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我不要了,退钱!”女子“订”货拉不走商家拒退 太原民警介入破解“退订”难题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28 16:24 1

摘要:生活中,买东西交订金本是为了安心,但太原一位报警人却因100元订金与商家闹得不可开交。

生活中,买东西交订金本是为了安心,但太原一位报警人却因100元订金与商家闹得不可开交。

这订金究竟该不该退?

双方各执一词,民警随后到场调解。

报警人称,她此前在该店铺为孩子结婚预定了一批回礼,并支付了100元订金。

当她再次到店欲取货时,发现货物过大无法运输,遂想退款,却遭商家拒绝,于是报警求助。

商家表示,并非不愿退订金,而是货物已根据报警人要求运至店内,产生了运费。

对方单方面反悔让她难以接受。

她进一步解释,搬运这批大体积货物从库房到店铺就花了30元运费。若报警人执意要退,至少应承担一半运费。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双方进行劝说。

最终,商家同意扣除30元运费后,向报警人返还70元,报警人也接受了该方案。

民警提醒,“定金”与“订金”虽一字之差,法律后果迥异。“定金”有担保性质,违约可能不退或双倍返还;而“订金”更接近预付款,交易未达成通常可退。

此案中,款项性质未明,综合实际情况,扣除实际损失后返还更为公平。

太原广播电视台法治事业部《并州之剑》栏目想和您说:

为一百块钱闹到报警,听起来有点小题大做,可仔细想想,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商家想省运费,买家怕吃亏,双方掰扯不清时,那股子较真劲儿倒也情有可原。

不过这场“百元订金风波”最耐人寻味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我们面对“订金”“定金”这些小细节时的“小心思”——买家觉得“我付钱时没说不能退”,商家认为“你都让我运货了就得认”,两边都觉得自己有理,却都没把“一字之差”的法律后果当回事。

其实生活里的消费纠纷,多半就卡在这些“没明说”的地方。

要是当初双方能多问一句“这100块算定金还是订金?”“要是运不走能不能退?”,或者商家主动解释清楚运费怎么分担,或许根本不用惊动民警。

百元是小账,规则意识是大账。

买东西不只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更是“明明白白说清楚”的过程。

下次遇到类似情况,不妨多一份“较真”的耐心——把条款写在纸上,把疑问问在前面,这份“小心思”,护的是自己的权益,也是买卖双方的长久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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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广播电视台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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