多年。
但或许,它并没有终点。
因为那份情,已经刻进了我的生命里,会陪着我,一直走到最后。
而我知道,在路的尽头,一定会有温暖的灯火,在等着我。
就像当年,那个寒冷的冬夜里,翠花嫂为我点亮的那一盏,虽然微弱,却足以照亮一生的煤油灯。
来源:小模型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