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当前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形势,江门市人民政府已依法启动江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为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基孔肯雅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基孔肯雅热防控技术指南(2025版)》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
针对当前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形势,江门市人民政府已依法启动江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为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基孔肯雅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基孔肯雅热防控技术指南(2025版)》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蚊媒孳生点集中清理行动
请广大市民于2025年9月22日12时前,翻盆倒罐,自行倾倒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各类容器中的积水,并清理各类垃圾和杂物。逾期未清理物品将视为无主物,由所在村(社区)联合职能部门依法统一清理。因积水未倾倒或杂物堆放引发安全事故、传染病传播的,责任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 所有疑似病例应配合医疗机构落实“逢热必检”“逢疑必检”,不得拒绝核酸采样
三、 基孔肯雅热患者须接受住院治疗
全区范围内所有基孔肯雅热患者(包括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必须服从安排,接受住院防蚊隔离措施,直至依规程解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住院治疗。对因措施不落实导致病例未能及时收治住院的单位,或因不配合住院治疗造成疫情扩散的个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