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想到跨区诉讼和执行纠纷终于解决了,既不用跑法院申请执行,也不用再跑检察院请求监督,被查封的房子终于可以解封并办理过户了,感谢检察官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杨某感慨道。这起民事监督案件既涉及实体诉讼又涉及执行程序,但最终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法院的通力协作
“ 没想到跨区诉讼和执行纠纷终于解决了,既不用跑法院申请执行,也不用再跑检察院请求监督,被查封的房子终于可以解封并办理过户了,感谢检察官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杨某感慨道。这起民事监督案件既涉及实体诉讼又涉及执行程序,但最终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法院的通力协作下,不仅促成双方当事人实体诉讼和解,更一次性化解法院三个执行案件矛盾,跨区域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故事还要从两年前谈起:案外人陶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分别向李某(本案原告)借款70万元、向杨某(本案被告)借款149万元。无力偿还债务后,陶某将其通过以房抵债获得的一套面积约149平方米的门面,再次以房抵债给李某(享有31.91%产权)和杨某(享有68.19%产权)。后李某向杨某支付40万元,双方约定各占50%产权,并办理备案登记。
本以为是一场顺利的门面交易,但变故突如其来:该门面因所属房开公司涉及的其他案件被法院依法查封,李某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又向播州法院诉讼请求杨某返还40万元购房款。案件历经审判到强制执行阶段,杨某仍不服,故向遵义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法律监督。与此同时,李某又起诉陶某主张返还借款,经法院缺席判决后李某申请强制执行,并办理过户登记在自己名下。杨某知晓后以自己对争议案涉门面享有50%产权份额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经法院审查后撤销原执行裁定,争议案涉门面又再次查封并恢复登记在所属房开公司名下。案件又恢复到最初,房款纠纷未得到解决,执行矛盾依然存在。
检法跨区协作,竭力化解矛盾,解决百姓心中的“揪心事”。争议案涉门面属绥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包保楼盘,承办人多次向市检察院作汇报,决定采取“市级指导+县级主办+跨区域法院协作”的办案模式,努力找到和解切入口。因双方经历多次诉讼和执行,矛盾较为尖锐,首次座谈并不理想,和解效果甚微,但检察官并未放弃,多次和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就本案法律事实和争议问题多次阐明,双方终于接受调解方案。绥阳县检察院、播州区法院组织当事人开展座谈,就“李某返还杨某40万元购房款项、返还后房屋产权比例再次确定和本案涉及被执行的另一处查封房产是否快速解封”问题深入开展座谈沟通。因前期奠定了良好调解基础,双方就返还房款、产权份额再次确定、解封房产问题达成一致共识,并当场签署和解协议,先行返还了15万元购房款,李某随即向法院申请撤回有关案件执行申请,同时杨某向遵义市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至此,这场横跨两地、历经多审的纠纷彻底化解,涉及的三个执行案件也撤销,最终通过一案的处理化解了三重矛盾。
该案也映射出几个关键性问题,检察官指出:买房需审查房屋权属证明、有无抵押、被查封等情况,避免因权属瑕疵,增加交易风险。以房抵债要注意抵债人有无权利处置房屋或房屋是否被多次抵债,以及抵债房屋价值是否偏离实际市场价值,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害。
来源:正大光明星空V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