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88176 公司简称:亚虹医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的研发及商业化,在销售收入尚不能覆盖成本及费用的情形下,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短期内继续扩大,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公司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进展和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药研发过程漫长、成本高昂,临床试验进展受到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且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公司临床试验在招募患者和确定临床试验机构时,可能因入组患者的人数、界定资格标准、竞争对手同期开展类似临床试验等因素而遇到困难,且公司在临床试验进展过程中可能遇到多种不可预见事件从而推迟临床进度并妨碍在研产品获得监管批准,上述因素均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实践表明,即使某些候选药物在临床前研究及初期临床试验阶段取得进展,但由于多种原因可能导致其在临床试验阶段后期无法显示出理想的安全性及疗效,甚至直接导致项目失败。公司无法保证任何临床前研究以及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能够预测候选药物的临床结果。若公司的在研产品未能获取良好的临床数据,不得不放弃后续研发工作,将使得公司对该产品的前期研发投入无法收回,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也将受到影响。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406.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895.4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42,861.52万元。
公司2024年度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是一家全球化创新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新药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需要在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产品生产与控制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公司持续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的研发及商业化,在销售收入尚不能覆盖成本及费用的情形下,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短期内继续扩大,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的研发,各项新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优秀人才不断加入,现金流情况良好,核心团队稳定。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的全球化专科创新药公司。秉承“改善人类健康,让生命更有尊严”的企业使命,公司立志成为在专注治疗领域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际领先制药企业,为中国和全球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以创新技术和产品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内部完善的研发体系、全球药物开发经验专长,深入探索药物作用机理,高效率筛选评价候选药物,致力于在专注治疗领域推出全球首创(First-in-Class)、全球最佳(Best-in-Class)药物及存在巨大未被满足治疗需求的创新药物。
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战略合作,围绕泌尿生殖系统疾病进行产品管线的深度布局。公司高度关注专注领域的技术前沿和治疗发展趋势,洞察并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前瞻性地进行产品规划和生命周期管理,围绕专注领域打造从疾病诊断到治疗的优势产品组合,从而造福更多的中国和全球患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产品管线拥有12个产品、16个在研项目,所处研发阶段如下图所示:
