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陈垣在历史教学和研究中,对顾炎武《日知录》、赵翼《廿二史札记》和全祖望《鲒琦亭集》三部著作极为重视,从中汲取爱国主义精神和经世致用思想。陈垣对《廿二史札记》的研究,是从五个方面对清代乾嘉史家赵翼的这部考史之书做了新的批注、考证与评论,其成果主要集中在《廿二史札
中国近代新历史考证学派的史家陈垣,在清代乾嘉历史考证学派史家总结的循流溯源考史方法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高度加以概括,创立了史源学理论,为中国近现代史学确立历史主义地研究历史的科学方法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对乾嘉史家赵翼及其《廿二史札记》的研究,是创立史源学理论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其学术成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褐橥陈垣对《廿二史札记》的研究成果,不仅对于全面认识其史学成就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于梳理和考察中国传统史学向近现代史学转变的脉络也具有学术意义,很有必要予以探讨。
一
在考察陈垣研究《廿二史札记》的成就之前,有必要首先了解清代乾嘉史家赵翼的《廿二史札记》是一部什么性质的著作。只有明确认清该书的体例与性质之后,才能够更明确地看出陈垣研究《廿二史札记》的价值,对他的研究成果作出知人论世的评价。
赵翼的《廿二史札记》与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历来被视为乾嘉历史考证学的代表作。但是,如果仔细区别三者的异同,就会发现《廿二史考异》与《十七史商榷》属于单纯考史性质的著作,只是偶尔发表一些就事论事的史学批评和历史评论;而《廿二史札记》除考证历史之外,书中还包括大量的历史评论和史学批评内容。近30年来,有些学者发表文章,认为《廿二史札记》并非考史之作,而是一部论史之作。[1]这些新的学术见解,有助于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廿二史札记》一书的学术性质,给研究者重新认识此书提供了新的视角。
我认为,《廿二史札记》既是考史之作,同时又是论史之作。这样定性应该说是比较符合赵翼的撰述动机和本书特征的。赵翼为《廿二史札记》的撰述确定两个宗旨:一是“此编多就正史纪、传、表、志参互勘校,其有抵牾处,自见辄摘出”;二是“至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附著之”。[2]前者属于历史考证,后者属于历史评论。这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廿二史札记》的特色,决定着该书的面貌和性质。
赵翼考史最主要的特点是“参互勘校”。所谓“参互勘校”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利用每一部史书的纪、表、志、传各部分记载相互比勘,从而考辨异同,订正谬误。兹举两例:关于考订史书的事例,他考证李延寿《南史》删削沈约《宋书》说:“盖《宋书》本过繁冗,凡诏诰、符檄、章表,悉载全文,一字不遗,故不觉卷帙之多也。今就纪传所载,略摘于左。”[3]关于考订史事的事例,他考证北魏孝文帝才学富赡说:“古今帝王以才学著者,曹魏父子、萧梁父子为最,然皆生自中土,绩学少年。惟魏孝文帝生本北俗,五岁即登帝位,此岂有师儒之训,执经请业,如经生家所为!乃其聪睿夙成,有不可以常理论者。史称其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史传百家,无不赅涉;善谈庄、老,尤精释义;才藻富赡,好为文章,诗赋、铭颂,任性而作;有大文笔,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自太和十年以后诏册,皆帝文也。