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都敢扔河里?嚣张男挑衅警方“来抓我呀”,最后傻眼了!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7 13:28 1

摘要:2025年9月24日,天津一名男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他一边嚣张地将共享单车扔进河里,一边公然挑衅公安机关。然而,短短24小时后,警方就让他“如愿以偿”——因故意损毁公共财物,李某祺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抓我呀!”

2025年9月24日,天津一名男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他一边嚣张地将共享单车扔进河里,一边公然挑衅公安机关。然而,短短24小时后,警方就让他“如愿以偿”——因故意损毁公共财物,李某祺被依法行政拘留。

图片来自羊城晚报

根据警方通报,李某祺为在社交平台吸引关注、增加粉丝,于9月24日先后在天津东丽区、河北区多地实施违法行为。其行为包括:

✅ 肆意踢倒共享单车;

✅ 将共享单车扔进河内;

✅ 拍摄视频并发布至网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通过违法犯罪行为博取眼球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图片羊城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可处5-15日拘留,并可处以罚款。此案中,李某祺的行为已符合“寻衅滋事”要件:

✅ 主观故意:为博流量而损毁财物;

✅ 社会危害性:视频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 公共财产损失:共享单车属于公共服务资源。

若损失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通常5000元以上),还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

此案并非个例。近年来,为吸引流量而破坏公物的行为频发,根源在于:

✅ 流量变现诱惑:部分平台算法偏爱“猎奇内容”,刺激用户铤而走险;

✅ 违法成本认知不足:许多人误以为“行政拘留只是小事”;

✅ 从众心理:看到他人靠极端行为获利,盲目效仿。

但法律红线不容试探! 行政拘留会留下案底,影响求职等日常生活。

李某祺的案例再次印证了那句老话——“不作死就不会死”。网络时代,流量固然诱人,但法律底线不容挑战。共享单车作为城市文明的“试金石”,需要每一位公民共同守护。

转发提醒身边人:

“博流量有风险,守法才是王道!”

来源:熹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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