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场官司里,原告是宗馥莉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 —— 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主要被告是宗庆后的亲生女儿宗馥莉,还有宗馥莉掌控的一家叫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下面简称 “Jian Hao 公司”)的企业。两边分别请了祁卓信苏期殷律师行
9 月 26 日下午 4 点,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家族的遗产官司,在香港又开了一次庭。
这场官司里,原告是宗馥莉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 —— 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主要被告是宗庆后的亲生女儿宗馥莉,还有宗馥莉掌控的一家叫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下面简称 “Jian Hao 公司”)的企业。两边分别请了祁卓信苏期殷律师行和萧一峰律师行的人来代理。
这次开庭,主要是说宗馥莉和她的公司不服 8 月 1 日的法庭判决,申请重新审理的事。
早在 8 月 1 日,这个案子已经开过一次庭。当时香港高等法院做了两个关键决定:
第一个是 “不让动钱” 的命令 —— 宗馥莉和 Jian Hao 公司不能从汇丰银行的账户里取钱、抵押资产,不过账户里的钱还能正常做投资,但绝对不能转走或者拿去做抵押;
第二个是 “说明资金情况” 的命令 —— 要求他们告诉法院账户里现在有多少钱,从 2024 年 2 月 2 日起钱怎么变动、花到哪了,还有 108.5 万美元具体转去了哪。
除此之外,法院还说了其他事:比如宗馥莉这边要承担原告的诉讼费(包括律师费);前面说的 “不让动钱” 的命令,要一直有效,直到杭州的相关官司结束,或者法院再出新指令 —— 这么做是为了保证杭州中院审理期间,有争议的 18 亿美元资产不被转走,方便以后判决能落实。
之后到了 8 月中旬,宗馥莉这边就对 “不让动钱” 的命令申请重新审理,还提交了书面答辩材料。宗继昌三人在 2025 年 9 月 1 日也写了材料反驳,没过多久,9 月 8 日宗馥莉这边又提交了答辩材料。
根据香港高等法院 9 月 26 日公布的最新判决书,宗馥莉不服之前的判决,提了五个理由,比如 “法院之前用的法律条文不对”“原告应该先找内地法院解决”“原告对这些资产没资格争”“香港法院没必要下‘不让动钱’的命令”“让说明资金情况的命令管得太宽了”。不过法院把这五个理由全驳回了,还是按之前的判决来。
自从 7 月中旬,宗庆后这三个非婚生子女和宗馥莉的遗产官司曝光后,这场在香港、杭州两地同时打的官司,就一直受大家关注。
从香港高院之前公布的判决书里能看到,有三份关键证据提到:宗庆后本来要求给宗继昌三人各设 7 亿美元的信托(就是专门管这笔钱的安排),还让宗馥莉来办这事,宗馥莉当时答应了,这三人也说不反对遗嘱的效力。
现在的矛盾点在于,宗继昌三人说宗馥莉拖着不办信托,不肯签字,还没经过同意就转走了账户里的钱。法院文件显示,到 2024 年 5 月 31 日,Jian Hao 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里有 17.99 亿美元(约合 141 亿港元),主要是债券、其他固定收益资产,还有一部分现金和定期存款。到 2024 年 5 月,大概有 110 万美元从这个账户转走了。
宗继昌三人打官司,主要是想保住汇丰账户里的钱,让宗馥莉按爸爸的遗嘱办事,再给他们几百万美元的资产利息,同时赔偿因为钱被转走带来的损失。
其实早在 2024 年 12 月,宗继昌三人就向香港高院申请了 “临时不让动钱” 的命令,防止宗馥莉处置、减少汇丰账户里的资产价值。法院看了他们提交的材料(比如起诉文件、律师确认书、承诺书等)后,就给宗馥莉发了这个临时命令。
这边香港的官司在推进,宗继昌三人同时还在杭州的法院起诉了宗馥莉。9 月 26 日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书里提到,香港法院还是有权限制资产转移,保证内地的官司能顺利进行。
之前很多媒体报道说,宗继昌三人跟宗馥莉在杭州中院的官司,主要是争宗家资产的归属和继承权,包括娃哈哈集团 29.4% 的股权。不过在 8 月底,娃哈哈集团的法务部门给《财经》发了书面回复,说杜建英(宗继昌三人的妈妈)那边在杭州的官司里,没提要娃哈哈集团的股权;宗庆后原来直接持有的 29.4% 股权,有遗嘱公证证明是给宗馥莉的,而且已经办完了工商变更登记。
来源:巫师火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