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收费一万二我回“太贵不去”退群没想到竟成了我人生转折点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30 22:00 1

摘要:群消息的提示音,叮叮咚咚,像一把小锤子,不轻不重地敲着我的太阳穴。

手机屏幕的光,像一块冰冷的墓碑,竖在我眼前。

群消息的提示音,叮叮咚咚,像一把小锤子,不轻不重地敲着我的太阳穴。

是大学同学群,那个沉寂了快一年的群,突然诈尸了。

发起人是当年的班长,如今一家上市公司的副总,头像是在某个高尔夫球场的潇洒挥杆照。

他发了一段长长的文字,热情洋溢,辞藻华丽,中心思想很明确:毕业十年,大家该聚聚了。

地点,定在三亚,一家五星级度假酒店,包场三天两夜。

我划着屏幕,看着那些熟悉的、如今却有些陌生的名字一个个冒出来,附和着,欢呼着。

“班长威武!”

“必须去啊!机票已经看起来了!”

“终于能见到各位大佬了,求带飞!”

气氛热烈得像一锅滚开的水,每个气泡都带着金钱和成功的味道。

我默默地看着,感觉自己像个误入派对的局外人,连呼吸都带着格格不入的尴尬。

我的出租屋里,空气中还飘着昨晚泡面的味道,廉价的香精味,顽固地附着在窗帘和沙发上。

窗外是城市密密麻麻的灯火,每一扇窗都像一个发光的格子,里面装着别人的生活。而我的这个格子,又小又暗。

然后,班长发出了那个重磅炸弹。

一张制作精美的费用预算表,图文并茂,最后那个加粗放大的总计数字,像一根针,精准地刺进了我的眼睛。

一万二千元。

人均。

群里有那么一小会儿的安静,像是滚水突然被浇了一勺凉水,短暂地停歇了一下。

但很快,更热烈的响应就覆盖了那片刻的沉默。

“没问题!十年青春,值这个价!”

“班长辛苦了,直接发收款码吧!”

一个在朋友圈里天天晒爱马仕的女同学,发了个“这点钱还不够我买个包的带子呢”的得意表情。

我看着那个数字,一万二。

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它是我三个月的房租,是我半年多的饭钱,是我那台用了五年、开机需要一分半钟的破电脑的好几倍身价。

它像一堵墙,把我严严实实地挡在了他们的世界之外。

我能想象那个场景。

阳光,沙滩,觥筹交错。

人们谈论着股票、融资、海外的房产和孩子的国际学校。

而我呢?我能说什么?

说我这个月的KPI还没完成,说楼下的便利店又涨价了,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换个带阳台的房子,可以晒被子?

那种感觉,就像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走进了一场华丽的晚宴,每一束灯光都在无声地嘲笑着你的寒酸。

我的手指悬在屏幕上,很久。

打了很多字,又一个个删掉。

“我最近手头有点紧……” 不行,太丢人了。

“我刚好有事,去不了……” 不行,太假了。

最后,所有的情绪,所有的窘迫和不甘,都浓缩成了五个字。

我发了出去。

“太贵,不去了。”

发完这五个字,我没有丝毫犹豫,按下了“退出群聊”。

世界瞬间清净了。

手机屏幕暗下去,倒映出我疲惫的脸。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

也好。

就这样吧。

那些不属于我的世界,就不去强融了。

我关掉手机,把自己扔进黑暗里,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翻篇了。

我以为,我的生活会继续像一潭死水,波澜不惊,直到下一个催房租的电话打来。

我没想到,这五个字,这个退群的动作,竟然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我早已停滞的命运湖心,激起了一圈又一圈,将我推向了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方向。

退群后的第二天,生活和往常一样。

挤一个小时的地铁,在格子间里坐八个小时,对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数据,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被抽干了。

晚上回到家,依旧是泡面。

我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漫无目的地刷着手机。

一个好友申请弹了出来。

头像是一个模糊的风景照,看不清是什么。

昵称是两个字:林森。

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捏了一下。

林森。

这个名字,像一颗埋在记忆深处的种子,已经很多年没有被阳光照耀过了,我甚至以为它已经腐烂、消失了。

可当它再次出现时,那些盘根错节的记忆,瞬间破土而出,疯狂地生长。

我点了通过。

对方很快发来消息。

一句很简单的话。

“你退群了,还好吗?”

