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司法局会同综治中心启动联调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争议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韩某因与所在村集体就土地交界问题产生争议,经多次协商未果,且对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遂提出复议。受理案件后,行政复议机构未局限于书面审查,在厘清事实的
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司法局会同综治中心启动联调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争议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韩某因与所在村集体就土地交界问题产生争议,经多次协商未果,且对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遂提出复议。受理案件后,行政复议机构未局限于书面审查,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发现该案具备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可能。
为推动矛盾从源头化解,经综治中心组织研判,由旗司法局牵头启动“行政复议联合调解”机制:联动检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调解小组提前介入,通过多轮“背对背”沟通,摸清双方核心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同时人民检察院积极支持和监督,从法律监督角度全程见证,对程序和协议内容提供指导,给出权威法律意见,增强了双方对结果的信任。
在三方协同努力下,经过耐心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和方案优化,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一致。在复议机关与检察院的共同见证下,当事人现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这场土地争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准格尔旗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构建“大调解”格局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多元解纷的效能:“行政复议+检察+人民调解”模式整合了司法行政与法律监督资源,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准格尔旗司法局将持续完善并推广这一经验,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力争将更多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中,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崔蓉)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