■
注:红色线条为女性健康适应症,蓝色线条为泌尿系统肿瘤适应症,橙色线条为乳腺癌及妇科肿瘤适应症,灰色线条为其它疾病适应症。APL-2401原编号为AT-014,化合物名称为ASN-7350;APL-2501原编号为AT-020,化合物名称为BLB-101。
2、主要产品
(1)APL-1702
APL-1702是一种集药物和器械为一体的光动力治疗产品,作为一种局部非手术治疗方法,用于治疗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igh grade squamous intraepithelial lesion, HSIL)。该产品由APL-1702软膏和器械组成。APL-1702是全球首个在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中获得阳性结果的HSIL治疗产品,结果证实其具有显著的疗效和良好安全性,并在高危HPV16和/或HPV18的清除率上获得显著的疗效数据。
APL-1702用于治疗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igh-Grade Squamous Intraepithelial Lesion, HSIL)的前瞻、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主要研究终点为首次治疗后6个月时应答的受试者比例,其中应答的定义为:宫颈上皮组织病理学结果转为正常,或组织病理学转为宫颈低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Low-Grade Squamous Intraepithelial Lesion, LSIL)的同时HPV清除。
在主要疗效终点方面,APL-1702治疗组的应答率较安慰剂对照组的应答率提高了89.4%(41.1% vs. 21.7%,p = 0.0001),表现出显著的疗效。本研究还发现APL-1702在HPV清除方面也展现了积极的疗效。APL-1702在改良意向性治疗(mITT)人群中的HPV清除率较对照组提高了41.4%(28.0% vs 19.8%),且在符合方案(PP)人群中的疗效达到统计学显著意义(29.4% vs. 18.9%,p = 0.0431)。对于高危HPV16和/或HPV18,APL-1702组的清除率较对照组提高了103.9%(31.4% vs. 15.4%)。对于长期疗效方面,在6个月时转为LSIL但HPV仍阳性的无应答受试者,有40%的受试者在12个月时转为应答者,提示APL-1702对HPV感染的清除和HSIL患者的组织学降期均可在一定程度上发挥长期疗效。APL-1702治疗组和对照组TEAE(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相当,大多数为轻度且无需人为干预可自愈。两组TRAE(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和SAE(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均较低。
■
同时,APL-1702还具有操作简便的特点,放置之后,患者无需等待即可离开医院。
■
A、APL-1702的市场空间可观
根据《2020全球癌症统计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女性宫颈癌新发病例数为604,127例,死亡病例数为341,831例,位居女性恶性肿瘤的第四位。宫颈癌发病率在我国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二位。根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2024年全国癌症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宫颈癌新发患者达到15.07万人,5.57万人死于宫颈癌。
宫颈癌的主要诱因是HPV(人乳头瘤病毒)持续感染导致的宫颈癌前病变,其中约25%的HSIL人群可能在10年内进展为浸润性宫颈癌(Lixin Tao,et al. Prevalence and risk factors for cervical neoplasia: a cervical cancer screening program in Beijing. BMC Public Health. 2014; 14: 1185.)。目前我国18岁以上HSIL患者人群约为210万,预计在未来10年仍将持续增长(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国子宫颈癌筛查及异常管理相关问题专家共识》)。据初步市场调研发现,2023年在全国经组织病理学(阴道镜活检)确诊的HSIL患者人数已经超过了70万,而确诊的LSIL患者人数约是HSIL患者人数的三倍(IQVIA Database),其中约有10%的患者需要积极管理(中华预防医学会妇女保健分会. 