余文章尚百余篇。史论亦谓帝钦明稽古,焕乎其有文章,谥之以经天纬地,信不虚也。今就各列传所散见者,撮叙之。”[4]二是利用相关史书对比考订,考察纪事得失。如以唐初八史相比较:“即如《齐神武纪》,神武围王思政于玉璧,欲以致敌,西师不敢出,乃班师。而《周文纪》谓周文闻齐神武至玉璧,乃出军蒲坂,神武即退。是西师未尝不敢出也。芒山之战,《齐纪》谓神武大败周文,俘斩六万。会有军士奔西军,告以神武所在,西军尽锐来攻,神武几为贺拔胜所获,仅而免。是东军先胜而后败也。《周纪》则云,齐神武阵芒山,数日不进。周文率军夜登山,未明而击之,神武为贺拔胜所逐,仅免。而赵贵等五军居右,战不利。齐神武合军再战,周文又不利。是西魏军亦先胜后败。两《纪》相校,则《周纪》少叙先为东军所败一节,《齐纪》又少叙再战而败西军一节,致不相合。且齐神武奔脱后,合兵再战,周文不利之处,应叙于《齐纪》以夸胜,乃反叙于《周纪》,而《齐纪》不书。此战之后,《齐纪》谓神武遣刘丰徇地,至弘农而还。《周纪》谓齐神武自至陕,达奚武御之乃退。亦不相符。可见作史之难,两国交涉处,一经校对,辄多罅隙。”[5]通过比较诸史关于战争的记载,考证出各国都夸胜讳败,彼此记载相互矛盾,导致了历史真相的模糊。他还就两《唐书》加以比较考证,指出:“五代纷乱之时,唐之遗闻往事,既无人记述;残编故籍,亦无人收藏。虽悬诏购求,而所得无几,故《旧唐书》援据较少。至宋仁宗时,则太平已久,文事正兴,人间旧时记载,多出于世,故《新唐书》采取转多。……试取《旧书》各传相比较,《新书》之增于《旧书》者有两种:一则有关于当日之事势,古来之政要,及本人之贤否,所不可不载者;一则琐言碎事,但资博雅而已。”[6]他不仅看到了两《唐书》之间的异同,而且具体考证清楚了增删的历史事实。从上引事例可以看出,赵翼考史的侧重点不在校勘文字、删补衍脱、考证义例等方面,而是重在考证史书记载内容的异同及其得失,在考史中发挥自己的治史见解。
赵翼考史的另一个特点是考察历代“治乱兴衰之故”。清末学者李慈铭认为:“其书以议论为主,又专取各史本书,相为援证,不旁及他书,盖不以考核见长,与同时嘉定钱氏《廿二史考异》、王氏《十七史商榷》不同”[7],似乎颇有微词。赵冀考史“以议论为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归纳大量有关历代治乱兴衰的历史事实,发表历史评论。《廿二史札记》中的《汉初布衣将相之局》《两汉外戚之祸》《六朝清谈之习》《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唐节度使之祸》《宋冗官冗费》《万历中矿税之害》诸条,都是影响中国古代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赵翼通过搜集史料,归纳出大量历史事实,并对其人其事作出历史的或道德的评价,发人深省。二是归纳大量的史家编撰书法,发表史学批评。《廿二史札记》中的《史汉互有得失》《三国志书法》《宋齐书带叙法》《欧史书法谨严》《宋史各传回护处》《辽史立表最善》《明史立传多存大体》诸条,都深刻揭示出史书的优缺点,发表了深入肯綮的史学见解,都是极其重要的史学批评成就,给后人治史留下了宝贵财富。瞿林东高度评价赵翼“以议论为主”的考史成就,指出:“《廿二史札记》‘以议论为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评论史事,一是评论史学。……此书精华,即在于此。在这一点上,它很接近于《读通鉴论》,似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读廿二史论’或‘读正史论’。”[8]这样评价准确地把握住了《廿二史札记》历史考证“以议论为主”的风格,揭示出赵翼治史既有考证,又不脱离社会的理论特色和经世致用思想,因此得出了全新的结论。
陈垣正是因为看到“赵瓯北札记廿二史,每史先考史法,次论史事。其自序云:‘此编多就正史纪、传、表、志中参互勘校,其有抵牾处,自见辄摘出。’所谓史法也。又云:‘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附著之。’所谓史事也”[9]的特点,认为《廿二史札记》的撰述方法和主要特征在中国传统史书中独具特色,比较符合他所确定的历史考证类史籍的标准,因此把这部书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二
