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在我收摊回家,给她擦脸的时候,她那双十二年来都浑浊不堪的眼睛,忽然有了焦距。
女儿摇摇清醒了。
就在我收摊回家,给她擦脸的时候,她那双十二年来都浑浊不堪的眼睛,忽然有了焦距。
她看着我,清清楚楚地喊了一声:“爸爸。”
我手里的毛巾掉进了盆里,水花溅了我一脸,我却浑然不觉。
我以为是幻觉。
十二年了,我的摇摇,只会傻笑,只会重复别人最后一句话的尾音,像个坏掉的回声娃娃。
可她又喊了一声,“爸爸。”
然后,她抬起瘦得只剩骨头的手,指向了屋里那口老旧的顶天立地大衣柜。
她说:“妈妈在柜子里。”
我的血,在那一秒,凉透了。
(一)
十二年前,我的天不是灰色的。
那时候,妻子林晚还在,摇摇也还不是摇摇,她叫晨曦,是我们俩的晨光和希望。
我们住在现在这间老破小里,但屋子是亮的。
林晚爱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她总说,陈辉,你这名字好,像太阳,能发光。
她不知道,她才是我的太阳。
我那时候在工地上打零工,一天下来,浑身都是灰,骨头缝里都塞满了疲惫。但只要推开家门,闻到她做的饭菜香,听到晨曦奶声奶气地喊“爸爸”,所有的累就都烟消云散了。
林晚总会给我打好一盆热水,让我泡脚。
她会一边给我捏着肩膀,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家长里短。
“今天晨曦学会了自己穿袜子,虽然穿反了。”
“菜市场的王阿姨又说我瘦了,让我多吃点,你看,这是她送的两个西红柿。”
“你弟弟又打电话来借钱,我没答应,你别怪我。他那性子,借出去就是肉包子打狗。”
我听着,嗯嗯地应着,脚泡在热水里,暖意从脚底板一直窜到天灵盖。
我觉得,这就是人间最好的日子。
穷点,没关系。
累点,无所谓。
只要她们娘俩在,我的世界就是完整的。
可就是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太阳,毫无征兆地落山了。
那天早上,我出门前,她还像往常一样,帮我整理好衣领,在我嘴里塞了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
“路上小心点,今天工头要是再克扣工钱,你就跟他理论理论,别总当老好人。”她叮嘱道。
我含糊地应着,亲了亲晨曦的额头,转身下了楼。
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是我见的,最后一面活着的她。
我晚上下工回来,家里是冷的,黑的。
没有饭菜香,也没有母女俩的笑声。
桌上放着一个菜篮子,里面空空如也。
我心里咯噔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像毒蛇一样缠住了我的心脏。
我冲出家门,找遍了附近的菜市场,问遍了所有相熟的邻居。
没人见过她。
她就像一滴水,消失在了人海里。
我报了警。
警察来了,做了笔录,走了。
接下来的日子,是炼狱。
我疯了一样地找她。
我印了上千份寻人启事,贴满了我们这座小城的每一根电线杆,每一面墙壁。
我逢人就问,把她的照片递给每一个路人,说到口干舌燥,说到喉咙嘶哑。
“你见过这个人吗?她是我老婆,叫林晚。”
大多数人,只是冷漠地摇摇头。
也有好心人,会劝我,“小伙子,别找了,这么久了,估计……”
后面的话,他们没说,但我懂。
我不信。
我的晚晚,那么恋家,那么爱我和孩子,她怎么可能自己走掉?
一定是出事了。
我求警察,我给他们下跪,我说你们再帮我找找,再查查。
可人海茫茫,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怎么查?
日子一天天过去,希望,也一点点被磨灭。
最先崩溃的,是我们的女儿,晨曦。
她开始整夜整夜地哭,喊着要妈妈。
后来,她不哭了,也不说话了。
她只是呆呆地坐着,眼神空洞,谁喊她都没反应。
我带她去医院,医生说,孩子是受了巨大的精神刺激,认知功能退化了。
通俗点说,就是傻了。
那一刻,我感觉我的世界,最后一点光,也熄灭了。
我抱着她,坐在医院冰冷的走廊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我不能倒下。
我看着怀里痴痴傻傻的女儿,告诉自己,陈辉,你不能倒下。
晚晚不在了,你就是晨曦唯一的天。
天塌了,她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我辞掉了工地上的活,因为我不能把晨曦一个人留在家里。
为了糊口,我凑钱买了辆二手三轮车,在小区门口摆起了摊,卖凉皮。
那是晚晚最爱吃的东西,她说我调的料汁,比外面任何一家都好吃。
我把晨C曦的名字,改成了摇摇。
我希望她能像不倒翁一样,摇摇晃晃,但永远不倒。
我就这样,带着摇摇,守着那个小摊,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从春天到冬天,从日出到日落。
十二年。
四千三百多个日日夜夜。
我习惯了邻居们同情的目光。
习惯了摇摇偶尔会突然发脾气,把我的摊子掀翻。
习惯了在无数个深夜里,对着林晚的照片,一个人自言自语。
“晚晚,你到底去哪了?”
