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周,我和一位开了十多年公司的朋友老王吃饭。他最近生意不错,正兴致勃勃地跟我聊,准备把现在的房子卖了,换一套市中心的大平层,让老婆孩子住得舒服点。
上周,我和一位开了十多年公司的朋友老王吃饭。他最近生意不错,正兴致勃勃地跟我聊,准备把现在的房子卖了,换一套市中心的大平层,让老婆孩子住得舒服点。
聊到兴头上,我顺口问了一句:“对了,最近新《公司法》不是出来了吗?对你公司没啥影响吧?”
他大手一挥,满不在乎地说:“嗨,那都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大事,跟我们这种小公司关系不大。我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实缴了10万,不也安安稳稳地运转了十年嘛。”
听到“注册资本100万,实缴10万”这句话,我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打断了他看房子的兴致。我意识到,我这个朋友,正毫无察觉地,把他全家的身家财富,都置于一个巨大的风险之下。
我从包里,拿出了一本我的法律顾问前几天硬塞给我、让我必须看的书——《新公司法实务问题精释》。我直接翻到关于“股东出资”那一章,递到他面前,给他分享了书里一个足以颠覆所有老老板认知的、最核心的“知识点”:
“老王,你看这里。书里说,新《公司法》最要命的一个改变,就是把你之前‘认缴’但没交的钱,从一个‘长期的承诺’,变成了一个‘5年内必须还清的硬性债务’。”
我指着书里的案例解读,继续解释这个技巧(或者说“陷阱”):“这意味,你那90万没实缴的资本,在法律上,已经不是公司的事了,而是你‘个人’欠公司的钱。万一,我是说万一,未来公司经营不善,对外欠了50万。债主去法院告你,法院不仅能执行公司账上那10万,更有权直接‘穿透’公司,来执行你个人的财产,让你立刻补齐那90万的窟窿,去还公司的债。你准备买房子的钱、你现在住的房子,都可能被拿去抵债。”
老王脸上的笑容,在我解释的过程中,一点点地凝固了。等我全部说完,他呆坐了足足一分钟,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他喃喃自语:“我一直以为,我只用承担10万的有限责任,怎么会变成无限责任了……”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再聊房子的事。
第二天一早,王总就给我发了条信息,只有两个字:“谢谢”。后面附了一张他自己下单购买这本书的截图。上周再见到他,他告诉我,他已经暂停了购房计划,并聘请了律师,正按照书里提供的“公司减资”的实务方案,去工商局办理章程变更。
看着他如释重负的样子,我才深刻地体会到,对于一个老板来说,在这个时代,最危险的,从来不是市场上的敌人,而是自己脑子里,那些已经过时了的“经验”。#图文带货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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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凡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