子宫颈癌综合防控指南.第二版.2023)。目前9-14岁女性的HPV疫苗的接种率仍然为个位数(中国宫颈癌防控进展.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23,24(12):1366.),虽然预计在政府积极推动下,9-14岁女性HPV疫苗接种率在未来几年迅速提高,但对HSIL发病率的影响也在10年之后;加之26岁以上女性接种HPV疫苗的保护率有限(20%-40%)(Arbyn M, Xu L, Simoens C, Martin-Hirsch PPL. Prophylactic vaccination against human papillomaviruses to prevent cervical cancer and its precursors. 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 2018, Issue 5.),在未来10年HPV疫苗对HSIL的患者数影响仍然有限。根据第三方机构IQVIA调研及预测,随着宫颈癌筛查的力度进一步扩大,预计到2030年,确诊的HSIL患者人数将达到100万,确诊的LSIL患者人数也将超过300万。
B、无创治疗宫颈癌前病变有巨大未被满足的需求
目前宫颈高级别病变的治疗仍以有创性宫颈切除术为主。《中国子宫颈癌筛查及异常管理相关问题专家共识》指出,非妊娠期宫颈HSIL患者优先选择手术治疗,最常见的治疗方式为宫颈切除术(宫颈环形电切术[LEEP]和冷刀锥形切除术[CKC]等)。然而,患有宫颈癌前病变的女性对非手术疗法有巨大的潜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首先,宫颈癌前病变其实是一个可逆转的双向过程,有进展的概率,也存在逆转的空间。如果患者直接选择宫颈切除术,也就放弃了在保留完整宫颈的同时逆转疾病进程的可能性,但在没有更好的无创治疗方案之前,患者如果选择等待逆转,就要承担疾病进展的风险。
其次,虽然手术的治疗方式能够切除病变组织,但也带来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包括出血、感染、宫颈器质性损伤等,宫颈器质性损伤可能引起早产、流产等生育功能方面的不良结局。近40%的患者术后可能会出现宫颈狭窄的情况,而宫颈狭窄可能导致不孕。因此患有宫颈癌前病变的女性,尤其是育龄女性对能够保留宫颈功能的非手术疗法有巨大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此外,手术治疗并不是一劳永逸且没有风险。即便经过手术治疗,仍有病变持续存在甚至复发的风险,HSIL治疗后5年复发风险达8%-16%,后续发生宫颈癌的风险仍高于普通女性(10年内发生浸润癌风险是普通女性的2 ~ 5倍)(子宫颈高级别上皮内病变管理的中国专家共识.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2022年3月 第23卷 第2期)。因此,宫颈癌前病变需要长期的监测管理,手术治疗后仍要持续随访10至25年。但是,宫颈切除手术可能导致后续阴道镜检查不充分,增加了长期监测漏诊的风险,为长期管理增加难度。而且如果宫颈切除术后再次复发,再次手术难度及风险增大,最终可能面临子宫全切的状况。
C、APL-1702满足了临床需求的同时也有望推动癌前病变治疗领域的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保留完整宫颈、避免或延缓宫颈切除及其带来的风险的无创治疗方案,对于宫颈癌前病变患者的长期管理有重大意义。APL-1702有望填补从观察等待到切除宫颈之间的治疗空白地带,给HSIL患者提供了一个保留完整宫颈的同时逆转疾病进程的机会,能够避免或延缓非亟需的宫颈切除手术,既避免了手术并发症,又不透支未来的治疗机会,保护患者生育能力的同时更好地应对未来复发。APL-1702的出现,有望重新定义宫颈癌前病变的治疗目标,从此前的关注切除手术的一次性治疗效果,转变到聚焦疾病的长期管理,并且尤其注意在治疗风险和治疗收益之间取得最大的平衡。APL-1702是一个平衡了风险和收益的治疗方案,让HSIL患者的长期疾病管理可持续。
消除宫颈癌最优方法就是“早诊早治”,HSIL实则就是宫颈癌防治的最佳窗口。APL-1702对于育龄女性来说提供了一个保护生育力的早期干预手段,兼具助力消除宫颈癌的早期干预价值和生育友好的社会价值。
(2)海克威?
海克威?是目前全球唯一获批的辅助膀胱癌诊断或手术的显影剂类药物,已经在全球30多个国家获批上市,其英文商品名为Hexvix?。海克威?通过与蓝光膀胱镜的联合使用可以有效提高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的检出率(尤其是原位癌的检出率),使切除手术更完全,从而降低肿瘤复发率。
海克威?的活性成分是氨基酮戊酸己酯(HAL)。使用时,医生将海克威?溶解成缓冲液灌注到患者的膀胱,显影剂在被肿瘤组织高度选择性吸收后,在特定的蓝光照射下,肿瘤病灶会清晰地显示出与正常组织显著不同的红色荧光,从而协助膀胱镜下的诊断和手术切除。
■
海克威?用于膀胱癌诊断的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及真实世界研究结果如下:
