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后一车混凝土浇筑完成,塔吊孤零零地杵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像个巨大的、生了锈的问号。
最后一车混凝土浇筑完成,塔吊孤零零地杵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像个巨大的、生了锈的问号。
工地上的人,走了大半。
剩下的,都是我们这种干零活的,等着老王把最后那点工钱结清。
我和林岚的“家”,也该散了。
这个“家”,是工地角落里一间活动板房,八平米,一张木板床,一个从废品站淘来的电磁炉,两副碗筷。
夏天漏雨,冬天灌风。
我们就这样,过了五年。
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
我甚至都快忘了,我们俩,其实是陌生人。
“陈江,吃饭了。”
林岚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很轻,但总能穿透工地的嘈杂,钻进我耳朵里。
我回过头,她端着一个豁了口的搪瓷盆,里面是白菜炖豆腐,飘着几点油星子。
这是我们散伙前的最后一顿饭。
她今天的头发,好像特意洗过,不像平时,总是拿个安全帽胡乱一压。黑色的发丝在灰尘弥漫的空气里,显得有点不真实。
“就这点菜?”我接过盆,故意说得很大声,想掩饰点什么。
“下午老王结钱,拿了钱去镇上吃顿好的。”她笑了笑,眼角有几条细纹。
这五年,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也留在了我心里。
我叫陈江,三十八岁,来这工地前,在老家开了个小加工厂,赔了个底朝天,老婆也跟人跑了。
我揣着最后三百块钱,跟着老乡上了南下的火车,成了一名钢筋工。
林岚是五年前一个春天来的。
那天刚下过雨,工地上到处是泥浆。
她穿着一身不合身的工装,站在工地门口,像一棵被人随手丢在这里的城市盆栽。
工头老王吐了口唾沫,斜着眼问她:“干啥的?找人?”
“我来……做工。”她的声音,比蚊子哼哼大不了多少。
周围爆发出一阵哄笑。
“大妹子,你细皮嫩肉的,搬砖还是扛水泥啊?”
“回家带孩子去吧,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她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嘴唇紧紧抿着,就是不走。
我当时正蹲在墙角抽烟,烟雾缭绕里,我看见了她眼睛里的东西。
不是胆怯,不是迷茫,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倔。
像一头犟驴。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林岚,三十岁,也是出来躲债的。
这是她自己说的。
至于躲什么债,欠了多少,她没说,我没问。
工地上的人,谁还没点故事?说出来,不过是给别人的生活添点下酒菜。
老王看她可怜,又实在缺人,就让她留了下来,干些清理杂物、筛沙子的轻省活。
工钱,自然也是最少的。
她干活很玩命。
纤细的手腕,没几天就磨出了血泡,血泡变成老茧。白净的脸,很快就被太阳晒得又红又黑。
但她一声不吭。
工地上,女人是稀有物种,尤其是像她这样,虽然穿着破旧,但眉眼间依然能看出清秀底子的女人。
闲下来的工友们,总喜欢围着她说些荤话。
她不理,只是默默地干活,像一块石头。
有一次,几个喝了酒的二流子把她堵在工棚后面,动手动脚。
我正好路过。
抄起一根钢管,冲了过去。
那天我头上缝了三针,那几个二流子,被我打跑了一个,剩下的两个,被随后赶来的老王他们给摁住了。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招惹她。
我的医药费,是她掏的。
她把一沓皱巴巴的零钱塞我手里,低着头说:“谢谢。”
“不用。”我把钱推了回去,“出门在外,都不容易。”
从那天起,她开始给我洗衣服,在我吃饭的时候,会多打一份菜放在我碗里。
工地上的人都开始起哄,说我“英雄救美,抱得美人归”。
我没理会。
我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
她虽然落魄,但骨子里的东西,和我们这些泥腿子不一样。
她吃饭的时候,腰挺得笔直。
她洗得发白的工装,领口永远是干净的。
她有空的时候,会捧着一本纸页都卷了边的旧书看,一看就是半天。
我凑过去看过一次,上面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
像天书。
后来,工地为了省钱,搞合宿,两个单人板房要并成一个,住四个人。
男男女女,乱七-八糟。
那天晚上,林岚找到了我。
“陈江,”她站在我那间四面漏风的板房门口,声音有点发抖,“我们……我们能不能搭个伙?”