“晚晚,我想你了。”
“晚晚,我们的女儿,病了……”
我以为,这辈子,就会这样过去了。
我和摇摇,相依为命,守着这个没有她的家,慢慢变老。
直到今天。
直到摇摇清醒过来,指着那口衣柜,说出了那句让我魂飞魄散的话。
“妈妈在柜子里。”
(二)
那口衣柜,是我和林晚结婚时,她娘家陪送的嫁妆。
是她最喜欢的一件家具。
红木的,样式老旧,但用料扎实。
林晚失踪后,我把她所有的衣物都整整齐齐地叠好,放进了这口柜子里,然后用一把小铜锁锁上了。
我想,等她回来,看到自己的东西都还在,会高兴的。
那把钥匙,我一直贴身戴在脖子上。
十二年来,我从未打开过。
我怕。
我怕一打开,闻到她衣服上残留的味道,我的思念会决堤。
我怕一打开,看到里面空荡荡的,提醒我她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可现在……
摇摇的话,像一把重锤,砸碎了我所有的自欺欺人。
我的手在抖,抖得不成样子。
我哆哆嗦嗦地从脖子上取下那把已经磨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铜钥匙。
钥匙孔有些锈了,我插了几次才插进去。
“咔哒”一声。
锁开了。
那声音,在寂静的屋子里,像是死神的丧钟。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拉开了柜门。
一股混杂着樟脑丸和尘土的怪异气味扑面而来,底下,还压着一丝若有若无的、令人作呕的腐朽气息。
柜子里,整整齐齐地叠放着林晚的衣服。
第一层,是她春天穿的碎花裙子。
第二层,是她夏天的白T恤。
第三层……
我不敢再看下去。
我的理智在尖叫,让我关上柜门,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可我的身体,却不受控制。
我伸出手,颤抖着,掀开了最上面那层衣服。
衣服下面,不是隔板。
是一个用黑色塑料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形物体。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时间,仿佛静止了。
我能听到的,只有我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和心脏擂鼓般的狂跳。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那个东西拖出来的。
它很重。
塑料布外面,还用胶带缠了一圈又一圈。
我找来剪刀,手抖得连胶带都对不准。
一剪刀下去,划破了塑料布。
那股腐朽的气味,瞬间浓烈了百倍。
我的胃里,翻江倒海。
但我没有停。
我像个疯子一样,撕扯着,剪着。
直到,一截干枯的、蜡黄色的手指,从破口处露了出来。
上面,戴着一枚我再熟悉不过的银戒指。
那是我花了一个月工资,给她买的结婚戒指。
她说,金的太俗气,她就喜欢这个。
“轰——”
我的世界,彻底崩塌了。
我瘫坐在地上,看着那个黑色的包裹,发不出任何声音。
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
晚晚。
我的晚晚。
我找了你十二年。
我以为你被拐卖了,以为你失忆了,以为你遇到了坏人……
我设想了一万种可能。
却唯独没有想到,你一直都在家里。
你就在这口我们一起挑选的衣柜里。
离我不到三尺。
我们,一墙之隔。
整整十二年。
我每天在这个屋子里吃饭,睡觉,看着我们的女儿发呆。
而你,就在这里。
无声无息地,陪着我们。
多么可笑。
多么……残忍。
是摇摇的哭声,把我从无边的黑暗中拉了回来。
她抱着我的胳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爸爸……妈妈……呜呜呜……妈妈……”
她清醒了。
却是在这样一个,比她痴傻时还要残酷的现实面前。
我抱住她,紧紧地抱住她。
“摇摇别怕,爸爸在,爸爸在……”
我的声音,嘶哑得不像自己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
报警。
对,报警。
我摸出手机,手指却怎么也按不对那三个数字。
试了好几次,电话终于通了。
“喂,110吗?我……我要报警……我家里……有……有死人……”
(三)
警察来得很快。
警戒线拉了起来,我们这栋破旧的居民楼,一下子成了全小区的焦点。
邻居们围在楼下,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我抱着摇摇,坐在楼道的台阶上,像两只被世界遗弃的流浪狗。
法医,刑警,进进出出。
闪光灯,在我的小屋里,亮了一次又一次。
我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
我的灵魂,好像跟着那具被抬走的、盖着白布的尸体,一起走了。
直到一个穿着警服的人在我面前蹲下。
“陈辉?”
