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差三年给我打了1825个电话,直到朋友说漏嘴,我才明白真相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30 03:21 1

摘要:这个数字像一颗钝钉子,不锋利,但沉重地砸在我心上,留下一个青紫色的,久久不散的瘀伤。

我们结婚的第七年,林森要去邻市出差,为期三年。

三年。

这个数字像一颗钝钉子,不锋利,但沉重地砸在我心上,留下一个青紫色的,久久不散的瘀伤。

他走的那天,是个大晴天。阳光好得有些过分,把离别的伤感都晒得褪了色。

他提着一个简单的行李箱,站在门口,回头对我笑。

“每天给你打电话。”他说。

我点点头,鼻子发酸。

“早中晚,一天三次,查岗。”他补充道,语气轻松,像是在开玩笑。

我没笑出来。

“不够。”我说,“一天五次。”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更开了,眼角的细纹里都盛满了阳光。

“好,一天五次。”

他走了。门轻轻关上,咔嗒一声,像是什么东西断了。

我站在原地,很久很久,直到窗外的阳光从暖金色变成了橘红色。

屋子里空荡荡的,连空气都好像稀薄了。

那天晚上,我接到了他的第一个电话。

铃声是我特意为他设置的,一首很老的歌。

我几乎是扑过去拿起手机的。

“喂?”我的声音都在抖。

“我到了。”他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带着一丝旅途的疲惫,但很稳,像一颗定心丸。

“安顿好了吗?”

“嗯,都挺好,就是有点想你。”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

无声的,滚烫的,砸在冰凉的手机屏幕上。

从那天起,他的电话就成了我生命里的报时器。

早上七点半,我刚起床,他的电话会准时响起,问我昨晚睡得好不好,早餐打算吃什么。

中午十二点半,午休时间,他会打来,听我抱怨两句工作上的琐事,然后告诉我他吃了什么。

下午五点半,我下班的路上,他的电话会再次响起,问我晚饭想吃什么,叮嘱我路上小心。

晚上九点,我洗漱完毕,他会打来,和我聊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东拉西扯,直到我昏昏欲睡。

午夜,有时我会失眠,给他发一条消息。不出三分钟,他的电话就会追过来,声音低沉而温柔,像夜色本身。

一天五个电话,雷打不动。

一开始,我觉得很安心。他的声音像一根看不见的线,把我从孤单的深渊里牢牢拽住。

我开始习惯这种生活。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在深夜里抱着枕头入睡。

但我不是一个人。

因为我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需要,他的声音就会在电话那头响起。

同事们都羡慕我。

“你家林森也太黏人了吧?”

“三年啊,跟热恋期似的,佩服佩服。”

我只是笑笑,心里是甜的,也是苦的。

甜的是这份牵挂,苦的是这份遥远。

我开始计算日子。

日历上,我用红色的笔,每天划掉一个格子。

一年,365天,1825个电话。

两年,730天,3650个电话。

时间像水一样流淌,悄无声息,却在墙上的日历上留下了清晰的刻度。

他出差的第一年,我生日。

他提前半个月就问我想要什么礼物。

我说,你回来就是最好的礼物。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对不起。”他说。

我能想象到他此刻的表情,一定是那种带着歉疚的,无奈的苦笑。

“傻瓜,我开玩笑的。”我连忙说,“你给我唱首歌吧。”

生日那天,他真的在电话里给我唱了生日快乐歌。

他的五音不全,跑调跑到天边去,但我听着听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电话那头,他轻声说:“别哭,等我回来。”

“嗯。”我重重地点头。

我开始给他寄东西。

我们这边新开了一家很好吃的点心铺,我买了他最爱吃的核桃酥,小心翼翼地打包好,寄过去。

天气转凉了,我把他忘在家里的那件灰色羊毛衫,洗干净,晒足了阳光,叠得整整齐齐,寄过去。

每次他收到,都会在电话里跟我说很久。

“核桃酥还是那个味道,就是有点碎了。”

“羊毛衫上好像还有你的味道,闻着很安心。”

