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级及以上医院(部分病种需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为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办理享受“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哪些病种可以认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23种):
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III°、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30种):
克罗恩病、肌萎缩侧素硬化(渐冻症)、特发性肺纤维化(IPF)、多发性硬化、特发性炎性肌病[皮肌炎、抗合成酶综合征、儿童(幼年性)多肌炎/皮肌炎、免疫介导坏死性肌病、线粒体肌病、包含体肌炎、多发性肌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脊髓性肌萎缩症、普拉达一威利综合症、特纳综合症、儿童中枢性性早熟、肝豆状核变性、视神经脊髓炎、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多药肺结核、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级及以上医院(部分病种需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为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办理享受“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
三、在哪里办理
1.线下办理:
(1)嵩明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嵩明县人民医院,嵩明县中医医院慢特病办理窗口
(3)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可在就医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慢性病病种确认备案,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病病种确认备案。
2.线上办理:
(1)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
(2)“云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3)“—部手机办事通”手机 APP 、云南省政务—体化服务平台
四、需要什么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二级及以上医院(部分病种需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开具的临床诊断确诊为相关病种的诊断资料(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其中一种)。
五、如何办理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登记备案,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下载、打印《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申请情况告知书》。
2. 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审核并登记备案,打印《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申请情况告知书》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经办机构(人员)收到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来源:昆明嵩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