我麻木地点点头。
“我是市刑警队的队长,姓李。有些情况,需要跟你了解一下。”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李队长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
“节哀顺变。但是,案子要紧。”
他问了我很多问题。
“你妻子林晚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十二年前,三月十二号。”我记得比我的生日还清楚。
“失踪前,你们有没有吵过架?或者有什么异常?”
“没有,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这十二年,你就住在这间屋子里?”
“是。”
“这个衣柜,你从来没有打开过?”
“没有。”
“为什么?”
“我怕……我怕想她。”我的声音在抖。
李队长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很久。
那眼神,锐利得像鹰。
“陈辉,这个柜子,只有一把钥匙,对吗?”
“对。”
“钥匙,一直都在你身上?”
“……对。”
我看到他眼中的怀疑,一闪而过。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是啊。
一个失踪了十二年的女人,尸体却出现在了自己家的衣柜里。
柜子是锁着的。
钥匙,只有丈夫有。
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明显的嫌疑人吗?
我百口莫辩。
就在这时,一阵尖利的哭嚎声,从楼梯口传来。
“我的女儿啊!我的晚晚啊!”
“天杀的陈辉!你还我女儿的命来!”
是林晚的娘家人。
她的母亲,父亲,还有她的亲弟弟,林强。
他们是接到警方通知,赶过来的。
林母一看到我,就疯了一样地扑过来,又抓又打。
“你这个杀千刀的!我女儿那么好的人,你为什么要害她!你把她藏了十二年!你的心是黑的吗!”
我没有躲,也没有还手。
任由她的拳头和指甲,落在我的脸上,脖子上。
疼。
但比不上心里的万分之一。
林强,林晚的弟弟,一个三十多岁、游手好闲的男人,则是一把揪住了我的衣领。
他双眼赤红,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
“陈辉!我早就看你不是个好东西!当初我姐真是瞎了眼才看上你这个穷光蛋!”
“你说!你是不是早就把我姐杀了!然后假惺惺地到处找人,演戏给谁看!”
“警察同志!就是他!肯定是他杀了我姐!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枪毙!必须枪毙!”
他的吼声,引来了更多围观的群众。
那些曾经对我报以同情的目光,此刻,全都变成了审视、怀疑和鄙夷。
“原来是他干的啊,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看他平时老实巴交的,没想到这么狠。”
“可怜了那个女人,更可怜那个孩子……”
这些话,像一把把淬了毒的刀子,扎进我的耳朵里,扎进我的心里。
我没有辩解。
不是不想,是不能。
在这样的情景下,我说什么,都是苍白的。
我只是死死地抱着怀里的摇摇。
她吓坏了,把头埋在我的胸口,浑身都在发抖。
“别怕,摇摇,爸爸在……”
我一遍遍地重复着这句话。
既是说给她听,也是说给我自己听。
(四)
我被带回了警局。
审讯室的灯,白得刺眼。
对面的李队长,和另一位年轻的警官,轮番向我提问。
每一个问题,都像一把手术刀,剖开我十二年来的生活,寻找着所谓的“作案动机”和“证据”。
“你和林晚的感情,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好吗?”
“有没有第三者?”
“你们有没有经济纠纷?”
“她失踪那天,你真的一整天都在工地上?”
“有没有人可以证明?”
十二年前的工友,早就散落天涯,我去哪里找人证?
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同样的话。
“我没有杀她。”
“我爱她,比爱我自己的命还爱。”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柜子里。”
我说的是实话。
可是在他们听来,或许只是一个凶手无力的狡辩。
审讯,持续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
我不眠不休,不吃不喝。
身体的疲惫,远远比不上精神的折磨。
晚晚的脸,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她笑的样子,她生气的样子,她抱着晨曦,温柔地哼着摇篮曲的样子……
一幕一幕,像电影一样,反复播放。
然后,这些画面,又会和我从柜子里拖出的那个黑色包裹,重叠在一起。
我快要疯了。
二十四小时后,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我被暂时释放了。
但我知道,我依然是最大的嫌疑人。
我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必须随叫随到。
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我像一个在黑暗里待了太久的人,已经不适应光明了。
更让我绝望的,是等在家门口的,林晚的娘家人。
他们没有走。
他们就守在我家门口,见我回来,像见了杀父仇人一样,再次围了上来。
这一次,他们不再是单纯的咒骂和殴打。
林强手里,拿着一张纸。
他把那张纸,甩在我的脸上。
“陈辉,你这个杀人犯!你害死了我姐,就得赔偿!”