陈垣最推崇的是乾嘉历史考证学派的学者。概括而言,在史家素养上继承了钱大昕“实事求是”的治学精神,在史学功能上推崇顾炎武的“经世致用”思想,而在史学方法上则受到赵翼“先考史法,次论史事”的影响,融会各家精髓,不仅在学术上师承乾嘉考据学的优秀遗产,并且掌握近代史学实证科学方法,取得了比乾嘉学者更大的成就,被学术界誉为“民国以来史学开山大师”。[10]
陈垣早年治学“专重考证,服膺嘉定钱氏”,[11]遵循乾嘉学派“实事求是”的考据精神,专心致志于精密严谨的历史考证。他认为:“欲实事求是,非考证不可。”[12]他一生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从事历史考证,通过史学著作来体现求真与求实的特征。1945年1月,他在给陈乐素的信中谈到撰写《通鉴胡注表微》的情况说:“《胡注表微》至今始写定《本朝》及《出处》二篇。成书殊不易,材料虽找出一千一百余条,未必条条皆有按语。如果按语太少,又等于编辑史料而已,不能动众。如果每篇皆有十余廿余按语,则甚不易。说空话无意思,如果找事实,则必须与身之相近时事实,即宋末及元初事实,是为上等;南宋事实次之;北宋事实又次之;非宋时事实,则无意义矣。”[13]按文中“身之”为宋末元初史家胡三省的字,是《音注资治通鉴》的作者。陈垣为胡三省之注撰写表微阐幽的著作,强调不能根据空言立论,而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于历史资料的选择,必须以宋末元初和胡三省关系最密切的资料为主,充分体现了他撰写《通鉴胡注表微》的实事求是精神。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严峻的民族危机使陈垣的思想发生了深刻变化,开始摆脱单纯的历史考证,越来越强调史学经世致用的价值。他指出:“古人通经以致用,读史亦何莫非以致用?”[14]他的“经世致用”思想,直接继承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而来。1943年11月,陈垣致书方豪说:“事变后颇趋重实用,推尊昆山顾氏。近又进一步,颇提倡有意义之史学。故前两年讲《日知录》,今年讲《鲒埼亭集》,亦欲正人心,端士习,不徒为精密之考证而已。此盖时势为之,若药不瞑眩,厥疾弗瘳也。”[15]日寇侵华期间,陈垣生活在沦陷的北平,反复研读《日知录》《廿二史札记》和《鲒埼亭集》,深受其经世思想的熏陶和影响。顾炎武主张:“文之不可绝 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乱神之事,无稽之言,剿袭之说,谀佞之文,若此者,有损于己,无益于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损矣。”[16]他撰写《日知录》,关注历代有关治乱兴衰和国计民生问题,开清代史学经世致用先河。赵翼撰《廿二史札记》,自觉继承顾炎武的经世致用思想,治史注重历代社会“风会之递变”和“政事之屡更”,期于为世所用。他说:“或以比顾亭林《日知录》,谓身虽不仕,而其言有可用者,则吾岂敢!”[17]这表面看来是自谦之辞,实际上表明治史贯彻顾炎武的宗旨。全祖望的《鲒埼亭集》积极表彰和高度颂扬南宋和南明两代东南义士抗元与抗清斗争的精神,对于近代中国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具有鼓舞作用,能够唤起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意识和斗争精神。陈垣是用这几部史书作为抗日斗争的武器,从而发挥史学经世致用的价值。
