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矿井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2025年5月原煤产量18.37万吨,6月原煤产量21.46万吨,7月原煤产量19.85万吨,大于核定生产能力的10%。;
发现陕西横山县高兴庄煤矿违法事实
1.矿井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2025年5月原煤产量18.37万吨,6月原煤产量21.46万吨,7月原煤产量19.85万吨,大于核定生产能力的10%。;
2.30102综采工作面主运顺槽距工作面100m范围内的顶板离层仪未每天进行观测并记录,辅运顺槽600m处倒车硐室口处安设的顶板离层仪松动失效;
3.30102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处倒车硐室口煤壁片帮,未及时加强支护;
4.30102综采工作面主运顺槽端头支架与超前支架距离1.5m,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1m,退锚后未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5.30103辅运顺槽300m处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
6.现场测试30103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应急广播未与安全监控系统应急联动;
7.现场测试,30102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内喷雾工作压力小于2MPa,喷雾效果差,呈柱状水流;
8.30103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头处未设防护栏;
9.30102综采工作面机尾10m范围有采空区积水流出,未设置涌水量观测点,并进行观测;
10.30103辅运顺槽1200m处约30m的区域煤尘堆积厚度超过5mm;
11.30104回风顺槽400m处带式输送机急停拉线冗长,拉线盘圈固定在皮带架上,急停闭锁功能失效;
12.30102综采工作面采用注氮气防灭火,进风隅角封堵不严、回风隅角未封堵,漏风;
13.301盘区回风大巷末端200m范围内巷道未敷设压风、供水管路
依据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条第三阶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责令停产整顿2日(2025年8月16日0点0分0秒至2025年8月18日0点0分0秒)。组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煤矿处壹佰柒拾伍万元的罚款(¥1,750,00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对煤矿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肆仟元整(¥1,824,000.00),责令停产整顿2日(2025年8月16日0点0分0秒至2025年8月18日0点0分0秒),组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陕西横山县高兴庄煤矿成立于2005年08月08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高兴庄村,法定代表人为刘*斌
来源:谈地论天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