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驳回宗馥莉上诉 娃哈哈百亿遗产纠纷案资产冻结令维持生效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27 16:41 1

摘要: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的上诉许可申请,意味着汇丰账户内18亿美元资产继续被冻结,直至杭州诉讼终结。

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的上诉许可申请,意味着汇丰账户内18亿美元资产继续被冻结,直至杭州诉讼终结。

9月26日下午4点,娃哈哈创始人宗氏家族的遗产纠纷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再度聆讯。法院驳回了宗馥莉方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维持了8月1日作出的资产冻结令。

这起涉及21亿美元信托资金的争产案自曝光以来,引发了广泛关注。

原告是自称宗馥莉“同父异母”弟妹的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三人,被告则是宗庆后的婚生女宗馥莉及其控制的建浩创投有限公司。

01 案件核心裁决:资产冻结与信息披露之争

香港高等法院此次聆讯主要围绕被告方在8月1日法庭裁决之后提出的上诉申请展开。8月1日的裁决中,法院批准了资产保全令和信息披露令。

资产保全令禁止宗馥莉及其控制的建浩创投有限公司提取或抵押汇丰银行账户内的约18亿美元资产,但允许账户继续进行投资操作。

信息披露令则要求被告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以及自2024年2月2日以来资产的变动、去向及交易细节,特别是108.5万美元资金的具体流向。

法庭还裁定被告需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含律师费)。

这些保全措施将持续至杭州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进一步指令,目的是确保在内地法院审理期间,争议资产不被转移,为未来判决执行提供保障。

02 宗馥莉方的上诉理由与法院的驳回依据

在8月中旬,宗馥莉方就资产禁止令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并同步提交了书面答辩材料。

原告方则于9月1日提交书面答辩提出异议,被告方随后于9月8日提交了答辩状。

根据9月26日公布的判案书,宗馥莉方提出了五项上诉理由:

· 法庭此前裁决所依据的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是否适用;

· 原告应先向内地法院申请类似救济;

· 原告不存在可争辩的信托或财产权益;

· 香港法院无需发出禁制令来提供担保;

· 法院的披露令范围过宽且不适当。

香港高等法院对这五项上诉理由一一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根据《委托书》《协议》及《手写指示》等一系列文件,双方曾深入沟通并草拟信托契约,这客观显示出设立信托的意图。

法院认为,尽管信托的具体条款需要由内地审理法院厘清,但这并不妨碍在香港的辅助程序中认定存在 “有严肃议题待审理” 的情况。

03 披露令的暂缓执行与案件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高等法院在驳回宗馥莉上诉申请的同时,批准暂缓执行信息披露令。

这意味着在上诉期间,宗馥莉可以暂不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

这一决定是基于被告方寻求暂时搁置披露令,等待他们向上诉法院重新申请上诉许可的请求。

法院在考虑双方陈词后作出了这一裁决,但暂缓执行仅针对披露令,资产保全令仍然有效。

本案的核心争议围绕宗庆后生前是否设立了有效的境外信托。

根据此前披露的法院文件,宗庆后与宗馥莉曾签订一份委托协议,要求宗馥莉设立三个总金额21亿美元的境外信托,分别以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

原告方指控宗馥莉拖延设立信托,拒绝签署文件,且未经授权转移账户资金。

截至2024年5月31日,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持有17.99亿美元,主要包括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资产,以及部分现金和定期存款。

04 两地诉讼并行与娃哈哈的未来前景

这起遗产纠纷案正在香港和杭州两地法院同步进行。香港法院的诉讼主要聚焦于资产保全,而杭州法院的诉讼则围绕宗氏资产最终归属和继承权问题。

娃哈哈集团方面曾强调,杭州中院案件里的诉求没有涉及娃哈哈集团股权,集团29.4%股权由遗嘱公证明确由宗馥莉100%继承,并已完成工商登记。

然而,宗馥莉面临的压力并未减弱。

近日,一份题为《关于开展2026销售年度经销商沟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提到为维护“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决定从2026年新的销售年度起,更换使用新品牌“娃小宗”。

分析人士认为,在家族遗产纠纷、品牌商标归属、新品牌接受度等方面均无最终结果的背景下,宗馥莉的变革之路将持续承压。

案件最终走向取决于杭州法院对信托是否有效设立的判决。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仅是对资产保全令的维持,并未对资产最终归属作出裁定。

香港与内地法院的判决如何衔接,将成为跨境遗产纠纷解决的重要先例。

无论结果如何,这场争产案已经对娃哈哈的品牌形象和经营稳定性产生了深远影响。

来源:太阳下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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