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山西侯马市第二中学校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被投拆在开标过程中以不同的评审标准区别对待投标供应商。9月17日,侯马市财政局发布公告,认定该投诉事项成立,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日前,山西侯马市第二中学校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被投拆在开标过程中以不同的评审标准区别对待投标供应商。9月17日,侯马市财政局发布公告,认定该投诉事项成立,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今年7月,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侯马市第二中学校委托组织侯马市第二中学校新校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IP网络广播、主席台灯光系统、扩音系统、精品录播教室设施设备、图书馆图书和设备、心理图书等)包一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并分别于2025年7月4日、7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包一中标供应商为山西凯恒汇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月30日,山西晨唯昊科技有限公司向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8月1日,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山西晨唯昊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向侯马市财政局提起投诉:1、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错误。2、在开标过程中,以不同的评审标准区别对待投标供应商。
侯马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西南商报源点新闻记者 王建武
来源:源点新闻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