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9月22日,江门新会区一名确诊感染基孔肯雅热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拒不服从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做好隔离防护、擅自离开医院。现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珠海街坊 注意了!
未来几天
广东中南部蚊子活跃,
而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
都是经伊蚊叮咬传播的
急性传染病。
请大家坚持使用“防蚊秘籍”:
“七天七招”+“1130行动”
从清积水到灭成蚊,
从居家防护到出门驱蚊,
全方位守住健康防线。
需进行防蚊隔离和对症治疗。
如拒不服从防疫防控措施,
可能会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
江门通报1起相关案例,
赶紧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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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一患者不服从
疫情防控措施被依法处罚
2025年9月22日,江门新会区一名确诊感染基孔肯雅热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拒不服从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做好隔离防护、擅自离开医院。现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违法行为人被确诊感染基孔肯雅热后,不服从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医院住院隔离期间,2次擅自离开医院隔离病房,违反新会区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的规定。
基孔肯雅热患者为什么不能
拒绝防蚊隔离呢?
作为非医疗机构
或政府部门的单位和个人,
发现基孔肯雅热患者或者
疑似病例时该怎么办?
快随小布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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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孔肯雅热患者可以拒绝进行防蚊隔离吗?
答:不能。防蚊隔离是阻断“人-蚊-人”传播链的核心措施,具体可分为物理屏障防护(例如病区蚊帐全覆盖、安装纱门纱窗)和化学灭蚊驱蚊(例如室内室外消杀)等,可以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传染病防治工作,接受和配合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采集样本、检验检测、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因此,基孔肯雅热患者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安排进行防蚊隔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作为非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基孔肯雅热患者或者疑似病例时该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基孔肯雅热防治,人人有责。当我们发现身边出现基孔肯雅热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时,应当及时向有关机构报告。如果发现自己可能被传染了基孔肯雅热,也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医务人员的指导,采取居家防蚊隔离或者到医院进行防蚊隔离和对症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
不参与不配合蚊媒传染病
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也有可能会触碰法律红线。
据“江门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近日,
江门就有企业、商铺、个人
因未及时清理蚊虫孳生地等
受到行政处罚。
未来一周蚊子活跃
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26日联合发布广东蚊子活跃度气象指数:预计,未来一周广东省中南部市县蚊子活跃,注意清积水、装纱窗、挂蚊帐,外出时随身携带并使用驱避剂,全方位防蚊更安心。
预计9月27日—10月3日,广东省中南部市县蚊子活跃度气象指数为较为活跃等级,其中粤西中部、珠三角、粤东中东部市县以及清远南部、韶关中部、梅州中部市县人口密集区蚊子活跃度气象指数达到非常活跃等级。
请公众积极行动起来,及时清理家中及周边积水,安装纱门纱窗或使用蚊帐。气温变化影响蚊子活跃度,尤其在早上7时至9时和傍晚5时至7时为伊蚊活动高峰,请做好防护措施,谨防蚊虫侵扰。
广东疾控提醒:
近期基孔肯雅热、登革热多发,
9月至10月
广东仍然处于蚊媒活跃期,
叠加台风、降雨等天气影响,
且中秋国庆临近,
人群流动性将进一步加大,
基孔肯雅热疫情
传播扩散风险持续增加,
防控工作仍不能松劲。
请市民朋友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减少去往基孔肯雅热流行地区。
如果近期有前往其他地区的安排,
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保护自身健康。
快转发提醒身边人!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