没有问我为什么,没有说别的,只是问我,还好吗。

我的眼睛突然有点发酸。

在这个城市里,有无数的同事、客户、点头之交,但没有一个人会在我消失后,发来一句“还好吗”。

我敲着键盘,回他:“挺好的,就是觉得没必要。”

“嗯。”

他回了一个字。

然后,屏幕那头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持续了很久。

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再发什么的时候,一条新的消息弹了出来。

“那个同学会,我也没去。”

“一万二,够我在海边看好几个月的日出了。”

我看着那行字,仿佛能闻到一股咸咸的海风味道。

我记得他。

我怎么可能不记得他。

大学的时候,他总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

他不像其他人那样热衷于社交和热闹,总是安安静-静地画画。

他的速写本上,画满了各种各樣的东西。

风吹过的树叶,落在窗台上的麻雀,打瞌睡的同学,还有……偷偷画下的我。

有一次,我发现他在画我,他慌张地把本子合上,脸红到了耳根。

我没戳穿他,只是觉得那个下午的阳光,特别暖。

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微妙。

算不上恋人,但比普通朋友要亲近得多。

我们会一起去图书馆,他看画册,我看小说,互不打扰,但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对方,心里就觉得很安稳。

我们会一起在操场一圈一圈地走,聊一些不着边际的梦想。

我说,我想当个作家,写一个能感动很多人的故事。

他说,他想去一个能看到海的地方,开一间小小的画室,每天就画日出和日落。

那时候的我们,眼睛里都有光,以为未来有无限可能。

毕业的时候,我们站在人潮汹涌的校门口,他把他的那本速写本递给我。

“送给你。”他说。

我翻开,里面全是我。

看书的我,发呆的我,大笑的我,皱眉的我。

最后一页,是一幅水彩。

画的是一座孤独的灯塔,矗立在海边的悬崖上,下面是汹涌的浪涛,远处是燃烧的晚霞。

灯塔的光,穿透了整个画面,温暖而坚定。

他在画的下面写了一行小字:

“总有一天,我会找到我的灯塔。”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妈妈的电话就打来了,催他去火车站。

他家里给他安排了老家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家设计院里。

他看着我,眼神里有太多我读不懂的情绪,最后只是摆了摆手,转身挤进了人海里。

我甚至都来不及跟他说一声再见。

后来,我们进了不同的城市,有了各自的生活。

一开始还偶尔联系,后来,慢慢地,就断了。

我把他送我的那本速写本,连同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一起塞进了箱底。

为了生活,我成了一个每天和数字打交道的“表哥”,在格子间里,一点点磨掉了身上所有的棱角和光芒。

我以为,我们的人生,就像两条相交后又迅速远离的直线,再也不会有交集。

没想到,十年后,因为一场我退出的同学会,我们再次联系上了。

我和林森在微信上聊了起来。

一开始还有些生疏,但很快,那种久违的熟悉感就回来了。

我们聊起现在的生活。

我告诉他,我每天都在写PPT,做报表,被KPI追着跑,已经很久没有完整地看过一本书了。

他告诉我,他在设计院干了两年,实在受不了那种一成不变的生活,辞职了。

他用所有的积蓄,在一个海边的小镇,租下了一栋旧房子,改造成了一间小小的民宿,兼做他的画室。

他说,他现在每天都能看到日出和日落。

他给我发来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窗外就是一片蔚蓝的大海,海面上洒满了金色的阳光。

画架就立在窗边,上面有一幅画了一半的油画。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画的,就是那座灯塔。

和十年前,他画在我速写本上的一模一样。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原来,他真的找到了他的灯塔。

而我呢?我的灯塔在哪里?

我好像,把它弄丢了。

“你那里,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听海。”他回道,“我的民宿,就叫‘听海’。”

“想来听听海吗?”他问。

“我这里不收费,管吃管住。就当是……同学会的另一个版本?”

我看着他的话,久久没有回复。

去吗?

我问自己。

去一个遥远的海边小镇,见一个十年未见的人,这听起来,像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我的工作怎么办?我的房租怎么办?我这点可怜的积蓄,够买一张来回的机票吗?