我听着,心里就像被温水泡着,暖洋洋的。

我们聊未来的事。

他说,等他回来,我们就去旅行,去那个我们一直想去的海边小城。

他说,等他回来,我们就把家里的阳台重新布置一下,种满我喜欢的花。

他说,等他回来……

“等我回来”这四个字,像一个美丽的承诺,支撑着我度过一个又一个孤单的日夜。

家里的那盆绿萝,是他走之前买的。

他说,你看着它,就像看着我一样,要好好照顾它。

我每天给它浇水,擦拭叶片,它长得郁郁葱葱,藤蔓垂下来,几乎要拖到地上。

有时候我看着那盆绿萝,会忍不住想,我们的感情,是不是也像这盆绿萝一样,即便隔着千山万水,也能顽强地生长?

应该是吧。

毕竟,我们有1825个电话的浇灌。

第二年,我升职了。

那天晚上,我兴奋地在电话里跟他说了很久。

他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地“嗯”一声,或者笑一下。

等我说完了,他才开口:“我就知道,你最棒了。”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骄傲,比我自己升职了还要开心。

“要请客庆祝一下。”他说。

“你又不在。”我有些失落。

“我在。”他说,“你开视频,我陪你喝一杯。”

那天晚上,我开了一瓶红酒,对着手机屏幕,和他碰杯。

屏幕里的他,好像瘦了些,也黑了些,但眼神依旧明亮。

我们隔着屏幕,聊工作,聊生活,聊那些琐碎的,却又无比重要的小事。

我喝得有点多,脸颊发烫。

“林森,”我醉醺醺地喊他的名字,“我好想你。”

屏幕那头的他,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听到他用一种近乎叹息的声音说:“我也是。”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不好不坏,不咸不淡。

我习惯了没有他的体温,却离不开他的声音。

手机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走到哪里都带着,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电话。

我甚至觉得,这种柏拉图式的恋爱,也挺好。

没有争吵,没有矛盾,只有无尽的思念和温柔的言语。

直到第三年。

距离他回来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我开始掰着手指头数日子。

还剩一百天。

还剩五十天。

还剩三十天。

我的心情像一只即将破茧的蝴蝶,充满了期待和一丝丝的不安。

三年了。

我们之间,会不会变得陌生?

他会不会变了样子?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反复审视。

眼角好像多了一条细纹,身材也有些走样。

我开始疯狂地健身,买昂贵的护肤品,我希望他回来时,看到的我,还是他离开时的样子。

一切的平静,都在一个普通的下午被打破。

那天,我去楼下扔垃圾,遇到了住在对门的王阿姨。

王阿姨是个热心肠,退休在家,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和邻居们聊家常。

“小许啊,最近气色不错嘛,是不是你家林森要回来了?”王阿姨笑呵呵地问。

“是啊,快了。”我笑着回答。

“哎,说起来,这三年可真快啊。”王阿姨感叹道,“我记得他刚走那会儿,我还老看见他呢。”

我的心,咯噔一下。

“王阿姨,”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您说什么?您看见他?”

“是啊。”王阿姨一脸理所当然,“就头一年吧,好几次了,在咱们小区门口那条街上,我还想跟他打招呼呢,他走得急,一晃眼就不见了。我还跟你张大妈念叨呢,说这林森出差也真是怪,怎么老往家这边跑,又不进门。”

王阿姨后面的话,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我的脑子里,嗡嗡作响。

看见他?

在小区门口?

怎么可能?

他不是在邻市吗?坐高铁都要四个小时的邻市。

我的手脚开始发凉,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王阿姨,您……您是不是看错了?”我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怎么会看错?”王阿姨拍着胸脯保证,“林森那孩子,我看着长大的,化成灰我都认得。高高瘦瘦的,走路有点驼背,没错,就是他。”

我再也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我只记得,我全身都在发抖,牙齿都在打颤。

我瘫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一片空白。

王阿姨的话,像一颗子弹,击碎了我用三年时间,用一千多个日夜,用五千多个电话构筑起来的坚固堡垒。

一个谎言。

一个巨大的,持续了三年的谎言。

他根本没去出差。

或者说,他没有去那么远的邻市。

那他在哪里?