《通鉴胡注表微》的撰写,把陈垣以史学经世致用的思想发展到顶峰,真正实现“古为今用”的目的。从写作过程到全书结构,再到确定名称,达到了以史经世思想的最高境界。关于该书的书名,是经过陈垣反复推敲,才最后确定。他最早拟称《通鉴胡注述义》,后来改为《通鉴胡注奥论》,继又改为《通鉴胡注探微》,最后才定名为《通鉴胡注表微》。[18]陈垣解释说:“因‘表微’云者,即身之有感于当时事实,援古证今也。”[19]这部著作中的史学经世致用思想和爱国主义精神,无疑是受到顾炎武、赵翼和全祖望史学思想的影响,并且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光大。在撰写体例方面,陈垣受赵翼《廿二史札记》的影响最大。1945年1月他给陈乐素写信说:“《表微》目录,为本朝、书法、校雠、解释、旧闻、避讳、考证、察 虚、纠谬、评论、感慨、劝戒,为前篇,论史法;君道、治术、相业、臣节、伦纪、出处、兵事、边情、民心、夷夏、生死、货利,为后篇,论史事。”[20]所谓前篇的“论史法”,就是总结读史与治史的方法;后篇的“论史事”,就是对历史事件、典章制度和历史人物的研究。全书的这种布局结构,既是作者对自己过去的史学认识所作的概括性叙述,同时也是吸取了《廿二史札记》“先考史法,次论史事”的优长,从而使得本书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达到了中国史学著作中的上乘精品。
陈垣既注重历史研究,又注重历史教学。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他强调大学的教师一定要搞研究,不能单成为教书匠。在大学中教学与研究的关系,一直是大学教师需要处理好的问题。或偏教学轻研究,或重研究轻教学。陈垣强调两者要并重。既要教好书,又要加强研究,出论文,出著作。”[21]为此,他在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开设“史源学实习”课程,目的是要提高文史学科学生阅读史书和写作论文的能力。选择历史名著作为教材,让学生将名著中的人名和典故考证清楚出处,晦者释之,误者正之,然后把考证结果写成文章。这门课的关键是选择教材,为此陈垣提出四条标准:“一、分量不大不小。二、时代不远不近。三、范围不广不狭。四、品格不精不粗。”根据这四条标准,他先后把《日知录》《廿二史札记》《鲒埼亭集》作为史源学实习课的教材。[22]1946年6月,陈垣写信把这门课程的目的、教材、教法、经验告诉陈乐素,并建议他也开同样的课程。信中说:“关于汝所担任功课,我想《鲒埼亭集》可以开,不管用什么名目,但以此书为底本,加以研诵及讲授,于教者学者均有裨益。我已试验两年,课名是《史源学实习》,即以此书为实习。……惟其文美及有精神,所以不沾沾于考证,惟其中时有舛误,所以能作“史源学实习”课程,学者时可正其谬误,则将来自己作文精细也。……未讲此书前,余曾讲《日知录》两年。又前,曾讲《廿二史札记》好些年,皆隔年一次。错误以《札记》为最多,《鲒埼》次之,《日知》较少。学者以找得其错处为有意思。然于找错处之外能得其精神,则莫若《鲒埼》也,故甚欲介绍于汝。”[23]陈垣还有一个更大的计划,就是根据这三种教材的特点写三部书,即《日知录校注》《廿二史札记考正》《鲒埼亭集考释》。后来因为形势发展变化,《鲒埼亭集考释》只作了一些散篇文章,《廿二史札记考正》只完成一小部分,只有《日知录校注》工作一直坚持下来并基本上完成。
三
赵翼的《廿二史札记》是陈垣反复阅读的书籍,他对《廿二史札记》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廿二史札记批注》与《廿二史札记考正》两部分内容之中。下面就依据这两种材料,分析陈垣对赵翼之书批注与考证的方法与内容,进而考察其研究成果的史学价值。
陈垣在批注《廿二史札记》的“题记”里说:“今将原本史法之属隶于前,史事之属隶于后,各自分卷,以便检阅焉。癸卯六月十一日记。”按癸卯为光绪二十九年,即公元1903年,当时陈垣24岁。他把读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考证出来,在书上作出批注。其中批注最多的一本书是嘉庆初年以湛赔堂名义印行的原刻本,此本校刻欠精,陈垣发现的问题较多。这些重要的批注,已经由陈智超整理成《廿二史札记批注》,收人《陈垣全集》。据陈智超整理批注的后记说:“批注所用《廿二史札记》底本,扉页署‘湛贻堂藏版’。