理智告诉我,这太冲动了,太不负责任了。

可是,我的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疯狂地叫嚣着。

去吧。

去看看那片海。

去看看那座灯塔。

去看看那个,把梦想活成了现实的人。

也去看看,那个被你丢在过去的自己。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又回到了大学的操场。

林森就走在我身边,我们一圈一圈地走着。

他问我:“你的故事,写得怎么样了?”

我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窗外一片漆黑。

我摸出手机,打开订票软件,手指颤抖着,买了一张三天后去往那个海边小镇的火车票。

没有犹豫。

没有后悔。

在按下支付按钮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完成了一场盛大的逃亡。

从我那令人窒息的生活里,逃了出来。

辞职信写得很顺利,几乎是一气呵成。

当我把信递给主管的时候,他脸上那种“你疯了”的表情,让我觉得无比痛快。

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翻出了那个被我压在箱底的速写本。

我吹掉上面的灰尘,小心翼翼地翻开。

一页页的我,鲜活地出现在眼前。

那个时候的我,笑得那么灿烂,眼睛里好像有星星。

我合上本子,把它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这是我这次旅行,唯一要带的行李。

火车在铁轨上哐当哐当地响着,窗外的景物飞速地向后退去。

高楼大厦,变成了低矮的平房。

拥挤的街道,变成了空旷的田野。

城市的喧嚣,一点点被甩在身后。

我的心,也跟着一点点沉静下来。

我不知道这次旅行会给我带来什么,我甚至不知道见了林森之后,我们能说些什么。

十年,足以改变太多东西了。

也许,他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少年。

也许,我们相见无言,只剩尴尬。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上路了。

我正在向着一座灯塔,前进。

火车到站的时候,是一个黄昏。

我背着包走出车站,一股带着咸湿味道的风,迎面吹来。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肺里那些积攒了多年的浊气,都被这股风吹散了。

车站外,我一眼就看到了林森。

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牛仔裤,站在一棵大树下。

十年过去了,他好像没什么变化,又好像哪里都变了。

他更高了,也更瘦了,皮肤被海风吹成了健康的古铜色。

眼神,却还是和以前一样,干净,温和。

他看到我,笑了一下,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嗨。”他说。

“嗨。”我回道。

没有想象中的尴尬,一切都自然得像是昨天我们才刚刚在学校的操场上道别。

他开着一辆半旧的吉普车,载着我往“听海”民宿开去。

路是沿着海岸线修的,一边是山,一边是海。

夕阳正一点点沉入海平面,把整个天空和海面都染成了瑰丽的金色。

海浪拍打着礁石,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像是一首永不停止的歌。

“美吗?”他问。

“嗯。”我看着窗外,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壮阔的景色。

在城市里,我能看到的最美的景色,就是加班到深夜,站在公司楼下,看到的那一轮孤独的月亮。

“听海”民宿,比照片上看起来更美。

那是一栋白色的二层小楼,有一个种满了花草的院子。

推开门,就能看到那扇巨大的落地窗,和窗外一望无际的大海。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木头和颜料的混合香味。

墙上挂满了林森的画,大部分都是海。

不同时间,不同天气下的海。

平静的,汹涌的,湛蓝的,墨绿的。

每一幅,都充满了生命力。

他把我带到二楼的一个房间。

“这是你的房间。”他说。

房间不大,但很干净,布置得很温馨。

推开窗,就能看到不远处,悬崖上那座白色的灯塔。

它就那么静静地矗立在那里,像一个沉默的守护者。

“那就是……你画的灯塔?”我问。

“嗯。”他点点头,“我第一次看到它,就决定留下来了。”

晚上,我们在院子里吃饭。

他做了很简单的饭菜,一条清蒸鱼,一盘炒青菜,还有一个海带汤。

但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鱼是下午刚从渔民那里买来的,新鲜得带着海水的味道。

青菜是他自己在院子里种的,脆嫩爽口。

我们一边吃,一边聊天。

聊大学时的趣事,聊这些年的经历。

我说了我的工作,我的迷茫,我的压抑。

我说,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被拧紧了发条的陀螺,每天都在原地打转,停不下来,也不知道要去哪里。

他一直安安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我,也没有评价什么。

等我说完,他才开口。

“你知道吗?我刚辞职来这里的时候,也很迷茫。”

他说,“我身上所有的钱都投进了这个房子里,每天睁开眼,想的就是怎么活下去。有好几个月,我一幅画都画不出来,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一个逃兵。”