我愣住了。
“我……我把我的工钱都给你,我睡地上就行。”她急急地补充道,“我只想有个……安稳点的地方。”
工地的夜,风刮得像狼嚎。
我看着她单薄的身影,想起了我那个离家出走的妹妹。
“行。”我说,“不过不是搭伙,是合租。房租一人一半。”
她愣愣地看着我,眼睛里有水光。
“进来吧,外面冷。”我侧过身,让她进了门。
那天晚上,我把那张唯一的木板床让给了她,自己在地上铺了层被褥。
半夜,我听见她在床上翻来覆去。
“陈江,你睡着了吗?”
“没。”
“谢谢你。”
“睡吧。”
我们就这样,成了“夫妻”。
当然,是工友们口中的“夫妻”。
他们看我们的眼神,从最初的暧昧,慢慢变成了理所当然。
甚至连老王,发工钱的时候,都会把我们两个人的钱放在一个信封里,笑着递给我:“陈江,拿好,回家给你媳妇。”
我从不解释。
林岚也不。
我们像两只在寒冬里抱团取暖的刺猬,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彼此的距离,却又贪恋着对方身上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温暖。
我们分工明确。
我负责干重活,赚钱。
她负责后勤,洗衣做饭,把我们那个破烂的板房收拾得像个家的样子。
她很会过日子。
镇上菜市场,哪个摊位的菜最新鲜,哪个摊位的老板会多饶一把葱,她都一清二楚。
我们每个月的开销,她都用一个小本子记下来,一笔一笔,清清楚楚。
月底,她会把账本拿给我看。
我总是挥挥手:“你看着办就行。”
她就会抿着嘴笑,那笑容,像阴雨天里偶尔露出来的一小片太阳。
日子久了,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
我们好像,真是一对过日子的夫妻。
下工后,能吃上一口热饭。
衣服破了,有人缝补。
生病了,有人在床边递上一杯热水。
这种感觉,在我那个真正的家散了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我开始贪恋这种温暖。
有时候,我会在下工后,故意绕到镇上,花几块钱,买一根烤红薯,或者一串糖葫芦。
她每次都会骂我乱花钱,但接过去的时候,眼睛总是亮晶晶的。
她吃得很慢,一小口一小口,像是在品尝什么山珍海味。
我知道,她以前的生活,肯定不是这样的。
有一次,我们俩发了笔小财。
我帮一个老板抢修设备,得了五百块奖金。
我把钱拍在桌上,豪气干云地说:“走,下馆子去!”
她眼睛一亮,但随即又暗了下去:“还是……存起来吧。”
“存个屁!”我拉起她的手就往外走,“今天我说了算!”
她的手很凉,也很粗糙,都是老茧。
但在我手心里,却感觉那么柔软。
我们去了镇上唯一一家像样的小饭馆,我点了四个菜,一个鱼香肉丝,一个麻婆豆腐,一个地三鲜,还有一个西红柿鸡蛋汤。
都是她平时念叨过的。
菜一上来,她就埋头猛吃,吃得又快又急,眼泪都下来了。
“慢点,没人跟你抢。”我给她夹了一筷子肉丝。
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陈江,你真好。”
那一刻,我心头一热,差点脱口而出:“林岚,等这个工地干完了,我们……”
话到嘴边,又被我咽了回去。
我们什么?
我们能有什么以后?