■
另外研究证实,通过海克威?联合蓝光内窥镜能在85%的CIS患者中发现额外的CIS病灶,这些病灶被白光漏诊。60%的CIS患者仅仅只能通过蓝光被诊断出,而白光膀胱镜未发现CIS病灶。是否合并CIS,对膀胱癌患者的后续治疗策略有决定性作用,海克威?使得这部分患者得到更加精准的治疗。
海克威?在多年的临床应用中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欧洲泌尿外科协会(EAU)、美国泌尿外科协会(AUA)、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院(NICE)、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CUA)、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国家卫健委等推荐的膀胱癌指南中均将氨基酮戊酸己酯(HAL)作为荧光膀胱镜的推荐用药,并指出荧光膀胱镜可以帮助膀胱癌患者微小病灶的检出,尤其是CIS病灶。中国目前还没有获批的此类药物上市,海克威?的获批上市将填补此空白,解决现阶段有指南推荐却没有药物可用的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在经尿道膀胱肿瘤切除术中,不能完全切除原发肿瘤,这可导致70%的膀胱癌患者在12个月内复发。另一个因素是普通白光膀胱镜不能及时发现膀胱原位癌,导致膀胱肿瘤复发或进展风险。与传统普通白色光膀胱镜比较,应用蓝光的光动力学诊断和治疗膀胱癌显示出巨大的优势,能够显著提高膀胱肿瘤的检出率及减少残存肿瘤复发率,从而改进无复发生存期。
(3)APL-1202/APL-1501
APL-1202是同类首款进入三期临床开发的口服、可逆性MetAP2抑制剂,具有抗血管生成、抗肿瘤活性及调节肿瘤免疫微环境的作用。公司的TIMN技术平台最新的作用机制研究表明,APL-1202能通过诱导膀胱癌细胞的免疫原性细胞死亡(Immunogenic cell death),促进树突状细胞活化和抗原特异性T细胞的杀伤作用,起到进一步促进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疗效的作用。该机制研究结果已入选2024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年会(AACR 2024)壁报展示。
公司围绕膀胱癌未被满足的全程临床需求制定临床开发策略:APL-1202单药治疗未经治疗中危NMIBC研究的现有数据显示,APL-1202单药组和化疗灌注治疗组无复发比例数值相似;APL-1202联合替雷利珠单抗用于MIBC术前新辅助治疗研究,Ⅱ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的有效性信号,支持公司在膀胱癌领域进一步开发APL-1202/APL-1501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联用疗法。
在全球和中国范围内,膀胱癌新发患者人数呈增长趋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全球膀胱癌新发患者人数由2016年的52.0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57.3万人,预计至2025年增长到65.1万人,至2030年达到73.6万人;中国膀胱癌新发患者人数由2016年的7.7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8.6万人,预计至2025年增长到10.1万人,至2030年达到11.8万人。由于NMIBC患者生存周期较长,存量患者人数远大于每年新发患者人数。
在中国,NMIBC的标准治疗手段首选经尿道膀胱肿瘤切除术(TURBT),但首次TURBT术后肿瘤残留率较高,为4%-78%,与肿瘤分期、大小、数目以及医师技术相关。临床实践中在TURBT术后根据复发危险决定膀胱内灌注治疗方案,NMIBC患者经TURBT治疗后五年内复发率约为24%-84%。虽然通常这些易复发的患者在术后辅以膀胱化疗或BCG灌注治疗,但现有药物疗效仍有提升空间。
■
(4)APL-2302
APL-2302是公司基于TAIDD平台自主研发的新型高选择性、强效的去泛素化酶USP1(泛素特异性蛋白酶1)口服小分子抑制剂。通过抑制其去泛素化作用,导致DNA损伤修复功能丧失并与同源重组基因缺陷或突变形成合成致死,从而特异性地杀伤肿瘤。乳腺癌基因突变(BRCA1/2mut)或同源重组缺陷阳性(HRD+)与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和胰腺癌等多种肿瘤发生风险有关,阻断肿瘤依赖的DNA损伤修复通路USP1,将导致肿瘤细胞DNA损伤不能有效修复而死亡,发挥对肿瘤的治疗作用。