援庵先生一九〇三年(光绪二十九年)得此书后,将全书分为‘史法’与‘史事’两类,拆开重订,并重点阅读了后汉及辽金元部分,有圈点,只有个别批语。三十年代中期,他以此书作为‘史源 学实习’课的教材之一,作了大量批注。此次即将全部批注过录,置于每段之后。”[24]本书内容分为“史法之属”和“史事之属”两大部分,两部分内容分别按赵翼《廿二史札记》原书卷数与条目的次序,把有批注的各卷名称与诸条文字辑录成秩,没有批注的卷数与条目则不收录。另外,在国家图书馆收藏的陈垣捐赠另外一部《廿二史札记》上面,也有不少他批注的内容。[25]两相比较,可以发现诸多异同。《廿二史札记》卷一《司马迁作史年岁》条“安受其节而不发兵”处,国图本批注:“因其受太子节而弃市,非因其不发兵而弃市,故‘不发兵句’可删,见《汉书》六六《刘屈氂传》。”而湛贻堂本批注:“因其受太子节而弃市,非因其不发兵而 弃市,故不发兵句应删,见《汉书》六六《刘屈氂传》。又见《史记》一〇四褚补《任安传》。”[26]多一史料出处。《廿二史札记》卷六《三国志多回护》条“街亭之败亦不书”处,国图本批注:“为魏讳,为蜀讳,盖各据本史。”而湛贻堂本此处没有批注。同卷《裴松之三国志注》条“所引书凡五十余种”处,国图本批注:“钱大昭《三国志辨疑自序》亦列举裴注书目,见《湖海文传》廿五。”而湛贻堂本批注:“下列所引书凡百五十一种,‘百’字岂能漏。”[27]两者文字完全不同。同条“袁暐《献帝春秋》,孙思光《献帝春秋》”处,国图本批注:“《吴志》十二《陆瑁传》注云,袁迪孙晔,字思光,作《献帝春秋》。此云袁暐,又重出孙思光,误。”而湛贻堂本批注:“即上书,重出。袁暐《献帝春秋》见《魏志》一《武纪》兴平元年注。暐,袁迪之孙,字思光。《吴志》十二《陆瑁传》‘广陵孙迪’注:迪孙晔,字思光,作《献帝春秋》。晔即暐。”[28]文字互为详略。《廿二史札记》卷八《晋书所记怪异》条“因此作《搜神记》”处,国图本批注:“《搜神记》无此事。”而湛贻堂本此条没有批注。《廿二史札记》卷一三《魏书多曲笔》条“亦似略无忌讳”处,国图本批注:“非无忌讳,乃不以再嫁为嫌也。”而湛贻堂本批注:“讳改嫁是宋以后风俗。”[29]一事文字表述不同。《廿二史札记》卷二七《辽史二》条“《宋史·宋琪传》,琪本幽蓟人……自在太子德光南侵”处,国图本批注:“原文‘太子’二字属下,指东丹也,今指德光,误,若属上自在亦误。”而湛贻堂本批注:“《宋史》二六四原文,‘太子’二字属下,指东丹也。今属自在及德光,均误。”[30]内容相同,文字则略有出人。当然也有一些条目,两本批注文字完全相同。《廿二史札记》卷六《三国志多回护》条“本纪如此,又无列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矣”处,国图本和湛贻堂本批注均为:“苟列传有其事,则又以为矛盾矣。”[31]可见陈垣阅读和批注的《廿二史札记》不是同一本书,而且写于不同时期,所以批注的文字多有出人。这对于认识陈垣批注《廿二史札记》的全貌,很有意义。
陈垣作《廿二史札记考正》,仍然是考证史法在前,考证史事居后,其内容只有《三国志注引书目》《史法之属:南北朝》《史事之属:魏晋南北朝》《史事之属:唐》四篇。据陈智超整理后记说:“上世纪三十年代后期至四十年代,援庵先生在北京大学、北平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开设‘史源学实习课’,《廿二史札记》一书是本课教材之一。与此相配合,他计划撰写一部《廿二史札记考正》。这是已完成的四篇,作者生前未曾发表。”[32]本书各篇内容收录赵翼书中需要考证的条目,而把《廿二史札记》的卷数附在各条目名称之下,然后详细列出各条之中记载的人物、事件出现的时间,及其在正史中的卷数、页码与行数。凡赵翼引证文献错误之处,皆据原书一一考证出来,眉目清晰,一目了然,非常便于读者索检。
