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弘扬生态文明理念,《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工作座谈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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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人,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妇联、重报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相

9月22日,《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座谈会在市生态环境局举行。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人,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妇联、重报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以及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专家参与了本次座谈会。

亟需制定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

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座谈会上,市人大环资委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关于《条例》的有关情况。重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加强,先后开展“美丽重庆,我是行动者”“渝你共美”主题志愿服务等宣传活动,高质量承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和首届中国生态文化论坛,每年开展大中型生态文明社会宣传活动约30场、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约20场次,每年在中央和市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000余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达到94%左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相关制度建设需求愈发迫切,亟需制定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总结固化我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中的经验做法,解决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

202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环资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工作,组建立法专家团队,收集整理参阅资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细致推进法规文本的起草与论证,对《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

经多方努力,该《条例》已于2025年7月31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例》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思路和务实管用的原则,共5章34条,总结固化近年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中的经验做法,聚焦弥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中的薄弱环节,每一条力求管用好用、有重庆辨识度,以“小切口”立法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的“大文章”。既注重激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做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又突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

《条例》还要求构建起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责任体系。明确家庭、学校、社区、行业协会等主体的教育角色,构建多元协同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鼓励网络平台优先推送生态文明内容,鼓励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栏、广告牌、显示屏等载体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明确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期间,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同时,加强生态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生态文明题材的文学、影视、戏剧、美术、音乐、动漫等作品的创作、转化、运用和数字化推广,推动生态文明宣传。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鼓励、引导、支持科技馆、文化馆、自然保护地等13类单位或者场所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功能,保障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资源信息共享,明确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便利。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督察,明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明确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教授徐以祥认为,《条例》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这部地方专项立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推动重庆生态文明全民行动体系构建,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

依法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让绿色发展成为重庆高质量发展底色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座谈交流。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对外开放,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在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主题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中小学教学、青少年假期公益托管中,将绿色生活、环境保护等纳入家庭教育,打造美好父母学堂。将生态文明教育与垃圾分类、市容环境整治、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相结合。同时,把生态文明研究和实践活动纳入高校科研活动中,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芹表示,要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摆在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动员政府部门和园区、企业、社区、学校、家庭和个人积极行动起来,引导全社会自主、自觉、全程、全面地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要主动适应传播格局新趋势,协同做好生态文明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把生态文明作为宣传和新闻舆论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宣传方式,创新新闻发布,用好政务新媒体,适时发布公益广告,主动引导各大网络平台用户制作、推送生态文明内容,用好各类平台阵地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活动。

要强化凝心铸魂,推动生态文明教育提质增效。教育部门要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健全完善生态文明教育制度体系,积极支持、指导学校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建设和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企业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职责,并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社会工作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并健全完善有关激励引导机制。

要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巴山渝水生态文化。要把生态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形成一批标志性生态文化理论研究成果,打造一批多样化生态文化阵地,产出一批高质量生态文艺作品,推出一批生态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支撑保障,健全《条例》实施基础条件。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接下来,将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切实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对本单位、本系统以及相关企业、社会人群等进行专题培训,准确把握《条例》相关精神、要求和内容,正确执行《条例》各项规定。通过媒体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为《条例》的正式施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将结合各自资源,充分发挥规划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以及自然保护地等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作用,切实补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短板。

来源:七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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