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5万对普通家庭来说是大钱,可能是几年积蓄,或者孩子教育费、老人医药费。高女士倒好,1.8万次打赏,平均每天60多次,跟撒钱一样给小孙。1.8万次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每天起床就给小孙刷礼物,吃饭刷,下班刷,睡觉前还刷,跟着魔似的,把家里的钱往小孙口袋里塞。
杨先生和高女士结婚十年,最近遇到糟心事儿——高女士9个月给00后主播小孙打赏45万,还跟人线下约会搞不正当关系。
45万对普通家庭来说是大钱,可能是几年积蓄,或者孩子教育费、老人医药费。高女士倒好,1.8万次打赏,平均每天60多次,跟撒钱一样给小孙。1.8万次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每天起床就给小孙刷礼物,吃饭刷,下班刷,睡觉前还刷,跟着魔似的,把家里的钱往小孙口袋里塞。
更过分的是,高女士不光线上刷礼物,还跟小孙线下约会。杨先生是怎么知道的?是高女士手机里的聊天记录露了马脚——小孙发消息说“想你了,明天出来吃饭”,高女士回“好,我找借口出门”。杨先生翻手机看到后,气得直抖——自己辛苦赚的钱,被妻子养别的男人,还背叛婚姻。
以前有过类似的事儿,2023年上海有个妻子,给主播打赏30万,丈夫起诉到法院,最后判返还18万,理由是违背公序良俗。这次高女士的情况更严重,打赏金额更大,还跟主播有不正当关系,按说应该返还更多吧?
小孙说打赏是“娱乐消费”,这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你以为拿个“娱乐消费”的借口,就能掩盖跟有夫之妇约会的事实?娱乐消费是正常的,比如去KTV唱歌、去餐厅吃饭,那叫娱乐消费。跟有夫之妇搞不正当关系,叫娱乐消费?当别人都是傻子吗?
北京冠领的任战敏律师说,夫妻共同财产得两个人商量,高女士没跟杨先生说就打赏,是擅自处分。而且她跟小孙有不正当关系,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坏了社会风俗。按《民法典》,这种行为无效,小孙得还钱。不过高女士自己有过错,只能要回部分,但总比没有强。
杨先生能不生气?自己拼命工作攒钱养家,每天早出晚归,结果妻子把钱给比自己小十几岁的主播,还跟人约会。小孙拿了钱说“娱乐消费”,这不是欺负人吗?换谁能忍?
小孙说“打赏属娱乐消费”,这话说得不要脸。娱乐消费是正常的,比如去看电影、吃火锅,那叫娱乐消费。跟有夫之妇搞不正当关系,叫娱乐消费?当法院是吃干饭的?这种借口能骗谁?
2023年上海那个案例,妻子打赏主播30万,丈夫起诉要回18万,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这次高女士的情况更恶劣,打赏45万,还跟主播有不正当关系,法院肯定得管。小孙要是识相,赶紧把钱还回去,不然等法院判了,不仅要还钱,还得丢面子,以后没法在主播圈混。
高女士呢,好好的家不珍惜,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跟小孙搞不正当关系,把钱往水里扔。最后怎么样?钱没了,婚姻没了,名声也没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图什么?
现在杨先生打算起诉小孙,能不能要回45万不好说,但至少能要回一部分。比如上海那个案例要回18万,这次可能要回20万、30万,总比一分要不回强。杨先生说了,不是为了钱,是为了争口气,不能让小孙白拿家里的钱,不能让高女士白背叛婚姻。
小孙要是聪明,赶紧把钱还回去,不然等法院传票到了,哭都来不及。高女士也该醒醒了,婚姻不是儿戏,别等到杨先生跟她离婚,才知道后悔。到那时候,什么都晚了。
杨先生起诉小孙的事儿,街坊邻居都在议论,有人说该告,有人说不值,但杨先生不管这些,他就要个说法。小孙那边还嘴硬,说“娱乐消费不用还”,等着吧,法院见分晓。
高女士现在躲着杨先生,不敢回家,她可能没想到,自己一时糊涂,把家搞散了,把钱搞没了,把名声搞臭了。这就是搞不正当关系的下场。
来源:纯真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