他为什么要骗我?

无数个问题,像潮水一样涌进我的大脑,要把我淹没。

我拿起手机,想给他打电话。

手指放在拨号键上,却迟迟按不下去。

我怕。

我怕听到他的声音。

那个我依赖了三年的声音,此刻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恐惧。

如果一切都是假的,那我们这三年的感情,算什么?

那些温柔的叮嘱,那些深夜的陪伴,那些对未来的期许,又算什么?

一个精心编织的骗局吗?

我不敢想下去。

心脏像是被人用手紧紧攥住,疼得我无法呼吸。

我开始发疯似的在家里寻找。

找什么?

我也不知道。

也许是想找到一个他没有离开的证据,或者,一个他欺骗我的证据。

我翻遍了所有的抽屉,所有的柜子。

衣柜里,他的衣服还整齐地挂着,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

书房里,他的书还静静地躺在书架上,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一切都和我记忆中的一样。

除了……

除了书桌最底层的那个抽屉。

那个抽屉是锁着的。

我从来没有注意过。

林森不是一个有秘密的人,我们之间,几乎是透明的。

他为什么要锁一个抽屉?

我找来备用钥匙,手抖得试了好几次,才把锁打开。

抽屉里,只有一个棕色的牛皮笔记本。

很厚,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我深吸一口气,翻开了第一页。

是林森的字迹。

刚劲有力,和他的人一样。

第一页,只有一句话。

“20XX年,4月12日。医生说,我可能会慢慢忘记一切。”

日期,是他去“出差”的前一个星期。

我的心,猛地一沉。

忘记一切?

什么意思?

我颤抖着手,继续往下翻。

“4月15日。我开始写日记。医生说,这有助于延缓记忆衰退。我想记下所有的事情,尤其是关于她的事。我怕有一天,我会把她也忘了。”

“4月18日。我跟她说,我要去出差,三年。她哭了。我抱着她,心像被刀割一样。我怎么忍心告诉她真相?我宁愿她恨我,也不想她看着我,一点一点,变成一个她不认识的陌生人。”

“4月20日。我搬出去了。就住在离家不远的一个疗养院里。这里很安静,窗外有一棵大大的香樟树。从这里,我甚至能看到我们家的阳台。我跟她说,我到了邻市,一切都好。”

“4月21日。我给她打了五个电话。我贪婪地听着她的声音,想把她的每一个字,都刻在脑子里。早上,她说她吃了小区门口的豆浆油条。中午,她说她们公司新来的实习生很讨厌。晚上,她说她想我了。我也想她,想得快要疯了。”

“5月3日。今天出门,差点迷路。我站在街角,看着熟悉又陌生的街道,大脑一片空白。幸好,口袋里有疗养院的地址卡。回来的路上,我好像看到了王阿姨。我不敢跟她打招呼,我怕她问我为什么在这里。我落荒而逃,像个小偷。”

“6月10日。她的生日。我在电话里给她唱了生日歌。她哭了。我也想哭。我多想抱抱她,跟她说一句生日快乐。但是我不能。我只能隔着电话,听着她的哭声,心如刀绞。”

“8月27日。记忆力衰退得越来越快。今天早上,我对着镜子,看了自己很久,才想起自己的名字。林森。我是林森。我是她的丈夫。”

“12月1日。我开始在日记里画画。我画她的样子。长头发,大眼睛,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我怕有一天,我会忘记她的长相。我每天都要看一遍我们的结婚照,看了很久很久。”

……

日记一页一页地翻过。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纸上,晕开了他的字迹。

原来,这就是真相。

没有出差。

没有背叛。

只有一个男人,用一种最笨拙,也最深情的方式,守护着他的爱人。

他怕我担心,怕我难过,怕我被他拖累。

所以他选择了一个人,默默地承受这一切。

那1825个电话,不是查岗,不是黏人。

那是他对抗遗忘的武器。

是他确认自己还存在于这个世界,还和我有联系的唯一方式。

他每天问我吃了什么,做了什么,不是无聊,而是在努力地,用我的生活,来填补他记忆里的空白。

他就像一个即将溺水的人,而我,是他拼命想要抓住的那一根浮木。

可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还在为他即将归来而欣喜,还在为我们即将到来的重逢而精心准备。