我捡起那张纸。
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赔偿协议”。
内容很简单,却让我触目惊心。
他们要我赔偿他们一百万。
还要我把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过户到他们名下。
理由是,这房子,当年是我和林晚结婚的婚房,他们家也出了钱。
而我,是杀人凶手,没有资格再住在这里。
我看着林强那张因为贪婪而扭曲的脸,忽然觉得无比的恶心。
他的姐姐,尸骨未寒。
他这个做弟弟的,不关心真相,不关心凶手到底是谁,只关心能从姐姐的死里,榨取多少利益。
“你们……不觉得可耻吗?”我哑着嗓子问。
林母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拍着大腿,嚎啕大哭。
“没天理了啊!杀人犯还敢骂人了啊!”
“我苦命的女儿啊,你睁开眼看看啊,你嫁的是个什么东西啊!他杀了你,还要霸占你的房子啊!”
她的哭声,尖利刺耳,很快又引来了一堆邻居。
林强指着我的鼻子,义正言辞地对众人说:
“大家评评理!他杀了我姐,警察都把他抓走了,现在放出来,肯定是因为证据还没找齐!”
“这种人,住在我们小区,就是个定时炸弹!谁知道他哪天会不会再杀人?”
“他霸占着我姐的房子,还想一分钱不赔!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人言可畏。
在他们声泪俱下的控诉下,在“杀人犯”这个标签下,所有的同情都消失了,取而代de之的,是恐惧和愤怒。
“滚出去!杀人犯滚出我们小区!”
“对!不能让这种人住在这里!”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扔出了一颗鸡蛋。
紧接着,烂菜叶,果皮,矿泉水瓶,像雨点一样,朝我和摇摇砸来。
我下意识地,把摇摇紧紧护在怀里。
用我的后背,替她挡住所有的攻击。
黏腻的蛋液,混着肮脏的菜叶,流进我的脖子里。
我不在乎。
我只怕,吓到我的摇摇。
怀里的她,没有哭,也没有闹。
她只是死死地抓着我的衣服,身体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我能感觉到,她的清醒,正在一点点地消退。
那双好不容易有了焦距的眼睛,又开始变得迷茫,空洞。
不。
不要。
我的女儿,不能再变回去了。
一股从未有过的愤怒和力量,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五)
“都给我住手!”
我猛地抬起头,发出了一声怒吼。
我的眼睛,因为愤怒而布满血丝,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困兽。
所有人都被我吓了一跳,攻击,暂时停了下来。
我扶着墙,缓缓站直了身体,把摇摇护在身后。
我看着林强,看着他那张得意的脸,一字一句地说道:
“林强,你想要钱,想要房子,是吗?”
他愣了一下,随即冷笑道:“怎么?杀人犯,想通了?这就对了,早点赔钱,说不定还能给你留个全尸!”
我笑了。
那笑容,一定比哭还难看。
“好,我给你。”
所有人都愣住了。
林强也愣住了。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轻易地答应。
我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朝他走过去。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的脸。
“但是,在给你之前,我们得先把账,算清楚。”
我的声音不大,却异常冰冷。
“十二年前,你说要做生意,从我这里拿走了三万块钱。那是我和晚晚,辛辛苦苦攒下来,准备给摇摇上学用的。你说,周转开了就还。这十二年,你还过一分吗?”
林强的脸色,微微变了。
“你……你胡说什么!那是我姐自愿给我的!”
“是吗?”我冷笑,“晚晚是自愿的,但她说过,让你写借条。借条呢?你当时说,一家人,写什么借条。现在,你跟我谈赔偿了,那我们是不是该把这笔账,先算一算?”
我继续往前走。
“十年前,你赌博,欠了一屁股债,被人追到家里来。是谁,半夜三更,拿着家里最后的一万块钱,去把你赎出来的?是我!你跪在地上,抱着我的腿,说你再也不赌了。转过头,你又进了赌场!那些钱,你还了吗?”
林强的额头,开始冒汗了。
“你……你别血口喷人!”
“我血口喷人?”我的声音,陡然拔高,“八年前,爸妈生病住院,你这个做儿子的,人在哪里?你在外面花天酒地!是我,守在医院,端屎端尿!是我,掏空了所有积蓄,给二老交医药费!你,出过一分钱吗?来看过一眼吗?”