APL-2302单药对携带BRCA1/2mut或HRD+的肿瘤细胞具有强效的杀伤作用;联合一代或二代PARP抑制剂(奥拉帕利或Saruparib),对肿瘤细胞杀伤具有显著的协同作用。APL-2302展现出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口服生物利用度在4个动物种属中均高于75%。较高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及对USP1强效抑制作用促使其单药展示出显著抑制瘤生长的疗效,而且在BRCA1/2mut和HRD+原发性PARP抑制剂耐药的乳腺和卵巢肿瘤模型中,APL-2302协同奥拉帕利表现出显著的抗肿瘤作用,甚至显示出肿瘤缩小的显著疗效;同时,APL-2302联合DNA合成抑制剂吉西他滨也具有强效抑制肿瘤生长和肿瘤缩小的作用。因此,APL-2302可用于治疗BRCA1/2mut及HRD+的肿瘤,具有增强PARP抑制剂、化药敏感性和克服PARP耐药临床需求的潜力。
APL-2302在以上肿瘤模型中,单药或联合奥拉帕利抗肿瘤活性均优于临床开发最领先的同类药物KSQ-4279(目前处于临床Ⅰ期的USP1小分子抑制剂),具有成为同类最佳的潜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提交多项与该临床前项目相关的专利申请,APL-2302的临床前研究结果入选2024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年会,并以壁报形式公布。一项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评价APL-2302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初步抗肿瘤活性的Ⅰ/Ⅱa期、开放性、多中心、剂量递增和扩展研究已分别获得美国FDA和中国NMPA批准。期待APL-2302能进一步展现在临床中的潜力,让更多患者可以受益于这款USP1抑制剂。
(5)APL-2304
APLD-2304是公司针对欧美诊所市场为主的使用场景和需求,研发的便携式一次性诊断用蓝光膀胱软镜。在欧美国家的临床实践中,膀胱癌的诊断主要由医生在诊所用膀胱软镜进行,而目前市场上的膀胱软镜采取的是白光检测,存在特异性不强、假阳性率比较高的情况。公司正在开发的APLD-2304,是采用蓝色光源为激发光的便携式一次性膀胱软镜,大大改进了特异性、降低了假阳性率,通过便携式的设计理念,让医生使用更加方便,而且一次性软镜的设计也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报告期初至今,APLD-2304完成原型机设计、动物实验验证、工程测试机的临床医生调研等工作,期望于2025年4月底完成工程样机定型、在2025年完成产品开发。同时,公司在积极探索该产品海外商业化的合作机会。
(6)APL-1401
APL-1401是通过自主研究并发现其全新作用机制用于治疗自身免疫疾病。APL-1401是强效、选择性的多巴胺β-羟化酶(DBH)抑制剂,通过抑制DBH,从而阻断了多巴胺(DA)合成去甲肾上腺素(NE)唯一的催化酶,导致DA升高、NE降低。在炎症性肠炎的神经免疫微环境中,APL-1401增加DA降低NE神经递质水平,通过调节免疫细胞中DA和NE受体通路发挥免疫调节作用,发现了神经免疫相互作用对肠道炎症的调节机制。APL-1401可通过降低外周血及淋巴结中促炎因子如IL-17A、TNF-α及IFN-γ等控制疾病进展,可缓解小鼠模型T细胞转移诱导的慢性结肠炎和化学药物诱导的啮齿动物结肠炎疾病进展。
(7)APL-2301
APL-2301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新型作用机制的抗菌药物,具有独特的双重作用机制,其通过螯合二价金属阳离子破坏细菌细胞膜及抑制细菌拓扑异构酶活性发挥作用,用于治疗鲍曼不动杆菌引起的感染。
鲍曼不动杆菌具备快速获得和传播耐药性的能力,其中碳青霉烯类耐药鲍曼不动杆菌(CRAB)被WHO和美国CDC均列为需最急迫应对的数种耐药菌之一,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威胁。据报道,鲍曼不动杆菌全球感染数量约为1,000,000例,其中CRAB约占500,000例(发达国家感染数量约为75,000例)(Nat.Rev.Drug Discov. 2013, 12, 963.)。CRAB在中国的耐药率大于50%,在部分省份甚至可达70%,在欧美约为40%,并且其致死率高达30-70%。目前可以有效治疗鲍曼不动杆菌,尤其是碳青霉烯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的抗菌药物非常有限,常需要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治疗。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APL-2301对各种临床分离的鲍曼不动杆菌(包括CRAB)都具有良好的活性,APL-2301的开发有望给鲍曼不动杆菌感染的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手段。
(8)马来酸奈拉替尼片(商品名:欧优比?)、培唑帕尼片(商品名:迪派特)、甲磺酸艾立布林注射液
A、欧优比?