我是一个离了婚,赔光了家产,一无所有的失败者。
而她……
她虽然落魄,但我总觉得,她不属于这里。
她像一只暂时折了翅C的凤凰,这片泥泞的工地,只是她暂时的落脚点。
总有一天,她会飞走的。
吃完饭,我们沿着小镇的街道慢慢往回走。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陈江,”她突然开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我自嘲地笑了笑,“还能有什么打算,混一天算一天呗。等攒够了钱,回老家盖个房子,娶个媳妇,就这么一辈子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偷偷地用眼角的余光瞟她。
她的脸上,没什么表情。
“也挺好。”她淡淡地说。
我的心,沉了下去。
我知道,她的“挺好”,是客气,是疏离。
从那天起,我刻意和她保持了一点距离。
我不再买糖葫芦,不再拉着她的手下馆子。
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最熟悉的陌生人。
只是,有些东西,一旦发生过,就再也回不去了。
比如,每天清晨,她递过来的那杯温水。
比如,我下工回来,她已经晾好的干净衣服。
比如,夜深人静时,我们隔着不到两米的距离,能清晰地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这种无声的默契,像一张网,把我们俩牢牢地困在其中。
直到,工程结束的通知下来。
那张网,终于要破了。
“哐当。”
搪瓷盆掉在地上的声音,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林岚正手忙脚乱地去捡,我看到她的手在抖。
“没事,没洒。”她把盆捡起来,放在那张我们吃饭用了五年的小破桌上。
“吃饭吧,菜要凉了。”
我们俩相对而坐,谁也没说话。
只有咀嚼的声音,在狭小的空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这顿饭,吃得比任何时候都慢。
我多希望,时间能就此停住。
但,该来的,总会来。
下午,老王把工钱结了。
他把两个信封递给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笑着说:“陈江,拿好。”
这一次,我没接。
“王哥,以后……还是分开算吧。”
老王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他看看我,又看看站在我身后的林岚,叹了口气:“行吧。”
他把其中一个信封递给了林岚。
林岚接过去,捏在手里,指节都发白了。
我拿着我的那份钱,感觉沉甸甸的,压得我喘不过气。
工友们陆续离开了。
他们上来和我拥抱,拍着我的肩膀说:“陈江,保重!”
“有空回来看我们!”
轮到林岚的时候,他们只是笑着说:“嫂子,保重啊!”
林岚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送走了所有人,工地上,只剩下我们俩,还有一地的狼藉。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再次拉得老长老长。
“我……该走了。”她先开了口。
“去哪?”我问。
“回家。”
“家在哪?”
她沉默了。
过了很久,她才说:“一个……很远的地方。”
我的心,又是一沉。
“这个……”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这是我这五年,存下的钱,还有……我那份工钱。”
信封很厚。
“你干什么?”我没接。
“你拿着。”她把信封硬塞进我手里,“你头上那道疤,是为了我留下的。这钱,算我……算我还你的。”
我看着她,突然觉得很想笑。
五年。
我们在一起过了五年。
到头来,在她眼里,只是一道疤,一笔可以还清的账。
“林岚,”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不要你的钱。”
“我救你,不是为了让你还。”
“我们在一起搭伙,也不是为了让你记账。”
“我……”
我深吸一口气,把那句在心里盘桓了无数次的话,说了出来。
“我只是想,像个正常人一样,过几天有家的日子。”
我说完,转身就走。
我怕再多待一秒,我眼里的东西,会掉下来。
“陈江!”
