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网上公开信信息显示,广安市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对三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涉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不及时和餐饮具卫生不达标问题。
据网上公开信信息显示,广安市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对三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涉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不及时和餐饮具卫生不达标问题。
两家医疗机构未及时报告传染病被警告
广安市人民医院因未在24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2025年1月8日被处以通报批评和警告。
无独有偶,岳池川东医院也因同类问题(未及时报告肺结核及流行性感冒)于1月14日受到相同处罚。
两起案件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作出处理,反映出部分医疗机构在传染病监测报告环节存在疏漏,可能影响疫情防控时效。
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企业遭重罚
邻水县鼎康瑞洁餐饮具消毒配送部因生产的消毒筷子(批号20240915-17)阴离子合成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要求,于1月10日被依据《广安市公共餐饮具消毒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责令停产停业3天,并处罚款5万元。该案暴露出餐饮具消毒环节的卫生安全隐患,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权益。
END来源:健康之声、广安市卫健委
来源:川法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