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下列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下列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发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请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举报,举报电话:0778-8223589。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5年第三批)
吴帮发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中石村新辽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92****0077。执行标的:2万元。
龙华玲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龙山村班瓦屯,公民身份号码:4512251994****0021。执行标的:7.7万元。
何美菊
谢永兴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榕山村白牛屯,公民身份号码:4512251993****0848。执行标的:2.63万元。
王基田
男,住湖南省武冈市稠树塘镇花塘村,公民身份号码:4305261980****653X。执行标的:1.47万元。
陈莹龙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解放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8****0012,执行标的:3.46万元。
覃良东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一平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7****0031。执行标的:5.25万元。
章敏林
男,住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乡仁德村沙坝三队,公民身份号码:4527301989****3811。执行标的:5万元。
廖家尚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合北村上流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8****1214。执行标的:5万元。
魏海军
男,住江苏省沐阳县韩山镇沂兴村,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83****1491。执行标的:8.08万元。
莫松姿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8****0065。执行标的:2.3万元。
曹明弟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平洛村高浪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4****009X。执行标的:1.42万元。
贾春云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解放路,公民身份号码:4522291987****2300。执行标的:6.19万元。
姚业珍
女,住广西钦州市钦州湾大道164号百利华庭1区,公民身份号码:4507031988****2120。执行标的:19万元。
许禾嘉
男,住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县前街,公民身份号码:3305221995****1015。执行标的:28.51万元。
李树刚
男,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斗虎屯镇东吕村,公民身份号码:3715021986****9314。执行标的:74.96万元。
吴明君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小长安街,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6****1210。执行标的:2.02万元。
贾代波
男,住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镇枫源村,公民身份号码:4329261981****5416。执行标的:5.08万元。
张 岭
男,住河南省沈丘县范营乡马湖行政村腰庄,公民身份号码:4127281992****4011。执行标的:4.4万元。
邓维雾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古耀村山脚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8****0052。执行标的:20.79万元。
周 峰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解放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2****0015。执行标的:2.44万元。
卢均平
男,住广西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马占村,公民身份号码:451221984****3931。执行标的:1.07万元。
黄义华
男,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瑞南街3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081977****0618。执行标的:9.98万元。
曾 康
男,住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玉华路,公民身份号码:4522291991****0070。执行标的:8.07万元。
钟秋雨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物华村下地栋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94****0822。执行标的:2.47万元。
黄丽华
女,住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那琴乡桃花岭村下桃屯,公民身份号码:4501211974****0049。执行标的:2.44万元。
吴志宜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北华村田洞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2****281X。执行标的:6.96万元。
罗会菊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章罗村小罗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6****162X。执行标的:7.32万元。
刘国成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平英村坡甲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5****4092。执行标的:3.94万元。
广西河池市万品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景连
住所地: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沙岭社区高家甫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81MA5NDY****
执行标的:7.79万元
广西篮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立钱
住所地:广西柳州市武宣县武富镇城东新区裕达绿水中央城市广场写字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MA5KAA****
执行标的:21.64万元
四川省盛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锋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街道万安北一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052545****
执行标的:50.07万元
法条链接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南天一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