“那后来呢?”我问。

“后来,有一天晚上,起了很大的风暴,电也停了。”

“我一个人坐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看着窗外,感觉整个世界都要被那片黑暗吞噬了。”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灯塔的光。”

“它就在那片狂风暴雨里,一遍又一遍,坚定地亮着。不刺眼,但你就是无法忽视它。”

“我突然就明白了。”

他看着我,眼睛里像是落入了星光。

“人活着,也需要一束光。它不用多亮,但得一直在那里。这样,不管遇到多大的风浪,你都不会迷路。”

那一刻,我看着他,也看着不远处那座在夜色中亮着光的灯塔,突然就想哭。

我丢了我的光。

太久了。

久到我都忘了,它曾经亮过。

在“听海”的日子,过得很慢。

慢得像这里的云,懒洋洋地飘在天上,一整天都不挪窝。

我每天跟着林森,过着一种我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早上,天还没亮,我们就起床,去海边看日出。

太阳从海平面上一点点升起,把整个世界都照亮。那种感觉,像是新生。

白天,他画画,我就坐在旁边看书,或者帮他打理院子里的花草。

有时候,我们会开着那辆旧吉普车,去镇上赶集,买新鲜的蔬菜和海鲜。

镇上的人都认识他,会热情地跟他打招呼,送他一把刚摘的小葱,或者几只刚捞上来的螃蟹。

下午,我们会去海边散步,捡贝壳,或者就坐在沙滩上,看着潮起潮落,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

晚上,我们会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这里的星星,又多又亮,像是撒了一把碎钻在黑色的天鹅绒上。

银河,清晰得触手可及。

我跟他讲我那些被埋葬的作家梦。

讲我曾经写过的故事,那些天马行空,如今看起来有些幼稚的情节。

他听得很认真,就像当年在图书馆一样。

“为什么不继续写了?”他问。

“不知道。”我摇摇头,“工作越来越忙,人也越来越懒。每天回到家,只想躺着,什么都不想干。感觉脑子都生锈了。”

“那就从现在开始,把它擦亮。”他说。

第二天,他递给我一个崭新的笔记本和一支笔。

“写吧。”他说,“写什么都行。写这里的海,写天上的云,写你心里的感受。就当是,练习。”

我接过本子,看着空白的纸页,突然觉得有些惶恐。

我已经太久没有动过笔了。

我害怕,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我害怕,我写出来的东西,连自己都看不下去。

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去了那座灯塔。

灯塔不对外开放,我只能在外面看着。

我沿着悬崖边的小路走,海风吹得我的头发和衣角猎猎作响。

脚下是万丈悬崖,和不断拍打着礁石的巨浪。

我突然觉得,人,真的很渺小。

我们那些所谓的烦恼,焦虑,在这样的大自然面前,渺小得不值一提。

我坐在悬崖边的一块石头上,打开了那个笔记本。

风吹得纸页哗哗作响。

我握着笔,手心都是汗。

我不知道该写什么。

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就那么坐着,看着远方的海。

看着海鸥从我头顶飞过。

看着一艘渔船,在海面上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想起了毕业那天。

林森把速写本递给我时,他眼神里的那些话。

想起了我把他,连同我的梦想,一起丢进人海的那个瞬间。

我的笔,突然就动了。

我开始写。

写那个夏天的风,写操场上的香樟树,写图书馆里的阳光,写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

我写我们是怎样相遇,又是怎样错过。

我写这十年,我是怎样在生活的泥潭里挣扎。

我写我此刻的心情,坐在这座灯塔下,看着这片海。

我写得很快,几乎没有停顿。

那些被我遗忘的细节,那些被我压抑的情感,像潮水一样,汹涌而出,流淌在我的笔尖。

等我写完最后一个字,天已经黑了。

灯塔的光,亮了起来,照在我写满了字的本子上。

我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爬满了泪水。

那不是悲伤的眼泪。

是一种,被释放,被救赎的眼泪。

我把那个速写本拿了出来,递给林森。

“还给你。”我说。

他愣了一下,接了过去。

他一页一页地翻看着,表情很平静。

翻到最后一页,那幅灯塔的水彩画时,他停了下来。

“你知道吗?”他抬起头,看着我,“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找它。”