欧优比?获批用于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成年患者,在接受含曲妥珠单抗辅助治疗之后的强化辅助治疗。欧优比?于2023年9月获批上市,是国内第一个获批上市的马来酸奈拉替尼片仿制药。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于新辅助治疗不管是使用曲妥珠单抗还是曲妥珠单抗联合帕妥珠单抗后未达病理学完全缓解的患者,奈拉替尼是唯一被指南列为推荐的序贯小分子口服药物。
B、艾立布林
甲磺酸艾立布林注射液获批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化疗方案(包括蒽环类和紫杉类)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公司引入的艾立布林,其上市进度在国内仿制厂商中处于第一梯队。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对于蒽环类和紫杉类治疗失败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艾立布林可明显延长PFS和ORR,成为蒽环类和紫杉类失败的晚期乳腺癌新的治疗选择,同时也是三阴性晚期乳腺癌解救治疗的1A类推荐。
C、迪派特
迪派特获批用于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接受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治疗。迪派特于2023年5月获批上市,上市进度在国内仿制厂商中处于第一梯队。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肾癌诊疗指南》,转移性或不可切除性透明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方案中,对于低危患者,培唑帕尼、舒尼替尼作为1A类推荐,索拉非尼作为2A类推荐;对于中危及高危患者,培唑帕尼、舒尼替尼、阿昔替尼+帕博利珠单抗、仑伐替尼+帕博利珠单抗均作为1A类推荐。上述一线治疗方案中,培唑帕尼、舒尼替尼、阿昔替尼和仑伐替尼为小分子口服药物。
2.2主要经营模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从事新药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充分利用自有核心技术平台,在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深度布局自己的产品管线。公司已经构筑了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包括药物发现及机制研究、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中国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和法规与注册申报等。公司基于完整的研发体系、小分子药物研发专长等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处于临床或临床前开发阶段的创新药产品。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会将部分非核心工作外包于第三方服务公司,包括临床前的部分药理药效及毒理试验、临床试验以及相关的受试者招募、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等。
此外,公司依靠敏锐的前瞻性产品评价能力和高效的商务拓展策略,与国外药企就优质产品进行合作开发,依托在中国境内强大的技术转移和临床开发能力,以最优化路径将产品推向中国以及全球市场。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非商业化的采购内容主要为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实验器材、物料、服务及知识产权等。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系统,为供应商建立档案,确保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对于公司的统一采购,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采购标准流程实施采购,由需求部门在系统端提交采购申请单,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批及采购部审核后,由采购部实施采购。公司原则上采取询比价、招标等方式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在综合考虑服务产品质量、价格、时效、服务方案等因素后,由需求部门、采购部、专业方等多部门协商决策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执行采购。验收时,需求部门在系统上确认验收并严格按照相关质量规范进行产品入库及服务放行前的验收工作。
对于已经商业化的欧优比?和迪派特,在完成MAH持有人转移且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等相关工作前,公司通过具有GSP资质的子公司海南亚虹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从签订了《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合同》的合作方处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的价格进行药品采购。海南亚虹按照市场需求情况与合作方签订《药品采购订单》,由受托方按照订单发往海南亚虹GSP仓库,海南亚虹按照GSP相关要求进行收货、验收、入库。迪派特于2024年4月份完成MAH持有人转移且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等所有相关工作后,公司根据与受托方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委托其为公司生产迪派特。对于将要商业化的海克威?,公司是该产品MAH持有人在中国大陆及台湾省的独家代理商,由MAH持有人负责产品的境外生产,公司委托具有进口及GSP资质的公司,负责产品进口和国内分销。对于APL-1702,公司拟委托境内具有进口及GSP资质的公司执行该产品的进口及国内分销业务。
3、生产模式
对于尚未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的产品,待取得新药上市许可后,公司拟采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模式委托有资质的境内/境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供货,并与其签署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对于临床试验用药,公司主要采用外购或委托生产方式取得。
对于已经商业化的欧优比?和迪派特,在完成MAH持有人转移且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等相关工作后,公司进行委托生产,并与受托方签订了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双方协议约定了在生产、检验、放行和运输过程中需执行的任务和履行的职责,确保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对药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截至2024年4月,迪派特陆续完成MAH持有人转移且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等所有相关工作。为确保前述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公司组建专业的生产质量管理团队,深入产品生产现场一线,严保生产过程的合规,严保产品与注册工艺的一致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以患者为中心,专注于泌尿及女性健康领域,提供涵盖筛查、检测、诊断、治疗、随访等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泌尿生殖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商业化团队。公司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培唑帕尼(商品名:迪派特)和马来酸奈拉替尼片(商品名:欧优比?)的商业化,2024年度两款产品的商业化稳步推进,销售获得了显著增长。
