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川北灯戏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13 09:03 1

摘要:川北灯戏,是流行于四川北部嘉陵江流域的阆中、南部、西充等地的民间小戏,以诙谐幽默、载歌载舞的表演形式著称。其名源于演出时舞台四周悬挂油灯照明的传统习俗,内容多取材于民间生活与传说,以喜剧、闹剧、笑剧为主。“川北灯戏”这一剧种名称正式定名之前,它也被称为灯戏、灯

川北灯戏

川北灯戏,是流行于四川北部嘉陵江流域的阆中、南部、西充等地的民间小戏,以诙谐幽默、载歌载舞的表演形式著称。其名源于演出时舞台四周悬挂油灯照明的传统习俗,内容多取材于民间生活与传说,以喜剧、闹剧、笑剧为主。“川北灯戏”这一剧种名称正式定名之前,它也被称为灯戏、灯调戏、“农民戏”、“坝坝戏”等。川北灯戏融合了皮影、民间歌舞、杂耍、猴戏、木偶戏等艺术元素,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酬神娱人的民俗色彩。2006年,川北灯戏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四川民间艺术的重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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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灯戏的历史与发展

川北灯戏,发源于四川省南充市,是川北地区历史最悠久、群众基础最深厚的民间戏曲形式之一。其起源可追溯至明代嘉靖年间(1522-1566),《阆中县志》记载:“ 五月十五瘟祖会,演灯戏十日,每夜焚香如雾,火光不息,其所为灯山者,亦如上元时。”早期灯戏脱胎于巫傩文化,与端公戏、坛戏、傩戏紧密关联,融合了祭神祈福的宗教仪式与民间娱乐功能。清代是其发展的鼎盛期,乾隆四十七年(1782)《苍溪县志》描述“上元,放花灯,演灯戏”,表明灯戏已从乡村庙会走向城镇舞台。

《张飞轶事》 (图源 :《试析川北非遗戏剧艺术当代传承创新与探索》)

川北灯戏的发展历史中,涌现出了许多经典剧目。如《访友》《借衣》《双撵子》《请长年》《巧还租》《张公道讨口》《大田坝》《假和尚赶斋》《赶隍会》等剧目,都是建国前常演的。民国时期,因战乱与灾害,灯戏一度濒临消亡。新中国成立后,川北灯戏得到政府重视。政府通过收集剧本、扶持剧团等措施使其重生。1988年,川北灯戏首次赴京演出,原国防部长张爱萍将军写下“古树奇葩,雅俗共赏”八个大字书赠剧团,标志其艺术地位的确立。后进入中南海汇报演出,被誉为“淳朴的天籁,远古的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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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灯戏的

唱腔曲调与曲牌结构

川北灯戏的音乐植根于川北民间,融合了山歌、神歌、嫁歌、端公调等元素,其音乐体系以“民歌小曲体”为核心。川北灯戏的唱腔曲调由杂曲、正调两大类别组成:

《跳蹬》(图源 :《试析川北非遗戏剧艺术当代传承创新与探索》)

1.正调属于板式变化结构,主要有胖筒筒、灯弦腔、十字韵、卿当调、联八句、八步头、苦板、摇板等曲调,如《五更调》《卖饺子调》,结构严谨,多用于叙事性唱段。

2.杂曲类曲调是属于曲牌连缀的结构形式,吸收时调、小曲,主要有梅花调、烟五更、翘扁担、下荆州、卖苏花、十送妹、怀胎调、十杯酒等,旋律活泼,常用于喜剧场景。

但在具体剧目的演出运用中,则是根据剧情和人物情感表达的需要,将正调、杂调穿插使用。这也是灯戏系统区别于高腔、昆曲、胡琴、梆子系统表演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川北灯戏的音乐源自山歌小调、俗曲和地方祭祀音乐等,结构精巧,曲调优美,节奏流畅,韵味独特,与川北地区的方言俗语结合紧密,别有韵味。由于灯戏与端公庆坛的历史关系,灯戏音乐中也包括了端公调、神歌以及端公庆坛使用的器乐如铛铛、马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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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灯戏的表演特征

川北灯戏的表演特征鲜明,其表演形式以喜剧、闹剧、笑剧为主,即使是悲剧也是用喜剧的手法来加以完成。历史上的川北灯戏剧目中大多是笑戏、闹戏,正戏、苦戏较少。对于民间老百姓来说,这种“跳、笑、闹”的喜剧风格十分契合大众崇尚快乐的审美趣味。

《牛哞哞扯“怪教”》(图源 :四川经济日报)

川北灯戏以“丑扮灯”为核心表演范式,川北俗话说:“ 无丑不成戏,有丑好拌灯。”这也足以证明了丑角在川北灯戏中的地位,无论角色身份高低大都以丑角呈现,通过夸张的肢体语言与俚俗对白传递喜剧效果。例如《闹隍会》中县官脱官服打起“肉莲花”,充分展现川北灯戏“跳、笑、闹”的喜剧属性,展现“形丑艺不丑”的审美哲学。

演出形式强调“灯戏双开”,灯既是照明工具,亦是表演符号。舞台常悬挂主灯与四角排灯,演员持蚌壳灯、白鹤灯起舞,形成“灯海辉映”的视觉奇观。剧目多为单线叙事的闹剧或喜剧,如《亲家母上轿》《裁缝偷布》等,时长短小,情节直白,契合农民“喜乐神”的审美需求。

此外,表演融合民间歌舞与杂技元素,如“跩步”(跳跃步法)与“跳灯”动作,体现“无动不舞”的动态美学。演员需同时掌握唱、念、做、打,并在即兴互动中调动观众情绪,形成“满座捧腹妙趣生”的现场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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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灯戏的传承与保护

尽管川北灯戏具有深厚群众基础,但面临传承人断层、现代娱乐冲击等问题。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北灯戏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高度重视川北灯戏的传承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这一艺术瑰宝的传承与保护。

1.政策支持:2006年入选国家级非遗后,南充市成立川北灯戏团。2010年,南充成功举办第一届川北灯戏节,此后,南充市委、市政府决定每三年举办一届,如今,川北灯戏成为南充的又一文化名片。

2.教育普及:民间“灯班”通过乡镇文化站开展培训,如阆中老观镇的“灯戏传习所”培养青年演员。

3.数字化保护和剧目创新:对300余个传统剧本进行数字化存档,如新排川北灯戏《板桥卖花》为例,新排剧目首次加入悲剧情节,总体依然保持原有幽默诙谐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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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川北灯戏作为巴蜀文化的活态载体,以诙谐的形式承载着川北民众的集体记忆与情感寄托。其保护不仅是对传统艺术的延续,更是对乡土文化基因的守护。未来,需进一步推动“活态传承”,将灯戏融入乡村旅游、文创开发,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正如戏剧家曹禺所言:“ 川北灯戏的乡土味,赋予艺术以永恒的新鲜感 ”。

参考文献

[1]唐溪若.试析川北非遗戏剧艺术当代传承创新与探索——以国家级非遗川北大木偶、川北灯戏、川北王皮影为例[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2,6(27):81-84.

[2]王奕丹.川北灯戏研究[D].西华师范大学,2015.

[3]丁淑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灯戏的保护——以川北灯戏为例[J].四川戏剧,2012,(03):77-79.

[4]王定欧.川北灯戏的剧种属性与文化定位[J].四川戏剧,2011,(02):16-20.

[5]杜建华.川北灯戏的源流演变与发展走向[J].四川戏剧,2006,(02):31-33.

来源:方志四川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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