我甚至,还在怀疑他,怨恨他。

我真是个傻瓜。

一个天大的傻瓜。

笔记本的后面,字迹开始变得潦草,甚至有些混乱。

有时候一句话会重复好几遍。

有时候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词语。

“她喜欢……喜欢吃芒果,过敏。不能吃。”

“家里的……绿萝,要浇水。”

“我是谁?我是……林森。”

“我爱她。”

“我爱她。”

“我爱她。”

最后几页,几乎已经不成句子了。

只剩下三个字,反复地出现。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锥子,狠狠地扎进我的心脏。

我合上笔记本,紧紧地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压抑了三年的思念,委屈,和此刻排山倒海而来的心疼,悔恨,交织在一起,几乎要将我撕裂。

我的林森。

我的爱人。

他正在一个我不知道的角落,一个人,孤独地,和全世界最可怕的敌人战斗。

而我,却一无所知。

哭过之后,我擦干眼泪。

我知道,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

我要去找他。

我必须去找他。

我从笔记本里找到了那个疗养院的名字。

“静安疗养院”。

就在离我们家不到五公里的地方。

五公里。

开车只需要十几分钟的距离。

我们之间,原来只隔了这么短的距离。

我却用了三年,才发现。

我换了衣服,拿着车钥匙就冲出了门。

我甚至没有思考,见到他之后要说什么,要做什么。

我只有一个念头。

找到他。

抱住他。

告诉他,别怕,我来了。

疗养院很安静。

院子里种满了香樟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好闻的树木清香,混合着一丝消毒水的味道。

我找到了护士站。

“你好,我找林森。”我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沙哑。

护士是一个很温柔的小姑娘,她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同情。

“您是……他的家属?”

“我是他妻子。”

“您跟我来吧。”

她带着我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两边的墙上,挂着一些色彩明亮的画,看起来像是出自老人之手。

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安详。

可我的心,却跳得像打鼓一样。

我们在一个房间门口停下。

门是虚掩着的。

护士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我站在门口,迟迟不敢推开那扇门。

我深吸一口气,又一口。

我怕。

我怕看到一个我不认识的林森。

也怕他,已经不认识我了。

我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轻轻地,推开了门。

房间里很整洁。

靠窗的位置,放着一张书桌。

一个男人,背对着我,坐在书桌前。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就是我去年寄给他的那件。

身形清瘦,背脊微微有些弯。

是我的林森。

他好像在写着什么,很专注。

阳光落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

岁月静好。

如果我不知道真相,我一定会以为,这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午后。

我一步一步,轻轻地,朝他走过去。

地板是木质的,踩上去,发出轻微的“咯吱”声。

他听到了。

他缓缓地,转过头来。

四目相对。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了。

他的脸,比我上次在视频里看到的,要憔悴得多。

眼窝深陷,脸色苍白,头发里夹杂着几缕刺眼的银丝。

可他的眼睛,还是那么亮。

像夜空里的星星。

他看着我,眼神里先是闪过一丝迷茫,然后是惊讶,然后是……慌乱。

他下意识地想用手去遮挡桌上的笔记本,动作笨拙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你……你怎么来了?”他的声音干涩,嘶哑。

我的眼泪,再一次,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我只是看着他,贪婪地看着他。

我想把他的样子,深深地,刻进我的脑子里,我的心里,我的灵魂里。

“林森。”我开口,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他浑身一震。

他看着我,嘴唇翕动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眼神里,充满了痛苦,挣扎,和浓得化不开的歉疚。

我朝他走过去,在他面前,缓缓地,蹲了下来。

我握住他的手。

他的手很凉,还在微微地颤抖。

“对不起。”他说。

又是这三个字。

我摇摇头,把他的手贴在我的脸上。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说,“对不起,我现在才来。”