公司以自营和招商两种销售模式并存,积极引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双打模式,快速实现目标城市覆盖和目标客户精准触达。自营销售团队和招商团队充分发挥产品协同优势,高效执行专业化和差异化的精准营销策略,通过关键医院的积极准入及充分利用双通道政策,市场准入方面获得了显著突破。团队推行积极灵活的创新支付手段,使得愈来愈多的患者受益于公司创新的诊疗方案,公司在2024年全年实现了销售收入和市场渗透率的快速提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表现亮眼,呈现了突出的商业化能力。公司始终坚持以学术推广为核心,坚守合规底线,保持业务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将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不断提高商业化效率,积极推进创新药的快速成功上市以及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实现销售业绩的快速增长,加快打造商业化运营2.0,推动创新药物及器械更快、更广地惠及患者。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是创新驱动的新药研发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以及全球各国对医疗的高度重视,全球医药市场稳步增长,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11,002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15,695亿美元,2015年至2023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4.5%。预计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0,718亿美元,2023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4.0%。
■
数据来源:Evaluate Pharma Word Preview2020;灼识咨询
在经济稳步发展和医疗需求增加的共同影响下,我国医药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1.3万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6万亿元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4.3%;预计到2030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7万亿元,2023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6.3%。
■
数据来源:灼识咨询
(2)主要技术门槛
创新药物发现是一个非常复杂和极富挑战的过程,创新药公司需要具备较为完整的研发体系,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临床试验、法规与注册申报等各个环节。此外,持续的创新还需要进行机制研究、靶点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药效评估、转化医学研究、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等方面的积累。创新药的研究开发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的复杂系统工程,各国通过不断丰富、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保证创新的持续性。
公司坚持以创新技术平台驱动新产品开发,通过深入探索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建立高效率药物筛选评价体系,打造自有的研发平台和核心技术,以实现高效和差异性的新药发现。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和实践,公司在长期机制研究、靶点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药效评估、转化医学研究、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等方面逐步积累和建立的专有技术,并构筑了覆盖药物发现及机制研究、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中国和全球临床试验、法规与注册申报的完整研发体系。公司围绕专科化战略布局,形成以靶向免疫调节正常化(TIMN)技术平台、靶向和AI驱动的药物发现平台(Targeted &AI-driven Drug Discovery, TAIDD)、药械联用平台(Drug Device Combination, DDC)三大支柱性平台。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具有高度创新性的抗体药物偶联技术(ADC)、原位膀胱肿瘤模型技术(IOBC)等前沿技术,持续为公司输出有竞争力的候选药物。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创新药研发一般投资较大、周期较长、风险较高,但也是全球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重大意义。随着国内发布一系列创新药物领域的支持政策,如药品注册分类改革、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优先审评等,这些政策破除了以往新药研发的政策障碍,加速了新药研发的速度,创新药行业步入快速发展期。公司是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的全球化创新药公司,主要凭借完整的自主研发体系和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在泌尿生殖系统疾病领域建立了高度协同的在研产品管线。
在女性健康领域,公司用于非手术治疗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光动力学药物器械组合产品APL-1702在2023年完成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并取得积极结果,上市申请已于2024年5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迄今为止,在治疗宫颈癌前病变领域,全球尚未批准过非手术治疗产品。APL-1702有望给患者提供全新的治疗选择,让部分患者免除手术治疗的痛苦和副作用,特别是消除手术治疗对育龄妇女患者未来生育功能的影响。
在泌尿系统肿瘤领域,公司以膀胱癌为首个重点市场,以自主研发为主,并通过和全球领先公司的战略合作,构建了覆盖NMIBC诊断、手术、治疗和随访的优势产品组合,致力于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其中APL-1202口服联合替雷利珠单抗作为肌层浸润性膀胱癌(MIBC)新辅助治疗的Ⅱ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Ⅱ期临床试验分析结果入选2025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泌尿生殖系统肿瘤研讨会(ASCO GU),并以壁报形式发布本研究的临床数据。海克威?是目前全球唯一获批的辅助膀胱癌诊断或手术的显影剂类药物,通过与蓝光膀胱镜的联合使用可以有效提高膀胱癌的检出率(尤其是原位癌(CIS)的检出率),使手术切除更完全,从而降低肿瘤复发率。海克威?在2023年完成Ⅲ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研究终点,于2024年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稳定增长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根据灼识咨询分析,全球医药市场稳步增长,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11,002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15,695亿美元,2015年至2023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4.5%。预计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0,718亿美元,2023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4.0%。