她在我身后喊我。
我没回头,只是加快了脚步。
一辆黑色的轿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停在了工地门口。
那车,我只在电视上见过。
黑得发亮,像一头沉默的野兽。
一个穿着西装,戴着白手套的男人,从驾驶座上下来,快步走到林岚面前,恭敬地鞠了一躬。
“小姐,您受苦了。”
林岚没说话,只是看着我的背影。
男人打开后车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我听到车门关闭的声音。
我听到引擎发动的声音。
我听到那辆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
卷起的尘土,迷了我的眼。
我站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天色完全黑下来,直到工地上最后一盏灯熄灭。
我才慢慢地,走回那间,已经不再是“家”的板房。
桌上,还放着那两副碗筷。
旁边,是那个厚厚的信封。
我拿起来,打开。
里面不是钱。
是一张银行卡,和一张纸条。
纸条上,是她娟秀的字迹。
“陈江,对不起。”
“卡里有一百万,密码是你的生日。”
“忘了我,开始新的生活吧。”
一百万。
我的手,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我拿着那张卡,冲出板房,冲向工地门口。
那辆黑色的轿车,早已消失在夜色里。
我像个疯子一样,在空无一人的工地上,大吼大叫。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哭,还是在笑。
原来,我这五年的“家”,我这五年的“夫妻”,只是她的一场体验生活。
原来,我以为的相濡以沫,只是她高高在上的怜悯和施舍。
原来,我们之间,从来都不是一道疤的距离。
而是一百万,甚至更远的距离。
我把那张卡,狠狠地摔在地上,又捡起来,揣进口袋。
我不能扔。
这是我应得的。
这是我五年的青春,五年的感情,换来的遣散费。
第二天,我离开了工地。
我没有回老家。
我拿着那张卡,去了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区。
我走进一家最高档的西装店。
“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穿着职业套裙的女店员,脸上挂着职业的微笑,但眼神里,却有一丝掩饰不住的鄙夷。
我身上的迷彩服,和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把你们这里最贵的西装,拿出来。”我说。
我换上西装,站在镜子前。
镜子里的人,很陌生。
但我知道,那是我。
一个全新的,被一百万包装起来的我。
我去了银行,查了卡里的余额。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
数字是真的。
我取了十万块现金,塞满了一个背包。
然后,我开始花钱。
我住进五星级酒店,吃最贵的自助餐,喝最烈的酒。
我试图用酒精和奢靡,来麻痹自己,来填补心里的那个大洞。
但没用。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柔软的大床上,闻到的,却还是那间板房里,潮湿的、混着汗味和饭菜香气的味道。
我眼前浮现的,还是林岚在昏黄的灯光下,低头缝补我衣服的侧影。
我疯了。
我一定是疯了。
我开始打听她的消息。
这并不难。
能坐得起那种车,能随手拿得出一百万的人,在这座城市里,屈指可数。
林岚。
不,她不叫林岚。
她叫,林清岚。
天鸿集团的千金,唯一的继承人。
天鸿集团,是这座城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
我们干了五年的那个楼盘,就是他们公司开发的。
网上说,林清岚的父亲,天鸿集团的创始人林国栋,三年前因病去世。
林国栋,是从建筑工人干起的。
他一辈子,都以自己是泥腿子出身为荣。
据说,林清岚和父亲的关系,一直不好。
她嫌他粗俗,没文化。
林国栋去世前,立下遗嘱。
林清岚要想继承他的全部遗产,必须去他当年干过的第一个工地,当五年工人。
不准动用家族的任何关系,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活下去。
五年期满,她才能回来。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新闻,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像是要把屏幕看穿。
原来,这不是体验生活。
这是一场,价值百亿的修行。
我,陈江,只是她这场修行里,一个无关紧要的NPC。
一个,帮她挡过刀,给她做过饭,陪她睡了五年木板床的,工具人。
我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
我关掉电脑,走出酒店。
我去了我们曾经一起去过的那个小饭馆。
老板还认得我。
“兄弟,发财了啊!你媳妇呢?怎么没一起来?”
我没说话,点了当年那四个菜。
鱼香肉丝,麻婆豆腐,地三鲜,西红柿鸡蛋汤。
菜的味道,没变。
但,吃在嘴里,却全是苦的。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那是我从一个工友那里,要来的老王的电话。
“喂,王哥,是我,陈江。”
“陈江?你小子跑哪去了?发财了也不说一声!”老王的大嗓门,还是那么有穿透力。
“王哥,帮我个忙。”
“说。”
“帮我找几个人,能干活,靠得住的。”
“你要干嘛?”