陈垣对《廿二史札记》的批注与考证,从总体上来看,大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注明赵翼之书各条目中涉及的人物、典故、事件的来源和出处。《廿二史札记》卷一《司马迁作史年岁》条“明初修《元史》,两次设局,不过一年”处批注:“见《宋学士文集》一,《进元史表》及《元史目录后记》。”[33]《廿二史札记》卷一〇《南史增梁书有关系处》条“元帝纪”处批注:“《梁书》五,《南史》八。”[34]《廿二史札记》卷一二《齐制典签之权太重》条“《梁书》江革为庐陵王长史……不与签帅同坐”处批注:“《梁书》三六。”[35]《廿二史札记》卷一九《天子不观起居注》条“《张次宗传》”处批注:“见《旧》一二九《张次宗传》。”[36]《廿二史札记》卷六《裴松之三国志注》条“谢承《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九州春秋》”处考证:“《魏志》一《武纪》。”[37]《廿二史札记》卷二〇《中官出使及监军之弊》条“高力士”处考证:“《旧》一八四·五、《新》二〇八。”[38]上述形式的批注和考证,尽管每条文字不多,但数量巨大,其目的在于标示材料的出处,提供详细考察的线索,以便深入研究。
第二,对赵翼文中不容易理解的语词疏通解释,使内容更加清晰易懂。《廿二史札记》卷一《汉王父母妻子》条“定三秦”处批注:“三秦,指羽所封秦三将雍、塞、翟三王也。”[39]《廿二史札记》卷一《史汉不同处》条“有告变者曰类讦反”处批注:“类犴反,人姓名。”[40]《廿二史札记》卷九《宋书书宋齐革易之际》条“其后齐郁林无道”处批注:“郁林系明帝侄孙。”[41]《廿二史札记》卷一二《江左氏族无功臣》条“虽朝市革易,而我之门第如故”处批注:“亡朝代不亡国,以国之非其国也。”[42]《廿二史札记》卷二二《张全义冯道》条“士无贤不肖皆颂之”处批注:“是盖以民为单位,不以君为单位者乎!”[43]《廿二史札记》卷一三《尔朱荣传》“加以柱国”处考证:“加柱国将军一诏共九三字。”[44]《廿二史札记》卷二〇《豪宴》条“软脚”处考证:“《旧》一〇六《杨国忠传》·一四‘出有饯路,还省软脚’。《新》二〇六。”[45]这种形式的批注和考证,对于训诂名物、疏通典制、解释史实,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把赵翼书中的引文与所引原书正文相互核实,标明两者的异同。《廿二史札记》卷二《汉书多载有用之文》条“惟五十余万言”处批注:“此‘余’字及下文‘余’字,《晋书》原文无。”[46]《廿二史札记》卷九《齐书旧本》条“《百官》依范晔”处批注:“原文有‘合州郡’,不能省。”[47]《廿二史札记》卷一五《诵经获报》条“三日后左目果明”处批注:“‘左’字衍。”[48]《廿二史札记》卷二二《五代藩帅劫财之习》条“欧《史》谓琼杀温其取其赀,延光杀琼而取之,延光又以赀为光远所杀,而光远亦不能有也”处批注:“《新五代史》五一《杨延光传》。原文为:‘秘琼杀董温其取其赀,延光又杀琼而取之,而终以赀为光远所杀,而光远亦不能免也。’”[49]《廿二史札记》卷一〇《南史增齐书处》条“母乐”处考证:“《南》一七·八‘乐容华’,《札记》漏‘华’字。”[50]《廿二史札记》卷一五《北朝经学》条“冯敬德”处考证:“《北齐》四四·一〇、《北史》八一·二七、《北齐》、《北史》皆作‘马敬德’。”[51]上述形式的批注和考证,具有校勘价值,能够给读者提供原始的历史信息,避免以讹传讹的现象发生,从而得到全面可信的历史知识。
第四,指出赵翼书中存在的各种错误,勘误纠谬。《廿二史札记》卷四《后汉书间有疏漏处》条“文帝,年八岁……十七年人为帝,则应是二十五岁”处批注:“七加十七,应为廿四,但实得廿三,其中有一年两用也。赵作八加十七,故云廿五。”[52]《廿二史札记》卷一六《旧唐书源委》条“天福中张昭远重修唐史,始有《昭宗本纪》。(《五代史补》)”处批注:“应作‘《五代史缺文》’。《五代史补》与《缺文》,汲古阁合刻。然《缺文》王禹偁撰,《史补》陶岳撰。《史补》,《豫章丛书》有刻本。昭远人宋,《宋史》三六三有传,单名昭。”[53]《廿二史札记》卷一九《褒贬前代忠奸》条“贞观元年……削爵流欢州”处批注:“《旧》二《太宗纪》上,贞观二年六月。‘元年’误。”[54]《廿二史札记》卷二九《元代叛王》条“直至元贞九年”处批注:“‘元贞’为‘大德’之误。元贞只有二年。”[55]《廿二史札记》卷六《裴松之三国志注》条“孙思光《献帝春秋》”处考证:“《吴志》十二《陆瑁传》‘广陵袁迪’注:‘迪孙晔,字思光,作《献帝春秋》。’赵误以‘孙’为姓,又避清讳‘晔’,称其字,故曰‘孙思光’。其实袁晔即袁暐,因下文注有‘瑁孙晔,字士光’语,后人传写遂误‘暐’为‘晔’欤?然《隋志》亦作‘晔’也。”[56]《廿二史札记》卷一三《北史改编各传》条“郎方贵”处考证:“《隋》七二·八·五、《北》八五·二〇·七、《北史》在《节义传》,《札记》误作‘在《孝行传》’。”[57]上述批注与考证,指出赵翼作《廿二史札记》引证各种原始材料时,因不审而造成的各种失误,体现出陈垣实事求是对待历史的态度。
