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湖北省荆州区人民法院就辖区内学校新媒体平台频发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现象,向荆州区教育局发出了一份内容详实的《司法建议书》。此举并非个案的简单了结,而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前端治理、与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协作,共同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标志
近日,湖北省荆州区人民法院就辖区内学校新媒体平台频发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现象,向荆州区教育局发出了一份内容详实的《司法建议书》。此举并非个案的简单了结,而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前端治理、与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协作,共同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标志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协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化。
今年以来,荆州区法院在审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时发现,多达60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涉及从幼儿园至大学的多家学校,侵权形式高度相似,均为学校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文章时,未经授权使用了从网络下载的美术、摄影作品。案件虽多以小额调解结案,但暴露出学校普遍存在的版权意识薄弱、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
为彻底扭转“每个学校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告”的被动局面,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侵权行为,荆州区法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精准向教育主管部门“靶向发送”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内容从强化版权普法教育、建立健全内容审核与素材使用规范,到规范纠纷应对机制及加强监督考核,提出了一整套系统性强、操作性高的综合治理方案,旨在帮助学校补齐版权管理的短板。
该份司法建议书核心在于构建 “司法预警+行政监管+学校自治” 的三维联动保护模式。法院通过案件审理发现宏观管理漏洞,以司法建议形式向教育局发出风险提示与专业指导;教育局作为行政主管单位,据此可将著作权保护纳入对学校的日常监督和考核体系,自上而下地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整改;各学校则能获得清晰的行为指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规范新媒体运营。
发送该司法建议书是对具体侵权行为的纠正,更是对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理念的弘扬。学校是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主阵地,更应成为尊重原创、保护版权的示范者。法院与教育局的此次联动,正是为了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校园,通过堵塞管理漏洞,引导教育系统树立“先授权后使用”的法治观念,为学生树立尊重创新的榜样,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林翠云)
来源:人民法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