“我也要,盖房子。”
我用那一百万,注册了一家小小的建筑公司。
我把公司地址,选在了天鸿集团总部的对面。
一栋三十八层高的玻璃幕墙大厦。
我每天,就坐在我对面那栋破旧的写字楼里,隔着一条马路,看着那栋大厦。
我想,她会不会,偶尔也会从某个窗口,看向这边?
会不会,看到我这个,她修行路上,微不足道的尘埃?
我的公司,叫“江岚建筑”。
我知道,这很可笑。
像一个笑话。
但我控制不住自己。
我开始接一些小工程,装修,加固,零零碎-碎。
我把当年在工地上学到的那套,都用了上来。
我比任何人都拼命。
因为我知道,我一无所有。
除了,那段被当成修行的记忆。
生意,慢慢走上了正轨。
我手底下,也聚拢了十几个像我一样,从工地上爬出来的兄弟。
我们白天在工地上挥汗如雨,晚上就挤在办公室里,吃着盒饭,研究图纸。
日子,过得比在工地时还苦。
但,我心里,却有了一股劲。
一股,想让她看到的劲。
我想让她知道,我陈江,不是一个可以被一百万就打发的工具人。
我也可以,靠自己的双手,盖起一栋楼。
一年后,我接到了一个大活。
一个旧小区改造项目。
虽然比不上天鸿集团那些动辄几十亿的大盘,但对我来说,已经是我能拿下的最大项目了。
开工那天,我站在工地上,看着眼前这片破败的旧楼,心里百感交集。
我又回到了这个,我最熟悉,也最想逃离的地方。
项目进行得很顺利。
但也遇到了麻烦。
有几户钉子户,漫天要价,怎么都谈不拢。
工程进度,被拖慢了。
我焦头烂額,每天不是在跟钉子户吵架,就是在去跟他们吵架的路上。
那天,我刚跟一个最难缠的老头吵完,身心俱疲地回到办公室。
我的助理小张,一脸神秘地对我说:“陈总,有人找你。”
“谁?”
“她说,她姓林。”
我的心,咯噔一下。
我推开办公室的门。
她就坐在我的沙发上。
穿着一身得体的香奈儿套装,化着精致的淡妆。
和五年前,那个穿着破旧工装,站在泥地里的林岚,判若两人。
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她还是那么安静地坐着,腰背挺得笔直。
“你来了。”我开口,声音有点哑。
“我来了。”她站起身,看着我。
我们俩,隔着三米的距离,相顾无言。
办公室里,只有空调的嗡嗡声。
“你……”
“你……”
我们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住。
她笑了。
“你先说。”
“你找我,有事?”我问。
“嗯。”她点点头,“我来,是想收购你的公司。”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收购我的公司?
我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江岚建筑”?
“为什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因为,我需要一个信得过,又有能力的工程团队。”她说,“旧城改造这个项目,天鸿也想拿。与其我们竞争,不如合作。”
她的语气,很平静,很商业。
就像在谈一笔,再普通不过的生意。
“所以,”我冷笑一声,“你看上的,不是我的公司,是我这个人,对吗?”
“是我的团队,能帮你解决那些钉-子户,对吗?”
“林总,真是好算计。”
“陈江,”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我不是在跟你谈生意。”
“那是在干什么?施舍吗?”我提高了音量,“像当年一样,再给我一百万?一千万?”
“对不起。”她低下了头。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我一拳砸在桌子上,“林岚,你告诉我,那五年,到底算什么?”