“我刚辞职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我爸妈,我朋友,他们都说我不切实际,说我会被现实碰得头破血流。”

“我也怀疑过自己。有好多次,我都想放弃,回老家去,过那种安稳的日子。”

“但每次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这幅画。”

“我想起,我曾经对一个人承诺过,总有一天,我会找到我的灯塔。”

“我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食言的人。”

他的声音很轻,但每一个字,都像一颗石头,砸在我的心上。

原来,我以为被我丢掉的过去,却成了支撑他走过最艰难时期的力量。

原来,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地走散过。

那根看不见的线,一直牵着我们。

“林森,”我看着他,认真地说道,“谢谢你。”

谢谢你,没有放弃。

也谢谢你,让我找回了自己。

我在“听海”住了一个月。

那一个月,我写了整整一个笔记本。

我把我和林森的故事,从头到尾,写了一遍。

写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像是完成了一场漫长的告别。

告别那个懦弱的,迷茫的,不敢追求梦想的自己。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又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他问我。

“不知道。”我笑着摇摇头,“可能,先找个地方住下来,然后,一边打工,一边写作吧。”

“也许会很辛苦,也许,最后还是会一事无成。”

“但没关系。”

我看着远方的灯塔,它的光,一如既往地明亮而温暖。

“至少,我知道我的灯塔在哪里了。”

他笑了。

“需要帮忙的话,随时找我。”他说。

“我这里,永远有你的一个房间。”

第二天,他开车送我到火车站。

我们没有说太多告别的话。

只是挥了挥手。

我知道,这不是结束。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我没有丝毫的留恋。

我用最快的速度,退掉了那个小小的出租屋。

我拖着我那个小小的行李箱,坐上了去往另一个城市的火车。

那是一个以慢生活著称的南方小城。

我租下了一个带院子的小房子,房租只有原来的一半。

我在一家书店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每天整理书籍,和书香为伴。

工作不忙,剩下的时间,都用来写作。

我把我写的那个故事,投给了一家文学网站。

一开始,没什么反响。

但我没有放弃。

我每天坚持更新,坚持写下去。

就像林森画画一样。

就像那座灯塔,日复一日地亮着光一样。

我相信,只要坚持,总会被看到的。

慢慢地,我的故事开始有了一些读者。

他们会在下面留言,说我的故事感动了他们,说他们也曾经有过类似的迷茫和挣扎。

有一个读者说:“我好像在你的故事里,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谢谢你,让我有了重新开始的勇气。”

看到那条留言的时候,我正坐在我的小院子里。

阳光很好,洒在我的键盘上。

我突然就明白了。

原来,这就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

用我的文字,去温暖一些人,去照亮一些人。

哪怕,只能照亮一小片地方。

也足够了。

我的生活,依旧清贫。

但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富足过。

我的心,是满的。

半年后,我的小说被一个编辑看中了。

他说,他很喜欢我的故事,想帮我出版。

签合同的那天,我拿着笔,手抖得厉害。

我第一个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林森。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很久。

“我就知道,你可以的。”他说。

书出版得很顺利。

销量,比我想象中要好很多。

第一次拿到版税的时候,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了一张去海边的机票。

我又回到了“听海”。

还是那个院子,还是那片海。

林森正在画画,他的画架上,是一片灿烂的星空。

我把那本崭新的书,递给他。

书的封面上,是一座灯塔。

书名,就叫《灯塔》。

在书的扉页上,我写了一行字:

“献给我的灯塔。”

他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笑了。

那一刻,海风吹过,带来了咸咸的味道。

夕阳正落在我们身上,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知道,我的人生,从那个我回了“太贵不去”然后退群的下午开始,就已经彻底改变了。

那被我省下来的一万二,没有变成名牌包,没有变成一趟浮华的旅行。

它变成了一张车票,一个机会,一个让我重新找回自己的契机。

它让我明白,真正昂贵的,从来不是一场同学会的价格。

而是我们为了融入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圈子,而丢掉的那个,闪闪发光的自己。

人生,就像一片没有航线图的海洋。

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船上,奋力地划着桨。

有时候,我们会迷失方向,会被风浪打得晕头转向。

但没关系。

只要你心里,还亮着一束光。

总有一天,你会找到,属于你自己的,那座灯塔。

来源:博学风筝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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