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太原市交警迎泽二大队民警开展夜查时,一辆黑色轿车行迹诡异:临近检查点本应减速停车,却减速后仍继续向前,直至“砰”地撞上反光锥桶才被迫停下。
深夜街头,一场惊险的执法交锋悄然上演!
近日,太原市交警迎泽二大队民警开展夜查时,一辆黑色轿车行迹诡异:临近检查点本应减速停车,却减速后仍继续向前,直至“砰”地撞上反光锥桶才被迫停下。
这一反常举动立即引起民警高度警觉。
民警迅速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神情恍惚,车内酒气浓烈。
面对询问,驾驶员含糊其辞:“喝了两瓶啤酒……我就不能喝。”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酒后驾车事实确凿!
更令人震惊的是,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
民警核查其驾驶资格后发现,这位樊姓驾驶员的“酒驾履历”堪称“劣迹斑斑”:2012年因饮酒驾驶被交警万柏林一大队处罚;2023年再次因饮酒驾驶被交警晋源大队查获,但因其拒绝回队接受处理,导致驾驶证被依法公示吊销!
此次被查,樊某不仅处于醉酒状态(酒精含量159mg/100ml),更是在驾驶证已被吊销期间驾车,属于“双重严重违法”!
交警表示,其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五年内禁驾的行政处罚,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广播电视台法治事业部《并州之剑》栏目想和您说:
樊某的案例,是一堂鲜活的交通安全法治课。
十年内三次触碰酒驾法律红线,从最初的饮酒驾驶,到吊销驾照后仍心存侥幸,最终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醉酒驾驶并撞上锥桶,违法情节步步升级,直至滑向刑事犯罪的深渊。
这背后,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生命安全的漠视。
每一次酒驾,都是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每一次侥幸,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樊某的经历警示我们,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法律底线不容挑战。
吊销驾照仍驾车,是错上加错的“高危操作”;醉酒驾驶更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
交警的严格执法,是对生命的守护,也是对法律的捍卫。
广大驾驶员要以此为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敬畏法律,杜绝酒驾。唯有将交通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每一次出行都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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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广播电视台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