他看着我,眼眶慢慢地红了。

一滴眼泪,从他通红的眼眶里滑落,滴在我的手背上。

滚烫。

“你……都知道了?”他问。

我点点头。

“为什么?”我问他,声音里带着哭腔,“为什么要一个人扛着?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沉默了。

他低下头,不敢看我的眼睛。

过了很久,我才听到他用一种近乎耳语的声音说:“我怕。”

“我怕你看见我……这个样子。”

“我怕我有一天,会忘记怎么吃饭,忘记怎么走路,甚至……忘记怎么爱你。”

“我宁愿你以为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混蛋,也不想你看着我,慢慢地,变成一个废人。”

“我不想成为你的拖累。”

他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

拖累?

这个傻瓜。

我们是夫妻啊。

夫妻是什么?

是在对方风光的时候,能退后一步,静静地欣赏。

也是在对方落魄的时候,能上前一步,紧紧地拥抱。

是福祸相依,是不离不弃。

“你不是拖累。”我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清晰地说道,“你从来都不是。”

“林森,你听着。”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不管你还记不记得我,你都是我的丈夫,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

“以前,是你照顾我。现在,换我来照顾你。”

“我会陪着你,一步一步地走下去。不管前面的路有多难,我都会牵着你的手,绝不放开。”

我的话音刚落,他再也忍不住,俯下身,把我紧紧地,紧紧地,拥在怀里。

他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

压抑了三年的痛苦,恐惧,和委屈,在这一刻,尽数化作了滚烫的泪水,浸湿了我的肩膀。

我抱着他,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就像在安抚一个受了伤的孩子。

“别怕。”我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耳边说,“别怕,我来了。我再也不会让你一个人了。”

我们就这样,相拥了很久很久。

直到他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我扶着他,在床边坐下。

我看到了他桌上的那个笔记本。

和我找到的那个,一模一样。

只是这一个,更新,也更厚。

我拿起来,翻开。

里面密密麻麻,全都是我的名字。

还有我们的故事。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图书馆。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去看了一场很无聊的电影。

我们第一次牵手,是在学校的林荫道上。

他求婚那天,把戒指藏在了我最喜欢吃的提拉米苏里。

……

一桩桩,一件件,那些我以为只有我记得的,被时光掩埋的琐碎小事,他都清清楚楚地,记了下来。

有的地方,还配上了他画的,很拙劣的简笔画。

画了一个女孩,在图书馆里看书。

画了两个人,在电影院里打哈欠。

画了一个男孩,笨拙地,把一个女孩的手,牵进自己的手心。

我看着看着,又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原来,他什么都没有忘记。

他只是用他自己的方式,在和遗忘,做着最顽强的抵抗。

他不是输给了病魔。

他是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来记住爱。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

我向疗养院申请,搬进了他的房间。

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床。

我们像大学时那样,挤在一起。

他把我抱得很紧很紧,好像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一样。

“对不起。”他在我耳边,又说了一遍。

“再说这三个字,我就不理你了。”我假装生气地说。

他笑了。

很轻,很浅的笑。

却像一束光,照亮了我整个世界。

“以后,不说了。”他说。

“嗯。”

“以后,都听你的。”

“嗯。”

“以后,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嗯。”

我把头埋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熟悉的,让我安心的味道。

那一晚,我睡得格外安稳。

三年来,最安稳的一觉。

第二天,我向公司请了长假。

我开始学习如何照顾他。

学习关于这个病的一切知识。

医生说,阿尔茨海默病,是不可逆的。

我们能做的,只是延缓它的进程。

我知道,未来的路,会很难。

他会慢慢地,忘记更多的事情。

他可能会忘记怎么自己吃饭,怎么自己穿衣。

他可能会变得暴躁,易怒,像个不讲理的孩子。

他甚至,可能会在某一个清晨醒来,看着我,问:“你是谁?”

