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7.48万元,占总成交额8.11%。来自【机构调研要点】:公司持续聚焦中硼硅注射剂瓶和安瓿等核心产品,积极开拓预灌封注射器、卡式瓶、免洗免灭西林瓶等高附加值产品。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
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正川股份报收于19.63元,下跌0.1%,换手率0.53%,成交量8006.0手,成交额1571.6万元。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7.48万元,占总成交额8.11%。来自【机构调研要点】:公司持续聚焦中硼硅注射剂瓶和安瓿等核心产品,积极开拓预灌封注射器、卡式瓶、免洗免灭西林瓶等高附加值产品。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资金流向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7.48万元,占总成交额8.11%;游资资金净流入41.79万元,占总成交额2.66%;散户资金净流入85.7万元,占总成交额5.45%。
9月25日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网络
问:在重庆证监局指导下,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于2025年9月25日(周四) 下午00-05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通过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活动,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出的进行了回复:
答:您好,公司聚焦主业,以提高经营质量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调研座谈等多种渠道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并根据公司及二级市场情况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积极报投资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2、请问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品种有哪些?您好,公司持续聚焦中硼硅注射剂瓶和安瓿等核心产品,同时,公司积极开拓预灌封注射器、卡式瓶、免洗免灭西林瓶等高附加值产品。通过聚焦上述核心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努力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产品毛利率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感谢您的关注!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拟对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涉及多项制度的修订、制定与废止。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名邓勇、邓秋晗、肖清、姜凤安、李正德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细雄、胡文言、王大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王志伟召集和主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职。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5-060。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4日14时30分在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357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会议审议包括向下修正“正川转债”转股价格、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以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其中议案1、2、3.01、3.02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4、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地点为会议召开地。联系人:顾婷,电话:023-68349898。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51,203,652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根据新《公司法》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相关内容,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等章节,调整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条款。公司拟修订、制定及废止多项治理制度,包括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等。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细雄)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徐细雄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企业管理教授职称及工商管理(财务会计方向)博士学位,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细雄)本人徐细雄,被提名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与经验,拥有企业管理教授职称及工商管理(财务会计方向)博士学位,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本人承诺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大军)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大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书。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非因未出席会议被解除职务人员。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声明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文言)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文言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声明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大军)本人王大军,被提名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将在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亦未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提供服务的机构任职。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承诺任职期间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文言)本人胡文言,被提名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存在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有不良记录等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如有不符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邓勇、邓秋晗、肖清、姜凤安、李正德;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徐细雄、胡文言、王大军。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均具备相关资格和独立性。上述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无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资格证书或完成培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在股东大会通过前,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职。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贡献表示感谢。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投诉处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诉,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证券部负责受理、调查、答复及汇总工作。公司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公开接受投诉,并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原则上60日内办结。投诉处理需分类办理,建立台账并保存不少于三年。涉及信息披露的,应遵守公平披露原则,不得提前泄露未公开信息。对集中或重复投诉事项应及时汇报并制定处理方案。发生群体性事件应启动维稳预案,依法处置。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重大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方案建议,监督安全风险管理,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等。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会议每年按需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享有知情权、参会权和获取信息权。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秘书在履职中受阻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决策程序,确保科学、规范、透明,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明确重大经营事项包括签订重大合同、分包项目、购置处置固定资产等;重大投资事项涵盖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资产租赁、债务重组等。决策权限根据交易金额或比例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或相关事项分次实施的,以累计数计算。制度还规定了决策执行、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确保项目实施与合规。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擅自签约。担保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担保。为第三方担保须要求反担保,子公司除外。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并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担保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建立台账并跟踪被担保人情况。被担保人逾期未还款或发生诉讼,公司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子公司管理。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在公司战略目标下独立经营。公司通过股东权利及委派董事、监事实施管理。子公司需健全治理结构,重大交易事项须按公司制度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并依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或进行关联交易。子公司应遵循公司财务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审计监督。信息管理方面,子公司须及时、真实、准确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人事上,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及高管,子公司中层人员备案,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对外投资指公司以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等方式出资进行的投资活动,不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类,分别明确管理流程。董事会审批达到一定标准的投资事项,重大投资需提交股东会批准。总经理负责投资实施,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对外投资需签订合同并经法律顾问审核。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加强过程监督。派出人员参与被投资企业决策,确保公司利益。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转让、收回、人事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事项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采购销售等。审议程序要求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须披露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并履行程序,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部分单方面获益、现金认购、公开招标等情形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披露。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定义及行为准则,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在公司治理方面,强调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禁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行为。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及时告知重大事项并配合披露。股份交易方面,规定减持预披露、比例限制及控制权转让的合规要求。禁止融券卖出及衍生品交易。本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2年版本废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转让限制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期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内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信息,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将受到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需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对外投资、资产买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重点审计。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审计工作底稿管理、奖惩机制等内容,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披露并启动相应程序。公司实行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完整,防止内幕交易。未及时上报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须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立即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负责决策,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建立重大事件上报机制。内幕信息不得泄露或用于内幕交易。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上交所网站及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董事、高管须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要求离职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离职后仍须履行公开承诺、保密义务及忠实义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及期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应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本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全体在职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与监督,人力资源部协助实施。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批。非实际任职董事不领薪,在任董事按职务薪酬制度执行;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金额由股东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和绩效薪酬(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组成。薪酬调整依据公司盈利、规模、岗位变动、行业水平等因素。薪酬为税前收入,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制定)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须有过半数同意方可召开,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应对措施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也需经该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须书面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参会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公司应提供会议便利、资料支持及必要费用保障。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制定)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该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提交个人资料并承诺履职。选举时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数。投票仅投同意票,投票总数超过累积票数无效。董事当选须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按得票多少排序确定。若首轮未能选足,将进行第二轮或另行召开会议选举。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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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