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气象部门预报,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经生成,强度可达超强台风级,9月23日至26日将严重影响我市,防风防汛防地质灾害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台风防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风“米娜”“桦加沙”防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关于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据气象部门预报,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经生成,强度可达超强台风级,9月23日至26日将严重影响我市,防风防汛防地质灾害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台风防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风“米娜”“桦加沙”防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履行三防工作职责
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住建领域各有关行业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压实责任、加强统筹,清醒认识当前正处在后汛期防汛关键期,严格落实三防责任,督促各级各类责任人上岗到位,履职尽责,把三防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隐患排查、风险防控、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好防汛防风各项工作。
二、及时预警预报,落实“叫应”和反馈机制
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要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地质灾害风险变化,通过广播、短信、微信、乡村大喇叭等手段,及时对在建项目负责人、既有房屋安全责任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等发布预警信息,根据《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指引相关负责人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台风、暴雨预警双重“叫应”和反馈机制,确保基层能够第一时间采取防范应对措施。
三、迅速采取行动,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建筑工地方面
一是紧盯重点,全面排查。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九个必须”要求,紧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市政工程隧道、模板及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防御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的在建工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高处作业“六不准”、起重机械“十不准”等措施,及时排险除患。
二是聚焦风险,加强防范。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按照《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等要求,聚焦倾覆、高坠、水淹、坍塌等风险,强化对塔吊、龙门吊、履带吊、汽车吊等大型吊装设备,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等特种车辆,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高空吊篮等的安全排查。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企业提前落实防风加固、设备维修保养、塔吊防碰撞、通畅排水渠道等安全措施。
三是及时警戒,保障安全。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组织对工地围挡、临时工棚、简易宿舍等设施进行检查加固,做好砖砌式围墙警示、警戒工作;雷雨大风期间,所有户外高空作业,包括塔吊、龙门、脚手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一律停止,划定危险区域严禁人员靠近滞留。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拆除工程相关责任主体提前准备防汛物资、梳理项目人数及安置地点,按照相关预警及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在落实各项防风加固、停水停电等防御措施的基础上,做好相应停工撤离工作。
(二)既有房屋方面
一是排查既有建筑结构安全。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按照《东莞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南》《东莞市自建房安全排查操作指引手册》标准,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对既有建筑物的结构主体、屋面、连廊、围墙、雨棚、玻璃幕墙、外墙饰面砖、挂件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排查整治,特别是强化玻璃幕墙检修维护管理,全力降低安全风险。
二是全面排查涉险房屋。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临山、临崖、临坡、临水区域及易发生淹没、浸泡区域内的老旧房屋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削坡建房风险点周边房屋的隐患巡查和安全管控,引导群众“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不挖山坡、不清水沟”,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重点检查房屋周边环境是否存在滑坡、洪水、山洪、泥石流等危险情况;实地查看房屋外观是否存在整体倾斜、变形、严重损坏或濒于倒塌问题,房屋地基基础是否存在失稳、沉降、变形等问题,房屋内部结构有无损伤、变形、破坏等问题。针对涉及房屋安全低洼地区,要提前清理排水管道,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倒灌,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三是排查大跨度建筑安全。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既有大跨度结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严禁在其屋面违规堆放各种材料、设备,随意增加建筑屋面荷载,坚决防范建筑垮塌风险。
(三)物业小区方面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进一步加强小区的日常巡查,暴雨预警期间视情况及时安装车库门口防水挡板、开启车库的抽排水设备;做好出入车库车辆和人员的劝导与调度,确保安全;如能判明积水将会超过车库的防御能力,应立即通知业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提前将车辆转移至安全地带。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建筑外墙、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等排查力度,预防坠物伤人。对抗风能力较差或新近种植的树木,要及时采取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冠幅较大的植株进行适当修剪、疏枝。暴雨、大风天气下暂停装修工程、涉水作业和室外作业。各镇街(园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防风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
四、组织转移避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住建领域各有关行业企业单位密切关注台风预警信号及防风防汛应急响应,严格按照《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等规定,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工作。排查发现建筑工地存在滑坡、垮塌等风险的,要坚决、迅速组织人员转移避险。排查发现临山、临崖、临坡、临水区域及易发生淹没、浸泡区域内的老旧房屋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及时做好人员避险转移,落实围蔽、上锁等措施,同时加强巡查,严禁转移人员私自冒险返回,坚决执行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等危险地带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方,确保完成“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属地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险情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0日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