“还有……”
我每说一件,就往前逼近一步。
我说的,都是事实。
是这十二年来,我默默承受的一切。
我以前不说,是因为看在晚晚的面子上。
他是晚晚的弟弟,再混账,也是亲人。
我以为,我的忍让,能换来他的改变。
我错了。
有些人,是喂不熟的白眼狼。
你对他好,他当成理所当然。
你一旦落难,他会是第一个,上来踩你一脚,喝你的血的人。
林强被我逼得连连后退,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他身后的那些邻居,脸上的表情,也开始变得复杂。
他们看我的眼神,不再是单纯的鄙夷,多了一丝探究。
我站定在林强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林强,你摸着你的良心问问你自己。这十二年,晚晚不在了,摇摇病了,你是怎么对我们父女的?”
“你来看过摇摇几次?你给她买过一件衣服?一个玩具吗?”
“没有!你一次都没有!”
“你每次来,都是来要钱的!要不到钱,就骂我是个废物,说我连个女人都看不住!”
“现在,晚晚的尸体找到了,你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为她找出真凶,而是来找我要钱,要房子!”
“你口口声声说她是你姐!你配吗!”
我的声音,一声比一声高,一声比一声厉。
最后那句“你配吗”,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积压了十二年的委屈、愤怒、不甘,在这一刻,尽数爆发。
林强被我吼得哑口无言。
他身后的林母,也停止了哭嚎,愣愣地看着我。
周围的邻居,鸦雀无声。
我没有停。
我转向那些邻居,环视了一圈。
“各位街坊邻居,我知道,你们现在都觉得,我是杀人凶手。”
“警察怀疑我,我理解,因为从表面上看,我嫌疑最大。”
“但是,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谁都没有资格,给我定罪!”
“你们,也没有资格,对我扔鸡蛋,烂菜叶!”
我的目光,落在了那个最先扔鸡蛋的大妈脸上。
她心虚地低下了头。
“我陈辉,在这里住了十几年。我的人品怎么样,你们心里,真的没数吗?”
“我摆摊卖凉皮,缺过你们一两秤吗?用过不干净的食材吗?”
“谁家有困难,需要搭把手,我陈辉,什么时候拒绝过?”
“就因为我是个嫌疑人,你们就可以把过去的一切,都抹杀掉吗?”
“就可以像疯狗一样,来撕咬我和我那可怜的女儿吗?”
我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
但我的思路,却异常清晰。
我不能倒。
我不能被这些流言蜚语打倒。
我要是倒了,谁来保护摇摇?
谁来为晚晚,找出真正的凶手?
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然后,我拿起了那张被我扔在地上的“赔偿协议”。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它,撕得粉碎。
纸屑,像雪花一样,飘落。
我看着林强,冷冷地说:
“第一,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跟你,跟你家,没有半毛钱关系。想要?去法院告我。看法律,支持谁。”
“第二,赔偿?可以。等警察查明真相,如果凶手是我,我任杀任剐,我名下所有的一切,都给你们。但如果,凶手不是我……”
我顿了顿,眼中寒光一闪。
“林强,还有你们,今天所有对我动手,对我进行人格侮辱的人,我会一个一个,去法院起诉你们!诽谤,人身攻击,该赔多少,一分都不能少!”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从现在开始,请你们,滚出我的家门口。再敢来骚扰我和我的女儿,我立刻报警。”
我的话,掷地有声。
没有哭喊,没有哀求。
只有冷静的,理性的,基于法律和事实的反击。
林强彻底懵了。
他大概没想到,那个在他眼里,一直窝囊、老实、好欺负的陈辉,会突然变得这么强硬,这么……陌生。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我眼里的决绝,给噎了回去。
周围的邻居,也开始交头接耳,看我的眼神,又变了。
是啊。
法治社会。
警察办案,讲的是证据。
他们凭什么,在这里对我进行私刑?
人群,开始慢慢散了。
最后,只剩下林强一家人,还愣在原地。
林母看着我,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
我没有再给她机会。
我拉着摇摇的手,转身,开门,进屋。
“砰”的一声。
我把所有的肮脏和喧嚣,都关在了门外。
靠在冰冷的门板上,我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空了。
我缓缓滑落在地。
摇摇蹲下来,用她冰冷的小手,摸着我的脸。
“爸爸……不哭……”
我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我不是在哭我的委屈。
我是在哭,我的晚晚。
晚晚,你看到了吗?
