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9月下旬,江苏南通中院立案窗口收到一份民事诉状:原告郭乘希——专打消费欺诈的执业女律师,将西贝莜面村诉至法院。
2025年9月下旬,江苏南通中院立案窗口收到一份民事诉状:原告郭乘希——专打消费欺诈的执业女律师,将西贝莜面村诉至法院。
她提供86张消费小票、6组现场证据(含照片及菜单截图),直指西贝“儿童餐销量宣传存疑、部分原料保质期未明示”,主张其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请求退还8600元消费款、三倍赔偿合计25800元,并要求西贝在全国门店及官方渠道连续一周公开道歉。
消息一出,#西贝被律师消费者索赔#迅速登上热搜,网友留言:“专业维权人出手,看西贝如何应对!”
一、从“罗永浩怼西贝”到“冷冻食材争议”:争议回顾
1. 互怼事件回放
2025年9月,罗永浩在直播中质疑“西贝用预制菜却卖现炒价”,贾国龙回应称“使用的是半成品,非预制菜”。双方争议将“餐饮原料属性是否应明示”推向公众视野。
2. 媒体后续报道
据部分媒体此前调查,北京、上海多家门店后厨存在使用“18个月保质期冷冻鳕鱼块”“24个月保质期咖喱酱”等原料的情况,相关产品经拆袋加热后供应,但菜单未注明加工方式。有家长晒出的“儿童餐西兰花”包装袋显示“冷冻保质期24个月,生产日期2023/03”,调侃“食材比宝宝年龄大”。
3. 西贝的回应
西贝曾发布声明称“所有原料符合国家标准,添加剂使用合法”,但未正面回应“是否应主动告知消费者原料属性”。
外界质疑:合法是否等同于合情理?符合标准是否意味着无需告知?
二、郭乘希的起诉书:核心证据与法律依据
1. 诉讼请求
退还8600元消费款;
三倍赔偿合计25800元;
全国门店及官网、官微连续一周公开道歉;
全部菜单明确标注原料保质期、加工方式。
2. 六组关键证据
① 儿童餐宣传屏显示:2024年3月标注“年销400万份”,2025年9月同一画面改为“累计突破4000万份”,短期内数据差距引发对宣传真实性的质疑;
② 冷冻鲈鱼外包装显示保质期18个月,菜单却描述为“深海现捞”;
③ 咖喱酱外袋标注24个月保质期,门店海报宣称“每日现熬”;
④ 86张小票(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证明长期消费关系;
⑤ 现场录像显示店员口头承诺“全部现做”,与后厨拆袋操作矛盾;
⑥ 法律依据:根据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原料需标示保质期,餐饮单位使用此类原料时亦应履行告知义务。
3.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20条(真实宣传义务)、第55条(欺诈情形下的三倍赔偿)。
三、胜诉概率几何?法律界观点审慎分析
1. 原告优势
证据链较完整:长期消费记录、现场证据可证明交易持续性及商家宣传与实际操作的矛盾;
专业代理:律师自行应诉,对举证规则掌握更精准;
舆论关注:案件引发社会讨论,可能促使法院对证据审查更严格。
2. 西贝可能的抗辩方向
销量数据属于商业宣传话术,非合同约定条款,不构成欺诈;
冷冻原料未影响食品安全,菜单用语属于“适度营销表述”;
已在部分门店张贴“加热即食”提示,尽到部分告知义务。
3. 结果预判
法律界人士指出:若仅“宣传数据夸大”,法院可能认定为违规宣传,判令整改及道歉;
若认定“故意隐瞒原料属性导致消费者误判价格”,则三倍赔偿存在可能性。
整体而言,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获支持的概率较高,但全额赔偿需视法院对“欺诈构成要件”的认定尺度。
四、网友热评:为何公众“期待胜诉”?
@数据民工:给孩子点98元儿童餐,主菜竟是冷冻鲈鱼,感觉被欺骗的不是钱,是知情权。
@法律爱好者:专业人士推动行业规范,连锁品牌更应诚信经营。
@消费者:若胜诉,我也准备整理多年消费凭证维权。
@家长:只希望菜单能明确标注“冷冻”“现做”,让孩子吃得放心。
五、案件的标杆意义:可能引发的行业连锁反应
1. 消费者维权路径探索
我国虽无美国式“集团诉讼”,但《民事诉讼法》第53条允许“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若本案获赔,同一法院可能迎来批量维权诉讼,增加企业应诉成本。
2. 行业信息披露倒逼
北京、上海餐饮协会已起草《预制菜/半成品信息明示规范(征求意见稿)》,拟要求菜单标注保质期、加工方式等,预计年内试点。无论案件结果如何,监管细化趋势已显现。
3. 资本市场影响
西贝曾计划2025年赴港IPO,若被认定消费欺诈并面临批量索赔,可能影响品牌估值与投资者信心——对企业而言,信誉损失或远超诉讼金额。
结语:期待一场“说透规则”的判决
郭乘希的8600元索赔,核心指向餐饮行业“信息不对称”痛点。
公众关注的不是西贝是否败诉,而是自身选择权能否被尊重——未来点餐时,菜单能否多一行字:“本产品使用冷冻原料,保质期18个月”?
若法院认定“未告知即构成欺诈”,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明确指引;
若判整改,也将推动行业加速透明化。
无论结果如何,这场诉讼已让“预制与现做”的边界成为社会议题——对每位消费者而言,“明明白白消费”的权利被看见,已是进步的开始。
来源:玉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