(2)国家政策大力鼓励药企创新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鼓励药企创新。根据2020年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加快上市注册制度,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程序。在药品研制和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专业技术机构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沟通交流、优先配置资源、缩短审评时限等政策和技术支持。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优化管理方式促进新药好药加快上市。完善创新药物、创新疫苗、医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
2022年1月,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把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并明确了“到2025年,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增强,国际化全面向高端迈进”等目标。在前沿技术领域,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支持企业面向全球市场,紧盯新靶点、新机制药物开展研发布局”,标志着我国医药行业向更高水平原始创新的转变。
创新药是科技含量很高的新兴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一支重要力量,202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要着眼医药研发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给予全链条支持”。2024年7月5日,国常会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2025年1月,《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将继续支持创新药、创新型医疗器械、罕见病用药物与医疗器械的发展。
(3)“优质创新精品”必将成为未来创新药的主流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正式发布,强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促进抗肿瘤药科学有序的开发。FIC(First-in-Class)/BIC(Best-in-Class)新药已经成为我国医药工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自然需求。未来,同质化产品将逐渐失去竞争力,“优质创新精品”必将成为未来创新药的主流,FIC/BIC药物的开发能力将成为创新药企的核心竞争力,新技术、稀缺的技术平台、差异化的治疗领域、创新的给药方式等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好的竞争格局,拥有FIC/BIC品种的公司将具备更高的成长性,也将更容易走向国际,具有更宽广的市场空间。
(4)新技术、新疗法推动创新药研发
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医学领域的进步,一直伴随着各种新技术、新疗法从诞生到成熟。近年来,在医药领域,各类T细胞疗法、NK细胞疗法、基因疗法、基因编辑疗法、RNA疗法、蛋白降解剂、溶瘤病毒、抗体偶联药物、AI制药等新技术、新疗法成为研发热门,并吸引制药公司、初创公司和资本进行布局。
医疗健康是人工智能技术率先实现规模化应用的主要领域之一,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已实现在疾病辅助筛查与诊断、临床治疗辅助决策、药物研发、医学研究、医疗信息化等多个环节的全面渗透,多维触达医药行业产业链。随着技术逐步积累、成熟、应用,未来将为目前无法应对的疾病带来新的治疗方案和机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56.24万元,主要来自于培唑帕尼片(商品名:迪派特)和马来酸奈拉替尼片(商品名:欧优比?)产生的销售收入。公司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前述两款产品的商业化,2024年度两款产品的商业化推广稳步推进,销量增加。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采取控制成本费用、将资源集中于优势项目、提高研发效率等措施,以实现降本增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较去年同期减少。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N KE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PAN KE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22,299.19万元,总负债为25,261.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6,940.53万元。202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38,679.5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06.34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人数不足3人,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在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高管业绩交付等矩阵参考值以及相关薪酬制度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杨明远需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黄彬、张炳辉、王文宁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黄彬、张炳辉、王文宁需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近一年其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面展现了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对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所秉持的理念、建立的管理办法、推行的工作与达到的成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4年,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持续评估具体举措,在2024年度行动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通过围绕专注领域深度布局,集中资源于优势项目并加速推进,启动商业化运营2.0升级进一步强化商业化能力等举措,持续推动公司业务进展,提升公司竞争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
本次确认募投项目部分资金用途并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确认募投项目部分资金用途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虹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7,8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80,592,185.92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