那些你用生命去爱的亲人,在你死后,是怎样一副丑陋的嘴脸。
而我,你曾经以为可以依靠的丈夫,却窝囊了十二年。
对不起。
真的,对不起。
从今天起,我不会再软弱了。
为了你,为了摇摇,也为了我自己。
我一定要,找出真相。
(六)
日子,并没有因为我的反击而平静下来。
我依然是头号嫌疑人。
每天都要去警局报到。
小区里的人,看我的眼神,还是像在看一个怪物。
我的凉皮摊,是出不去了。
没有人会买一个“杀人犯”做的东西。
家里的积蓄,不多了。
我和摇摇,只能靠着以前剩下的一点米面,勉强度日。
摇摇的状态,时好时坏。
有时候,她能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跟我说几句话。
“爸爸,我饿。”
“爸爸,天黑了。”
但更多的时候,她还是会陷入自己的世界里,不言不语,眼神空洞。
我知道,那天发生的一切,对她刚刚清醒的意识,是多么大的冲击。
我不敢逼她。
我只能默默地守着她,陪着她。
我把家里那口衣柜,用白布蒙了起来。
我不想让摇摇再看到它。
我怕她会再想起那个可怕的画面。
案情的调查,似乎陷入了僵局。
法医的鉴定结果出来了,林晚的死亡时间,无法精确确定,只能判断出,死亡时间很久,至少在十年以上。
死因,是窒息。
她的身上,没有明显的搏斗痕迹。
也就是说,她很可能是在熟睡中,或者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杀害的。
这让我的嫌疑,更大了。
能让她毫无防备的,除了最亲近的丈夫,还能有谁?
李队长又找我谈了几次话。
他不再像一开始那样,咄咄逼人。
他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复杂。
他说:“陈辉,我们查了你这十二年的所有记录。你的生活轨迹,简单得像一张白纸。每天就是出摊,收摊,回家,照顾女儿。你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也没有任何异常的社会关系。”
“一个杀了妻子,并且藏尸十二年的人,心理素质得有多强大,才能做到像你这样,平静无波?”
我苦笑。
“李队长,我说了,人不是我杀的。”
“我相信你。”
李队长的这句话,让我愣住了。
他看着我,很认真地说:“我个人,倾向于相信你。但是,我们办案,讲的是证据。现在所有的间接证据,都指向你。除非,我们能找到其他的嫌疑人,或者,能证明你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
十二年前的证据。
谈何容易。
那天晚上,我从警局回来,家里停电了。
我点了一根蜡烛。
摇曳的烛光,把我和摇摇的影子,投在墙上,拉得很长很长。
摇摇坐在小板凳上,手里拿着一个布娃娃,那是林晚亲手给她缝的。
她一边玩,一边嘴里念念有词。
我没有在意,以为她又在说胡话。
可就在我准备去给她弄点吃的的时候,我隐约听到,她念叨着一个词。
“烟……”
“……好大的烟……”
我的心,猛地一跳。
我蹲下来,看着她。
“摇摇,你说什么?什么烟?”
摇摇抬起头,看着我,那双时而清醒时而迷茫的眼睛里,第一次,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那天……妈妈睡着了……”
“坏叔叔来了……”
“他身上……有好大的烟味……”
“他用枕头……捂住妈妈的脸……”
“妈妈……不动了……”
轰!
我的脑子,像被雷劈中了一样。
坏叔叔?
烟味?
我家的亲戚里,只有一个人的烟瘾,大到人尽皆知。
那就是,林强!
我记得很清楚,林晚在世的时候,最讨厌林强在家里抽烟,每次他来,都要把他赶到阳台去。
难道……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我心里,疯狂地滋生。
我抓着摇摇的肩膀,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
“摇摇,你说的坏叔叔,是谁?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摇摇被我的样子吓到了。
她缩了缩脖子,摇着头,眼神又开始涣散。
“不记得……不记得了……”
“摇摇!你再想想!你再好好想想!”我几乎是在恳求她。
这是唯一的线索!
我不能放过!
可我越是着急,摇摇就越是害怕。
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把头埋进我的怀里,再也不肯说一个字。
我颓然地松开了手。
是我太心急了。
她才刚刚好一点,我怎么能这样逼她。
我抱着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就像十二年前,她还是个婴儿时那样。
“不哭,不哭,爸爸不问了,爸爸不问了……”
那一夜,我彻夜未眠。
摇摇的话,像魔咒一样,在我脑子里,反复回响。
“坏叔叔。”
“烟味。”
“枕头。”
如果摇摇说的是真的,那么,凶手,就不是我。
而是林强!