“在你眼里,我们一起吃的苦,一起受的累,一起分享的烤红薯,是不是都只是你遗嘱上,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
“你有没有……”
我顿住了。
我看着她泛红的眼眶,那句“你有没有哪怕一秒钟,对我动过心”,我说不出口。
我怕,得到的答案,会让我彻底崩溃。
“陈江,”她抬起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那五年,是我这辈子,过得最真实,最开心的五年。”
“在工地上,我不是林清岚,我只是林岚。”
“一个需要靠自己的力气,才能吃饱饭的普通女人。”
“是你,让我知道,原来被人保护,是那样的感觉。”
“是你,让我知道,原来一碗白菜炖豆腐,可以比任何山珍海味都香。”
“是你,让我知道,原来家,不是一栋豪宅,而是一个,有你在的地方。”
她哭了。
哭得像个孩子。
我所有的防备,所有的怨恨,在她决堤的眼泪面前,瞬间崩塌。
我走过去,把她拥进怀里。
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还是那么瘦,那么单薄。
“那你为什么,要走得那么干脆?”我问。
“我怕。”她在我怀里,闷闷地说,“我怕我再多待一秒,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怕我习惯了有你的日子,就再也做不回那个,需要扛起整个家族的林清岚。”
“我更怕,我给不了你想要的。”
“我想要什么?”
“一个普通的家,一个普通的妻子。”她说,“但我给不了。我的世界,太复杂,太肮脏。我不想把你,也拖进来。”
我沉默了。
她说得对。
我们,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
那五年的交集,像一场梦。
如今,梦醒了。
“所以,你今天来,只是为了收购我的公司?”我放开她,退后一步。
“不全是。”她擦了擦眼泪,“我也是来……告别的。”
“告别?”
“嗯。”她点点头,“旧城改造这个项目,是我回公司后,主抓的第一个项目。做完这个,我可能……就要出国了。”
“去哪?”
“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
“那我呢?”
“陈江,”她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歉意和不舍,“忘了我吧。”
“忘了你?”我笑了,“林岚,你告诉我,怎么忘?”
“是忘了你磨破的手,还是忘了你哭红的眼?”
“是忘了我们一起躲过的雨,还是忘了我们一起看过的那场,唯一的电影?”
“那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夜,已经刻进了我的骨头里,融进了我的血液里,你让我怎么忘?”
她不说话,只是流泪。
“林岚,”我走到她面前,捧起她的脸,替她擦掉眼泪,“你听着。”
“我不管你是林岚,还是林清-岚。”
“我也不管你身价过亿,还是身无分文。”
“我只知道,五年前,有个女人,走进了我的板房,也走进了我的心里。”
“现在,我想把她,永远留下来。”
“你愿意吗?”
她愣愣地看着我,像是没听懂我的话。
“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深吸一口气,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林岚,嫁给我。”
办公室里,一片死寂。
我能听到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声。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震惊,有犹豫,有挣扎。
最后,都化作了一滴,滚烫的泪。
她没有回答我,而是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陈江,你还记得吗?”
“我们第一次下馆子,你给我夹的那块鱼香肉丝。”
“我记得。”
“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说完,她踮起脚,在我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然后,她转身,跑了出去。
我站在原地,抚摸着自己的嘴唇。
上面,还残留着她的温度,和泪水的咸涩。
我不知道,她那个吻,是同意,还是拒绝。
是开始,还是,真正的告别。
第二天,我的助理小张,递给我一份文件。
是天鸿集团,发来的收购合同。
价格,是我公司市值的,三倍。
还有一个附加条款。
聘请我,陈江,担任天鸿集团旗下,新成立的“江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全权负责,旧城改造项目。
我看着合同上,“江岚”那两个字,看了很久很久。
我签了字。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给我的答案。
但我知道,这是我,唯一能接近她的方式。
旧城改造项目,正式启动。
我和她,成了工作上的伙伴。
我们每天,都会在各种会议上见面。
她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林总,冷静,果断,雷厉风行。
我还是那个从工地上爬出来的陈江,务实,肯干,一身土气。
我们之间,隔着一张长长的会议桌,隔着无数的下属和文件。
我们很有默契地,谁也没有再提那天,在办公室里发生的事。
仿佛,那只是一个,不真实的梦。
钉子户的问题,很快就解决了。
我用了最“接地气”的方式。
我没有跟他们谈钱,谈政策。
我搬了个小马扎,坐在那几户人家的门口,跟他们唠家常。
从他们年轻时,聊到他们的子女。
从他们当年的辉煌,聊到他们如今的落寞。
我告诉他们,我也是从底层爬上来的,我知道他们的苦,他们的怕。
我向他们保证,改造后的新家,会比现在好一百倍。
他们,信了。
项目,顺利推进。
庆功宴上,她作为董事长,来给我们敬酒。
轮到我的时候,她举起酒杯,看着我,说:“陈总,辛苦了。”
“林总,客气了。”我举杯,一饮而尽。
那杯酒,很烈。
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宴会结束后,她叫住我。
“陈江,送我回家。”
我开车,送她回到了那栋,我只在新闻里见过的半山别墅。
车停在门口。
我们俩,谁也没下车。
“明天,我就要走了。”她看着窗外,淡淡地说。
“去哪?”