第五,陈垣对赵翼书中的一些史法与史事发表评论,提出自己的见解。《廿二史札记》卷一《汉书移置史记文》条“《汉书》则项羽改作列传,次于帝纪世家之后”处批注:“《汉书》岂有世家?假令赵生吾数百年前,不几疑赵所见《汉书》有世家耶?”[58]《廿二史札记》卷四《后汉书间有疏漏处》条“范书略不见起灭之由”处批注:“凡在本书能寻出证据者,皆不能谓之疏漏。”[59]《廿二史札记》卷九《宋书本纪书法》条“建安元年方叙天子封太祖为武平侯,下忽改称公”处批注:“赵先生读书眼光锐利。此‘公’字可以不作公爵,乃普通之称呼。”[60]《廿二史札记》卷二八《宋金齐交割地界守土官随地为属》条“守土官亦随地为所仕之朝”处批注:“尽力为民,不尽忠于一姓一家,深得保境安民之旨者耶。”[61]《廿二史札记》卷六《裴松之三国志注》条“夏侯湛《巍书》”处考证:“《晋书》八二《陈寿传》:‘夏侯湛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书而罢。’是湛书未成。赵见《国志》卷首附《晋书》陈寿本传,因误为裴注引书耶?”[62]《廿二史札记》卷八《九品中正》条“魏文帝……陈庆之……刘毅”处考证:“只陈庆之一条系陈后主时事,余皆晋故事,无宋、齐、梁。”[63]以上事例属于单纯评论,下面的事例则是先考证后评论或先评论后考证的史论结合形式。《廿二史札记》卷一《汉王父母妻子》条“《史记》所谓父、母、妻、子,乃无一字虚设,而《汉书》改云太公、吕后,转疏漏矣”处批注“《汉书》系采《月表》语,与《雍齿奔魏》条同。《史记》七《项纪》二年言太公、吕后遇楚军,四年言归汉王父母妻子,《史记》八《高纪》元年末言迎太公、吕后于沛,二年言取汉王父母妻子于沛,四年言归汉王父母妻子,《史记》十六《月表》亦言太公、吕后归自楚,《史记》五十六《审食其传》亦言西楚取太上皇、吕后为质。《汉书》四十《审食其传》同。《汉书》一《高纪》上二年言太公、吕后遇楚军,四年言归太公、吕后,《汉书》卅一《项羽传》二年言太公、吕后遇楚军,四年言归汉王父母妻子。《史记》言七次,三次言父母妻子;《汉书》言五次,一次言父母妻子。赵仅以两书《高纪》二年、四年之语相比较,而未将全书比较,不得谓之通。”[64]《廿二史札记》卷一九《德宗好为诗》条“此皆见于本纪者也”处批注:“皆见于《旧书》十三《德宗纪》下。有时是记载与不记载之关系,非事之有无关系。贞元‘二年’为‘四年’之误。十年‘曲江九日赐宴’,应作‘九月九日赐宴’。十二年下为十四年二月事,九日赐宴曲江为十三年九月事,十三、十四年互倒。”[65]上述批注与考证,表现出鲜明的历史观念和史学思想,超越了单纯的历史考证,上升到理论认识的层面,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
当然也应当看到,无论任何史家的历史考证和历史评论都会存在局限性,陈垣偶尔也有失实之处。《廿二史札记》卷二八《金元俱有汉人南人之名》条“此以南宋人为南人也”处批注:“其实汉人、南人一也。在今粤人则以山东、河南人为北人矣。金元在中国之东极北,故凡中国人,无论直隶、山陕等,皆谓为南。”实际上,金元时期的“汉人”和“南人”并非完全属于地理概念,而是涉及身份地位的政治意义上的分野。另外把“中原”与“中国”等同,也存在概念的混乱。对于这则批注,陈智超加按语说:“此条批语皆早年所作。”[66]可见导致这类问题是受到特定时代观念的影响,可以作出历史的说明与评价,不必苛求前贤。
按,作者罗炳良,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原文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 》2011年卷。
来源: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