可是,他为什么要杀自己的亲姐姐?
为了钱?
我忽然想起,林晚失踪前的那段时间,林强确实因为赌博,欠了一大笔钱。
他找我们借钱,晚晚坚决不同意。
他们为此,还大吵了一架。
晚晚当时说:“这个家,有我一天,就不会再给你一分钱,让你拿去赌!”
难道,就是因为这句话,林强就动了杀心?
杀了姐姐,这个家,就剩下我一个老实好欺负的姐夫。
他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从我这里拿钱了?
这个推测,太过骇人听闻。
但也并非,没有可能。
可是,我没有证据。
摇摇的话,是一个精神状态不稳定的孩子的证词,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我该怎么办?
我怎样才能,证明我的清白?
怎样才能,让真正的凶手,伏法?
第二天,李队长又来了。
他带来了一个让我意想不到的消息。
“陈辉,我们在那个衣柜的夹层里,发现了一个东西。”
他拿出一个证物袋。
里面,是一本小小的,已经泛黄的日记本。
是林晚的。
我一眼就认出了她的字迹。
我的手,颤抖着,接过了那个证物袋。
李队长说:“我们看了里面的内容,大部分都是一些生活琐事。但是,最后一页,记录的东西,很关键。”
我翻开了日记本。
熟悉的字迹,扑面而来。
我仿佛能看到,灯下,晚晚伏案写字的温柔模样。
我一页一页地翻着。
翻到了,最后一页。
上面的日期,正是她失踪的那一天。
字迹,很潦草,很慌乱。
看得出,她当时的心情,非常激动。
上面写着:
“我真没想到,林强会变成这样。他为了赌债,竟然偷了家里的房产证,想要拿去抵押。被我发现了,他竟然……他竟然对我动手了。他掐着我的脖子,说如果我不给他钱,他就让我和陈辉,都。我好害怕。他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弟弟了,他是个魔鬼。陈辉,如果你看到这些话,一定要小心他。千万,千万要小心……”
日记,到这里,戛然而生。
我的眼泪,瞬间模糊了双眼。
原来,是这样。
原来,那天,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的晚晚,她受了多大的委屈和惊吓。
而我,却一无所知。
我这个丈夫,当得有多失败!
李队长拍了拍我的肩膀。
“这本日记,可以作为林强有作案动机的间接证据。但是,还不够。我们还需要,更直接的证据。”
我擦干眼泪,抬起头。
“李队长,我知道,还有一个地方,可能有证据。”
“哪里?”
“我们家的老房子。”
那套老房子,是林晚父母留下的,后来一直空着。
林强以前,经常带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去那里鬼混。
如果,他是在那里杀了晚晚,再把尸体运回我们家的呢?
有没有可能,在那里,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七)
李队长立刻带人,去了那栋老房子。
那是一栋快要拆迁的筒子楼,阴暗,潮湿,楼道里堆满了杂物。
门,是用一把大锁锁着的。
找来开锁师傅,打开了门。
一股浓重的霉味,扑面而来。
屋子里,积了厚厚的一层灰。
刑侦技术人员,穿着白大褂,戴着手套和鞋套,开始进行地毯式的勘查。
我在门外,焦急地等待着。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每一秒,对我来说,都是煎熬。
终于,一个技术人员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证物袋。
他对李队长说:“李队,在卧室的床底下,发现了这个。”
证物袋里,是一件深色的男士外套。
外套上,有一些已经干涸的、暗红色的斑点。
技术人员说:“我们初步检测,这些斑点,是血迹。而且,在衣服的口袋里,我们还发现了一样东西。”
他拿出了另一个更小的证物袋。
里面,是一把小小的,锈迹斑斑的铜钥匙。
我看到那把钥匙,瞳孔,骤然收缩。
那把钥匙的形状,我太熟悉了。
它和我脖子上戴了十二年的那把,一模一样!
是衣柜的备用钥匙!
当年买柜子的时候,一共配了两把。
一把我收着,另一把,晚晚说,放在她那里,以防万一。
她是什么时候,把这把钥匙,给了林强的?
还是说,是林强,自己偷的?
李队长看着我,眼神凝重。
“陈辉,如果这件衣服,是林强的。如果上面的血迹,是林晚的。那么,这个案子,就可以定了。”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接下来的,是漫长的等待。
DNA比对,需要时间。
我被送回了家。
林强,则被警方传唤,带走了。
我不知道,他在审讯室里,会说些什么。
我只知道,天,快亮了。
我和晚晚,蒙受了十二年的冤屈,终于,要看到一丝曙光了。
我在家里,坐立不安。
摇摇,大概是感受到了我的情绪。
她也睡不着,就靠在我身边,安安静静的。
忽然,她拉了拉我的衣角。
“爸爸。”
“嗯?”