我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心理准备。

我不怕。

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我把家里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搬到了疗养院。

我们的结婚照,我最喜欢的台灯,他亲手做的那个木头书架。

我把这个小小的房间,布置得和我们的家,一模一样。

我每天陪他散步,给他念书,陪他做康复训练。

我给他讲我们过去的故事,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

有时候,他会静静地听着,眼神清澈,像个孩子。

有时候,他会突然插嘴,纠正我记忆里的某个小错误。

“不对,那天你穿的不是红裙子,是白色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开心得像个傻子。

我知道,他的记忆,还在。

他还在努力地,为我坚守着那片,只属于我们的,记忆的阵地。

我们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

一种和时间赛跑的生活。

我买了很多便利贴。

在杯子上,贴上“杯子”。

在毛巾上,贴上“毛巾”。

在我的额头上,贴上“老婆”。

他每次看到,都会被我逗笑。

笑着笑着,眼圈就红了。

他的病情,时好时坏。

好的时候,他会像以前一样,温柔地叫我的名字,和我开玩笑。

坏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呆呆地坐在窗前,一坐就是一下午,谁也不理。

我知道,他又掉进了记忆的迷宫里,找不到出来的路了。

这个时候,我就会走过去,从背后,轻轻地抱住他。

“林森,”我会在他耳边,一遍又一遍地,轻声呼唤他的名字,“我在这里。”

“别怕,我陪着你。”

我不再给他打电话了。

因为,我已经在他身边。

但是,他还是保留着那个习惯。

每天,他都会拿起那个已经停机了的旧手机,笨拙地,按下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然后,把手机放在耳边。

“喂?”

我会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温柔地回应他。

“喂,我在这里。”

“今天早餐吃了什么?”

“吃了你最爱吃的小笼包。”

“工作累不累?”

“不累,因为很想你。”

“晚上想吃什么?”

“想吃你做的红烧肉。”

“好。”他会露出一个满足的,孩子气的笑容。

然后,挂掉电话。

一天五次。

一次不多,一次不少。

这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新的仪式。

我知道,他不是在给我打电话。

他是在给他记忆里的那个,还在家里,苦苦等他归来的妻子打电话。

他用这种方式,来维持着那个,他为我编织了三年的,美丽的谎言。

我愿意,陪他一起,把这个谎言,继续下去。

直到他,再也记不起那个号码。

直到他,再也记不起,我是谁。

又是一个春天。

院子里的香樟树,发了新芽。

阳光暖洋洋的,照在人身上,很舒服。

我推着轮椅上的他,在院子里散步。

他的情况,越来越不好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

大部分时间,他都只是安静地坐着,眼神空洞,像一尊没有灵魂的雕塑。

我给他讲我们大学时候的趣事。

讲我们第一次去旅行,在海边看日出。

讲我们为了省钱,吃了一个星期的泡面。

我讲着讲着,自己就笑了。

他没有任何反应。

只是呆呆地,看着远方。

一阵风吹过,几片新绿的香樟叶,飘落下来,落在他的膝盖上。

我伸出手,想帮他拂去。

就在这时,他突然,动了一下。

他缓缓地,抬起手,指向不远处的一棵树。

然后,他转过头,看着我。

他的眼神,在那一瞬间,好像恢复了清明。

他张了张嘴,很努力地,发出了一个模糊的音节。

“……家。”

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眼泪,瞬间模糊了我的视线。

家。

他还记得。

他还记得,我们的家。

他还记得,那棵树下,是我们回家的路。

我蹲下身,握住他冰冷的手,泪流满面。

“嗯。”我哽咽着,重重地点头,“我们回家。”

“林森,我们回家。”

他看着我,嘴角,似乎微微地,向上牵动了一下。

像一个,久违了的,微笑。

那一刻,阳光正好。

微风不燥。

我知道,他可能很快,就会忘记今天发生的一切。

他会忘记这个字,忘记这个微笑,忘记回家的路。

但是,没关系。

只要我还记得。

只要我还在他身边。

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我会牵着他的手,陪他走完这趟,叫做人生的,最后的旅程。

也许,爱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不是惊天动地的壮举。

爱是,在漫长的,琐碎的,甚至磨人的岁月里,我依然愿意,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你。

我是谁。

我们是谁。

爱是,就算你忘记了全世界,我也会帮你,记得回家的路。

爱是,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在。

来源:机智的星星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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