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北广电19日盘后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中新经纬9月19日电 因2023年年度报告信披不准确,湖北广电及董事长曾文等3人被警示。
湖北广电19日盘后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2025年4月29日,湖北广电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武汉分公司2023年度存在集客项目业务收入确认不恰当的情况,对2023年度涉及的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
湖北证监局指出,湖北广电2023年度收入确认不恰当,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湖北广电董事长曾文、总经理兼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晓斌、财务总监张宏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湖北广电、曾文、胡晓斌、张宏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湖北广电是湖北省电子政务传输网重点支撑企业,担负着全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开发应用等任务。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湖北广电实现营业收入8.22亿元,同比减少1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亿元,上年同期为-2.07亿元。
二级市场上,湖北广电19日收涨2.08%报5.88元/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