“那个叔叔……他抽的烟,味道很奇怪。”
“奇怪?”我愣了一下,“怎么奇怪?”
“不是我们家门口,王爷爷抽的那种烟的味道。”
“那是什么味道?”
摇摇皱着小小的眉头,努力地回想着。
“是……甜的。”
“香香的,甜甜的。”
甜的?
烟味,怎么会是甜的?
我脑中,灵光一闪。
我想起来了。
很多年前,市面上流行过一种女士香烟。
那种烟,抽起来,就带着一股甜腻的香味。
晚晚很讨厌那个味道,她说闻着头晕。
而林强,有一段时间,就特别喜欢抽那种烟。
他说,那个烟,便宜,而且味道好闻。
这个细节,太重要了。
我立刻拿出手机,给李队长打了过去。
我把摇摇说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电话那头,李队长沉默了片刻。
然后,他说:“陈辉,谢谢你。这个线索,非常关键。”
挂了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看着窗外,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新的一天,要来了。
(尾声)
DNA比对结果出来了。
那件外套上的血迹,确认是林晚的。
而衣服的主人,经过指纹和残留皮屑的比对,也确认是林强。
在如山的铁证面前,林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他交代了所有。
十二年前的那天,他因为赌债,偷了房产证,被林晚发现。
两人发生争执,他失手,用枕头,捂死了自己的亲姐姐。
他害怕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恶毒的计划。
他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我们家的衣柜。
将林晚的尸体,用塑料布和胶带包裹好,藏在了最底层。
然后,他制造了林晚出门买菜,离奇失踪的假象。
他甚至,还假惺惺地,陪着我一起,找了几天。
他以为,这件事,会成为一桩悬案,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他以为,他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从我这个“可怜”的姐夫身上,榨取钱财。
他算好了一切。
却唯独没有算到,十二年后,那个被他吓傻了的小侄女,会突然清醒。
更没有算到,他当年随手扔在老房子床底下的作案工具,会成为指证他的,最关键的证据。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林强,被判了死刑。
宣判那天,我带着摇摇,去了法庭。
我只想让晚晚在天之灵,看到,恶人,终有恶报。
林母在法庭上,哭得晕了过去。
我看着她,心里,没有一丝怜悯。
是她的溺爱和纵容,才养出了林强这样一个毫无人性的恶魔。
她,也是凶手之一。
案子,了结了。
我的嫌疑,也彻底洗清了。
小区里的邻居,见到我,开始主动跟我打招呼,脸上带着愧疚的笑。
有人,还偷偷地在我家门口,放了水果和鸡蛋。
我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
人心,就是这样。
复杂,又现实。
我把凉皮摊,又重新支了起来。
生意,比以前更好了。
很多人,是特意来照顾我的。
他们说:“老陈,以前是我们不对,你别往心里去。”
我笑笑,说:“都过去了。”
是啊。
都过去了。
摇摇的病,在慢慢地好转。
她开始愿意跟人交流,虽然话还是不多。
她还重新,开始学习写字。
那天,我收摊回家,看到她在桌子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了三个字。
“妈妈,家。”
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她。
“对,摇摇,我们回家了。”
我卖掉了那套承载了太多痛苦回忆的房子。
带着摇摇,离开了那座小城。
我们去了一个靠海的城市。
租了一间能看到大海的房子。
我找了一份在餐厅后厨的工作,虽然累,但很安稳。
摇摇也上了特殊教育学校,有了自己的朋友。
每个周末,我都会带她去海边。
我们会坐在沙滩上,看日出,看日过。
海风,吹散了过去的阴霾。
阳光,温暖了我们父女俩的心。
我知道,失去晚晚的痛,会永远留在我心里。
那道伤疤,永远不会愈合。
但是,人,不能总活在过去。
我要带着对她的爱,和对摇摇的责任,好好地活下去。
有一天,摇摇忽然问我:“爸爸,妈妈去哪里了?”
我指着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告诉她:
“妈妈,变成星星了。”
“她在天上,看着我们呢。”
“她希望我们,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摇摇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她对着那颗星星,挥了挥手。
“妈妈,再见。”
我也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
晚晚,再见。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摇摇,照顾好我们这个,新的家。
来源:一遍真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