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威慑,共护民生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18 02:57 1

摘要:近日,平和法院与县公安机关联动执行,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切实将法律文书上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近日,平和法院与县公安机关联动执行,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切实将法律文书上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基 本 案 情

“法官,您好!请你一定要帮我讨回工钱。”一个五十多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匆匆来到平和法院。据悉,来自四川省的张某受雇于包工头李某,李某因承包平和县一处办公楼的泥水施工项目,雇佣张某为该施工项目的泥水工人。工程施工完毕后,经结算李某尚欠张某工资数万元,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生效判决后,因被执行人未支付张某工资,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文书,并通过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李某既不到庭,也不申报财产,更不履行还款义务。后经执行干警走访调查,了解到李某系一个包工头,在外地承包工程,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张某因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不得已外出打工,为老家的孩子赚取学费。因此,为了尽快帮助工人讨回血汗钱,推进执行进度,执行干警决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李某拒不履行义务的责任,经合议庭合议后,将该案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李某有多笔消费记录,金额达数十万元,系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而拒不履行。李某这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一次性付清所拖欠的工人工资,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谅解,该案顺利执结。

民生案件无小事,保障工人工资是对工人基本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关系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局,对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平和法院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彰显司法权威,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Hello,小伙伴!感谢您的关注与阅读,因为您的鼓励我们会更加努力!请点在看哈!

来源 | 游俊毅 蔡玮宝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