“瑞士。”
“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也许……不回来了。”
我的心,又开始疼。
“那……祝你一路顺风。”我说。
“陈江,”她转过头,看着我,“你没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看着她。
月光下,她的眼睛,像一汪深潭。
我多想,把她拉下来,让她留下来。
但我知道,我不能。
我给不了她想要的安稳,她也给不了我想要的简单。
“林岚,”我笑了笑,“你还记得吗?”
“我们一起住的那个板房,夏天漏雨。”
“每次下雨,我们都要拿盆接水。”
“有一次,雨太大了,我们俩的被子都湿透了。”
“那天晚上,我们俩,就背靠背,坐着聊了一夜。”
“你跟我说,你最大的梦想,是开一家小小的花店。”
“每天,就修修剪剪,闻闻花香,与世无争。”
她静静地听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陈江,谢谢你。”
“谢谢你,还记得。”
“去吧。”我说,“去过你想过的生活。”
“忘了这里,忘了我。”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别墅的大门里。
我没有立刻开车离开。
我点了一根烟,在车里,坐了很久很久。
直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我才发动汽车,调转车头。
我没有回我的公寓,而是,开回了那个,已经变成一片废墟的工地。
我站在我们那间板房原来的位置上。
这里,很快就会建起一栋,比天鸿总部还要高的大楼。
而我们那五年的故事,就像这片废墟一样,被永远地,埋在了下面。
手机,突然响了。
是一个陌生号码。
我接了起来。
“喂?”
电话那头,是她的声音。
带着哭腔。
“陈江,你这个混蛋!”
“我不要去瑞士,我也不要开花店!”
“我就要你!”
“我就要我们那个,会漏雨的家!”
“你现在,马上,给我滚回来!”
“你听到了没有!”
我愣在原地,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林岚?”
“我在机场,三号航站楼,C-12登机口。”
“我只给你,半个小时。”
“你如果不到,我就……”
“我就……”
“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电话,挂断了。
我反应过来,拔腿就跑。
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过。
我闯了无数个红灯,我把油门踩到了底。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要见到她。
我不管我们是不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不管未来会有多少困难。
我只知道,这一刻,我不能失去她。
当我满头大汗地,冲到C-12登机口的时候。
我看到她,正拖着一个行李箱,站在那里。
没有香奈儿,没有精致的妆容。
她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色连衣裙,素面朝天。
像五年前,我第一次见她时一样。
像一棵,倔强的,等待着阳光的,城市盆栽。
她看到我,笑了。
眼泪,却流得更凶了。
我也笑了。
我走过去,把她,和她的行李箱,一起,紧紧地,拥进怀里。
“对不起,我来晚了。”
“不晚。”她在我怀里,摇着头,“只要是你,多久,都不晚。”
机场的广播里,传来催促登机的声音。
但,那都和我们,没有关系了。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
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我们的家,也许还会漏雨。
我们的生活,也许还会有争吵。
但,只要我们在一起。
哪里,都是家。
来源:小马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